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风华(李寻欢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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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间风华(李寻欢同人)-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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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静静地看着发抖的琵琶女把手伸进怀里,抽出一只黑色的镖,看着她眸光一厉,手腕一翻!
  一声惨叫划破了寂寥的苍穹,也打断了郭嵩阳与剑客们的打斗,众人俱看向惨叫的琵琶女。
  琵琶女的手上握着一只毒镖,毒镖与她的手被一把薄薄的小刀钉在了墙上。
  郭嵩阳的目光一惊,随后一沉,接着又是一惊!
  “他在这里!”万籁俱寂许久之后,几个剑客用不住发颤的声音轻声说。他们盯着那柄小刀,却仿佛是在看这世上最可怕的东西。
  “他在这里、他一直都在看着……刚刚他随时都可以杀了我们……”一个剑客失神落魄地喃喃道。
  “小李飞刀,回到中原了……”说完这句话,为首的剑客便飞身跳出了茶铺,其他人也紧跟着一言不发地冲了出去。
  刚刚还喧嚣不止的茶铺一下子静谧下来。茶博士和客人们早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除了咬毒自尽的琵琶女,茶铺里只有郭嵩阳和一个少年,还有少年扶着的一个面露疲色的病人。
  郭嵩阳缓缓地走了过去。
  “小李飞刀。”这江湖好汉竟柔声道。
  “嵩阳铁剑。”李寻欢道。
  郭嵩阳细细地看了李寻欢一会儿,后者依旧如之前那般苍白而虚弱,甚至更加疲惫。然而他却知道,这就是小李飞刀。笼罩在江湖神话的光环中,却始终做真实的自我的小李飞刀。在李寻欢的面前,郭嵩阳突然发觉自己原来很肤浅。
  “当小李飞刀的敌人,一定会死得很惨。”郭嵩阳拉不下面子,依旧高声道,眼睛仿佛漫不经心地瞥了李寻欢一眼。
  “寻欢想与郭兄做朋友。”李寻欢却望着他微笑道。
  郭嵩阳呆住了。李寻欢口中,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体谅了别人,鼓励了别人。他此刻才发觉,自己一直以来都把小李飞刀想错了。
  李寻欢,原来是个这么可爱的人。
  进了太原城,龙小云发现这里反而不如城外熙来攘往。客栈酒家空无一人,大街上也没有几个人影。
  昨日他们被大雨耽搁,只得在今日清晨城门打开后入城。而一入城,看到的就是这万人空巷的场景。郭嵩阳解释道,今日正是兴云庄召开英雄大会的日子,各路英雄此刻都聚集在兴云庄中。李寻欢进了家铺子,买些衣物给龙小云乔装打扮一番,便冲郭嵩阳笑道:“还望郭兄能将小云带入,想必郭兄是收到过英雄帖了。”
  “你要去哪?”郭嵩阳与龙小云不禁异口同声。
  “去兴云庄,”李寻欢道,“只不过我若从正门入恐怕会受到‘热情款待’。”
  郭嵩阳带龙小云进了庄后,李寻欢缓步来到了兴云庄的后院。李寻欢从小生长在这里,自然熟悉这里的庭院错落,一草一木。停在一处墙边,李寻欢提起一口气,飞身越过围墙,落入院中。
  即使不用睁看眼,他也知道,这里是冷香小筑前的梅林。
  梅花如故,故人却不在了。
  他和她,那时以为彼此会永远年轻,以后的每一天,都将相惜相伴,赏梅、弹琴、吃酸倒牙的橘子。那抹徜徉在梅林间幽雅的紫色,那若有所思的凤眸,那凝神思远的神情……她是他的过去、他的知己、他的爱慕、他的追随、他的守护、他的满足……
  李寻欢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幽幽梅林,阒无人影。
