《此生不舍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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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不舍英伦-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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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子的景象。然后,她想起那些盒子很可能都是施加了空间咒语的珍贵道具。也许其中某一个里,就躺着一条龙。“对了,”奥利凡德对着男孩眨眼,“你手上的这支魔杖,它的杖芯的材料也是由魏若提供的。”男孩若有所思,灵活地将手中魔杖来回转成圆形影子。他对此不作评论,只是在付钱之后,对麦格很认真地请求:“我能请您对螭吻魔杖的事情保密么?”“当然。”麦格回答。然而她不是不好奇,那阴沉冷酷的蛇院院长如果知道这件事会是什么表情。当他们离开对角巷的时候,男孩那一直在手中把玩的魔杖已经不知藏到了哪里。第一部 平静的学院生活 开学前的时光麦格不会知道,在她将塞壬。维埃送回孤儿院的次日,男孩在古灵阁提了钱换了英镑,砸倒了孤儿院长扬长而去,只有刚买的巫师用品被放在他的黑底银丝中国风格口袋里带走。那是个乾坤锦囊,用镏金蝴蝶丝和水晶蜘蛛丝织就,里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相对于那些动辄号称囊括天地的法器,这一个内涵实在太小了,可那几百立方米,也是个挺够用的空间了。它还是魏若自己炼出来玩的产品,而魏若本来用的那个,是国内专修炼器的灵仙的产品,比这半吊子的要强大很多。可惜那个锦囊,包括里面所有他用熟了的东西,在魏若兵解前送给他唯一的后代亲人魏瑷,后来不知流落何方。魏若还有个同样类型的剑囊,由本门心法修出来的,其空间仅仅能够用于放置他的仙剑和门派传承的玉简,再放魔杖进去都嫌挤,倒是附在他右臂内侧化成剑形胎记跟他转世来了。那螭吻的尸体,作为对于他的仙剑来说最重要的东西,被整只装进用于保存材料的玉盒,塞进剑囊深处的专用空间里。塞壬不得不再下了一回金库,才有足够大的空间取出螭吻的尸体,摘下龙项上的七片逆鳞。那是龙身上力量最强却最脆弱的鳞片。螭吻是中国传统神龙的亚种,就是传说中“龙生九子”之一。可惜没有龙角。否则他就会将龙角拿下来用了。去奥利凡德定做了魔杖之后,塞壬拐了一趟魔药店,挑拣了一些感兴趣的和实用的魔药。饮用了增龄剂之后变为一名青年,换上提前在世俗世界购买的休闲运动风格衣物,他打起一个巨大的背包,化身旅行者,徒步离开了城市和人烟。————————旅行,或者说游历,不仅仅是魏若留下的爱好,也是一个剑仙必须的修行。增长更多的见识,才能修心修仙。顺便,收集些天材地宝之类,用于与别的修行者交流。塞壬没有沿着公路前行,而是打开星盘,一头钻进荒郊野外。星盘即中国修行界的GPRS系统,指南针北极星的升级版。说实话,塞壬继承了魏若的弱点之一——没有方向感。似乎越是御剑飞天能飞的好像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飞出种种特技花样来的剑仙,方向感就越薄弱:换句话说,路痴。按照凡人的医学术语:耳内球囊斑和椭圆囊斑不敏感。星盘就是为此被发明出来的。好在认路的能力并不与方向感挂钩,塞壬在没有星盘时,每天出门挨家挨户送牛奶才没怎么迷路。