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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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聘-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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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几个被拐子拐来的小娘子,质量称得上上佳,容貌最差的,也是中上程度,能说一句眉清目秀,在普通人眼里,也能说一句美人,更别说好有不少相貌气质都好,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如此出色的小娘子,不要太抢手了,那些想要直接买人的吴知县一概推辞,剩下的都是来雇人的,签个五年,最多十年的活契,还得挑挑拣拣,挑选比较合适的人家。
秦亚茹前几日才听到消息,美玉也被家人接走,还是她大哥亲自跑来一趟,刚知道的时候,她也不由愣了愣,记得五年后她见到美玉的时候,美玉是给人当女使的,她本来还以为就是这一次,美玉被雇回去做了女使。
虽然如此,可秦亚茹前世毕竟是幽居郡马府,鲜少能见到外人,对外面的事情,也多是通过女使和婆子的口才能知道,美玉一个小娘子,到底是怎么成了女使的,她自是不可能清楚,此时也只是觉得奇怪了点儿,没太放在心上。
十多个小娘子各自都有了出路,唯有其中一个,不知是什么身份,詹玉只随意交代了几句,说是这小娘子家在京城,而且家里出了事故,没了人,就算回去也是孤苦伶仃。
他就特意把人带在身边,以前一直住在客栈,这会儿詹玉受伤,一时不能走动,才派了手下去把这小娘子接到济仁堂。
这会儿,秦亚茹坐在石凳上指导一个小伙计炮制药材,而那被拐来的小娘子,就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下,替季老在缝补破了的衣裳。
那小娘子没有说自己的姓,只知道小名叫燕燕,最多也就十三四岁的年纪,生得很是美丽,娴静温柔,即使沦落到如此地步,一举手一投足,还是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
秦亚茹是个绝色美人,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小娘子跟她站在一起,只怕连布景板都当不成,没人会注意到,可这小娘子却不同,就算看起来还是比秦亚茹差上一点儿,也只是缺少风情罢了,再过上几年,必然又是个绝代佳丽。
而且她还识字!
在这样的时代,别说女孩子,男人都是文盲占了大多数,识字的女孩子不用说,肯定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秦亚茹忍不住感叹,这样的小娘子,在均州这等小地方着实显眼,即使是被拐过,名声可能不大好,但将来过几年,风声渐小,怕是来求亲的能踩断门槛儿,怪不得官府的人谈起这帮小娘子,虽然痛惜,到并未绝望、
不说将来,就说现在,不少济仁堂的小伙计一听说这小娘子要暂时住在济仁堂,一个个都激动起来,又是整理房间,又是收拾被褥,看那积极的模样,简直能称得上谄媚。
秦亚茹那样的绝色大美人名花有主,是有郎君的人,他们想也白想,可眼前这个小美人,他们这群光棍,还是能打打主意的。
宋朝的男女比例实在很坑爹,世人普遍重男轻女,男孩子活下来的可能比女孩子高的太多,更别说还有人家家里穷,养不起女孩子,女婴刚出生就给溺死,再加上好多有些地位的男人都要买妾,买女使,一个男人霸占许许多多的小娘子,那些剩下的光棍,就免不了更多起来。
在这里,穷苦人家一辈子娶不到新妇,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那燕燕小娘子除了身上穿的一身麻布衣裳,再无其它衣饰,秦亚茹瞧着她知书达理,也不怨天尤人,挺可人疼,也帮着买了布,拿回来和她一起好歹裁出几身能换洗,只是这小娘子似乎穿不惯麻衣,虽然强忍着不肯表现出来,但偶尔露出手臂,秦亚茹竟看见她的胳膊被划出一道道红印。
这到让秦亚茹对她的身份更是好奇,真没想到故事里的豌豆公主,竟还真有其人!
