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
当福尔摩斯拿了今天寄过来的信件,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听到了楼上传来华生压抑着怒气的吼声:“夏洛克!你又把我们的客厅弄成杂物间了!”
福尔摩斯脸上一僵,噢,真是该死的洁癖!
☆、小夏番外(1)
福尔摩斯的前二十二年的岁月,可能在其他人的眼中,单调,乏味,无趣,但他却自得其乐,沉浸在最喜爱的案子之中——福尔摩斯称他为有趣的解密游戏。
孤僻,怪异,是别人对福尔摩斯的感觉,总的来说,就是不合群,总是喜欢捣鼓奇奇怪怪的东西,说话不留余地。
他能够从一个人的穿着,谈吐,姿势等等方面判断出一个人的经历,比如某个人是否出差,是否外遇……而很多人总是不喜欢有人看出了他们的秘密,所以福尔摩斯总是不招人喜欢,而他也不在意,这些人,并不值得他分散出任何的心思。
小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哥哥,万科洛夫?福尔摩斯是两个极端。万科洛夫学习好,口才好,能够把一件事说的天花乱坠,假的都能变真,交际手腕极强,而夏洛克,当然学习很好,但是不爱和人说话,总是一个人看书,写一些奇怪的东西,对于这,两人的父母还曾经打算带小夏洛克去看心理医生,结果得出一个反社会病的结论。
当然,他的父母亲更认为是自闭,而小夏洛克?福尔摩斯坚定的反对了这个观点,他绝对没有该死的自闭这种毛病,至少高功能性的反社会病可比自闭高级的多。
七岁那年,夏洛克开始学习拉小提琴,他认为这是祖母遗传给了他艺术细胞的后果,因为他祖母的哥哥是个法国有名画家。从学会了拉小提琴以后,夏洛克每天都会练上几个小时,每当拉小提琴的时候,心里都会变得平静,这也养成了他一旦有想不通的事,就会拉到直到想出来了为止的习惯。
八岁以前,夏洛克?福尔摩斯一直只是个喜爱观察,喜爱解谜的有些奇怪的小孩,直到八岁的那件事,改变了他的某些想法。
那是他有一次去游泳池游泳,途中,一个比他大一些的孩子溺水身亡,小夏洛克看到了整件事。
孩子在游泳池溺水身亡并不奇怪,虽然最后警察判断是事故,但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总觉得那应该是一次谋杀才对,可惜没有物证,警察也不会相信一个八岁小孩的话,结果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至此以后,夏洛克有意识的开始关注犯罪的消息,并且看了许多有关于鉴定,查案等的书,成年后,进去大学,学习了击剑和拳击。直到他以优异的成绩从剑桥大学化学系毕业,没有加入一些有名的制药公司或者研究所,而是做了一名咨询侦探,专门办理各种引起了他兴趣的案件。
之后,他认识了雷斯垂德探长,以及和他很不对头的安德森等等,有时候苏格兰场的警局破不了的案子,雷斯垂德探长会来咨询,这些案子一般都是很有趣的案子,它们总能够引起福尔摩斯的热情。
另外,有客人上门的话,如果是要跟踪丈夫妻子偷情之类无聊的事情,他就会变得愤怒,然后把他们轰了出去,可惜很多时候,找上门的总是这些人。
真无聊,他想,怎么就没有一件有趣的未知谜题的案子出现呢?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朋友并不多,几乎算的上为零,一个总是喜欢管着他的哥哥,巴兹医学院相处了几年的麦克和茉莉,以前认识的赫德森太太,亲近的就这几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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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父母亲以及他的哥哥要求他找个爱人这样的要求,夏洛克一向保持否定的态度。
他太理智,所以他不喜欢那些没有才能的笨蛋。而夏洛克几乎把他所有的心力都投入了他所热爱的侦探事业中,他不认为他会找到一个灵魂上的伴侣。
而夏洛克?福尔摩斯以为他一生都会这个过下去,直到那时候,他遇上了那个能够引起他共鸣,而又如此契合,想让他陪伴自己一生的人。
约翰?华生。
第一次见他是在巴兹医学院里,他在麦克的带领下要找个同租人,这个同租人恰好是他,很巧合,不是吗。
一开始就闹了个误会,他在开门的时候对方正好推门,而他的腿并没有好,结果就摔在了一起。现在想想,福尔摩斯突然觉得,如果没有最开始的误会,可能让对方喜欢上他所需要的时间就不会那么短了。
