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就要人,一个就不肯交。
我一眼瞥见三七,她似乎有点畏怯白胡子老道的威势,站的稍微远了一点。
三七一向有眼角会看事儿。明哲保身这四个字送给她再恰当不过了。
虽然我不赞成三六这样抢亲。可也不能看她吃了这个道士的亏。
“那个……三六啊,虽然说你和这位李国师说的都有理。不过你捆着这位李公子,实在有点儿不大合适。这拜堂成亲捆着新郎当然不象样子,要长相厮守的话,得先两厢情愿,然后才能再做夫妻地,你说是不是?”
三六看看我,不说话。李国师瞪我一眼:“你个小小蜘蛛懂得什么!”
小小蜘蛛?我觉得我的年纪比这位白胡子国师只大不小呢。
“我看呢,不如先把李公子这捆缚解开,三六你把你们从前的事情说一说,我想李公子也一定通情达理,大家好好商量一下,这一场喜事,总不能最后变成大打出手生死相搏,那未免伤了大家和气……”我看看三六,她好象不反对,再看看李国师。他虽然还瞪着眼,不过也没有赞同。
厅里挺静的,我不大习惯当着这么多人说话……好吧,就算不是人,总算也是人样子吧?
“莫书,先替你家公子把绳子解开。”
“哦。好好。”莫书回过神来,连滚带爬的过去替李扶风解绳子。
唉,可怜的书生,捆成个大红粽子,被人推推搡搡强迫拜堂。就算前世和三六是情侣,估计这口气也很难咽的下去,不过三六也不想想,她抢李扶风来是要和他过日子的,又不是要把他煮了吃了。他的心情怎么能不考虑在内?要是和李扶风地这个长辈李国师大打出手,她自己伤了当然不好,要是把李国师打伤了。那李书生也不能乐意对不对?
莫书越急手脚越不灵光,绳子扯了半天才扯开。李扶风手脚一得自由,立刻掏掉嘴里塞地布,不知道是被塞的太狠了还是忽然吸了一大口气呛着了,扶着一张没被风吹跑地桌子拼命咳嗽,脸红的都要滴出血来了,比他身上穿的袍子还要红。
我吩咐灰大毛:“去去,让人把这里收拾收拾,桌椅摆好。还有,赶紧泡茶来。”
灰大毛急忙答应着去了。
“不必了,我们那边去说话。”
一群怎么看怎么别扭的人围坐在一张圆桌旁,三六脸上没有太多妆扮,只是嘴唇涂地殷红,看起来有一股冷艳的感觉,比平时是漂亮多了,可是……并不让人觉得喜气。三七看起来温和沉默,坐在她的旁边。我左边是三七。右边是敖子恒,他右手边是凤宜,然后空一个位子,是李国师和李扶风。
我们这边大家不管真平静假平静,反正看起来都还平静。李国师和李扶风的脸色……咳,可是阴云密布山雨欲来的。
李国师就不用说了,李扶风嘛……算起来这是我第三回见他了。第一回在宋公庙,第二回在京城万全楼我们还一起吃饭。
想不到这么快就见第三回,而且是在这么一个场面又见面。
他已经把那件红袍子脱掉了。红头巾也不知扔到什么地方去了。穿着一件不怎么合身的灰色衣裳,不知道这衣服是从哪儿找来的。前两次见面时他身上那种潇洒写意的劲头儿大概都给气跑了。垂着眼帘谁也不看,我发现他的睫毛挺长地,在眼睛下面投下一排阴影,看不到他的眼睛,也猜不出他此刻的想法心情。
每人面前都放着一杯清茶,不过也都凉透了。
看着大家好象都不愿意先开腔,我还是最沉不住气地那个,清清嗓子:“三六,要不,你先说吧。”
本来这事儿也是因为她抢亲才引起的,她先说明一下前因后果,也是理所应该。
三六的手指在茶杯边沿上来来回回的划动,却不出声。
三七推推她:“你就说吧。”