而钻进野外的理由之一是,远离人群,修行时的种种异象才不易被察觉。毕竟他手上已经没有当年用熟的那套隐蔽聚灵防护阵法了。傍晚时分塞壬在一条溪流边扎下营。挖了野菜,捕捉野鸟,洗刷刷在三昧真火上烤了来吃。塞壬的野外生存能力继承自多年游历的魏若,即使在如今根本不能御剑的时候,靠着早准备好的道具辅助也很轻易。饭后,他终于开始了今生的第一次正式修炼。塞壬所继承自魏若的不仅仅是记忆和物质,还有灵力。早在他记起前生的时候,他的灵魂中所带的力量便为他洗筋伐髓,筑完基后多余的灵力也留在了丹田筋脉里。而他的身体里,还有母亲传下的羽蛇血统,和从那个不知道是谁的父亲血脉里传下的力量。是依靠这两股力量,才能使他那么容易就在生命威胁中记起前生;也是因为这两股力量,在他洗筋伐髓时凭空添了三四倍的痛楚和艰难。由于还不熟悉,他的灵力不再如前生那样在身体里运转自如了,而同时,却使得塞壬能够摆脱魏若时可怕的法术天赋。魏若的法术天赋是差得不能再差的,发出体外的法力只要离开直接接触根本不能控制就会马上消散,还会造成反噬。魏若唯一掌握的法术是三昧真火,灵力以最简单最纯正的方式燃烧。那也仅仅只能延续到他的仙剑上,后来能使用在丹鼎上。他练习三昧真火的方法是给师父下厨,同时还练习用剑的精准度。后者他能达到可以被称为登峰造极鬼斧神工的地步同时,前者却只能保证不会烧得外面碳化里面滴血,或者整个变成一块炭。但是一直这样练下来,魏若在三昧真火方面的造诣反而超过那些有天赋的修行者,仅仅比最看重火候的灵仙差一些。魏若当年实在是为了能够释放法术的可能性,才去定做魔杖的。如今的塞壬,依靠血脉中流传的那股力量,哪怕还不是很能运用纯熟,也能用一些对于正常修行者来说的小法术。想当初当第一次辟尘咒成功时,塞壬几乎感动得热泪盈眶。事实上塞壬的灵力比别人能够看出来的要强很多,已经达到成年巫师的正常水平以上,只比当年魏若出道时弱一点儿。但因为中国体系灵力内敛的特性,而欧洲法术体系则没有刻意的收敛,欧洲巫师看他很容易走眼。将灵力运行了三个小周天进行凝炼之后,塞壬今生第一次取出自己的仙剑,离勿。那剑从他小臂的剑囊里飞出来,宛如一道蓝色闪电在他身周盘绕,周围的天地灵气风起云涌,狂乱地追随仙剑流动。虽然没有天地为之变色,地上却被无形剑气割开一道道裂痕,溪里的水花,地上的草叶满天飞卷着。塞壬默念剑诀,等待着时机。他的发在凌厉的风刀里猎猎飞舞。当蓝色闪电陡然冲向他的时候,他侧身偏开要害,用左肩骨锁住剑刃,右手抓住剑柄。仙剑挣动不休,将他的肩上开出一个大洞,鲜血飞溅。而剑仙面沉如水,努力调动全身所有灵力压制它。这柄魏若用毕生精力炼制的仙剑拥有太强大的力量,即使是魏若本人出手,面对饥渴了二十年的这柄仙剑,也得费上一番手脚。塞壬是有些不自量力了,然而他不敢,不敢再让仙剑继续沉寂着凝聚怨恨。等到他失血到摇摇欲坠,灵力几乎全然消散之后,仙剑终于安静下来,顺着他坠下的手滑出伤口。它在他面前浮动着,懒洋洋地,“喂,你小子弱了不少啊。”塞壬苦笑,勉强吞下早已备好的生血丹,要敷生肌散已抬不起手来。他也没有灵力来治疗了。他任自己软倒在地,气若游丝,“你再进一步就要杀了我啦。”仙剑得意洋洋,“失了你,老子去哪再找个肯用自身精血炼剑的剑主啊?”“你就是这样对待剑主的?”塞壬有气无力地指责,“差点杀了我?”“你不是还没死吗?当年是谁跟我一起练习放血到生死边缘的?”仙剑上上下下愉快地飞舞着,“老子难得可以欺负一下你。哼……饿了老子二十年,哪能让你好过。”塞壬沉默,静静凝聚灵力。其实这仙剑对他的杀意由来已久,如果他哪天真被仙剑噬主杀死也是正常。它竟然在明明能杀死他的时候收手,反而出乎意料。这仙剑最早只是精钢炼制的龙泉剑,一柄品质优良的凡剑而已。魏若按照剑仙的炼剑术,用自身精血和灵力时时炼之,将其炼成本命仙剑。