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方菲年满十六岁,已经开始有人家上门说亲。方菲以舍不得离开父母为由,来拖延待嫁的时间,期盼等待着林毅。
那时的林毅正当落泊,又自惭形秽,即使有心却也拿不出勇气。
等到方菲十七岁,女大当嫁,眼见无法再拖延下去,又有吏部尚书,屈尊为他的儿子上门求亲,方敬也有意应允这门亲事。方菲急了,无奈何地鼓动了林毅上门来提亲,而此刻的林毅仅是一个穷酸秀才,方敬念及与林父有故交,声称让林毅先考中进士再说。
方敬的婉拒之辞,却是谁都能明白,而另一边也答应了吏部尚书,以结秦晋之好。方菲知道难以被父亲成全,只是在没有上策的情况下,总得先试一试,这是中策。
如今,只好用下策了,方菲对自己的终身大事,真是很有主见。为了避免父亲起疑,便顺从的点头答应嫁给吏部尚书之子,方菲向来是家中的乖乖女,方敬哪会想到这是女儿在耍花枪,一时的权宜之计,正要实施离家出走的大计划。
约好了林毅,当天夜里,方菲带上细软私房钱,便悄悄地溜了。其时林毅还蒙在鼓里,两人会面后才算明白了情况,真是赶鸭子上架,可是方菲为了他而铤而走险,已经孤注一掷了。林毅虽然六神无主,但作为一个男人面对这种局面,也不能瞻前顾后。况且,林毅守孝三年已满,又正处于知慕少艾的年龄,见方菲如此一片痴心,哪能不受感动,落花有意流水也有情,天涯海角郎在哪里,妾就在哪里,于是两人私奔了。
一路东去、南下,来到了雁荡山畔,从此开始了隐居生活。
方菲少女情怀,为真情,而义无反顾。心中有着美好的幻想,把未来的生活,与诗情画意挂上钩,只是真正面临生活的现实,才深刻体验到残酷。
蜜月期还没过完,新筑的幸福小窝就遭贼入室偷窃,把方菲携带的那些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席卷了一空。仿佛小两口漫步云端之际,忽然被人抽走了云层,一下子摔落至低谷,真正体会到相濡以沫,又哪能不食人间烟火,生活顿时陷入无比狼狈的境地。
而林毅,更是没有那么洒脱了,以前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到了此刻,成了百无一用是书生。趁着年节之际,在山村里摆了个地摊,写些春联卖,然而以行价压根就没有人来买,即使廉价出售、薄利也没法多销,一天到头能收入几个子儿,别说赚点糊口的钱,除去笔墨纸砚的费用,真的是白白浪费了一番苦心。
开春了,戴垟的村民都忙碌起来,林毅、方菲却茫然不知所措。要租块田来种么?那也得交田租不说,他们小两口都是成长在城里,谁又会种庄稼呢?不能怪他们分不清禾苗与草苗,只会吃米饭。
日子过下来,酱醋茶成了奢侈品,省掉了,柴米油盐却是必须的,否则生活不下去。正当他们揭不开锅的时候,邻居戴程氏送了一袋米给他们,虽然解了一时之需,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非亲非故,人家虽然好心,但总不得巴巴地,奢望着人家的接济。
于是,林毅开始到田地里头,帮戴程氏家干农活,其实帮的是倒忙,越帮越忙。林毅插的秧,没到半天就飘浮了起来,还得戴喜贵重新插一遍,才会生根;林毅挖的地,仿佛是猪拱的一样,还得戴喜贵重新刨一遍,才能下种。
种豆、种瓜、种红薯、种花生玉米,林毅为了娇妻,为了生存,也都学着做,甚至当起了戴程氏家的放牛郎。
人生地不熟,能够遇上戴喜贵夫妇这样的好邻居,算是不幸中之万幸了。
戴喜贵的大儿子十二岁,名叫戴一明,当初请村塾里的教书先生取名,为了不再麻烦先生,顺便让教书先生给多取几个,教书先生便给取了这个名,声称次子出生可以叫二明,三子可以叫三明,以此类推。
戴喜贵夫妇很满意,然而天不遂人愿,戴程氏第二、三、四胎生的都是女儿,二明、三明、四明一直没用上,闺女的小名都是顺口叫,二女、三女、四女便这样一路叫了下来。等怀上了第五胎,戴程氏生怕了,心里忐忑地怕又是个女儿,结果生出来却是个儿子,戴喜贵夫妇惊喜之余,想到了名字的事,那是应该叫二明还是五明呢?