“好吧。”隔了好一会儿,三六才低声说。她雪白的脸上浮起一层不太自然的红晕,微微皱着眉头:“那件事……离现今,不多不少也有快七十年了。”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茶杯。
我忽然觉得自己出的这个主意,可不是个好主意。
岁月峥嵘,要把已经结痂的伤口再一次刨开,还要摊给不相干地人去听,去看。那些记忆是属于三六自己的,她……我觉得我一点儿也不期待这个故事。
不过现在后悔好象也来不及叫停了。
“我和宋缡相识于京城西郊湖畔……我舞剑,他吹笛……”
儿子着了凉,吐了好几次,心疼死了,555。。。
七十二
所有的开始,都很美好。
所有的结束……却未必都是一样美满。
有人写过,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人生只停在初见时,那么初见也许不会令人反复追思怀念。
三六和姓宋的书生在湖畔结识,书生是去温书的,三六是去练剑的。
第二次见面,书生遇到了山贼,三六于是路见不平,美人救……书生。
外面的天又阴的厉害了,闷雷轰隆隆的滚过。
雨打在瓦上檐上,发出均匀的,刷刷的声音。
三六和宋书生又遇见了第三次,第四次。
先是偶然,后来,一串偶然堆叠起了情,堆积出了爱。三六决心想舍弃一身道行,只求一个人身,好能够与宋书生白头到老。可是……事情接下去的发展简直象是流行韩剧里的情节。花好月圆的前一刻,书生死了。
三六讲故事讲地干巴巴地。但是开头。发展。结局……都讲地很清楚明白。
我听着别人地事。伤地却是自己地心。
我和李柯……我端起面前摆地茶喝了一口。茶凉了。一种酸涩地味道。让人难以下咽。
我忽然站了起来走出厅去。
我不想当着那么多人失态。
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是天气不好,所以心情也总是跟天气一样低沉。
身后有脚步声响,我回过头。
子恒轻声问:“怎么出来了?”
“屋里太闷了。”
他没有再追问,和我一起站在亭子里看雨。
“看你好象不太开心。”
“今天这事儿,谁开心的起来啊。”
“说起来,我听说你给洞府起名叫盘丝洞,可当真贴切之极。”
“是吗?”我抄袭来的呀,起这个名字的是位姓吴名承恩的先生。他笔下里的白胖和尚唐僧在西游途中,曾经遇到蜘蛛妖,误陷盘丝洞。
盘丝洞,本来就是蜘蛛居住地方的一个统称。我懒的费心思去想。直接把那名字拿来就用。
“本想尽快告辞的,没想到又遇到这样地事。”我摇摇头:“唉,以前听说一些女鬼女妖多情的故事,还总觉得是杜撰,不过瞧着,倒也不全是瞎编的。”
“嗯,人有句话说,只羡鸳鸯不羡仙。连仙都不羡了。可见这情爱,是有它的好处。”
“好什么啊,跟毒品一样,没道理,不公平。甚至不可理喻。只要上了瘾,有地苦头在后面等着。”
他问:“什么毒品?”
我愣了下,一边笑一边解释:“类似晋人服的五石散那种东西,当时吃着让人觉得舒畅快美,飘飘若仙。不过那是引鸠引渴的东西,对身体极有害的。”然后我告诉他罂粟和鸦片大烟土。总结一句:“总之都是害人的东西。”
他微笑说:“哪有你说的那般可怕。古往今来写情的美好词句也不少,无情无爱,无悲无喜,那是泥胎木塑,就算有千年,万年的日子,又过地有什么意思?”
亭子前头是个小小的池塘,池塘水面上的荷花被雨水打的七零八落,只剩了个光秃秃的秆在那里。
凤宜也从厅里出来了。他那身袍子即使是阴雨天看起来依旧光彩照人,鲜亮明艳。子恒问他:“你怎么也出来了?”