他出道时斩杀了岷江上兴风作浪择人而噬的那条凶龙螭吻,炼其魂魄为剑灵。因此这剑便取名离勿。但剑灵离勿对于杀了自己的剑主怎么可能不存怨恨。当魏若有强大得足够压服它的力量时它仍时不时闹别扭,而面对弱了太多了魏若的转生,它当然不可能轻易放过。它当然可以噬主之后当柄无主之剑逍遥人间,只是要修成剑妖化形为人却缺了不少道行。能有一个愿以自身精血炼它的剑主,还能时不时欺压一下,仙剑暂时还不想失去这个次高等的待遇。只是最高等待遇,噬主舍夺,却无能为力了。经历了半个战火飞扬年代的剑仙有极为坚定的意志,守护他的魂魄不受侵扰。第一部 平静的学院生活 从列车开始的旅程开学那天塞壬提早了半小时去了火车站,隐藏在第九第十站台之间的93/4站台没有给他造成任何麻烦,他比欧洲巫师敏锐得多的感知力使他轻易地找到了用幻术伪装成墙壁的通道。他对那维多利亚时代的蒸汽机微微感叹了一下修行界对时代的落后,拖着超小型旅行箱施施然穿过正沉在告别中的巫师家长和学生们,穿过喧闹嘈杂,登上火车,在车尾找到一个空车厢坐下。掏出半个暑假还没读完的《一千种常见魔药材料的处理方法及应用》,翻到书签那页:马达加斯加箭毒木—马达加斯加雨林树蛙。当他读到马达加斯加尖叫柳树的时候,火车早已不知不觉启动了。是“砰”的巨大开门声和一个激情四射的声音说“嘿,这里有人吗”把他从书中拖出来。“除我之外,没有别人。”塞壬继续看书。“嘿,这么用功吗?”一只手搭向塞壬的肩,在达到目的之前被他随手拂落。而同时对面传来一模一样的声音,“别那么冷淡,伙计。”塞壬抬头看他们。那是一对双胞胎,有一模一样的在相同位置长着相似雀斑的脸,一模一样火红色宛如烈焰的头发,一模一样的热情笑容。他们穿着不知是二手还是三手的旧衣服,但丝毫没有以之为耻的意思。“弗雷德。韦斯莱,”对面那个说,“And乔治。韦斯莱,”旁边那个接上,“竭诚为您服务,”“让你的生活变得——”“意想不到的精彩——”双重奏。塞壬飞快地随手抓住了一只跳向他脸上的巨大蜘蛛,三昧真火猛然从手心窜起将手里的八脚生物燃成了灰烬,伸手在窗外随风飘散。“WOW,COOL~”双胞胎一起道。预感到这一路没有适合看书的清净环境了,塞壬合起那本完全能当凶器的大部头,塞进乾坤锦囊,带着淡淡微笑:“我是塞壬。维埃。”双胞胎点着头,其中一个好奇地问:“你是中国人吗?”“我母亲是。”塞壬淡淡道,“不过我是英国籍的。”“听说中国是个神秘的地方,能给我们讲讲吗?”“比如中国的魔法?”塞壬心中千万感叹说不出口,只是在手心里点燃三昧真火,“这是原理最简单的一个法术。将魔力点燃,变成纯粹的热能。”感谢上苍让他这一辈子有足够的灵力控制力,仅仅那么少的练习,使用昧火也不会失控到焚烧整个车厢。“无杖魔法!?”双胞胎两眼放光地一起喊。“使用飞天扫帚时那句‘UP’也是无杖魔法。”塞壬淡淡地道。但事实是,中国修行界普遍倾向于不使用魔杖之类的施法辅助工具。只有完全倾向于施展强力法术的正仙才会使用辅助施法的法器。灵仙使用丹鼎,散仙会在施法时使用桃木剑而剑仙普遍没有使用需要辅助的强大法术的习惯。也只有魏若那个法术完全无能的家伙才会想到定做魔杖了。话题偏向了飞天扫帚和魁地奇比赛。塞壬对于魁地奇的了解完全为零,对于飞天扫帚则仅限于五十年代之前的。他淡淡地倾听,偶尔插一两句评论。“要说,查理还是格兰芬多的魁地奇队长呢,”双胞胎之一说,“上半年国家队的球探来找过查理了,可是查理居然说要去罗马尼亚研究龙。”“真遗憾学校不让一年级带扫帚——不过我们偷偷把比尔的扫帚放在行李箱底下了。”“可惜被莫莉发现啦。”“要知道我们可都很能飞呢。不让我们一年级就进红队绝对是格兰芬多的损失——”“最大的损失,因为我们不在球队而失去学院杯——”魏若曾经有过一杆飞天扫帚,是他自己按照炼制仙剑的方法改装过的。