好在姑娘身子虽娇气,性子却有几分倔强,丝毫不肯抱怨,才过了几日,不但烧火做饭,打扫卫生,一手全包,就连济仁堂里男女老少的衣物,她都给洗了,干活越来越麻利,要说一开始还显得生疏,如今就算和女使比,也差不太多。
因着秦亚茹对燕燕颇为照顾,两个人到很快熟悉起来,平日里有个人能一起说说话,日子到过得更愉快了些。
这日,天气晴好,詹玉的病情已经稳定,用不着日日守护,秦亚茹也闲下来,干脆就拿了一只药篓子背上,准备去山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药草。

第四十三章 探听

济民堂的药篓子也不知为何,大的惊人,那竹筐足有半人高,两条背带也有成人的巴掌那么粗。
秦亚茹背着药篓,硕大的筐越发衬得她身形纤弱,店里的小伙计们看得一阵忧心。
季老捋了捋胡须,笑道:“自从阿亚离开,咱家这药篓已是两年多没用过了,阿秦你可小心点儿,进山莫要摔倒才好。”
季老一生收徒无数,其中有个徒弟叫阿亚,天分不高,只跟了他一年多就走了,似乎是去当了兵。
按说季老那么多徒弟里面,这人这般不显眼,都不一定能记住他,偏偏这少年有一奇特之处——力气十分之大。
据说八岁便能举起两百多斤的大鼎,十一二岁时,随便一伸手就能把成年壮汉推一个跟头,且饭量大的惊人,四五岁的时候,吃饭便比三五个大人加起来还要多,等到长大十几岁,家里已经养不起他。
无奈,他爹只能让他去武当县找个差事做,阿亚老实厚道不计较工钱,力气大,干活多,这样的人本应该很容易找到差事,但他的大胃口,实在是让人承受不住,光喂饱了他,一般人家就得穷死。
一来二去,他在武当县就再没人雇佣,连续半个多月吃不饱饭,饿的半死,又不想回家折磨爹娘,就在他沉默沮丧,不知如何是好时,遇上了季老。
也是他幸运,季老是好人,看这孩子老实巴交的,正好药铺上一个负责炮制药草的伙计辞了工回家侍奉爹娘去了,就把人给带了回去。
至于饭量大,那真不是问题,济仁堂再怎么样也不缺他那口吃食。
于是,阿亚就在济仁堂开始了伙计生涯,他也是个知恩图报的,认认真真地背诵季老教给他的东西,努力学习辨识草药,别说,这孩子医术上虽然没什么天分,但很快就学会了采药。
他力气大,胆子也大,从小就在山上长大,熟悉山路,没多长时间,他一个人采的药就比整个济仁堂十七八个伙计连采带收购,收集来的药草更多,种类更齐全,季老一时高兴,就收下他当了自己的弟子。
如今秦亚茹用的药篓子就是阿亚曾经用过的,至于为什么秦姑娘那么多药篓不要,非要这个,还是会为了那药篓上刻的三个字——‘顾春亚’。
那字飘逸秀美,却又劲道十足,虽然算不上绝佳,却着实说得上是一笔很不错的字。
秦亚茹实在没想到,她会无意间在这间普普通通的药铺里看到这三个字——顾春亚自然不是什么名留青史的大人物,在这个名人辈出的北宋王朝,他就是个普通人,但对秦亚茹来说,这人却是让她记忆深刻。
前世,顾春亚不辞辛苦,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终于把她大哥的信,送到了她的手里,后来又拼命劝说,想让她离开郡马府。
可那时,一切都晚了,她秦亚茹已经被郡主骗着签了身契,成了陈文岳的妾侍,再说什么都没有用!
在这个世上,逃妾的命运如何,她哪会不知道?就是后悔,痛苦,她也一步都不敢离开郡马府!
眼睁睁看着那个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咬着牙和当朝郡马据理力争,拼命想救她脱离苦海,秦亚茹也忍不住心下感动,虽然顾春亚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低级武官,武官的地位本就比文官要低下,他又没有身份背景,和郡马较劲,无异于蚍蜉撼大树,最终什么也没做到,但他的情,秦亚茹不能不领。
说起来,顾春亚似乎很有才能,在大哥的信里说,这人使了一手好刀法,对兵法也极为精通,若不是上面多次把他的功劳占为己有,他又老实的厉害,不懂抗争,再加上没有背景人脉,指不定这人会成为一个极为出色的将领。
济仁堂的一小伙计一边儿替秦亚茹收拾采药用的东西,一边和她说阿亚的事儿:“您打听他做什么?那小子前年碰上招募,家里缺钱,死活去当了兵,哎,好男不当兵这么明显的道理都不懂,那个笨蛋!”