“里头气闷。”凤宜说:“各执一词相持不下,谁都觉得自己有理。我最不耐烦这样地事。”
“这亭子上风景尚佳,不如小酌几杯。”子恒笑着提议。
我转头看一眼厅里。嗯,三六是主场,三七虽然不太帮得上大忙,但总不会拆台。我们又离的近,从这里还能隐隐看到那边厅里的情景,他们还都坐在那儿没什么异动。
“行,我带着有酒。”
我把随身带的猴儿酒和鼠儿酒掏了几瓶出来:“来。虽然不是什么陈酒佳醇。你们就来尝尝山野风味吧。”
离天黑还有好一阵子,那两位你一杯我一杯。把酒喝了不少。灰大毛在亭子外头的回廊处探头探脑的,我招手让他过来:“你怎么来了?”
“那个锦鸡精醒过来了,我把百草蜜调了给她喝了,这会儿挺安静地,所以我让小绿先看着她,我过来跟师傅和凤前辈禀报一声。”
“她现在情形如何?”
灰大毛说:“虽然不吭声,不过我瞧着不大对头……呆呆的,跟失了魂似的。别说小绿觉得害怕,我看着她,都觉得心里怪不踏实的,有点碜的慌。”
“好吧,我这就去过去。你先回去看着,小绿她肯定心里惧怕,不怎么敢接近锦鸡精的。”
“好。”
我转身回去,子恒和凤宜两个拿着竹筒铜钱在那里猜数,猜输的喝一杯。
“凤前辈,锦鸡精已经醒过来了,你要不要过去看看情形?”
“好。”
他们把杯中酒一饮而尽,理衣站了起来。我回头看了一眼,厅里桌旁的人还坐着,凤宜不耐烦的说:“不相干,有我们在此,那小老儿绝不敢过份放肆,你那姐妹绝没危险。”
“哦。”
这倒也是,我放下心事,跟他们一起去后院。
老实话说,自力更生虽然很好,但是有靠山不用自己担惊受怕地感觉更好。有凤宜和子恒在这里,的确什么事都不必担凤宜进去向锦鸡精问话,我们在外屋坐着,灰大志嬉皮笑脸和子恒套近乎,子恒脾气很好,有问必答。
看着灰大毛耍宝,学着刚才小绿胆战心惊看护锦鸡精的样子来取笑,我一边摇头,一边想着。谁说快乐难找,看看灰大毛,整一个乐天派。他从来不自寻烦恼,也不故作深沉。爱吃就吃,想睡就就睡。他身上有一种野性的,蓬勃的生命力。
老鼠的生命力的确顽强啊,无论什么样糟糕的境遇,老鼠都能迅速适应,活的好,还拼命繁殖后代。
凤宜没过多久便出来了,锦鸡精跟在他后面。两眼无神,表情茫然,脚下虚浮。
“她说什么了?那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凤宜摇头:“不得要领。她和鹿精晚上出了茶楼,她地牙板忘了拿又回去取,等回来时鹿精已经遭了毒手。她只看见一条黑影遁去。旁地也什么都讲不出来了。”
“那现在呢?”
“我让人送她回去,有族人照看总归好些。子恒,只怕我们要到京城去走一遭了。我猜想那杀了鹿精挖去心肝地黑手,多半还在京城内逗留。”
他说的轻描淡写,我却一下子想起鹿精惨死时地情状,还有那刺鼻的腥味儿。诡异的寂静……冷不丁打个寒噤,摇头说:“你们要去自己去,我可绝对不去的。”
凤宜盯了我一眼又转开头:“本来也没有叫你同去,几年没见胆子倒小了,这样就把你吓着了。”
“不是……最近的怪事太多啊,白骨成精,魔气现踪,天又总不放晴,想起来心里总是……怪别扭的。”
“嗯。不去就不去。”子恒说:“那你在庄里等我们回来,自己不要乱跑乱走。等这边的事一了,我还要去你的盘丝洞做客呢。”
他们两个走了,李国师和李扶风也走了。
我问三七,怎么这么轻易放走他们,三七说:“那个书生一点前生地事都不记得,三六说,只要他不去出家做道士就行,反正总会让他想起来从前的事。”
哦……这样暂时缓一缓也好,双方各退一步。这事商量着办比捆着人成亲总要强。
天彻底黑下来。我弹弹手指,点亮纱罩里的灯芯。
梳妆台的铜镜里映出来我的样子。
脸色苍白。两眼无神,跟美艳啊,气质啊这些词都不沾边。我对外表也不怎么在乎,长地普通也没什么不好。上辈子我是个普通人,这辈子是个普通的……蜘蛛精。
三七精致的象个玉人,三六有一种凛然的清冷的秀美。
连进来送茶的小绿长地都比我好,圆眼睛,长睫毛,樱桃小口瓜子脸。
我跟她闲扯:“你们庄主要是嫁了人,你们怎么办?各奔前程么?”
