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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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记忆-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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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是一个讲道理,并且脾气很好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打我的次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有一次却令我刻骨铭心,尤记至今。有一次,我从同学那借来了一个手掌游戏机,玩了几天后就借给了我大伯的儿子,后来我同学问我要还,我再去问我大伯的儿子时,他却告诉我游戏机被他朋友弄丢了,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办好,面对同学的不断追问,我束手无策,不免心急如焚。那天,我去大伯家玩,突然发现大伯放在柜子里的三十元钱,于是我趁大伯他们不在的时候,偷偷的拿了去,本来想买一个游戏机还给我朋友的,但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买,又经不起诱惑,把它们全花了,当时幼稚的以为没有人会发现。没几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老爸的脸色阴沉,他怒吼到:“你是不是偷了你大伯的30元钱。”我不断的狡辩,还装着不知道的样子说没有偷,老爸随便调查了一下,就知道钱是我偷的,那一次老爸用棍子狠狠的打了我一顿,第二天老爸给了我二十元钱,说道:“你也大了,是应该有自己的零用钱了,但你要记住,别人的东西永远是别人的,一分一毫都不能拿。三十元钱虽然不多,但你从小就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后你就会处处有不劳而获的心理。”
老爸的阅历十分丰富,他到过很多地方,年轻的时候因为文化大革命的串联,他几乎走遍了南方的各大城市。他很喜欢看书,懂得很多东西,虽然小学都没毕业,但他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他很民主,从不逼我做不想做的事情。他很护犊,很少让我和弟弟做一些脏活累活,他觉得自己吃过的苦已经够了,不要再让儿子吃苦了。
老爸和老妈的个子都很矮,我也就不能幸免的个子不高,和同学们在一起玩的时候,不免会被人笑称矮子,这令我十分苦恼。后来老爸知道后跟我说:“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也知道个子矮并没有什么,多少成功人士个子都很矮,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事迹却传遍了全世界。要知道‘笑人矮小者,其心胸必不宽广,笑人体残者,其心智必不健全’所以,你一定要做一个正直的人,用正直的眼光去看世界。”
老爸教给了我太多太多,现在老爸的年纪大了,年轻时乌黑的短发已经露出了点点繁星;老爸的眼睛花了,过去的目光如炬已经需要佩带眼镜了;老爸的身体弱了,经常会有个小病小咳的;老爸的记性不好了,偶尔会忘记事情了,但老爸永远是那个老爸,那个爱我疼我教导我的老爸。
今天,11月16日。老爸,生日快乐!儿子不知道应该送您什么礼物,只想把在心中积存了很久的话用这键盘敲打出来,成为永久的纪念。
第十七章 向左,还是右?
    寒风怒吼,稍带着冬雨,冷的我瑟瑟发抖。已经习惯了北京那带有暖气的温暖的房间,这突然到来的寒冷令我有些不太适应,思绪也仿佛被冻僵了一样,无法顺畅的流淌。
事业和爱情,你会选择哪个?当然谁都想兼顾,如果二者只能选一呢?有人注重事业,认为爱情是建立在事业之上的,没有事业的爱情如风雨中飘摇的花朵,随时都有败谢的可能,也有人注重爱情,认为爱情是超越一切的情感,爱情的伟大让任何事物在它面前都是渺小的。
我并不思考这个问题,我在想的是事业和理想,我该选择哪个?
这段时间很忙,忙的我没有任何时间思考文字创作,连上网都是挤出来的时间,因为我要管理茶楼。茶楼虽小,事却很多,一会儿不在都不行,本来这之前是老妈的工作,但最近爸妈不断的去江浙两地找店想要再开一家甚至几家店,这个重任也就自然落在了我这个经常性闲人的身上。早上六点起来开门,做好各项准备迎接顾客,本来人手就不够,所以我就四处帮忙,什么订蛋糕啊、做面包啊、炸肉串、鸡腿啊、点单啊到处都有我的身影,当然主要的工作是收钱,一直要忙到晚上十一点关门,顺利的话可以马上上楼去睡个好觉,但大多数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桌两桌的顾客要一直喝酒到深夜,我只能抽着烟无聊的等待着。最烦人的是,有时候会碰到痞子无赖之类的家伙,虽然爸妈早已经把他们都给震住了,但他们还是难免会来找点小麻烦,这时我就要利用我在北京多年的社交经验与他们巧妙的周旋,既不损失自己的利益,又不得罪他们,说实在的,真的很累。累的我都忘了自己的小说写到什么地方了,忘了自己原先设定的思路了。
我的理想是什么?小说创作,写出一本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小说,实现自己的价值,这就是我的理想。名字我都想好了——罂粟花谢,构思也已经完成了,但我说过在写它之前一定要把原先没写完的两部小说写完。这需要时间,充足的时间,这需要空间,宁静的空间,在这忙碌的生活中,在这喧嚣的小镇中,我力不从心。
男人需要事业的成功,我当然也希望自己事业有成,能够做出自己的品牌,开出一个连锁店来。但男人的理想也同样重要,这是男人愿意用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事业和理想,商人或者作家,向左还是右,我想兼顾,我在探索,我在尝试。。。。。。
第十八章 看不见的时候
    (一)
看不见你的时候,我更加想你,看不见我的时候,你会想我吗?
