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个保镖,每天晚上两班轮换值夜,每班五个人。亮灯的是保镖们的房间。围墙外面有多少棵树秦雪雷不知道,围墙里面只有四棵大榕树。在这个院子里藏身很困难。梦娜掏出一支烟,点着一个红红的烟头。秦雪雷看不见梦娜的脸。暗红的烟头显的很呆滞。
“金龙夜总会是梅港最豪华的歌厅,来的客人有钱有身份。有钱有身份的客人几乎全是流氓色鬼,也许这个世界只允许流氓和色鬼发财。金龙一共有五百多个小姐,来自全国各地,个个都经过精挑细选。我不知道蔡老板为什么单单看上了我,可能是因为我胸大吧。胸大的女人没脑子,蔡老板喜欢蠢女人。
“一个月里我碰到他两三次。他不理我。他喜欢我。我不是个蠢女人,所以我看出来了。其实就是蠢女人也知道哪个男人喜欢自己,女人这方面的直觉一般不会错。妈妈住院了,需要一笔钱,我凑不齐。一天晚上我偷了一个客人的全钻劳力士,那个客人喝醉了,稀里糊涂地在房里撒酒疯。我把表藏在洗手间的水箱里。谁想客人吐了酒清醒过来,吵着闹着找手表。店里拿钱赔了客人,把那天晚上所有进过房的小姐和服务员全关在三楼一个包间里。我不想连累别人,就对领班承认表是我偷的。他们在水箱里找到了那只全钻劳力士,把我关了整整一夜,连厕所也不让去。我害怕得快要发疯了。
“第二天我被带到蔡老板的办公室。他问我为什么偷东西,我告诉他我妈妈住院等钱用。他什么都没说,给了我三万块钱。这下我知道完了。当天晚上我就跟他来到这里,陪他睡了觉。他发现我还是处女,作为我第一个男人他很高兴。我离开了金龙夜总会,找到另一份工作——做他的女人。”
榕树上有露水滴下来,梦娜走到草坪上。草坪湿漉漉的,天快亮了。
秦雪雷踩着露水问道:“黄大哥怎么敢要蔡老板的女人?”
“不是黄东阳要的,是他给黄东阳的。我们在一起睡了一年,我爱上他了。我爱上了我的第一个男人。我要跟他结婚,他不愿意。我们总吵架。跟一个老男人吵架很有意思。他开始受不了我,千方百计想把我给打发了。正好黄东阳给他立了大功,他就把我给了黄东阳。就这么简单。
天雷 第十三章(6)
“黄东阳倒是爱我爱的要死,还要跟我结婚。就算我天天去跳艳舞他也不在乎。可我根本不喜欢你的黄大哥。分手一年,蔡老板又想我了,我就又回来了。我是他手心里随便摆弄的一个玩意儿,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愿意让他摆弄。我贱。我爱他。”
秦雪雷说不清楚男人和女人到底哪一个更贱。他们穿过草坪,准备回去。鞋袜被露水打湿,脚上一片冰凉。秦雪雷并不觉得梦娜是个贱女人。梦娜想和自己爱的男人结婚并没有什么不对。毕竟她还想结婚,还想跟一个老男人厮守着过日子。对一个女人来说这不是错误。
到房门口,梦娜并不推门而入。“他如果问你,你怎么说?”
