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魂剑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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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魂剑魄-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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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木有。
眼前这位大庆皇帝的年纪并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说起来倒是和李漠臣年岁相仿。此时一脸欣慰赞赏扶起李漠臣的样子倒是很有贤君的风范。
只是……
李漠臣低下头,一幅受宠若惊的模样。
他在心里苦笑一声,这皇帝,怕是已经看自己不顺眼了吧。虽然掩饰的很好,但李军爷是谁?那可是从死人堆里滚出来的狼,对杀意敏感的很,就小皇帝的这点儿伪装,在李军爷面前还真是不够看。
果然,只听皇帝接着说:“李爱卿多年来劳苦功高,此番进京,就在京城多留些时日吧,或者四处逛逛也好。”
这话的意思是要缴了自己的兵权?
皇帝这是想要兵权想疯了吧,看着现在边关稳定,就迫不及待地想伸手插一把。
戏演的太假,手段太拙劣。
李军爷不屑撇嘴,必须给差评。

 “臣遵旨,谢陛下关怀。”领旨谢恩,模样恭顺得很,标准的一副为皇帝尽忠万死不辞皇帝陛下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态度。
就是把兵权交给你,你以为你动得了老子的那帮狼崽子?
天策军从来只认李漠臣一人。
老子在战场上拼死拼活,为的是百姓,可不是你这大庆皇帝。

话虽这么说,可李漠臣从皇宫里走出来的时候依旧觉得心里发寒。
皇帝根本不信任他。
他想起当年在大唐的时候,他们天策府为了守卫大唐南征北战,哪怕万劫不复也在所不惜,这当中牺牲了多少兄弟,可到头来又怎样?天策与神策互相打压,未尝不是玄宗皇帝的意思,帝王心术,目的不过是为了保住他高高在上的皇位。有时想想都觉得可笑,他天策府身为大唐第一的将士,竟然连饭都吃不饱,马都喂不起,“长枪独守大唐魂,一筐马草就嫁人”,是玩笑,也是他们无奈的自嘲。
一时间,李军爷只觉得脑子里乱得很,也不想回去皇帝赏的那座空荡荡的府邸,就掉转了方向往酒楼去了。

李军爷往日去喝酒都是跟着兄弟们一起,吵吵嚷嚷闹闹腾腾的,这军营里出来的汉子就喜欢热闹,感觉有人气。
可这酒楼真是静啊,跟书斋茶馆似的。
到底是京城,这素质就是高,甩边关那些糙汉子一条街有木有。

但很快,李军爷就认识到这份安静和京城的整体素质没多大关系,只是因为那个坐在二楼的男人气质太盛,似乎在他面前,任何人都会自惭形秽,不敢高声大气。
那男人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很亮,就像天上的寒星,他漆黑的头发上,戴着顶檀香木座的珠冠,一身白衣恍如远山之上的白云,孤高悠远,不染红尘。
那是个剑客,一个剑术极高的剑客,即使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整个人却犹如一柄利剑,虽未出窍,却剑气凛然。

看着那个男人,李军爷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
那是除了天策府的几位将军之外,难得让他心生敬佩的人。
昔年他曾与李统领一同去藏剑拜访,也有幸见过那位大庄主几面。只觉得叶大庄主虽目不能视,身形羸弱,但实在是心性极为坚强之人,看似冷漠,又不善言辞,但又温柔地把周围的人都护在自己的羽翼下。这样的人,实在不能不让人尊敬,并且对自家统领表示各种羡慕嫉妒恨。
李军爷想起史书中所写的“李承恩亲自保护玄宗逃亡成都,在途中独自留下掩护,战死”,不由得心头一痛,竟险些落下泪来。
 暗暗摇头,连自己都是如此,那叶大庄主更不知如何了。