到了此时,当初满怀期待地盼望着,生第二个儿子叫戴二明,第三个儿子叫戴三明,那份计划中的热情已经冷却了。见婴儿的皮肤,比他的哥哥姐姐们明显暗淡,于是干脆脱离了轨迹,取名就叫小黑。
十二岁的戴一明,早就可以到田地里头干活儿,比林毅要干得好多了。二女十一岁,也能帮上忙了,三女七岁能够在家做饭了,四女五岁也已经满地跑了,只有两岁的戴小黑需要有个大人照顾,方菲便帮着照看孩子。
然而,这样的生活,在方菲心里就仿佛是梦碎了一般。当初想象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无忧无虑、双宿双栖的美好日子,全部破灭在了现实里。
雁荡山脚下,田园风光如诗如画,但在方菲眼里,已经改变了颜色,灰不溜秋的。
方菲甚至怀念起,在家里做闺女的岁月,金丝雀般的生活,思念双亲,想念哥哥姐姐弟弟们。
021.愿望,开花结果()
每次,看到林毅起早贪黑,方菲就莫名地心疼,心里难过,因为爱,所以痛。(请 记住dukankn。)
林毅脸上有了风霜之色,手上脱皮了,脚板起茧了,但是拿回了柴米油盐,拿回了酱醋茶,偶尔还有鸡鸭鱼肉。
而方菲,日益清减,消瘦、憔悴了下去。林毅总是抱着她安慰,生活会好起来的,然后沉沉睡去,在田地之间经受着劳累,他太疲惫了。
闲暇的时候,林毅会微笑着说,他的身体强壮了,比以前好多了。方菲也会挤出一丝淡淡的笑颜,隐隐有点羞涩,因为林毅说得是实情,晚上抱着他睡觉的时候,确实结实了,身子骨明显硬朗,更有男人的味道。但不经意的,方菲发现,林毅会悄立门前,望着雁荡山发呆,流露难以体会的忧伤。
方菲心如明镜,她的毅哥哥也非常苦闷,有失落感,只是他把一切都背负在心里,独自一力担当,劳累自己扛,辛酸苦辣自己尝,却把微笑分享。
在给戴程氏带孩子这些天,方菲萌发了一个愿望,想要生一个孩子。
方菲想,有了孩子便可以回京城,到那时父亲不接受也得接受事实,而现在回去就是认输,太寒碜、灰溜溜的。这几个月来,方菲的情绪消沉,已经没有当初离家出走时的意气风发,她心虚了,她需要一个孩子来增加底气。当回去面对父亲时,一个亲女儿加一个亲外孙,便足够让父亲接受林毅这个亲女婿。
就在有了这个愿望没过几天,方菲发觉真的怀孕了,她惊喜不已,沐浴在春风里,仿佛周遭的一切都焕发了光彩,生活终于变得实在,有了盼头。
准父亲的林毅也很高兴,为孩子取名,四书五经早已抛诸脑后了,只是深刻感受到在这遥远的地方,遥不可及的是梦想,那就留给未出世的孩子吧,于是林遥浮现在了脑海。
当然,林毅负担更重了,压力更大了,娇妻有了身孕,生活质量就得跟进。{读看 看网请记住我们的网址}为了给方菲进补营养,当初购置的一些没被盗走的笨重家当,能够变卖的都卖了,弄得是家徒四壁。幸福小窝到如今哪像个家的样子,林毅多了愁眉苦脸,方菲看不过去,把金钗耳环摘下来让林毅去当,换回几件须用的简单摆设,而方菲头上插发髻之物,也由金钗变成了荆钗。
生活,那个窘迫呀!