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是啊,相隔千里,你却近在我心。你的笑容是这冬日里唯一令我温暖的回忆。看不见你的时候,没想到思念如此强烈,看不见你的时候,过去种种通通闪现,看不见你的时候,居然会幻想见面后将怎样有趣。
看不见你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爱你之深,看不见我的时候,你会怎样?
(二)
看得见的时候,我是正人君子,看不见的时候,我是流氓无赖。
一次与二舅出差,坐上了一趟比较破烂的列车,由于列车员太忙,没时间管,很多人就在车厢里吸烟。当时二舅也拿出了烟,却只是放在鼻子上闻了闻,我问:怎么不抽?他说:太累了,先坐一会儿再去吸烟处吸。我脱口而出:反正也没人管,在这里抽就是了。二舅接下来的一句话令我羞愧不已,他摇了摇头说道:这是素质问题,看得见和看不见都要一样。
我突然发现,原来当别人看不见的时候,我居然如此不堪,原来我平常的温文尔雅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
看不见的时候,我才是真我,可是,真我却只是一个流氓。
(三)
你努力了,未必会被看见,但你不努力,一定看得见。
多少成功之士都是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默默努力,终于有所成就。
多少无闻之人虽然平时也努力了,但总以为没人看见的努力是白费力,而最终功败垂成。
看得见的努力固然重要,看不见的努力更加重要。
看得见的是一篇篇的文章,看不见的是多少个日夜的构思。
第十九章 逝去却无法忘记
    (一)
谁是近代最受尊敬的人,也许有人会说是大气磅礴、才气冲天、开创新中国的一代伟人毛泽东,也许有人会说是坚韧不屈、目光独到、带领人民富起来的邓小平,但我要说周恩来才是近代最受尊敬的人。他的品格、他的能力、他的气度都深深的令我折服。
当看到联合国为他降半旗的原因后,我感到了骄傲,我为我与他一样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当看到周总理惊人之六无后,我落泪了,我为他为中国所做的一切而落泪。
1976年1月8日,你走了,我还没有出生。你的骨灰在洒向大地之前,还在人民大会堂的台湾厅放了一夜,我知道你想看着台湾回归,你的骨灰洒向了大地,也同样洒在了我们心里。
2007年1月8日,我24岁,你却离开我们有31年了,我只想告诉你,你虽逝去,却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二)
“香港没有摇滚,只有BEYOND。”
是谁在我经历挫折的时候,告诉我自信、打不死的心态能活到老;是谁在我迷茫的时候跟我说不再犹豫就能再见理想;是谁教我在冷雨夜里对情人说喜欢你、真的爱你;是谁叫我踏着灰色的轨迹寻找旧日的足迹;是谁在赞美大地的子孙农民;是谁在长城上高呼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是谁在控诉战争,祈求和平与爱,是你,BEYOND的灵魂——黄家驹。
天生你就是个不屈不挠的汉子,一张不需修饰的脸经历了多少风霜;天生你就是个不世出的奇才,一首首旷世的杰作抚慰了多少心灵;天生你就是个不信命运的人,没错,你永远打不死,因为只要有人就会有你的歌,只要有心,心里就会有你。
(三)
姑姑是这个世上最疼我的人,她走了,走的那么匆忙,她抗争了,却还是败在了病魔的手上。她死的时候不过46岁,一直都在被病痛折磨的她临死前却笑了,我不知道她笑什么,却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姑姑的葬礼,我两天两夜没有睡觉,最后终于累的不行了,倒在姑姑临死前躺的床上就睡着了,有人叫醒我说死人睡过的床不能睡,要不就会被死人害死再换她投胎,我理都没理他,那么疼爱我的姑姑,又怎么会害我呢!
我读书时代的寒暑假都是在农村姑姑家过的,姑姑带我去上山砍柴,下河捉鱼,她教导我说:“翔儿啊,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做了官,可千万不能忘了农民的苦啊,要时刻为农民想着,农民是这大地的根啊。”有时候,我会做错了事,姑姑并不骂我,连说都不说我,她只是用她的行动来感染我,让我自己知道错了,让我自己去改。
姑姑很平凡,她没什么文化,她没什么见识,她甚至不会说普通话,但她在我心里很重很重,多想再吃到她炸的红薯片啊,多想再吃到她做的米糖啊,多想她再打着扇子给我讲故事啊,但那只能在回忆里,或在梦里。
(四)
明是我儿时的玩伴,大我一岁,我24岁,他却永远的停留在了13岁的那个夏天。
小时的我们属于人见人厌的类型,不是砸人家的窗户,就是打了人家的菜,还美其名曰:改窗换菜,明很会游泳,我却一直是个旱鸭子,那年的夏天,出奇的热,明约我去水库游泳,我不敢去,他就和另一个伙伴去了。当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了,他面色苍白,肚子鼓涨,我不相信这一切,这怎么可能,他的水性那么好,爸爸告诉我说:明是因为救另一个伙伴而死的,当时那个伙伴脚被水草缠住了,明钻到水里,帮他把脚拔出来后,自己却被水草缠住了脚不能动弹,那个伙伴本来就没有力气了,勉强爬到了岸上,等他艰难找到人来后,明就已经死了。
我不愿相信这一切,但事实无法改变,我的朋友,我的死党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我再也不学游泳了,更不敢去河里洗澡,我忘不了明的死,我愿意做永远的旱鸭子。今天,对着天空,我想轻声的问:“明,你在那边还好吧?”