李军爷不知道,其实他站在门口也挺引人注目的。
天策的人节俭惯了,除了战甲就只着布衣,不比土豪藏剑山庄的少爷小姐们日日金光闪闪,晃瞎人眼。今日他刚入京城,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被皇帝宣进宫,现下就只穿着一身极为普通的蓝色布衣。
能在京城里的酒楼当小二,必不可少的就是一双好眼力。
小二一眼就看出,门口的那位客人虽然衣着平凡,但那样貌,那气度,必不是什么普通人,当下也不敢大意,恭恭敬敬地上前招呼。
 “这位客官您里面请,这一楼人多,您看二楼?”
 二楼?
李军爷下意识地抬头向楼上的白衣男子望去。
 而那男人也正看着他。
视线相交。


作者有话要说:
城主出场,撒花~
军爷的系统其实没啥大用,就是用马草勾着军爷去参与剧情而已~~
皇帝也没有那么渣,皇帝对掌着兵权的臣子肯定会有猜忌的,更何况军爷又那么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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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白云城主
 嘿,有意思。
李军爷脸上挂起了笑容,抬脚向二楼走去。
中途有几个仆从打扮的人想要阻拦,但都被白衣男子用目光阻止,于是李军爷十分顺利地坐在了男子对面的椅子上。
 “相逢即是有缘,在下李漠臣,敢问这位兄台高姓大名?”言辞温雅,笑容和煦,配上一张俊脸的确很能刷起好感度,只是李军爷,您身上的煞气能稍微收收吗?没看见人酒楼里的客人都要准备结账了吗?

男人的声音与他的气质一样清冷淡漠。
 “叶孤城。”
叶孤城。
即使李漠臣自来到这个世界起,大多数的时间都在边关打怪升级,不怎么过问江湖上的事,但他依然对这个名字熟悉得很。白云城主“剑圣”叶孤城,与西门吹雪齐名,在江湖上的名声简直如雷贯耳。
如今看来,“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剑术尚且不论,单单这人,就担得起“天外飞仙”之名。

 而李军爷不知道的是,从他迈进酒楼门的一刻起,叶孤城就注意到了他。
不是因为他俊美的面容,也不是因为他身上冷冽的杀伐之气,而是因为叶孤城早就知道他,甚至派人调查过他。
人称“狼王”的镇边将军,李漠臣。
这人在五年前突然出现,从小兵一路拼杀到如今正二品将军的位置,他的天策军所到之处,敌人无不闻风丧胆,此人武艺高强,心思缜密,想来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而最值得在意的是,就连白云城的暗卫也查不到此人的来历,从军之前的所以经历,除了曾在南京城出现过这点之外,就只有一片空白。
他今日能在京城遇到这人纯属偶然,虽之前从未见过,但叶孤城只凭一眼就认出了这人的身份。
 “狼王”之名,名副其实。

 “没想到居然能在此处遇见白云城主,实在有幸。”李军爷在桌上扫视了一圈,为眼疾手快填上杯子碗筷的店小二点了个赞,“在下以茶代酒,敬城主一杯,先干为敬。”
 “你用剑?”
 啊咧?这,这个套路不太对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啊李军爷,估计对白云城主您也就知道个名字而已,但凡稍微了解一点儿,您就该知道,现在这套路分明再正确不过了。学着点儿吧,以后遇到西门吹雪还是这么个套路。

叶孤城眸光淡淡扫过李军爷的腰侧,那里悬着一柄长剑。
这回李军爷明白了。
 “谈不上用,只不过是会使几招。”
李军爷是真没谦虚,毕竟术业有专攻,要说枪法,他绝对有信心,可是这剑术,他也就会那么粗浅几招,当初和李统领在藏剑混的时候学着玩的,真要说起来可连藏剑山庄刚入门的小弟子都比不过,现在带着把剑,就是图个方便,谁让枪太长不好拿。
只是这话不太好对这位一看就爱剑成痴城主说,太得罪人了。

 “你确实不该用剑,剑并不适合你。”
叶孤城说完这话,便起身离去,白衣翩然,遗世独立,如飞仙降临人世。
李军爷看着白色的身影远去,黝黑的眼眸里盈满了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到的愉悦笑意。

