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夏洛克说完的时候,约翰的手机也停了下来。
夏洛克振奋起精神的站了起来,在衣架上取下了他的长风衣披上,又挂上了他的围巾,接着邀请约翰:“要和我一起去吗?”
“代替你的骷髅伙伴为你开拓思路吗?”约翰示意了一眼原先放着骷髅,现在却空空如也的壁炉。
“是的。”夏洛克笑道:“我喜欢结伴而行,高谈阔论可以帮助我思考,有问题吗?”
“没有。”约翰站了起来。
多纳万警官跟约翰说过,夏洛克·福尔摩斯沉迷破案不能自拔,自得其乐。但约翰想,自己不也如此吗?
人这一辈子,总要自己给自己找个乐子才对。
第10章
诺森伯兰大街离贝克街并不远,走路只要五分钟就能到。而夏洛克发给凶手的短信里的诺森伯兰大街22号的对面有家餐馆,是夏洛克经常去的,因为餐馆的老板安杰诺三年前曾被冤枉杀人,但夏洛克帮他洗清了嫌疑,证明案发当时,这位安杰诺先生正在别的地方进行入室盗窃。
餐馆老板安杰诺很热情的招街了他们,声明餐牌里有的,甚至是夏洛克想要吃的一律免费。连他的约会对象约翰·华生也一样。
第一次被赫德森太太误会,第二次夏洛克对雷斯垂德说他是他的时,约翰相信他也有可能误会了,第三次是那个神秘的男人,第四次是面前这个餐馆老板……约翰虽然已经有些习惯了,但嘴角仍然忍不住抽搐了一下,然后心平气和的说上一句:“我没有跟夏洛克约会。”
约翰点了一个黑椒牛肉意面,天知道他跟着夏洛克才刚做了室友就陪着他到自杀现场,然后又被一个神秘人物带到偏僻的地方见面,然后又匆匆忙忙的赶回贝克街,可是早就饿坏了。
夏洛克坐在约翰的左手边,正好侧着身子盯着窗台,而约翰却背着窗台,这样一来倒不会显得过于刻意,而且更不会让警惕心强的凶手察觉到不对劲。
等待的时间有些难过,约翰边吃着东西边跟夏洛克起头聊天:“你没有女朋友。”
诧异于约翰用这个问题来起头,但夏洛克还是难得礼貌的听了下去。“女朋友?当然,我志不在此。”
“是吗?”看着明明在跟自己聊天,但视线还是摆放在街道上的夏洛克,约翰又问:“那你有男朋友吗?放心,我并不介意这样的你。”
“这我知道。”夏洛克收回视线,看向约翰。他很聪明,自然也能知道一定是因为这么多人都认为他是自己的情人而使约翰产生了误会。
约翰看着夏洛克,见到他的眼睛微微的眯起,灰蓝色的眼睛不再像平时一样看透人心,反而带着未曾让人见过的……朦胧。是的,是朦胧,这实在太让人不可思义了,也太美了。
约翰几乎被夏洛克的眼睛所迷惑,但他毕竟是个自制力强的人,很快的就回过神来,对着他略带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声音比之前轻柔了一些:“这么说你有男朋友?”
“没有。”夏洛克用他那低沉的嗓音斩钉截铁的回答。
“好的,我懂了。”约翰想了想,说:“你无牵无挂,就跟我一样。”然后叉起面条吃了起来。
夏洛克又重新开始盯梢。
但因为约翰的话,夏洛克有些心神不宁,所以不过一会儿,他就又看向了约翰:“我想你有必要了解,我视工作为归途,寻求破案的快感,而不是在找任何……”
“不,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请你别误会。”显然,对约翰来说,真正有误会的应该是夏洛克。不管夏洛克接下来是要邀请约翰成为他的男朋友,还是自以为是的拒绝约翰的示好,为了以后能平和的相处,所以约翰连忙打断了夏洛克的话,免得以后相处的尴尬。“我只是随口说说,所以这都无所谓。”
“……很好。”夏洛克说,然后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谢谢。”
虽然约翰习惯于食不言寝不语,但在这个异国他乡,这个习惯显然是很不合应宜的,所以他也免不了入乡随俗。“你对凶手有头绪了吗?”