(五)
现在,坐在电脑前,胸前的领带在这寒冬给了我一丝温暖,它是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十分漂亮,看见它,不由得想起了静。
静是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大方且又庄重,开朗而不疯癫,爱笑却很害羞,不漂亮却很可爱。
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互相很有好感,在我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并说要牢牢的系住我,不让我跑掉。在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她喜欢的不得了,我说要好好的保护她,不受风吹雨打,她十分感动。
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她跟我说:翔,我要去俄罗斯了,我们分手吧,我爱你,但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没有挽留她,我也没有问她原因,我只是笑着拥抱她,并祝她好运,也许她没有看到,转身以后,我的泪已经控制不住的流到了嘴角,也许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喝的被人抬了回来。
看见了领带,我想起了她,想起了与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但不知道,在寒冷的莫斯科,她是否穿着那件白色的羽绒服也会想起我。
逝去的虽然逝去,但它发生了,它深入了人心,它就不会被忘记,所以有些人有些事虽逝去却永远无法忘记。
第二十章 博客,我该拿你怎么办?
    博客是个什么东西,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自从我认识了网名叫“天仙下凡”的MM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个这么好玩的东西。
你可以把自己的心情、故事、感悟通通放在上面,与大家一起探讨分享;你也可以把认为好的图片、音乐、文章存在上面,时不时的拿出来回味一下。
我的第一个博客是和讯的,因为“天仙下凡”说她不跟没有博客的人交朋友,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博客居然成为了交友的必需品,但我还是赶紧去注册了一个,你还别说,凭我那些烂字破文居然点击率还不错,我也因此认识了很多MM,我那个乐啊,早就把伪劣的天仙忘到九霄云外了。
没过多久,我突然发现,我那帮博客朋友都不见了,我就奇怪了,这人都上哪去了,咋玩集体失踪呢,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他们都改换门庭去搜狐弄博客了,说是那里更好。我一想不能落伍啊,赶紧也上搜狐那看看去,你还别说搜狐是比和讯爽多了,我二话不说把和讯博客直接打入冷宫,开始宠幸起搜狐博客来了。
我是专心致志的丰富我的搜狐博客,终于在一些有博客的朋友里有了点名气,我当时就想一心一意的弄好它。可大家也知道,我这个流氓看见美女,那就是六神无主、神魂颠倒啊,那时我认识了一个MM,我们天天在网上聊得是热火朝天,我向她炫耀我的文字功底,让她去看我的博客,她说搜狐博客有什么好的,哪里比得上我们51,硬是不去看。迫于美色的压力,我懦弱的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去51注册了个博客,把自己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搬了上去,终于获得了美女的芳心,我心想牡丹花下死都可以,注册个博客算个屁事啊,于是又心安理得了。
那段日子,我苦啊,我既要照顾搜狐又不能丢下51,我是这边跑来那边奔,不是发帖就是写文,朋友跟我说最近流行QQ空间,我送他一个字“滚”。
那天,51MM突然给我发信息了,说她不在51了,她找到一个更好的博客了,还能上传音乐,我连忙问她什么博客啊?她神秘的说那个博客现在知道的人少,叫我别太张扬,我说打死我也不说,你告诉我吧。她给我打来两个字,我当时就晕了,你猜哪两个字,“和讯”,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当年我那么绝情的抛弃了她,是因为她长的丑,现在可好,她不知道上哪整容回来,居然还获得了地球小姐的桂冠,我该怎么办呢?我这张旧船票还能否登上她的豪华客轮。
我马不停蹄的进了和讯,一输入,嘿,当年我的博客居然还可以用,看着那熟悉的用户名,那熟悉的密码,我那个喜啊,正在我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突然一个信息发来,“你小子还有脸回和讯啊,咱和讯不欢迎你这样的见异思迁者,你给我滚,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我一怒,这是谁啊,怎么这么横,一点修养都没有是咋地,当我看到发言人是“天仙下凡”后,我一声不吭灰溜溜的撤出了和讯,我无脸再回和讯了。
51博客我也不想弄了,我想我也花心够了,还是安心和我的搜狐博客过下半辈子吧。
今天,我偶尔发现了一个美女加才女的博客,哇,是新浪的哦,我多想给她留言啊,可这鬼东西居然说只有它们新浪博客的人才可以留言,我心里又犯起了嘀咕:我是不是该注册一个新浪博客呢?
第二十一章 第一次
    那深深的感受,默默的在心底流淌。
第一次见面,是在火车上,她坐我对面,用那甜美的笑容问我借本书看,我无法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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