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阑静 有谁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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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阑静 有谁共鸣-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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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Like Dreaming》,我听过了,你唱得不错的,只是有些人不懂得欣赏罢了。哥哥,我相信你是行的,你也要相信你自己。”
  “行什么行,鸡仔声而已!人们听惯Roman Tam的武侠剧主题曲、阿Sam小市民气息的搞笑歌和Michael Kwan、Choi; Terence 式柔和小调,而我……我只是一料默默无闻的沙尘。我在电视台里,根本就没有一点地位,有好的东西都轮不到我。”
  Leslie望向窗外,远处的蓝天中,正有一片乌云飞过,他的神情,更忧郁了。
  “哥哥,连你都不相信自己,要别人怎么相信你?”我怒得拍台而站起,站在他面前,挡住他的视线。
  “我真的行吗?”他疑惑地抬起头看着我,眼神很迷茫。
  “哥哥,你一定行,你一定会成为天王巨星的。”我伸出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我相信你。”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让我感觉到了他的决心,他已相信他自己命里注定该干这一行的,义无反顾地开始了前景黯淡的歌手生涯。
  




6

6、6被“噱”的心情 。。。 
 
 
  那一天后,哥哥果然很热心地帮我找房子,几天后我挑了一套离哥哥最近的房子搬了进去。
  搬进去的那天,我特意请哥哥到我家来庆祝,哥哥特别热情,不止自己来了,还带了一群朋友来,还买来一套很精致的茶具送给我。
  我来到香港一直没有什么朋友,一下子看到这么多人来为我庆祝,我当时感动得留下了眼泪。
  “怎么,不欢迎?”哥哥倚在门上,挑起一道眉带笑看着我。
  “不是……没有,我是太高兴了……”我激动得有些语无论次。
  “那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快快请进,不好意思,你不说我都忘了。”
  那晚,我和哥哥,还有他的一班同事玩得很开心。
  从那天起,哥哥在我心里,已经是我生命中一个不可缺失的朋友了。
  那一段时间过得很快,Leslie基本都是按时上下班的,而我的工作也很清闲,我们常有时间聚在一起。
  Leslie很关心我,但他很少会问起我的往事,我不喜欢看他沉默的样子,所以每次跟他在一起时,我都会尽量多说话,我每说一句,他就答一句。
  讲起儿时,他总会失去笑容,有时会自嘲地笑笑。
  Leslie的出身是不错,他爸爸曾经的生意做得很大,张活海就是个活招牌,但随着成衣的进入,Leslie看着家里的一间大铺缩成半间,心里自然不是滋味。
  听Leslie说,他小时候就长得很可爱,眼睛大大,鼻子小小,小嘴红红,简直人见人爱。他爸爸最疼的是他,但早年爸爸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到那么多的儿子。
  以前,他爸爸有钱又有面,很多时候都会约一些女士到酒店“谈心”,而Leslie的妈妈,就会像戏里的女人那样,找私家侦探来查他爸,两人较劲了多年。
  Leslie有两个妈妈,就是他的生母和所谓的“继母”,两个妈妈都跟他住过。一山不容二虎,两个女人在一起分享一个男人,当然会搞得很不开心,他那个继母曾经因为嫉妒而用尿淋他。
  说完时,他脸上挂着的抹苦笑消失,他可以无所谓地耸耸肩,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也许是因为这样,Leslie开始不信任婚姻。记得有一次,他最喜欢的一个舅舅娶老婆,他就哇哇大哭了,那时候还在读小学。但后来每次,他见到这个舅妈都会哭,甚至用手去抓她,直至到长大。
  有时候Leslie说得很沉醉,沉醉于那种伤感时,我就会打断他,我问他六姐的事,他就会眉舒目展。
  六姐很疼他,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有时候他会觉得,比起生疏的生母,六姐更像他的母亲,他们相处的日子更多。出来住几个月,虽然常常有打电话回家,但有一段时间没回去了,怪想念六姐的。
  近来活动多,所以哥哥暂时没有办法回去。
  他的心情,我懂的。在这里虽然有哥哥,还认识了很多朋友,但有时候,我还是会想起童年往事,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回去了,但我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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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年的流行音乐会,当时正是温拿乐队和阿Sam的天下,也造就了很多民谣歌手,乐坛的竞争相当激烈。
  那个晚会,我去了,照旧是坐在最前面一排,我提前半个钟就进场了,但眼皮一直在跳,好像预兆着有不好的事发生。