  前院的喧嚣没有传到这里,李寻欢循声而去。渐渐望得见人头攒动。李寻欢混在人群中,也仰首看向擂台上正在进行的比武。
  擂台上镇远镖局的总镖头正与一飞鹰门的门徒对决,两人打得不亦乐乎。李寻欢的目光却被擂台后戏亭中的人影攫住了。
  一身雍容典雅的淡紫色绸缎,乌黑的发,精致的眉眼。那一双酷似其母的凤眸中却藏匿着阴冷的杀意。李寻欢也不由觉得,兴云庄里这个阴冷狡黠的龙小云,才更像真实的那个。
  但他不是。李寻欢笃定笑了笑。
  他和那个孩子眼睛里看着的东西不一样。龙小云眼中的是恨,而假冒者眼中的却是名利。
  很快的飞鹰门的人就败下阵来,一个武当弟子飞身上台。又是一阵厮杀。
  众人的目光皆集中于擂台之上,这时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子悄悄进了擂台后面的屋子。这屋子的二层要比擂台还高一些,窗户紧闭,上面没糊窗纸,却挂了一层薄纱。如此一来,外面虽看不见里面,里面却可以将擂台上的打斗尽收眼底。男子径直从楼梯上了二层,对坐在窗户薄纱前的太师椅上的男人躬身一揖,然后道:“殿下,冷月宫果然不派人夺擂,看样子江怜月的确已经知道《怜花宝鉴》是赝品之事了。只是不知她为何竟不拆穿。”
  “她不拆穿,让江湖各门派厮杀结仇,对冷月宫百利而无一害吧。”椅上的男子道。他这一次没有穿在侯爷府上的华服,而是一身江湖人打扮。
  “晓风,无论谁得到《怜花宝鉴》,中原武林都将迎来一场腥风血雨。”椅上的男子冷笑道。
  “殿下,您这一计一石二鸟,一来让中原武林自相残杀,二来引出李寻欢,只是……属下担心,既然李寻欢已知龙小云是假,他必定也会怀疑《怜花宝鉴》的真伪,若他来了,恐怕会破坏我们的计划。”
  “呵,我若是李寻欢,手中没有证据,就不会当着众人的面质疑《怜花宝鉴》。你想想,根本没人见过《怜花宝鉴》,李寻欢空口无凭;而龙小云他早就失了忆,连他自己都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关天翔冷笑一声,“晓风,若是在众人挤破脑袋争抢武功秘籍的时候,有个人突然说,秘籍是假的,人们会怎么想?”
  “人们会认为这个人想抢秘籍。”律晓风道。
  “没错,所以李寻欢绝不会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关天翔突然没有了声音,他那一贯懒洋洋的目光刹那失神。
  “他竟……”他仿佛难以置信般盯着擂台喃喃道。
  走到比武台上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
  他的穿着比不上今日来比武的各大门派诸人,而且已经有些过时。他的神情也没有各派高手那般势在必得,甚至反而有几丝忧郁。只是,那挺拔修长的身影,安之若素的气度,举重若轻的语气,让人不由自主的确信他所说出的话。
  “在下李寻欢。”他就是这样不咸不淡的报上了姓名。
  起先台下只是嗡嗡作响,随后众多窃窃私语变成了高呼。李寻欢,李寻欢,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含义绝不仅仅是一个武功很高的人,它承载了太多人的向往,希望和精神,很多年前,这个名字被各大茶楼酒肆的说书人传唱,让每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钦佩和立志超越,甚至它代表了一个尔虞我诈的世界当中最单纯凄美的爱情。
  他当初走的那样轻易,却在中原武林的历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
  岁月如梭,如今江湖上小李飞刀早就不在流行了。
  然而此时看到他回来,众人却仿佛只是一直在等待他的归来一般。等待他的归来,就是在等待武林最重要的那一部分——武林之巅,那个十年来任凭各大门派争斗的再厉害也至今无人敢问鼎的名为“天下第一”的位置,重新屹立在整个江湖面前。
