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想你Leslie 。。。
他,眉目如画,面如冠玉,温文尔雅,芳华绝代,充满着星光的神采,是不老的传奇!
他,掉入凡间的天使,出于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为人谨慎却不圆滑,潮涨潮退,依然他的真!
他,心地善良,感情细腻,待人热诚而宽容,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好朋友、亲人,我们的Leslie!
他,集一身的才华,一个天生的艺术家,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名优”,是一个无法复制的神话!
他,对艺术执着全心探索,对工作一丝不苟,全心意投入!
他,潇洒不羁,热力四射,自信自爱自恋!
他,是寂寞的贵族,唯美的主义者,他骄傲,他淡定,他忧郁,他似梦似幻想!
他,是世界四分之一人的偶像,是巨星中的巨星,是一个时代的掘起!
他,爱国爱港,出钱出力,是我们华人的骄傲!
不止,不止,不止,不止这样的……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配得上这么多华丽的词语?
他,便是我们的哥哥Leslie!
那一个阴雨蒙蒙的日子,那一个震惊世界的消息,那一个没有愚人的愚人节,我已不想再提起,不止是我,更是所有人都为之心疼的日子。
事隔九年,Leslie的九年祭,除了祭奠他,怀念他,我,还能做些什么?
只有这一天,我才会放任自己所有的思绪,任自己淹没在有他的世界里,那种浸入骨髓的爱意,放肆地放大,直至将自己淹没。
一个逝去的人,一个完全没接触过的人,我却是如此的迷恋他。
或许是我跟他有着相似的童年经历,或者我跟他有着一样忧郁的心境,或者我能体会他曾经的痛苦与挣扎,对世俗的无所适从……
—————————————————————————————————————
那一张几近完美的脸,那忧郁的眼神,那沉闷中带着一丝响亮的磁性声腔,看着那一幅幅经典的画面,泪水,无意识地淌了满面。
有个小妹妹走过来,看了电脑一眼,又看了我一眼说:“姐,你又在看《霸王别姬》了,还哭呢。”
“小屁孩,滚一边去。”顾不得抹泪,我骂了她一句。她还小,根本不会懂我的心思。
“十二点了,还不睡?看多了,小心他今天晚上来找你。”小妹妹俏皮地吐了个鬼脸,转身走出了房间。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突然呆了一下,她刚才说什么?
对,她说哥哥今天会来找我。
会吗?如果会,那该多好。
坐得有点累,我便抱着哥哥的写真,一大堆放在床上,我抱着它们。
今夜,我不让它们孤单。
今夜,我让他入梦。
我一直看,一直看,一部部地看,看他所有演过的电影,一个个角色的转换,我的心也跟着转……
窗外夜渐深,我的身心偕累困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故事部分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荣幸
2
2、2为你穿越 。。。
晨曦,如期地降临大地,我不知道,没有哥哥的今天,我的世界还会美丽吗?
强烈的阳光刺得我睁难以睁开眼睛,是我忘记关窗了吗?我不记得了,我满脑子只有Leslie。
我眼睛努力张开一条小缝,这不看还好,看了吓一跳,我竟然在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似潮,及目之处,到处都是高楼大厦,还有电车声响。
我呆了一下,这种画面,似曾相识,但我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但绝对绝对不是她住的地方,为什么不是在家里的床上?
再看我身上,一套卡通短袖睡衣,连鞋都没有穿,站在大街上,匆匆走过的人们,都会向我投来一记奇异的目光。
该死的,是谁?是谁把我丢到街上,MMD!
“哗——”的一声,我当众在大街上哭了起来。
我正生气要找人算账,冷不防地,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我正怒火中烧,蓦然回首,我哭声嘎然而止,我惊了、呆了,不止这样,我几乎要晕了。
天啊,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绝美的脸,俊俏的横眉,挺拔的鼻梁,干净的眼神,似乱非乱的微卷的长发,或许每一个五官都不是最美的,但揉合在一起,看了却叫人惊艳。
他穿了套简单却很酷的牛仔装,却掩不住他那种华贵的气质,满脸开朗的笑容更胜阳光。
他,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一张脸。他,难道真的是……
我正要问他,他却已先开口了:“小妹妹,你怎么了?”
“哥哥,真的是你,哥哥……”我激动得揪着他的衣服,猛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
我□的,但我是情不自禁嘛!
他尴尬地愣了一下,但很快就随和地笑了:“小妹妹,你怎么在这里哭,你的家人呢?”
真的是哥哥,他的脸,他的声音,都是如此的熟悉!现在,我就抓着他的手臂,感受着他的存在。
我庆幸我能在有生之年见到他……不,不可能,他已经死了,虽然这不是我愿意,但这是事实。
我在作梦,我很确定我自己是在作梦。
“哥哥,哥哥,我终于看到你了!”我兴奋地抱着他,完全不顾旁人奇异的目光。
“你……放开我好吗?我不是你Leslie,我叫Bobby。”他很认真地说。
“Bobby?”我放开他,退了两步愣愣地看着他。我记起来了,哥哥出道前就叫Bobby。
“是的。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们……认识吗?”他在想,这个女孩为什么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我们认识吗?我们不认识吗?或许我们前世就认识了,我记住了你,而你还没记住我。
我曲着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痛的,这么说我不是在作梦?