秦雪雷回答道:“老板走了,你闷得慌,随便找我说说话。”
梦娜点点头,转身推开了房门。雪虎从门里蹦出来,把脑袋依偎着秦雪雷的裤腿儿。秦雪雷蹲下来,轻拍雪虎的背,从头到尾抚摸它厚厚的皮毛。雪虎用鼻尖轻拱秦雪雷受伤的手臂,琥珀色的眼睛里全是亲昵和信任。秦雪雷摸摸雪虎的伤腿,雪虎明白了他的意思,低头伸出舌头舔他的手。
梦娜温柔地看着一人一狗亲热,微微一笑,走进房间。门轻轻掩上。天快亮了。秦雪雷坐在地上,搂着雪虎,静静地等待黎明的到来。
天雷 第十四章(1)
一
楚天梅坐在沙发上,看父亲津津有味地啃肘子。肘子是用梅干菜烧的,黑红发亮,浓香扑鼻。父亲虽然年纪大了,可喝酒吃肉抽烟依然故我,把医生的劝诫全当耳旁风。父亲的座右铭是:“医生真要是灵了,阎王爷就不灵了。”
还是阎王爷灵。他老人家不但不把父亲带走,而且大发慈悲,让父亲随心所欲地我行我素。父亲真没白信阎王爷。可能父亲这样一个绝对的共产主义者,这样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的青睐最终打动了他老人家。毕竟,父亲这个不信如来佛祖、轻视南海观音、蔑视太上老君的人,居然对他这个整天待在暗无天日的地底下的神灵推崇备至,他老人家的自尊心肯定也大大地满足了一回。想到这里,楚天梅禁不住笑了。父亲要是知道了他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大发脾气,将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一顿。所以不能让父亲知道。
父亲趴在桌上认真仔细地啃着骨头。父亲啃骨头的姿势十分谨小慎微,生怕汤汁滴到桌布上。以前父亲可不这样,总是昂首挺胸地一坐,提起肘子吃个满嘴流油。父亲老了。
阳光把窗台上的吊兰照得泛出白光,吊兰开的郁郁葱葱,占据了整个窗台,向下蔓延的枝条几乎挨着了水泥地面。父亲坚决不同意装修房子,所以阳光再好整个屋子也显得有点暗。父亲坚决不同意换掉旧家具,即便这些老家什总散发出淡淡的霉味。在这个暗淡发霉的空间里,父亲活的很健康。楚天梅就算很讨厌这个空间,但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个空间适合父亲。
父亲拈着骨头棒,抬头对楚天梅说:“给我拿点纸。”楚天梅撕下一片卫生纸递给父亲。父亲一边擦嘴一边说:“你老婆手艺不错,比你妈强多了。想不到政法委书记的千金竟有如此照料锅台的本事,你小子可享上福了。”父亲开始擦手。父亲的手短粗宽阔,手指上的褶皱深得像凿子凿出来似的。两个大拇指的灰指甲如同风化的岩石一般剥落得坑坑洼洼,两个小拇指指甲留的很长,青绿浑浊。楚天梅记不清父亲这双手曾经多少次落在他的屁股上、头上、脸上、肩膀上和脖子上。每一巴掌都是火辣辣的。楚天梅笑了笑。肘子不是孙小琳做的,是他买的。他对父亲撒了谎。
父亲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摆弄吊兰。楚天梅收拾干净桌子,把碗筷拿进厨房。每天都会有个小时工来给父亲做晚饭,顺便洗中午的餐具,整理房间。楚天梅拿一个洗好的苹果回到客厅,准备削苹果给父亲吃,父亲并没有因为嗜烟嗜酒而排斥水果。楚天梅慢慢地削着苹果皮,尽可能削得薄些,免得招来关于浪费的啰嗦。父亲聚精会神地给吊兰松土,额头上的汗珠亮晶晶的,捏着花盆的那只手筋络突隆,黑色的老人斑醒目非常。
父亲放下花盆,拍拍手,拿起半支雪茄点着,悠然自得地抽。楚天梅观察父亲抽烟的姿势,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把烟卷送到嘴里。蓝色的烟雾在阳光里缭绕,笼罩了父亲满头钢针般耸立的白发。楚天梅忍不住摸出一支烟捏在手里。他不想和父亲一块抽烟。那粗黑廉价的“工”字牌雪茄仿佛对所有过滤嘴香烟不屑一顾,刺鼻的味道好像在提醒任何一个吸烟者只有它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烟草。这个黑乎乎的东西垄断了“男子汉烟草”的专利,与它相比,万宝路成了娘娘腔才喜欢的玩意儿。楚天梅把烟放回烟盒,出一口长气。
父亲抽完半支雪茄,回身把烟蒂掐灭在烟缸里。楚天梅把削好的苹果递过去,父亲往沙发里一坐,接过苹果咬的“喀嚓”作响。楚天梅觉得父亲是故意这样像个孩子似的咀嚼苹果。人老了会在某些方面表现的像孩子,不过这个自然规律特别不适合父亲。起码楚天梅认为不适合。苹果汁濡湿了父亲的嘴唇,父亲的嘴唇发紫。楚天梅突然可怜起父亲来。这个随军南下的关东大汉怎么也摆脱不了土炕的味道、旱烟叶的味道和笨重的棉袄棉裤的味道。楚天梅想不通作为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妈妈是如何接受这些味道的。可能妈妈接受的不是味道,而是本色。只能这样解释。这也是唯一的解释。
天雷 第十四章(2)
父亲把苹果啃成一个细细的苹果核。“你不觉得下个礼拜就结婚有点早?”