秦亚茹笑了笑,“若是阿亚有信传回来,给奴递个话儿,奴有事儿托他打听打听。”
这个顾春亚显然是认识自家大哥的,若是能早一点儿联系上,说不定他们父女兄妹团聚的日子,还能提前些。
那小伙计也没多说,连连答应下来。
白云生已经在旁边戳了半天,颇有些不耐烦。这会儿上前,一把拽过秦亚茹背上的药篓,自己背好,蹙眉道:“不是去采药?再不走天都暗了。”
秦亚茹挑挑眉,既然有人想护送,那自然最好。
两个人出了门,乘着车直奔武当山,一直走到山脚下,白云生才打发了赶车的人先离开,带着秦亚茹登山。
昨日下了雨,山路有些滑,白云生的轻功好的很,自然是不把这点儿山路看在眼里,可秦亚茹是什么人?她是一举人娘子,书香门第出来的大家闺秀,以前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这会儿见她攀山越岭,一样是轻驾就熟,走得并不比白云生慢多少。
白云生眨了眨眼睛,托着下巴暗道可惜——本来他在山下,看到崎岖的山路时,还隐约有了那么点儿隐秘的小心思,比如说等秦娘子走累了,他可以大大方方地要求英雄救美,扶一把美人。
是男人皆好色,即使他本对秦亚茹没什么花花肠子,可能与美人密切接触一下,谁也不会拒绝,何况白云生从不是个很懂规矩的男人,更不虚伪。
奈何,这美人着实彪悍了些,不给人英雄救美的机会!
秦亚茹自是不知道白云生在想什么,她这有一登山,略略出了点儿香汗,却觉得浑身舒坦,心下也畅快了好些。
回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并不算很长,却仿若隔世,事实上也确实隔了世,二十一世纪的种种,都渐渐模糊不清,这会儿登高望远,到又有了当初与高枫四处遨游时的感觉。

第四十四章 采药

何况,此时,身边还伴着个知情识趣的美男子,就算是做采药这般又劳累又枯燥的活儿,秦亚茹还是觉得心情甚好。
白云生这个人,平日里虽然高傲,有一张又刁又毒的嘴,说出的话时常能把人气个半死,可他若是诚心想要交好某人,也是能摇身一变,就变成个风度翩翩,温润尔雅,言语有趣的贵公子的。
显然,秦姑娘就是属于白云生看在眼里,且有心交好的那种人。
一路听白云生讲各种妙闻趣事,秦亚茹还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没耽误了手头上的差事,不多久,就采了一堆药草。
两个人正说着话,秦亚茹的脚步忽然一顿,略略地头,视线一凝,落在不远处山壁一陡坡之上,看了片刻,她眼中就不知不觉地露出一抹浓浓的喜意,拍手笑道:“巧了,没想到武当山里居然有这东西!”