“没有。”夏洛克为此焦头烂额。虽然他表现的很自信,仿佛下一刻就能捉到凶手——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认为。但不可否认的是,夏洛克连凶手是个什么样的人都没有演绎出来,因为现场遗留的线索还不够。
“这里就是他的猎场,这城市的正中央。既然已经知道受害者都是被诱拐,说法就大不相同了。因为所有受害者都消匿于繁街闹市,却没有一个目击证人。”夏洛克仿佛自言自语一样的低声呢喃,然后声音突然变大:“开动脑筋!就算互不相识也能相信的人是谁?无论去哪都不招人怀疑的人是谁?能在闹市中狩猎的人是谁?”
“可你茫无头绪!”约翰低笑出声。
“你有头绪就行了。”夏洛克终于承认给翰有时候比自己灵光一点,因为看他的表现,自己就知道对方已经有头绪了。
“这回该我说了。”约翰想起在劳里斯顿花园时,夏洛克讽刺自己没有脑子的话,然后原样奉还给他:“上帝啊,你的小脑瓜里到底装了什么?一定都是些无聊的东西。”
看到夏洛克不敢反驳的样子,约翰的心情好了许多。他侧过身跟夏洛克一起看向窗口,指着外面人来人往的车流:“你想想看,如果我们要去远一点的地方要怎么去?我之前看了一下报纸,发现那些‘自杀者’原先的计划都是要去一个对他们来说行程较远的地方。所以,你再想想我们,如果我们两个要去远一点的地方要怎么做?”
“……计程车?!”夏洛克瞠大了眼睛,一拍桌子差点就要激动的站了起来。
但约翰拉住了他的手。“别乱动,如果凶手来了,然后发现了你怎么办?”
夏洛克微笑着说:“好吧,你是对的。”
就在这时候,他们的对街有辆计程车停了下来,没人下车,也没人上车。一直在等待着凶手的两个人立刻就知道了,就是这辆计程车。
夏洛克站了起来,就要去追,结果再次被约翰拦住了。“别去逞英雄,你追不上一辆计程车的。他现在一定在警惕着,如果你要去追的话,他马上就会发现不对劲,而且计程车的司机上一定有你要的手机,但你也别忘了,粉红色拉杆旅行箱现在就在我们的房间,而且他也可以说这部手机是你放到他手上的。”
“那你是要我功亏一溃吗?”夏洛克突然变得烦躁了起来。要知道,从前他办案可不会有这种顾忌,约翰也实在想得太多了。
“怎么可能让你功亏一溃呢?”约翰掏出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你好探长,请行动吧。”
然后就看到他们所在的小餐馆里有两个情侣站了起来,往外面冲了出去。而夏洛克还注意到,街道四周也还有十几个一起向计程车冲了过去。
夏洛克看向约翰。
约翰知道,夏洛克这是在等自己的解释。他也不吝啬于告诉夏洛克事实,他说:“我回到家看到你身边的粉红色行李箱后就知道你有头绪了,所以在你发送完短信给凶手之后,我顺便也转发给了一个人。”
约翰指着窗外的一个人影:“雷斯垂德探长。”
“单单这样还不足够指合他派人来诺森伯兰大街守株待兔吧?”夏洛克说,表情意味深长:“你还给他拨了通电话,打开了免提让他听到我们两个人之间的谈话,否则他跟你不熟,怎么会被你指使的团团转呢?”