  比武到此时,留在台上的已然是高手中的高手。李寻欢衣袂翩跹,身影轻盈。穿梭于刀光剑影,却游刃有余。众人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对决了。不再掺杂着名利之心,只有单纯的习武者的较量。那人的一招一式,毫不含糊,仿佛让台下观战的人们恍惚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时候江湖人人人自重,还没有这么多歪门邪道;那个时候江湖人义字于心,哪看什么武林盟主脸色。那个时候是中原武林的鼎盛,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是神话唱响的岁月,是已经几乎被人遗忘的慷慨当歌豪气冲天的青春年少时……
  小李飞刀是那样一个凛冽却温暖的江湖的标志。
  小李飞刀回来了。
  明亮的太阳下,银色的刀刃锋芒毕露,那划破劲风的声音,深深的印在了每个人心中。
  “承让。”李寻欢道。
  他柔和的眸子淡淡扫过全场,竟无一人敢去挑战。戏亭后的假龙小云亲手捧着托盘走了上来,他的脸竟然比李寻欢的更加苍白。
  李寻欢拿起《怜花宝鉴》,却竟然道:“这是假的。”
  声音不高,然而此刻众人都在聚精会神的聆听他,又怎会错过。全场鸦雀无声,然后沸然。
  “李寻欢,你凭什么说是假的?”龙小云脸色惨白,目光却依旧阴冷。
  “是你亲口所说,”李寻欢看着龙小云熟悉的脸,淡淡道:“那一日你受人指示,密谋用假的《怜花宝鉴》引得江湖好汉自相残杀,各大门派彼此结仇……”
  “信口雌黄!”龙小云几乎发起抖,骤然打断李寻欢。
  “我绝非虚言,那一日是我藏于屋顶亲眼所见……”
  “你那日正在关外途中,怎么可能……”话一出口,龙小云面如死灰。
  “那日?”李寻欢淡淡道,“‘那日’是哪一日?”
  假龙小云被李寻欢虚晃一枪所唬,乱了阵脚,此刻又被他诈得说漏了嘴。众人的声讨声此起彼伏,然而他已心乱如麻哪有余力自圆其说。
  假龙小云已失魂落魄,李寻欢却蓦然出手,掌风直袭龙小云胸口!
  慌忙之中,假龙小云本能地抬掌去接。李寻欢这一掌用了三成功力,假龙小云却是全力去挡,故而他被震的连连退后十余步跪倒于地,却有真气护体未受内伤。
  李寻欢看着他道:“我这一掌用了三成功力。可兴云庄庄主龙小云九年前已经被我废了武功,没有了内力。他断不可能接下我这一掌。你不是龙小云。”
  《怜花宝鉴》是假,已经让武林好汉震惊,而此刻连兴云庄庄主都是假,更是让众人错愕万分。然而李寻欢话音一落,假龙小云就以迅雷之速猛地扬手劈向自己的天灵盖。
  李寻欢亦来不及阻止,假龙小云就已吐血身亡。
  李寻欢的身子有一丝摇晃,这时郭嵩阳抓着台下的龙小云飞身落在他身边。众人正惊愕于台上的两个龙小云之时,郭嵩阳走到假龙小云身边,一把撕下了他的人皮面具。
  然后他起身,用那一贯中气十足的声音,指着此刻扶住李寻欢的龙小云道:“这一位,才是真正的兴云庄庄主龙小云!”
  一双双眼睛都聚集在自己身上,然而遗忘了一切的龙小云的心却是空的。他此时才突然明白,当初在城外茶铺时李寻欢为何要对他说那一番话,他也终于知道,当初李寻欢所说无论如何都会保护他的那句诺言,到底有多重。龙小云不由自主的握住了脖子上李寻欢送给他的玉石,仿佛能从这小小的石头上汲取力量一般。
  此时此刻,纱帘之后,关天翔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李寻欢安静的侧颜。他突然觉得,这种安静之中竟有了一丝惊心动魄的力量。那黑暗之中空置了许久的棋盘,如今终于有了对手。
  关天翔的内心如冰如火,他这一生矛盾仿佛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想要这个人,也想摧毁这个人。然而他现在却一动也不敢动。
  因为他知道,哪怕他此时动一个手指,敏锐的李寻欢都能瞬间发觉他。
  而他的飞刀从来例无虚发。