白云生颇为诧异,顺着秦娘子的视线看过去,那里是一片黄绿色的小花,颜色土气的很,实在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
秦亚茹深吸了口气,在二十一世纪,这东西栽培的多得很,可野生的却十分少见,何况是这么一大片,不由勾了勾唇角,笑道:“这是三七,是最好的止血药之一,我给詹玉用的,三七就是主药。”
她这般一说,连白云生都眼睛大亮,秦娘子拿出来的金疮药他是见识过的,止血效果可比他高价重金求来的金疮药好上不知多少,他们这些练武之人,免不了磕磕碰碰,流血受伤,若是身上备有上好的金疮药,那简直就和多了一条命也没太大差别。
“我下去摘。”
白云生一撩衣摆,就想往下跳,却让秦亚茹给一把抓住。
秦亚茹哭笑不得,摇了摇头:“你仔细看看,刚刚下了雨,山壁极为湿滑,那崖壁陡峭,直上直下的,虽说有些草木,可你这般下去,也未免太危险了。”
白云生挑眉,刚想说以前比这更难走的山壁,他也不是没爬过,就看见山壁上一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猴子,一个没注意,出溜一下,吱吱叫着从山壁上摔下,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在云雾里。
“咳咳。”白云生眨眨眼,“看样子,是有那么点儿危险。”
他的轻功再好,也比不上常年在山里出没的野猴子,刚才还满腹豪情,这会儿眼瞧着那可怜猴子落下山崖,很大的可能尸骨无存,白云生假假地抬手,装模作样地抹了抹额头,笑道,“不如等天气好的时候”
他话音未落,就看见秦亚茹反手从腰里摸出一条细长的绳索,弯下腰捆在身边一双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的大树之上,另外一头拴在自己纤细的腰身上,打的结很特别,也很结实。
白云生一愣神,就看见秦亚茹已经从自己的药篓子里面,拽出一个双肩布包,背在身后,拉着绳子下了崖壁。
他吓了一跳,快走两步,走到山崖边沿,一颗心砰砰乱跳,视线紧紧追随秦亚茹的身影,仿佛随时准备着扑下去救人,背后却生了一层冷汗——今天莫不是要为了报恩,把这条命给填进去了?
不过,那位娇娇柔柔的秦娘子,却丝毫没有需要人帮忙的迹象,她的动作十分灵敏,手上不知戴了什么东西,稍微一抓,就能牢牢地吸附着崖壁,落脚也又稳又准,每一步,都踩在最合适,最恰当的地处,三两下,就下落到那片三七所在的地方。
白云生看着她从身后的布包里摸出一把长条形怪模怪样的东西,又在那山壁上敲敲打打了一阵,不多时,那些长条就形成了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品字形,正好能让秦亚茹很从容地踩着,把手里的绳子往上面一挂,她的双手一下子就被解放出来。
山里的风不小,那几片长条又看着实在是不靠谱的很,白云生提心吊胆,生怕一不注意,美人香消玉殒。
可秦姑娘却不知道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身子居然没有半点儿摇晃,甚至还能在山壁上轻轻松松地走动,不说如履平地,也差不了太多。
秦亚茹没心思管白郎君的好奇心,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木柄的铲子,小心翼翼地把所有的三七,无论大小,连根带土,一网打尽。
白云生这个大男人唯一做的事儿,就是把那个巨大的药篓子给美人扔下去。
大约也就过了半个时辰,秦亚茹双手扒着崖壁,不用白云生搀扶,一用力,腾空而起,翻身上来。
她拍拍手,立在重新上到山顶,把带着泥土芳香的药草收好,伸了个懒腰:“等下找个离家近的缓坡,把那些个头小的再种上,也省得糟蹋东西。”
要不是这地方路太不好走,她可不想采那些还没长大的药草,虽然还不到二十一世纪那样所有野生药材都稀有罕见的地步,可竭泽而渔,无论古今,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走吧,再逛逛,咱们下山。”秦亚茹深深呼吸了几次,仿佛把满肚子的压抑苦闷都吐了出来,精神大振。
白云生却咋舌,看秦亚茹的目光,带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诡异——本以为这就是个弱质纤纤的美娘子,谁曾想,竟然还有一身翻山越岭的好本事!
他目瞪口呆半晌,咬咬牙,伸手拉住秦亚茹的袖子,把她的手举到眼前,仔细看了看,十指纤纤,带着粉嫩的色泽,以前因为劳作留下的茧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皮肤娇嫩纤细的似乎能掐出水来。
实在忍不住,白云生学那登徒子一般探出手去,想要试一下这滑嫩的肌肤是真是假。
瞧这人像是看怪物一般的模样,秦亚茹满头黑线,刚想缩手,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音:“哪里来的鸟雀,吱呀乱叫,居然还敢动本侯爷的东西,该死的很!”
话音未落,耳边就传来破空之声,白云生脸色立变,猛地扭头,就有一箭擦着他的额头飞掠,一下子射入旁边的树干。
秦亚茹顺着声音看去,只看见绿意盎然丛林,枝叶摇动,隐约有脚步声临近。不多时,林中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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