毕竟比起御剑飞行要僵硬地保持着“仙人指路”的姿势捏剑诀,——站在窄窄的剑上要保持平衡根本不算问题——飞天扫帚要随意得多舒适得多了。哪怕速度跟御剑没法比,但那杆中西结合的扫帚比一般的扫帚要快多了。魏若曾经很享受骑扫帚飞上高空兜风偶尔走神的感觉。遗憾的是,那杆认主人的扫帚被放在魏若原来的乾坤锦囊里一起不知去向了。一杆新扫帚的价钱是如此高昂以至于让塞壬退缩了。否则哪怕现在还没能力改装扫帚,塞壬也会买一柄来玩的。至于学校校规一年级不能带扫帚——只要不被抓住,管他呢。将近1点的时候卖零食的小车推到了车尾。双胞胎嘻嘻哈哈地无视了那零食车,而塞壬则是对那些零食没有兴趣。毕竟上辈子是个出国留学多年的中国修真,不怎么吃得惯欧洲菜品的魏若,哪怕可以辟谷,哪怕有君子不入庖厨的古训,也早练出一手好厨艺来了。何况他还曾有为师父下厨练昧火的二十年经历。当双胞胎掏出制作简陋的粗牛肉三明治的时候,塞壬也取出了他自己在破釜酒吧借厨房做的饭盒。色彩鲜艳的蔬菜,浇着晶莹剔透的汁水,光看那色泽便是能极大地引起人食欲的,而一打开饭盒便飘出的馥郁香味,更吸引着辘辘的饥肠。还有一碗精心熬制的鲜美的鱼肉粥,和一个苹果。可惜在英国买不到适合塞壬口味的茶,他宁愿喝白水也不喝所谓奶茶——哪怕他自己其实也学了挺不错的泡奶茶的手艺。所以他拿出来的水杯里装的是在巫师界挺忌讳的很容易被换成什么什么药的纯水……说起来要毒倒塞壬也挺难的,不擅长治疗法术——准确的说是完全不擅长法术的剑仙身体素质和对有害药物和法术的抵抗力是非常强大的,何况这个剑仙还同时会一些灵仙炼药的法门。理所当然,对比手中的粗牛肉三明治,双胞胎不可能不被塞壬的精美食物吸引。不过他们的家教挺好的,虽然眼巴巴的很是可怜,却没有太失礼——“真香,你妈妈的手艺可真好。”双胞胎之一道,“不过其实莫莉的做的东西也挺好吃的,就是外表看不出来。”另一个盯着塞壬的饭盒咽着口水道。塞壬笑了笑,“是我自己做的呢。你们尝尝吧?给我提点改进意见。”他抽出一双自己随便找根无毒树枝用仙剑劈出来的模样儿挺精致的筷子来,同样的还有木头勺子。给双胞胎演示了一下筷子的使用方法:“其实筷子这玩意,没练过挺难用好的。”然而双胞胎还是看上了技术难度更高的筷子。哪怕把菜汁拨弄得四处乱溅,还是不亦乐乎。“好吃~”乔治凑到桌子上,让弗雷德艰难地把菜拨到他嘴里,脸上沾着汁水,因为满嘴食物而声音模糊。然后他换手喂弗雷德。塞壬避得远了点,喝着粥津津有味地看双胞胎热闹的表演。午饭后,塞壬收拾了桌子,重新拿出书来静静阅读。玩闹累了的双胞胎依偎在一起补眠。双胞胎睡醒之后邀请塞壬一起出去逛逛,塞壬拒绝。终于车厢里只余他一人。火车到了站。学生们换上校服,纷纷下了火车,跟着一个大喊“一年级学生跟我来”的半巨人顶着凄冷的雨和黑跋涉过又窄又陡的泥泞小路,前面豁然开朗。他们面前是一片宽大的湖泊,对岸则是雄伟壮观的城堡,它的窗玻璃中透出温暖的光。在湖边乘坐小舟。限四人乘坐的小船上,除了塞壬和双胞胎,还有一个一脸忠厚像的男生,被双胞胎耍了还乐呵呵的。“那是鲁伯斯。海格。”双胞胎之一对塞壬说,“霍格沃茨的猎场看守和钥匙管理员。他住在禁林边上——禁林里面一定很好玩。”塞壬微笑。他同样对禁林充满好奇,打定主意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但绝不要带上别的人。〃是不是全都上了船?〃一人独坐一只船的半巨人喊道:〃那好,咱们出发!〃一字排开的船队同时启程,仿佛是一起在水平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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