  蓬莱有故人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若是当年李义山知道蓬莱仙岛原来是这番光景,想必无论如何也吟不出这样凄美的诗句了吧。梅思影目光扫过荒凉的礁石海滩,心里淡淡地想,随后毫不受扰地将堆在沙子上的珍珠蚌放进背上的竹篓。竹篓里本已装了刚从山上采的草药,现在又放进了蚌,背起来沉甸甸的。
  这些蚌要到水很深的地方才能摸得着,但每天这海滩上都会堆上一些,梅思影便拾回去给王怜花磨珍珠粉。她知道这些蚌是谁放在这里的,她也知道这个人是要送给王怜花的。她虽然在这个岛上住了许多年,却没怎么和阿飞说过话,但当年还在中原时,她和阿飞是有些交情的,那是个沉默又执着的年轻人。
  阿飞来海上寻亲,遇了海难,是王怜花把他捡回蓬莱岛的。回了岛上,阿飞没少遭朱七七冷遇,沈浪心中的坎也有些过不去,对阿飞总还是不如一般父子那般自然。倒是只有王怜花对这个自己“捡回来”的孩子颇为照顾。阿飞从来便是个恩怨分明的人,王怜花最在意自己那张脸,阿飞便下海给他摸蚌磨珍珠粉。
  王怜花跟梅思影说,他对阿飞好,只不过是为了和朱七七沈浪对着干,他一贯是如此的。不过梅思影觉得,这位传说中的奇侠恐怕还不了解他自己,他这个人比他自己认为的要地道的多。
  多年前,王怜花便跟梅思影说,他是因为显得无聊,才去挖林诗音的墓,把她救活的。他还说,他给她重新做了一张脸,改了名字,是为了不让别人认出她,好让她给他做牛做马。他救了坠崖的龙小云后,说是为了让他活着背他爹欠的债。王怜花嘴里没一句好话,却偏偏不提当初林诗音毒发容貌被毁,小云坠崖她痛不欲生,才让他做这些事的原因。
  于是梅思影留了下来,她决心放下过去,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她是自己人生的主宰。
  走过了荒凉萧杀的海边,循着小径,梅思影进了一片花园。这个海岛气候不好,生长的多是些耐风耐寒地树木,却唯有这一处地方,开满了娇柔的鲜花。这自然是王怜花的作为,他最喜欢富贵又霸气的牡丹,梅思影常常觉得这样一个人本不该呆着这种荒岛。梅思影看得出他有多寂寞,可是他就是不肯离开,也端的是个怪人。
  梅思影提着水蓝色的裙摆,不紧不慢地拾级而上。
  推开小楼的门,如期见到了伫立窗边的绯衣男子,她把刚采的草药放在桌上,唤道:“怜花公子。”
  那绯衣男子一身珠光宝气,然而竟奇怪的不让人觉得俗气。他回过头来,形状姣好地唇间啄了一瓣白色的牡丹花瓣,此刻轻轻吹了出去,然后朝梅思影勾起嘴角。那神情似是在笑,然而一双桃花眼中却又仿佛毫无笑意。
  “怜花公子,思影是向您辞行的。”梅思影道,她的声音淡淡的,总让人有种不即不离的感觉。
  “怎么,一听那算命的老儿说李寻欢有难,你便要抛下我回去了么?”王怜花语气中满是揶揄之意,笑道,“林诗音,你当初不是曾许诺于我,余生不出此岛么?只要一牵扯上李寻欢,梅思影便又要变回任人摆布的林诗音了么?”
  “不,林诗音已经死了。”梅思影似乎对王怜花的毒舌习以为常,并不着恼,依旧不温不火道:“这是我的决定,并不是什么人强加于我的。卜算子老先生说,李寻欢的劫难是因《怜花宝鉴》重出江湖而起,这件事本也和我有关。就算此事不牵扯到李寻欢,我也会去的。”
  王怜花细细看着梅思影,突然觉得她的确就像是一株梅花,初看之时,孤独而冷淡,仿佛是傲雪而生;然而接触久了,却不知不觉间已被那股自内而外的暗香包裹,才真正懂得了这份清冷背后伴雪而降的善良与温情。
  “我把毕生医术教授于你,你就这么说走就走?”王怜花突然道。
  “只要帮李寻欢度过难关,思影一定回来。”梅思影恳切道。
  还未听到王怜花那靡丽的声音,就只闻得一个女子清亮的声音响起:“梅思影,你不必理他,王怜花就是看不得别人比他好过!”
  一个极俏丽的女子大步走进来,拉起梅思影的胳膊。
  王怜花听了这话,只是轻哂了一声,却竟不作色。难得看到举世无双的洛阳公子吃瘪,梅思影也不禁对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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