  如我预料般,Leslie被评为年度最有前途新人奖。
  当主持人宣布时,Leslie出场了,他穿着一件红色T恤和一条白色的裤子,戴着一顶海军帽上台献唱。
  他的形象较为前卫不羁,带有占士甸那种反叛和浪漫。
  在这个时代,有谁敢穿成这个样子上台献唱,别的艺人都是穿西装打领带,一个个大老板似的。
  我很高兴看到他的这一面,那是我最期待的,他表演得很好,并没有令我失望。
  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这样,Leslie唱得非常热情,唱得最兴奋时,Leslie将自己的帽子丢向台下的观众,可没想到那个观众竟然把帽子扔回台上。
  一瞬间,有很多观众将手里的东西往台上掷,人群中还有人喊:“回点早家歇着吧!”
  在一片哄笑声中,Leslie以歌手的职业道德与男性的自尊坚持唱完这首歌。
  我觉得这些观众太可恶了,Leslie这么用心的表演,他们根本不懂欣赏,他们不懂得去尊重一个如此用心的歌手。
  在二千多人的一片喝倒彩声中,Leslie唱完一首歌后,逃难似的冲回后台去。
  看着Leslie那闪过悲伤的眼神,我愤怒了,霍然站起来大声说:“都给我闭嘴,有点素质好不好?”
  顿时,观众席鸦雀无声,就连台上的主持人,也愣愣地看着我好久。
  我无畏地瞪视了全场一眼,愤然离去。
  Leslie冲回后台时,脸色发青,双目空洞,就像一个被抽了灵魂的躯壳。
  旁边的柳影红感觉到不对劲,轻轻地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她还没说话,Leslie突然扑进她的怀里,崩溃地大哭起来,他哭得像个小孩一样伤心,还呜咽说:“为什么要这样伤人,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旁边的人看得心里酸酸的,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
  哭过以后,他就像没事一样,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静静地离开。
  Leslie悄悄地从后门走出时,外面飘起了小雨,微风透着凉意,Leslie的脚步很慢,就像一具行尸走肉般。
  在比赛后第一次公开表演,他的歌唱事业一开始就触礁了,他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
  我撑着雨伞走过去,不说话,只是替他遮去头上下落的雨水,任他释放自己的情绪。
  我们一直在雨中走,走了很远很远,直至走到了楼下,他忽然侧过脸对我说:“谢谢你,Aletta。”
  “你终于理我了,我还以为你看不见我。”我打趣说。
  “对不起,我的心情不太好。”
  昏黄的路灯下,我看见他的眼圈是红的,心里震了一下,我拍着他的肩说:“哥哥,失败乃成功之母。”
  “我知道,所以我不会放弃的。”他点点头,接过我手里的雨伞,替我收起伞。
  “你能这样想,我很开心。在这个社会,做人圆滑些好,要懂得表现自己,更要懂得调节自己的情绪。”
  我们同住一幢楼,拾级而上,我走在前,他走在后,他看着我说:“你这样说,是觉得我不会成功吗?”
  我转身面对他说:“不,哥哥的成功是注定的,从你选择这条路起。但……哥哥,成功必须有一个过程,任何有实力的明星都不是横空出世一夜泡沫,一炮而红,如果是,我保证那种人红不了多久。”
  他沉吟了一下,才说:“你的话好像很有哲理。”
  “当然,别忘了,我是人精。”我眨眨吐,向他吐吐舌头做鬼脸。
  他先把我送回家,自己才回家。临别时我看见他的情绪无异才放心让他回去。
  但过了不久,屋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出去开门时,看见哥哥站在门口,泪水滚滚而下。
  我心如刀割,如果哥哥不是受了很多的委屈,他绝不会这样的。
  他一见到我,紧紧地抱着我,哽咽着说:“Aletta,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哥哥,不要难过,会好起来的。”我拍拍他的背安慰他。
  “你不知道。他们……他们说……”他哭得失了声。
  “别哭了,别哭了。”我的眼眶湿了。
  “他们说叫我不要再上台了,不要献丑,也不怕不好意思,麻烦你读多一点书再来……”他幽怨地将电话录音里的原音说出。
  我愣住了,他那种怀才不遇的心态感染了我。Leslie自少未受过什么重大挫折,这是第一次,他一定很难过,很需要人安慰。
  “Aletta,我那时候真的想找个洞钻下去,可是我不能,我那个时候甚至不能难过、愤怒,只能装着没事继续唱下去。”
  今天,是Leslie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天,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哇!”的一声,我大哭了。
  Leslie放开我,擦去眼泪问:“你哭什么?”
  “你难过我也难过。”我如实说。
  “我们应该坚强一点。”他倒过来鼓励我。
  “对,我们应该坚强一点。”
  那一晚,我们紧紧相拥在一起。他的难过,我感同身受。他的难过来得快,去得也快,直到他再次露出笑颜,我才放心。倒是他不放心我,直到我睡去他才回自己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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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抱抱