方菲的肚子,一天一天地挺起来,林毅清瘦了。
夏去秋来,林毅仍然在为戴喜贵家干活,已经比戴一明干得好了。但在这农忙时节,却发生了一件更窘的事情,林毅在割禾时,居然割掉了手指。没错,不只是割到,是割掉了,右手拿镰刀,左手抓禾稻,连带左手小指一起割掉了。
戴喜贵一家上下,大小全都震惊了,真是天天吃饭,年年都割禾,前所未遇的一件稀奇事,被他们赶上了,哭笑不得,啼笑皆非。
书生林毅,从此成了九指神刀手,算是用鲜血染红了这片大地。
“咕咕咯儿~~~”
戴喜贵家的大公鸡唱晓了,声音很雄壮,每天都很准时,天还蒙蒙亮就扯着嗓子叫,然后一呼百应,整个山村此起彼伏的咕咕咯……
若是在忙活的日子,林毅此刻基本上就要起床去田地里头了,因为这个时候凉爽,忙到太阳升起来,才回来吃早餐。现在正是农忙时节,秋收最忙碌的时候,不过林毅已经休假了,割掉一个手指头伤口尚未痊愈,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当爹了。
林毅起身下床,已经习惯了这个时辰起,回头看了看襁褓中的儿子,又望了望妻子。妻儿却都睁开着眼睛醒了,林毅穿上了衣服,微微一笑,钻进了灶房。
襁褓中的妖孽老头,如今有了三魂七魄,也有名有姓了。而此刻,却又在愣神,是在装嫩么?不是!而是真的很茫然……
从方菲的肚子里出来后,下半夜调养元神,居然没感觉到一点恢复的迹象,就算有那么丝毫的一点点,也微妙得难以察觉出来。比起子夜前的半天工夫,在方菲肚子里休眠了一下就有的明显效果,落差忒大了,简直让现在襁褓中这个小家伙欲哭无泪,郁闷之极矣。
“遥儿,你在想什么…”方菲伸手整理了下襁褓。
“呃…”小家伙林遥回过神来,望着方菲顿时又愣怔了一下。
“是饿了呀…”方菲只是自得其乐,并没有想要刚出生的孩子能够回答,也没有注意孩子发出的这一声,有些不寻常的异样。此时努力地坐起身来,抱起了孩子,“…哦,遥儿饿了,要吃啰……”
“呜…”见方菲捞起了亵衣,林遥羞涩地嘟囔出声。
“哦…”方菲只道是孩子初次吃奶的生涩,环抱着婴儿横摆在自己白皙的胸脯前,粉红的**已经凑到婴儿的小嘴上,不停地呢喃:“…遥儿吃,遥儿吃……”
“唔…”林遥小嘴含着,心理上还真有点别扭。
“吃哦,吃哦…吃了长,吃饱快快长……”方菲谆谆诱导。
“唔……”听了这句话,林遥理直气壮地吸吮起来,尴尬的心理仿佛找到了平衡点,真正融入婴儿的状态,要想快快成长,那就必须吃。
方菲悉心哺育,憔悴的容颜逐渐舒展开,有一种圣洁的光彩。山村宁静了,晨风透过窗户吹进来,能让人神清气爽,屋子里的氛围格外温馨。
不一会儿,林毅双手端着一碗热乎乎的花生大枣粥,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菲儿,你昨天晚上都没有吃东西,先吃点吧!”林毅的注意力都在热粥上面,心里想着娇妻肯定很饿了。
“嘘…”方菲生怕惊动怀抱中的婴儿,轻轻悄声道:“…等等,等遥儿先吃完……”
林毅望见床头妻儿的情景,撇撇嘴、微微地点点头,于是轻轻将花生大枣粥放在椅子上,顿时也不敢大声喘气,蹑手蹑脚在床沿坐下。
听见他们简略的交流,林遥随即便也停止了,因为不知道吃多少才算饱,觉得应该差不多够了。
“哦,遥儿还吃么?还吃么?”方菲反复诱导着。
“……”林遥胡乱地摇头,不肯再吃。
“遥儿不吃了?”林毅顿时呆呆问了一句。
“还不是,就因为被你打扰了…”方菲嗔怪道。
“嘿嘿…”林毅流露难得的嬉皮笑脸,伸出双手说道:“…我来抱,你先吃粥……”
“你昨晚也一粒饭都没进,你也吃些吧…”方菲一边说着,一边还是将孩子递了过去,掀开被褥坐在床沿,准备着吃粥。
“我不饿。”林毅话音未落,肚子就忽然咕咕地响了一下露馅了,忙加以掩饰,“我只要抱抱遥儿,三天不吃饭都不觉得饿……”