那……这发生的一切,该如何解释?难道如铺天盖地的小说情节里所说的,我穿越了?
“哥哥,现在是公历几年?”
“公历一九七七年。”他不假思索地回答,又用奇怪的眼神打量我。
我回到了哥哥入行前的一九七七?!
别人穿越少不了又哭又闹,而我,却是高兴的。我一直有一个梦想,我要穿越回七十年代,去拯救哥哥,拯救他的痛苦,拯救他的生命。
“真的,我回到一九七七了,哥哥,我来拯救你来了。”我高兴得再次拥住他,唔……有色女的嫌疑。
哥哥望着一脸兴奋的我,不忍心推开,无奈地摇摇头,微笑说:“我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他的眼神里透着俊雅的笑意,我知道他把我当脑子有点问题的人了,而我,确实是脑子里有点问题。
听说他是位好好先生,我想试试看传言是否属实。
“哥哥,我没有家。我爸妈都……”想起父母,我有点想哭,喉咙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你和家里的人失散了?”
我摇头。
“你是个孤儿?”
我还是摇头。是的,我是位孤儿,自小在福利院长大,但我不愿承认。
他实在没有办法了,看着欲哭的我,眼底闪过一丝怜惜:“我送你去救助站吧。”
一个身份不明的人,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救助站了。香港是殖民地,我一个三无人员确实令他无法放心。
但我并不想得到什么救助,我只想跟着他,我想改变他的命运。
“哥哥,我肚子饿。”我的眼里有盈盈的泪光,那不是装可怜,是真情流露。
“那哥哥请你吃鱼蛋粉。”
他温暖的手拉起我往前走,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是自己最幸福的人。多年后,一定会有很多人妒忌我吧。
鱼蛋粉很好吃,但跟我的偶像在一起吃鱼蛋粉,这滋味就更是回味无穷了。
他的吃相很美丽,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贵族的独有气质,我看得呆了,可惜我身上什么都没有,不能把这种珍贵的画面录下来。
他吃东西时,抬头看了我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你为什么不吃?是不喜欢吃吗?”
“不是,是你太帅了。”我说的是实话。
他脸红了一下,腼腆地说:“你真是人小鬼大,快点吃吧,要凉了。”
他竟然会害羞,我心里有小小的高兴,早就听说过他从小学开始就恋爱了,这么早熟的一个人,竟然在我面前害羞!
我故意吃得很慢,但无论多慢,一碗鱼蛋粉还是有吃完的时候。
他似乎有些不习惯我的目光老那么色眯眯地盯着他,但他实在不放心我:“我送你去救助站吧。”
“不用。”我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我以后的路一定不会平凡的,救助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
“你确定?”他还是担心我。
“确定。”我冲出微微一笑。
我们一起走到一个十字路口,我突然站住了,我知道,我以后会随着他的路走,但不是现在。现在他要往东走,而我,绝不可能一直跟着他走。
走在前面的他见过我停了下来,也停下来转头问我:“我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Aletta。你会记住我的名字吗?”我眼里带着疑问,因为现在,我与他只是一面之缘的陌生人。
“当然,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他微笑,拔了一下额前的头发,动作很优雅。
“哥哥,你有没有不开心的事?”我突然这样问,显得有些唐突。
他怔了半秒,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很快便笑了:“人小鬼大,小孩子不应该问这种问题。”
他在笑,但我知道,他没说实话,他有不开心的,只是不可能对我这样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说出心里话。
临离开时,他一再关心我,我看得出他很想帮我,但我拒绝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只是超级荣迷,请别拍我。
3
3、3入行之赛 。。。
这个时候,Leslie的日子并不那么富裕,刚从英国回来,才刚刚读完大学一年级,又没有毕业。他爸爸那时喝酒,喝得太多,上半身瘫了,妈妈不让他回英国念了,让他去做插班生,怕他老爸不知道能不能熬得住。
他家境还不错的,他老爸是香港洋服大王,尽管现在洋服的生意不景气,但我想烂船也有三斤钉。
Leslie是个很好强的人,他并没有因此而像个纨绔子弟一样只懂玩乐。他在英国习惯了一个人独居,回到香港跟家里人住在一起,感觉很怪,很不适应,所以他努力想赚,但当时香港赚钱很艰难。
他觉得前路茫茫,不知道做什么,那时候才十九岁,试过在跑马地卖过鞋,才八百元一个月,然后在一间牛仔服店做了两个星期……感觉到不是自己想做的,总是想回去读书。Leslie读书很棒,是拿奖学金的。
早在玫瑰岗念小学时,Leslie已十分活跃于表演,但凡是音乐节、朗诵节、综艺表演,都有他的份,唱歌是他的首要兴趣,演戏也偶然参与。
在中学读了一年多,认识了一群玩音乐的朋友,组了一个乐队叫ONYX,当时他是乐队的主音歌手。
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爱上了音乐,此后,为音乐倾尽了半生的心血。
乐队参加过几次比赛,有时还取得第二、第三的成绩,但永远都拿不到冠军,这多少令他有点沮丧。
我知道,下一站,将出现哥哥人生的转折点。
哥哥,不要灰心,我知道你是行的!