“噢,我可没有让他团团转,因为这应该是你的专利。”约翰微笑着说:“好了,这个案子暂时告一段落了,我想那个计程车司机身上一定有詹妮弗·温森的手机,而且为了伺机作案,他的身上至少会有一瓶毒药,就藏在计程车内的某个地方。不过,搜索这工作是雷斯垂德探长的范围内了。”
“可我还不知道他是怎么让那四个人自愿吃下毒药的。还不知道詹妮弗·温森留下的瑞秋是怎么回事。”夏洛克叹了口气,显得有些颓废。他有些不敢置信自己布的局,就让面前的这个室友给搅和了。“这真是个悲剧!”
“会知道的。”约翰这么回答他:“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我想你跟我一样一晚上没有吃过东西吧?所以要不要尝点?”
夏洛克看着约翰用叉子卷起了面条,用忧郁的神情点了点头。然后他凑了上去,一口把约翰贡献出来的面条给吃掉了。
约翰有些纠结,他本来只是想问夏洛克要不要再点一份黑椒牛肉意面的,没想到他却直接吃了自己叉子上的。他现在在想,是把自己手上这一盘给夏洛克,自己重新再点一份呢?还是说忍耐一下把它吃完算了?
夏洛克却是微微的勾起唇角,移动身子凑坐到约翰那边的宽沙发上,一把抢过约翰手上的叉子,卷了面条又给自己喂了几口,填了自己的肚子之后,又卷了一叉子,然后给塞到了约翰的嘴巴里。
“快吃吧,我想你还没吃饱,对吧!”夏洛克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约翰勉强自己把叉子上的面条给吃进了肚子里去,然后在心里暗暗咒骂起夏洛克来。
第11章
第二天,约翰陪着夏洛克来到了苏格兰场,提出要见一见那位策划实施了四起自杀案的凶手。当然,也带来了那个还放在贝克街221b的粉红色拉杆旅行箱,毕竟它也是物证之一。
在同意夏洛克以及约翰去见凶手的同时,雷斯垂德悲哀的催眠着自己,告诉自己,自己是真的愿意让夏洛克和约翰去见凶手的,而不是因为他们威胁自己要在那个粉红色拉杆旅行箱里做手脚。
虽然这个粉红色拉杆旅行箱并不是指认凶手的必要证据,但雷斯垂德了解夏洛克·福尔摩斯,知道自己如果不乖乖听话的话,他做的手脚,将会对凶手的指证经历一番波澜。即使后面能指证成功,那艰辛的过程相信雷斯垂德是不愿意去体会的。
对于雷斯垂德轻易的听信了夏洛克糊弄他的话,约翰觉得惨不忍睹,也明白了夏洛克为什么总是不停的嘲讽着苏格兰场。
因为不管有没有这个粉红色拉杆旅行箱,凶手身上有没有詹妮弗·温森的手机,有没有那个毒药,雷斯垂德探长都无法给凶手……不,应该说是犯罪嫌疑人定罪。
他,没有杀那四个人。
因为现场说明了一切,那个计程车司机没有动用武力,也许只是说了什么,才使得那四个人‘自杀’的。
也许雷斯垂德知道,毕竟已经经过了一个晚上。
所以,夏洛克的到来是他的希望。雷斯垂德寄望于夏洛克能帮他找到指证凶手的证据。
不过,这很难,非常难!
可即使没有证据,以后不会再出现受害者,这一点也足够了。
不得不提一下的是,就在昨天晚上,不想到答案就绝对睡不着觉的夏洛克终于弄清楚了詹妮弗·温森临死前写下的瑞秋是怎么回事了。
虽然不知道詹妮弗身边到底有没有瑞秋这个人,可是詹妮弗·温森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用指甲在地板上抠出这个名字来,可是理由是什么?因为临死前这么做很费力气,而且徒增痛苦。
詹妮弗·温森可是个情场高手,所以她非常聪明,她想为她的死留下线索,而这个线索一定非常重要!