小绿说:“庄主要是还要我们服侍,我们就留下,要是庄主嫌我们,那我们就散了呗。”
又是个随缘的乐天派,和灰大毛一样。
我和她闲聊,她说起刚才锦鸡精:“哎哟,那个眼神死气沉沉的,别说她原来是只鸡,就算不是,我也觉得背上一股子寒气透上来。”
大概……她是爱着那只鹿的吧?
夜里我睡的不安稳,模模糊糊的,脑子里各种杂念此起彼伏。下半夜开始做梦。梦到从前,梦到现在。
大概是白天看到的那幕拜堂印象太深刻,我在梦里也看到一片红,到处都是红双喜字,可是新娘不是三六,竟然变成了我自己。新郎和我并排站,拜天地。
等到夫妻对拜的时候,我看见新郎的样子了。
是那个李书生。
梦里地他没有被捆着,自动自发的跟着仪式走,表情好象还挺开心。
我在梦里和他一起拜下去。
心里隐约想着,这不真实,这是假的。
但是等到那一拜拜完,他抬起头来的时候。
那张脸,不再是李书生,而是……而是小道士!
李柯!
那温柔的眉眼,和煦的笑容,儒雅的气质……既象小道士,又象是李书生!
这是怎么回事儿?
我睁大眼想仔细把这个新郎的面目看清楚,却一下子醒了过来。
天还没亮,窗外雨还下的正紧。
我有点晕晕乎乎的坐起身,揉揉眼四下看看。
呵,醒了。
没什么喜事,没什么拜堂。
咳,刚才那梦可真怪啊。
儿子好了,今天没有再吐,我也终于松一口气。
看他生病地样子,我情愿病地是自己啊。。。
正文 七十三
我觉得口渴,抹一把头上的汗,推门出来。
雨还在下。
这雨可真是蹊跷。
我沿着回廊走到池塘上的亭子里头,靠水的棋秤上还有半盘残棋,黑白杂列,不知道是什么人下到一半留在这儿了。下午我们还在这里喝过酒,有两个酒瓶子还在栏杆旁无人收拾。
我随手摸出一瓶酒来,闻了闻,是百草酒。
我对着外面黑沉沉的雨幕喝了半瓶子酒,无意间一转头,却看到回廊那头有个隐隐绰绰的白影站在那里,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我看到了她的时候,她也迈步朝我走了过来。
“三七?你没睡啊?”
“雨声太吵了,睡不着了。你呢?半夜不睡爬起来喝酒?”
我笑笑,也递给她一瓶:“这次出来带的不多,快喝完了。尝尝吧,山野风味,口感挺清的。”
她接了过来拔开塞子,深深嗅了一口酒香,然后仰头对着瓶喝了一大口。
她坐过来。和我一起靠着栏杆。临风听雨。沁凉地雨丝落在脸上身上。我仰起头。闭上眼。
脑子里什么也不想。
“凤宜……”
我就不想听她提这个。可是这事也不是我想不提就不提了。
“嗯。我一见凤前辈就浑身不自在。你倒比我强。”我点头说:“我倒挺羡慕你地。”
“羡慕我?”三七轻声说:“我倒很羡慕你。”
“嗯?”
“厌恶也罢,不喜欢也好,你总是能得到他的注意。他可从来不正眼看我……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