最开始的印象,对方是个军医,背挺的直直的,刚从阿富汗受伤退伍,他猜测对方的性格一定是拘谨,坚毅,认真,并且疏离。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好像对整个世界都有着隔离,不认同的感觉,这很奇怪——一个医生并不会如此,特别是军医。
就好像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不知为何,福尔摩斯觉得眼前的这个人,有一些不和谐,并不能说具体,好像就是灵魂与肉体的不同步。(小夏,你真相了……)好吧,他怎么会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灵异的事情,就如同他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上帝存在一样。
而如果对灵魂有共鸣的话,相貌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即使对方的容貌也不错,并且有一股特殊的气质。福尔摩斯一瞬间就打定了主意,他想更加的了解他,认真的——那就是最初的一点点的心动。
要说福尔摩斯会花很长一段时间来理清楚自己的感情,真是天方夜谭。他很理智,即使是心动了,他也会去理智的分析,然后得出结论,最后决定如何对待。
世界上也许只有一个灵魂上的伴侣,遇到是即幸运,那么就不要放手。
之后,虽然很遗憾,但是他不得不先离开,那起连环自杀案件有很多疑点,凶手没有找到,也没有任何线索,就连嫌疑人都没有。已经三个人死去了,但是凶手做的很完美,他想,也许只有等凶手犯了错误,才能有机会抓住他。
作者有话要说:咳,感情戏真不好写= =
☆、小夏番外(2)
作者有话要说:这几天在家吃·喝·玩·乐·逛街·看哈七,都没多少时间码字,明天回学校会好些吧,望天……
隔天,福尔摩斯在门口等华生,远远的看去,对方好似蒙着清晨的微光,清朗,明媚,与这喧嚣的城市融为一体,那种不和谐的感觉消失了。
和John同住的感觉很高兴,福尔摩斯愉悦的想到,即使他有些小小的洁癖,而自己在家事上有些‘小小’的杂乱。
如果John在的话,他一定会瞪着眼,然后极力的表示对乱七八糟的房间的不满吧。
当他生气的时候,那双漂亮的蓝眼睛会睁大,双颊会微微鼓起,像极了宠物商店里摆出来的小仓鼠,而John平时则更像一只慵懒的猫,有时候高傲的迈着猫步到处走着,不高兴的时候伸出爪子,但却绝不会伤人。
福尔摩斯的兴趣又多了一项,平时‘逗逗’名字叫小John的小猫,看着他恼怒的表情……(恶趣味……),或者宠他爱他,当他露出满意幸福的神态的时候……福尔摩斯想,他也会很满足吧。
在几天的观察里,福尔摩斯越来越觉得John的性格以及能力和他表现的及其不符,而对方好像丝毫没有打算掩饰。
John会很多专业化的东西,比如侦查,比如开保险箱,会多国语言——从他找的翻译工作中得知……这和他的医生专业并没有关系,更像是一个……特工。(小夏,你又真相了。)
为了知道真相,在他跟着那个出租车司机走后,他相信以John的能力,一定可以找到他的,事实证明他赌对了。
从那个出租车司机中,他知道了一个名字——莫利亚蒂——幕后之人。
这个人绝对不简单,他有预感,莫利亚蒂,可能是他今生最大的对手。
后来得知,在那个出租车司机入狱后不久就病死了,而号称莫利亚蒂的人连个影子都看不见,这让一向无往不利的福尔摩斯有些小小的挫败,但是挑战越大,胜利后才会更加兴奋,不是吗?
福尔摩斯发现,John的枪法很准,这不是一个军医可以练出来的,那么John到底是什么身份呢?
平时的表现和他的履历不符,即使是军人,也不会懂得那么多,更别提只是一个随军的军医了。
福尔摩斯感觉到对方身上好像隐藏了一个巨大的秘密——而他有很多时间可以去探究。
可是,他错了。
人是很脆弱的一种生物,你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死去,埋入黄土之中,化为墓碑上那张小小的微笑着的照片,却一定不动。
当福尔摩斯看见华生躺在血泊中的时候,他那苍白的脸透露出死亡的颜色,美丽的淡蓝色眼睛不再睁开,他心里宛若被钝刀慢慢的割了下去,一阵阵的痛楚,不断收缩。
他想,如果John死了,是不是他这一生都不能再找到能够令他悸动的另一半?……答案绝对是肯定的。
那些血不断的涌出来,现在最重要的是理智——才能救他的命。
他想起John咧着嘴无奈的表情,瞪大眼猫似的怒容,他不会允许这个人离开的,绝不!