楚天梅摇摇头回答:“我不觉得早。”
父亲把苹果核丢进烟缸,苹果核马上沾满了烟灰,脏兮兮地躺在那儿。父亲咂吧咂吧嘴,说:“以前任凭人怎么催也不结婚,现在像火烧屁股一样急着结婚。我就是搞不懂你这个傻小子到底能不能把握分寸。”
楚天梅笑着说:“我知道我傻。是你把我打傻的。”
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让父亲愣了一下。父亲继续说下去:“我想让你早点结婚。我想让你体会有后代的滋味。我说的‘后代’不光指孩子,你明白不明白?”父亲的手指急促点击沙发扶手,手背上的老人斑跳动着。
楚天梅明白。“后代”既包括孩子,也包括自身。你的鲜血在你死去以后,依然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流动,依然会在某个跳动的心脏里被压缩,依然会在某个灵魂寄宿的肉体里燃烧。楚天梅不想让父亲知道他明白。
“你的后代是我的后代的后代。我抱着自己孙子的时候心里肯定很舒坦。你妈抱不着了,我打算替你妈抱一抱。”
父亲提到去世的母亲让楚天梅很意外。父亲的嘴角抽动着,眼眶里一层湿漉漉的水汽闪着亮光。父亲掏出一支雪茄,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掂动。楚天梅点着了过滤嘴香烟,舌根发苦,喉咙梗塞。
“可是我不同意你现在结婚。你必须把该了结的事情都给了结了。摆明了有人要整你,我看八成是老曹的后台。人家一个所长让你给撸了,你就能舒服得了?还有那个市长的公子,恨你都恨到骨头里了。你是条汉子,就挺直了腰杆把事情摆平。在这当口跟孙天颐的女儿结婚算什么?找挡箭牌啊?别让你的泰山老大人给看瘪了!别让你老婆一辈子瞧不起!”
楚天梅不能对父亲说那天晚上的事。楚天梅恨不能对父亲说那天晚上的事。他不是要拿孙小琳来做什么挡箭牌,他只是在白刃加颈后对自己做了修正,如同捏泥娃娃那样做了修正。父亲的误解和怒火使楚天梅无奈。楚天梅想起了哈姆雷特的无奈。父亲不知道哈姆雷特。
“你们这些没打过仗的人啊!枪子没教你们怎么做个男人!”
父亲从来不认为他有个优秀的儿子,因为他的儿子没上过战场。如果杀人能杀出个合格的男人,如果被人杀能杀出个真正的汉子,楚天梅认为自己已经达到了父亲的标准。可是父亲不知道。楚天梅不让父亲知道。他这个儿子多么令父亲失望啊!从小到大,父亲的失望一直像兜头浇落的冷水,刺激楚天梅挤出潜藏在心灵最深处的呐喊。这呐喊是无声的。
楚天梅临走的时候父亲说:“告诉你媳妇,她的菜烧的好。找个时间专门来家给我烧菜吃。”
楚天梅来到大街上,天空的云彩遮蔽了太阳。楚天梅一个人溜达了很久,一直溜达到太阳从云层背后钻出来才打车回家。
第二天是星期天,楚天梅去孙小琳家吃饭。孙家客厅厨房洗手间全铺着意大利进口瓷砖,厨房是天蓝色,洗手间是海蓝色,客厅是白色。三间卧室铺着德国进口的木地板,深咖啡色,好像带着针叶林的芳香。楚天梅不知道这瓷砖和木地板值多少钱,可能要花去孙天颐夫妇一年的薪水。按照孙天颐的级别,这套建筑面积一百六十平方米的房子并不超标,折算完工龄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每平方米也就一千块钱。电器都是日本货,日立的超屏幕电视,松下的分体式空调,东芝的双开门冰箱,先锋的立体声组合音响。楚天梅还注意到了家具。桌子,椅子,写字台,梳妆台,组合柜,沙发,茶几,无一不是精品中的精品,名牌中的名牌。楚天梅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这是一套名副其实的百万豪宅,虽然这套百万豪宅只是一幢外表朴素简单的红色六层小楼的一部分。在梅港,这样的红色板楼几乎成了公检法系统住宅的标志。公安局符合这个标志,检察院符合这个标志,法院符合这个标志,政法委当然也符合这个标志。孙家的不同之处在于,孙小琳的两个姨奶和一个舅公是美国公民。所以,孙天颐总会无奈地对所有来家里坐坐的客人重复着同样的解释:“她家里人想她在国内过的好一些,怕她跟着我受委屈。”