“净瞎说,我都听见你肚子在叫了。”方菲埋汰了一句。
“呜哇……”林遥适时地以声势支持母亲。
“哦,遥儿莫哭,爹爹抱、爹爹抱…”林毅踱着步子,哄着。
“哇哇哇…哇哇……”林遥哭得越加欢畅,因为有点闷得慌,如果现阶段开口说话恐怕会吓着方菲、林毅,只有哭是正常的现象,可以用来表达情绪,又抓住了如此好机会,自然要尽情宣泄一番。
“哦,爹抱你到外面看风景,好么?哦、哦……”林毅无奈了,头大了。
“哇…哇…哇…哇…哇……”林遥愈哭愈起劲。
“别胡闹了,你赶紧去吃吧!把孩子给我…”方菲听着有些揪心,停下才刚吃上几口的热粥,放稳调羹伸手要接婴儿。
“哦,遥儿别哭了,爹不抱,让娘抱……”林毅实在没办法,只得将婴儿递过去。
“遥儿不哭,娘来抱…”方菲秀眉微蹙,小心地接住。
“…”林遥哭声立止,像似被掐断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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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食物链(求收藏、求推荐)()
屋子里顿时安静的掉根绣花针都能听得见,方菲、林毅两人被这古怪情形,弄得是面面相觑。(。)
林毅半晌哑然、很无语,方菲心里已经发笑了。
“还愣着干嘛?你真的不饿呀…”方菲娇嗔了一句,神情里隐藏不住的捉狭味儿,似笑非笑的模样。
“唉~”林毅微叹了一声,却又故作潇洒耸耸肩,面对如此古灵精怪的妻儿,也只能服气了,转身而去时难免有点落寞感。
“噗哧…”方菲忍俊不禁,喜笑颜开。
就这样,方菲左手一边抱着襁褓,右手一边拿调羹吃粥,心情爽朗了,胃口倍儿香。
林毅到灶房打了一转,端着一碗走过来,也吃得很香。表面看,林毅这碗也是花生粥,其实这是一碗昨天剩下的冷饭,只是加拌了少许热粥。
生活的形势逼人,林毅这样粗糙的吃法,方菲已经泰然处之了。
然而,襁褓中的林遥注意到他们碗里的食物,感到非常稀奇,甚至摸不着头脑地想:这是什么?他们吃的是什么?难道就是昨天看见过的那些人类所收割之物么……
在林遥七千多年前的记忆里,人类是肉食生物,他们的主食是飞禽走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有可能被他们捕获,成为他们充饥之需,却是没见过人类吃这种食物。
思维既然已经追索到了七千年前,林遥也就细细回想了一下,还真的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许与此食物的来源,有着莫大的关联。
当年还是刚化形不久的虾蟆小妖,在南岭之地,结识过一个朋友,那是一只蛤蟆妖。{我。}虾蟆、蛤蟆在人类看来容易混淆,若论起关系来确实比较亲近,因此兄弟相称。两妖相处的那段岁月里,作为初出洞天寡闻少见的虾蟆小妖,得到蛤蟆老兄的一系列指点,自然是受益匪浅,不仅迅速地提升了本领,对复杂的世道也有了基本的认识。
那时,蛤蟆老兄已经有近两千年的修为,混迹人间也有一千年,而南岭之地的人类,多以捕捉蛙类为食,肉细嫩、块头大的蛤蟆更是被人类青睐,多有落在人类手里,成了他们的美味佳肴。蛤蟆老兄曾经有言道,南岭的生存状态是:蛙吃虫,毒虫吃人类的血,而人类吃蛙肉;蛙族减少主要是因为成为人类的盘中餐,人类的死多是由于被毒虫所咬伤,虫子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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