 “提醒:恭喜侠士达成隐藏任务:结识叶孤城。地图模式解锁,是否现在开启地图?确认请点‘是’。”
好久没出现的七秀风选项框怒刷存在感。
 哎?
这个奖励看起来好高端洋气的样子耶~~只是木有马草不幸福~~
我戳~~
原来系统的地图模式是这个样子啊。
看着地图上标记清晰的地点、人物,李军爷捧脸荡漾了。
有了这东西,荡平蒙古不是梦。让你再和爷玩躲猫猫,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李军爷您的目标是正确伟大的,只是这样好吗?这可是在公共场合您稍微维持一下您高冷的形象不行吗?没看别人看您的眼神像是在看二货吗?天策的军容你在哪里你快回来~~

上天没有听到系统君的呼唤,但是天子似乎听到了。
于是伟大滴皇帝陛下派出身边亲信太监一名,拯救百姓于二货光环的水深火热之中。
 “哟~将军您可让奴才好找啊。”
 被突然冒出来的尖细的嗓音吓了一跳,刚回过神就近距离接触一张涂着白粉全是褶子的老脸所带来的冲击性是毁灭性的。
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李军爷差点儿壮志未酬就先呛死在酒楼里。
李军爷泪目~~统领,属下对不起你,这死法,属下以后再没脸见人了~~
 “李将军?”
 “咳咳,没什么。王公公这是有何贵干。”
蒙古人民的偶像,大规模大杀伤性武器——王安王公公脸上绽开了一朵颤颤巍巍的金丝菊。
这杀伤力……刚刚肚子还在叫的李军爷现在无比庆幸自己今天一天都没有吃上饭。
 “老奴是奉了皇上的旨意,召将军即刻入宫面圣。”
 “额……现在?”
 “是啊,将军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不,没什么,臣遵旨。”
 “那,将军请吧。”
好饿啊,真的不能先吃了饭再去吗?

 被李军爷腹谤了一路的皇帝陛下在宫中连打了二十三个喷嚏,决定宣太医。
 “陛下,李将军到了。”
好吧,太医的事等下再说。
皇帝揉了揉鼻子,高声道:“宣。”
 “臣参见陛下。”
 “免礼,赐座。”
 “谢陛下。”
 发现自己不打喷嚏的皇帝陛下因为免去了在臣子面前失仪而心情大好,一时间没控制住,连声音都带上了笑。
 “现在有件事,满朝文武中只有交给爱卿朕才能放心…………”
皇帝的长篇大论听在李军爷耳里无非就是国库木有钱了,朕很困扰,有个木有眼力价的金鹏王朝撞到枪口上了,你快点儿去把他们处理掉,他们滴钱全都拿来给朕享用,去吧去吧,兵神马朕仁慈善良滴准你随便用啦~~
原来是要有进项了,难怪这皇帝这么高兴。
 “臣领旨。”
李军爷皱着眉头出了宫,想着如何处理皇帝的旨意,至于宫里的皇帝陛下对着太医狂打喷嚏,止都止不住,太医被斥责“连个风寒都治不好,要你何用”神马的,就不在李军爷的思考范围内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斯米马赛,斯米马赛!昨天me忙着补笔记木有更新真是灰常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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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陆小凤
 金鹏王朝,竟然和陆小凤扯上了关系。
看着桌上的一叠情报,李军爷瞬间陷入了深深的郁卒中。
陆小凤那个家伙完全是麻烦的代名词好不好,不管什么事只要和陆小凤沾上边立马就复杂化了。

李军爷和陆小凤的相识可以用“缘分”两个字来形容,虽然军爷灰常坚定地认为是孽缘。
世人都知道,陆小凤是个浪子,什么是浪子?说穿了就是大江南北四处闲晃顺便勾搭个把小姑娘的家伙嘛。所以有一天陆小凤闲来无事溜达到边境完全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陆小凤最离不开的是什么?除了女人就是酒嘛。所以陆小凤在小酒馆碰到了同样来喝酒的李军爷也再正常不过了。而陆小凤的什么最多?答案自然是朋友。所以陆小凤和李军爷一见如故成为了朋友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吧。
陆小凤是个很有趣的人,见多识广,谈吐风趣,性子还爽快,李军爷是打心眼里欣赏他,觉得能和这种人交上朋友实在是一件不错的事。
后来,李军爷深深地鄙视了当年涉世未深的自己,并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重要技能练到满级。
泥煤,这分明是个会走路的麻烦制造机有木有。
看着没有蒙古兵前来捣乱,好不容易恢复了安定祥和的边关在陆小凤陆大侠到来的短短几天里就变得腥风血雨,各种仇杀、情杀、没啥理由就是想杀等等层出不穷,李军爷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
总而言之,当年的边境连续杀人事件给李军爷单纯稚嫩的心灵留下了一个森森的烙印,经此一事,他充分意识到了名侦探陆小凤走到哪哪出事的麻烦体质,并决定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天策军的安定团结,郑重地把陆大侠列入了拒绝往来名单。