天雷 第十四章(3)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比孙天颐小十岁。一个女人能在四十多岁时还保持如此风韵,可以想象二十年前该拥有何等的灿烂芳华。如今,逐渐淡去的美丽已经抵挡不住岁月的印记,带着春风吹皱春水的丝丝伤感,变的朦胧。流逝的时光赋予她沉默与淡然,她总是静静的,好像在等待什么,又好像在告别什么。楚天梅第一次见到她时,不由自主地屏气凝神,同时在心里把她与孙小琳做了个对比。女儿像妈妈,但不如妈妈美。美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的真实是无论如何否认不了的。或者说女儿不如妈妈有气质。气质是一种感应,这种感应的冲击也是无论如何否认不了的。
她的父亲是京剧名家。京剧的英文名称是“北京歌剧”。她父亲专唱铜锤花脸,像歌剧里奥塞罗那样的角色。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的奥塞罗被中国的红卫兵吊在柱子上乱棍打死。孙天颐趁机娶了她这个“牛鬼蛇神”的“狐狸精”闺女。“趁机”是孙天颐提到他们两人婚姻时挂在嘴边的专有名词,恨不能报了专利使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她的家人纷纷移居海外,留下她一个人在梅港做孙小琳的妈妈、孙天颐的老婆。
今天楚天梅走进孙家的客厅时她正斜靠在沙发上看书。阳光从雪白的麻布窗帘后面透过来,将她的侧脸映照得明亮鲜艳。一瞬间,楚天梅仿佛看见了这个女人二十年前的模样。她把书放在沙发扶手上,抬头淡淡地跟楚天梅打个招呼。楚天梅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家,她应该到属于她的地方去。因为楚天梅也不属于这个家,所以楚天梅能够强烈地体会这一点。
她穿一件开襟白毛衣,一条黑裙子,一双黑色长筒袜。鬓角抹上去,头发在脑后松松地挽一个髻子。楚天梅瞥一眼扶手上的书,是一本《宋词三百首笺注》。
她注意到楚天梅的目光,淡淡说道:“随便翻翻解闷。”
楚天梅拿起书打开,折着角的一页是李昱的一首词。“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
楚天梅把书放下,看她斜斜上挑的眼角眉梢含着轻愁,就笑着说:“我倒喜欢李后主的另一首。”
孙小琳端着水果盘过来,接口问道:“哪一首?”
楚天梅曼声低诵:“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做烟萝。几曾识干戈。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销磨。最是苍惶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孙小琳扑上来拧楚天梅的鼻子,连声嚷嚷牙齿酸软,吃不下东西。
正闹着,孙天颐把拌好的凉菜从厨房端进饭厅。“小琳,消停一下,尝尝菜的咸淡。你熟悉天梅的口味,要是淡就加点盐。瞿红,到厨房里来给我打下手,把芹菜摘干净洗好。”
瞿红起身进了厨房。孙小琳轻声对楚天梅说:“我爸不是忙不过来,是一时一刻也离不开我妈。”
楚天梅指指厨房,孙小琳扮个鬼脸,跑去饭桌旁边吃凉菜。楚天梅盯着那本书,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想法:“她一定爱着一个男人,不过那个男人不是孙天颐。”
孙天颐做了一桌子菜。瞿红只喝了一碗绿芦笋汤,泡半碗米饭吃几只虾,回房去了。楚天梅想,未来的岳母这样吃饭将来一定会给自己节省不少花销。孙天颐和孙小琳父女两人胃口很好,海鲜排骨青菜不停地往碗里夹,还互相劝对方多吃几口。饭后孙小琳去厨房洗碗,孙天颐拿出一包中华烟让楚天梅抽。楚天梅觉得在这个环境里吸烟不合适,没有抽。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