为了这一点,被夏洛克搅和的同样没法子睡觉的约翰只能无奈的陪他折腾。
最后,他们想到了密码。
接着,他们想到了那部同粉红色拉杆旅行箱一同不见的手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那部手机根本不是凶手遗漏了,而是詹妮弗·温森特意留给凶手的。
詹妮弗在下车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很快就会死了,而她扔下手机,就是为了引导警察找到凶手。
但应该怎么找呢?
答案就是这个瑞秋!
更该说,答案在roche这五个字母上才对。
值得庆幸的是,那天晚上,约翰还没来得及把粉红色拉杆旅行箱交给雷斯垂德,而这一刻,他们,或者说是夏洛克,由衷的庆幸着旅行箱还在自己手上的事实。
箱子上有个名牌,名牌上有一个电邮地址。
夏洛克知道,因为他搜过詹妮弗的旅行箱,发现里面并没有笔记本电脑,再加上她特意留给凶手的手机,所以她是用手机谈生意的,再加上她穿着时尚,那么,詹妮弗的手机也不可能会拉低她的身份,而很可能是部智能手机,能使用电邮。
夏洛克进了我的手机网,把电邮地址给放在用户名上,再把roche放在密码上,登陆了詹妮弗的帐号,进入了她的邮箱。
智能手机,都装有gps功能,即使手机遗失了,也能进行在线定位。
所以,詹妮弗确实是位聪明的女性,即使死了,也能引导大家找到凶手。
可是,夏洛克在约翰的帮助下,没有使用她这条线索。
但无论如何,捉到了凶手总该是一件普天同庆的大好事。
最后,凭着gps的定位功能,夏洛克查到詹妮弗的手机信号确实是在苏格兰场。
在去见凶手之前,夏洛克提议先去看凶手开的计程车,因为这有助于他了解凶手的一些情况。
计程车里,夏洛克注意到方向盘旁边有一张照片,但被撕掉了其中一个人,只剩下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
这就足够了。
夏洛克没有再注意这些,他把车门关上,冷淡的对雷斯垂德说:“好了,带我去见他吧。”
凶手正在被审讯,雷斯垂德带着夏洛克和约翰的到来,让正在试图从凶手口中撬出答案来的女警官多纳万和一个陌生脸孔的警官很诧异。但他们知道夏洛克到来的理由,不外乎是因为他们的没有效率,以及……无能!
对于这一点,一向是最排斥夏洛克的莎莉·多纳万觉得很羞耻。看到夏洛克从凶手的后头走向自己,她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不等她的长官雷斯垂德探长发话,多纳万就已经气冲冲的跑了出去。
对此,雷斯垂德觉得在夏洛克的面前丢了脸。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所以他让另一名警官出去,让夏洛克和约翰坐到了他们两个的位子上,而他自己则站着。
夏洛克看向那个凶手,他看起来毫不起眼,而且也不再年轻,不知道是因为那银白色头发的效果,还是因为一夜没睡的被审讯着,对方显得很憔悴。
“夏洛克·福尔摩斯?”出乎意料的,他认识夏洛克:“我听说过你的厉害,也去过你的网站。才华横溢,我很喜欢。”
“哦?”夏洛克冷笑,他看出来这个人绝不可能是注意他网站的人,因为他不够聪明:“谁对你提起过我?”
“一个注意你的人。”
“谁?谁会注意我?”夏洛克不动声色的问,带着隐隐的自我谦虚。
“福尔摩斯先生,你太谦虚了。”他说。
而夏洛克则是反驳他:“恰恰相反。”
“你有一位仰慕者。”凶手,也就是布尼尔·波顿特意停顿了一下,看向约翰和雷斯垂德。他意图让夏洛克把这两个人赶走。
但很显然,夏洛克只能让他失望了。
因为他让雷斯垂德走了,却把约翰给留了下来。
“继续说吧。”夏洛克高抬着下巴,这样的态度让一心想给他一点下马威的波顿心情很不爽快。
“你只能知道这么多了。”波顿不愿意让他如愿,“在你有生之年。”
“雷斯垂德说在你身上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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