所以说,他这次是要主动把自己扔到麻烦里去吗?
李军爷感觉心好累,并且不会再爱了。

陆小凤喜欢美女,遇见漂亮女人总是忍不住会多看上几眼,但他同时也十分清楚地知道,美女通常意味着麻烦。
 而她们的美貌与麻烦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比如眼前这个女人,就一定代表着天大的麻烦。

她身上穿着件纯黑的柔软丝炮,长长的拖在地上,拖在鲜花之上。她漆黑的头发披散在双肩,脸色却是苍白的,脸上一双漆黑的眸子也黑得发亮。
  没有别的装饰,也没有别的颜色。
  她就这样静静的站在鲜花上。地上五彩缤纷的花朵竟似已忽然失去了颜色。
  这种美已不是人世间的美,已显得超凡脱俗,显得不可思议。
黑衣少女静静的凝视着他,一双眸子清澈得就像是春日清晨玫瑰上的露水。她的声音也轻柔得像是风,黄昏时吹动远山上池水的春风。
  但她的微笑却是神秘的,又神秘得仿佛静夜里从远方传来的笛声,飘飘渺渺,令人永远无法捉摸。她凝视着陆小凤微笑着,忽然向陆小凤跪了下去,就像是青天上的一朵白云忽然飘落在人间。
这样美的女人肯向他下跪,看来麻烦的等级还要在上一层。
陆小凤真心觉得逃跑才是正途。
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
因为又有人走进了这间屋子,而陆小凤把这个人当成自己的朋友,他总不能把朋友丢在麻烦堆里,自己跑掉吧。

 “哟,这不是李兄吗?好巧啊。”
 “哼。”巧你妹,你当是爷愿意来自找麻烦啊爷是被迫的。
李军爷高贵冷艳地瞥了上官丹凤一眼,转头看向陆小凤的眼中满是不屑。
 “陆小凤,这就是你的品味吗?”真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托剑三美工的福,大唐的世界里就没几个长得难看的,李军爷的眼光早就被各种款式层出不穷的俊男美女给养刁了。这个什么丹凤公主,在李军爷看来,就连曹将军的一条大腿都比不上。
可怜的,“没见过世面”的陆小凤就这样被森森鄙视了。
陆小凤还来得及为自己的审美水平正名,柳余恨、萧秋雨、独孤方却愤怒了。
三人同时出手,想要给这个胆敢侮辱公主的狂妄小子一个教训,一个需要用命去换的教训。
可惜李军爷容不得这个,尤其是在心情不太美妙的时候。
长枪横扫,一招穿云,甩出雷霆万钧。
在丹凤公主的一声娇呼中,她的三个忠诚护卫扑街。
李军爷从战场上带下来的冷冽煞气不是娇滴滴的公主能承受住的,眼看着那煞星还想继续动手,上官丹凤心下一急,也顾不得许多,直接伸手抓住了陆小凤的衣袖。
 “你不想见花满楼了吗?”
陆小凤的眼睛微微一暗,却依然不动声色。
丹凤公主又道:“他虽然在我们那里,但我们还是很尊敬他,那不仅因为他是你的好朋友,也因为他确实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陆小凤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还是没有说话。
 “磨磨蹭蹭的烦死了!”李军爷不爽起来,花满楼的名字他曾从陆小凤口中听说过,应该是对陆小凤来说非常重要的朋友,以陆小凤的性子,怎么可能扔下朋友不管,尤其这位朋友还是因他而被卷进麻烦中。
 “要走就快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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