我从二零一二穿越回七、八十年代,我一点都不觉得难过,反而觉得好玩。我从小就无父无母,没有太多的牵挂,反而哥哥,是我最牵挂的人。
我读书的时候都有打暑期工,还常常帮福利院做事,还做过义工,最重要的是,我对七、八十年代的历史很熟悉,所以我很快就找到了第一份工作。
我做了一位炒股经理人,我的老板是一位阔太,我叫她何太。她丈夫在新加坡,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在新加坡,一个月偶尔回来两三次。
说到遇上何太,是必然的,我站在银行边,告诉了她一个□,开始她并不信的,但她心里看中的那是那只股,所以她收留我在她海味店里。
第二天,那个股真的大涨,再后来我那个股涨那个股跌,都跟我说的一样,何太简直把我当神来拜,把她所有的股票全盘托给我打理,还帮我办了一张身份证,我对她真是感激不尽,全心全意地为她赚钱。
“亚洲歌唱比赛”开始试音了,我知道哥哥有机会在舞台上大放异彩了,那一夜,我激动得一夜未眠,站在阳台上,吹了一夜凉风。
有时,我会想,世界这么大,我能改变些什么?
我心里早就有了答案,为了哥哥,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义无反顾的。
Leslie听一个朋友说起丽的电视有个歌唱比赛,那时候报名需要五元。家里只有六姐最疼他,他便问六姐要五元。
六姐是Leslie家里的佣人,很疼他。六姐二话没说,就塞给Leslie二十元。
Leslie和他的朋友一起去报名,结果他的朋友在试音时就已被淘汰出来了。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初赛时,Leslie报了一首英文歌《Amer Ican Pie》,一亮相,一开嗓,就博得了身为评委的钟先生的好感。才唱了没几句,被另一位评委叫停。
Leslie不服:“我还没有唱完呢!”
被轻描淡写的一句“可以了,初赛都是这样的”弹回去。Leslie据理力争。“下一个。”
Leslie心灰意冷地走出赛场,又恋恋不舍地转过头:其他人都扳著一副铁皮面孔,只有钟先生对他微微一笑,让他一下子重燃起信心。
这时他才知道娱乐圈也有权力这一回事。不过,Leslie还是不负所望地进了复赛。
是king sir和Lai; Michael做评审,king sir第一眼就觉得Leslie很聪明,很有唱歌演戏的天赋潜质,是个很可爱的人,也因为这样,Leslie顺利杀入决赛。
事后,Leslie对钟先生的那个微笑进行了一番阿Q式的理解———钟先生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肯定他:“这靓仔一定得的。”
king sir 说:“只需一个眼神,我就知道Leslie很聪明,是一个难得的演员,他对人也很真诚,多么好的一个孩子……”
“一九七七年度第二届亚洲歌唱比赛”总决赛将于五月十六日在香港大会堂举行。届时将有八个地区代表来港参加比赛。
亚洲歌唱比赛的宗旨是为了提高亚洲业余歌唱者的水准,增进亚洲各地的友谊。本届“亚洲歌唱比赛”总决赛冠亚季军及优胜者的全部奖金高达六万港元。包括冠军奖金一万五千元,亚军一万二千元,季军七千五百元。
今晚,便是总决赛,我默默地坐在台下第一排,等待我偶像的出现。
Leslie第七位出场,唱的就是《Amer Ican Pie》,掌声一片,他缓缓出场,一身白衣红巾的造型,是多少少女们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悠扬的歌声响声,我静心倾听,他唱得很动听,年少的他一张稚气未退的脸孔,五官玲珑,没有经验,只有梦想和热情。他每一个动作都表现得那么自然,身姿已隐隐透出巨星的风采。
一曲唱完,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七岁的女童Karen Mok上台给Leslie送花,两人牵手走入后台。
多少年后的Karen Mok谈起Leslie,坦然说第一眼看到Leslie就喜欢上他了。
Leslie的表现热情又直接,人又长得英俊,很讨评审欢心。
我的心里暗暗为他打气:“哥哥,你是行的。”
总决赛有八个国家参加,Leslie跟那个菲律宾的钟伟强在比赛里竞争得很激烈。
多番角逐在争冠军的时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