既然你已经进入我的世界,那么我就会紧紧抓住你,即使是死神也不能。。
他拉开John的衣服,手臂上的伤并不重,可是胸上的那两枪才是重点,用衣料紧紧的包扎住,看到血液把灰色的布料染红,但渐渐流速变慢,他抿了抿嘴,现在只能做到这样了。
现在就是我的事情了……福尔摩斯理智的想着,看着John被送上救护车,他转身,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害了John的人。
在急救室外等待的时间,让福尔摩斯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他从来不信神,即使是当初父亲去世的时候。但这一次,里面和死神奋斗的人才不到三十岁,连人生的一半都没过完,而他和他,相遇才不到半年。
他自责的抱着脑袋,想到,如果他不是看现场入迷而忘记跟着John去的话,也许他就不会受伤了。但是他却没有保护好那个人……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受伤的感觉,并不好。
John脱离危险了,也就是说,他没事了。福尔摩斯松了口气,他很开心,即使心里那看到他受伤一瞬间的惊恐的感觉并不能忘记,他想,有John陪着,他就不会再害怕——即使他以前从来不知道害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看着John弯起眼睛喝他喂过去的汤,福尔摩斯露出微笑,猫喝汤也是这个样子呢,添一下,再小口喝一下。
看到他兴致颇高的和那个他救了的莎莉聊天,福尔摩斯沉默,然后……拿起一只苹果削皮。
可惜从小他就家事无能,这和文学白痴的称号几乎在大学里无人不知,和怪胎齐名,对于这点,他也无可奈何,人不会是完美的,不是吗……
看着坑坑洼洼的苹果表面福尔摩斯无奈,不过总算还是有地方下口,不至于一咬下去就咬到核吧……
John啃着那个被他弄的坑坑洼洼的苹果,福尔摩斯出神的盯住对方,他柔顺的短发在阳光之中显露出极深的棕色,服帖的顺着耳际垂下,那双不久前还雪白的双唇已经恢复了淡粉,整个人不再死气沉沉,现在,已经有了一种生命的活力。
福尔摩斯想,要紧紧抓住这个人,首先要确定关系——
于是,他说,我喜欢你。
幸好……John答应了,即使他有一半以上的可能性确定John会答应他,他也有些紧张。
想到这,福尔摩斯露出笑容,看着对面John切着牛排的样子……
已经确定了的恋人的关系,代表他们两人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枷锁,彼此关爱,相互坦诚,那是最为亲近的关系之一。
而John的那个秘密……他会发现到底是什么的,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名字起誓。
☆、约会被扰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案子也很简单,果然俺的脑子想不出太复杂的= =
【私人聊天室】
M:你知道该怎么做,我们已经完成了前半部分。
S:但是……我真的没有料到……这竟然是真的。
M:我从来不说谎话,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S:真的要做吗?
M:如果你不做的话,你知道会有什么下场,绝对不允许退缩,你是下一个。
S:……我知道了,我会按照你说的做。
M:记住,不要干多余的事。
S:是的。
【M退出私人聊天室】
笔记本屏幕上莹白色的光照在一个青年男人长满胡渣的脸上,他拽紧拳头,暗暗下定决心,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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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八日?圣弗朗街
丹尼尔?格雷是个自由职业者,通俗的说,就是个小说作家,夜猫子,整日整夜的待在家里,拉上窗帘,开着电脑写小说,一般一个星期才出门一次,采购这个星期生活必须的物品,然后足不出户,偶尔才出门逛逛,寻找灵感。
格雷一把推了下桌子,靠椅顺着地板滑出了段距离,这个月的连载还没写完,截稿日马上就要到了,可是什么也想不出来,如果他能让缪斯女神赐予他绝顶的灵感就好了……他抓抓杂乱的像鸟巢一样的头发,想道。
书房里没有亮灯,只有电脑屏幕的光闪着,他站了起来,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外面已经漆黑一片了,只有街道两旁的路灯发出白光,而路上并没有几个人,格雷看了下手表,原来已经十点多了,难怪,这条街上有一大半都是老人住的,因为房子旧,所以租金也便宜,而他很满意这里——写不畅销的小说并不能赚多少钱。
格雷看着对面的房子发呆。那户人家是位单身女郎,每天到七八点才回家,脸上涂得浓妆艳抹的,衣服也穿得很暴露,高跟鞋的吧嗒吧嗒声在寂静的街道上特别响亮,稍微一看,就知道她是什么职业——虽然不是什么好的,格雷想,他也没资格说三道四。
对面住户是这样一位女性,理所当然格雷不论是出门还是有时候听到她回家的声音,都能够注意到她,而她的作息一向很规律,晚上八点多就到家了。
这时候,格雷注意到一个戴着蓝色连衣兜帽的男子‘鬼鬼祟祟’的走过来,到对面那位住户的门口停下——之所以用‘鬼鬼祟祟’这个词,一半是这个人实在可疑,晚上戴着兜帽,低着头埋头走路,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下面一条深色牛仔裤,竟然还在从来没有人找上门的邻居门口停下……另一半,当然就是作家的直觉了,不过作家一般都都有职业病——喜欢胡思乱想。
格雷好奇的偷看着,暗暗猜想,难道对面的那个单身女郎总算找到男朋友了?地下情,所以偷偷摸摸的?真是写作好材料……
他小心的把窗帘合上,然后拉开一条小缝,望到那个看不清脸的男人好像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