7

7、7坚强不屈 。。。 
 
 
  第二天,我一早就起来了,拿着牛奶面包坐在阳台前,直到看到Leslie出门去上班,我才有了笑容。
  Leslie是坚强的,他并没有被一次的挫折打倒,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放弃的时候,他又回到了电视台,开始他一天的工作,所有人都服了他。
  但倒彩却不止一次,日复一日,Leslie全凭着超乎寻常的毅力坚持着,但眼睛里渐渐失去了光彩。
  Leslie的青春凋落在舞台的幕后,没人注意,也没人可惜,落寞中Leslie孤独地成长,尝到了“成熟”这两个字的全部滋味。
  丽的电视台确实栽培过Leslie,力捧过他,但Leslie那一张稚气未退的孩子,被塑造成青春派偶像,与无线的Danny Chan、贾思乐、陈美龄等对阵,往往招来歌迷的反感。
  Leslie的斯文温柔被人们谑成“娘娘腔”,反叛不羁又被贬为“邪门”,连孩子气都被非议为“娃娃型”,他的歌舞,往往换来的不是掌声,而是喝倒彩。
  或许是Leslie从小就被长辈灌输了一种观念:努力不代表会成功,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
  所以万事用尽力就好,其它因素不去强求。成功的要素除了本身的努力,机遇也是关键之因。
  有人把机遇看作老天的造化,有人把机遇看作自己的争取;有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机遇,有人追逐耗尽一生都无法得偿所愿;有人以平淡一生视为快乐之本,有人以争名逐利定义人生价值。无须多想,只要自己以为值得的东西紧紧的把握着就够了。
  Leslie懂的,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而逝,明天,才是最重要的。
  我每天坐在阳台上看着他下班回家,看着他孤独的身影,日渐失去光彩的神色,我的心为他揪痛着。
  这期间,我一有空就学做菜,做Leslie喜欢吃的菜,有些事我帮不了他,但我真的很希望看见一个快乐的Leslie。
  今天我做了一桌子的菜,在同一个时间,在阳台上等待着Leslie的身影。我看见他的身影出现,立刻走到楼梯间去等他上来。
  Leslie俊秀的脸映入我眼里时,我眼前一亮,由衷地笑着说:“哥哥,你好靓仔哦!”
  他看见我,微微一笑:“这衣服很漂亮吧,我排队排了四十五分钟才拿到的,你有眼光了。”
  “我说你,没说你的衣服。不过你的衣服也不错,质感不错,款式也不错,很配你。”衬衫西装打扮的他,简直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我毫不吝啬地夸他。
  “我也觉得不错,还是名牌呢,不过这些款式,都是最过时的。你也知道,像我这种不黄不绿的艺人,怎么跟人家大牌相比?”
  Leslie在笑,但我仍看出他并不开心,他只是想让我别担心他而已。
  有时候,人在屋檐下,是不得不低头的,就算是到赞助商处去拿一套季未的过时的衣服,也要看人家的脸色,这种感觉,我能感到身受的。
  “到我家坐坐吧。”我没问他意见,拉起他的手拖着他进屋。
  Leslie看见一桌子热腾腾的菜,讶异地问:“你还没吃饭啊?今天什么日子,做那么多菜?”
  “不是节目就不用吃饭了吗?”我白了他一眼。
  “你别故意歪曲我的意思。这些菜你一个人肯定吃不完的,宴客吗?”
  “正是,你就是那个客人。”
  “我?我吃过饭了。”Leslie看着我,他总用那种带着疑问的眼神看着我,我想,我对他来说是特殊的,至少他看不透我。
  我想告诉他一切,但我不能说,这是有违天命的,就算我说了,Leslie也一定不会信,或许他还会把我送到青山去。
  为了不用去青山,我自然不会说。
  “吃过也可以再吃一点,就当陪我,好吗?”
  “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了。尝尝你的手艺有没有进步。”Leslie开动筷子,动作很优雅。他的每一个姿势,就连吃饭,我都觉得是一门艺术。
  Leslie吃了一口我炒的牛柳,表情顿时僵硬住了。
  “怎么样?很难吃吗?”我紧张地看着他,他不说话,我的心都凉了,端起碗放到他嘴前:“如果实在太难吃了,就吐出来吧,别为难自己。”
  他定定地凝着我,突然大笑:“你有进步了,跟餐厅的师傅有得比了。”
  他的眼睛透着单纯善良,温暖着我的心,我感动地看着他:“只要你喜欢吃,我天天为你做。”
  “那多麻烦你,改天我请你吃西餐。”
  “我等着哦。”
  “明天不行,过几天吧。明天我要回家,刚发了薪水,给点钱我妈。”
  “你真孝顺。你妈还需要你那点少得可怜的薪水吗?”
  “一点心意嘛。反正除了房租,我也用不了多少钱。”他天真地笑笑,潇洒得无尘。
  我又看得痴了,好半晌才喃喃说:“哥哥,你就是你,拥有赤子之心的你。”
  “做人,都应该拥有一颗赤子之心。”
  我似乎把气氛搞凝重了,Leslie笑着给我夹菜:“好吃,你快吃吧,待会我们去散步。”
  他待我太好了,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只想陪在他身边,陪着他度过每个时光。
  那段时间,Leslie都只是做做节目,做做户外演出,并没有什么大的突破。
  不是Leslie不努力,只是丽的用的方法错了,老要Leslie演十来岁的青春剧,剧本糟,形象差,一切都是在帮倒忙;其次,唱歌呢,歌艺还不算太成熟的Leslie,老要唱些音域过高、旋律不悦耳的歌,使他的声线长个完全发挥不出来。
  用Leslie的话说,就是永远站在次要位置上,别人不做的戏由他顶上,别人不唱的歌由他接唱。
  他一度心灰意冷,质问自己究竟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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