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认出这名村妇的丈夫,正是阿飞!
微生尽恋人间乐(下)
眼前的阿飞和真实的阿飞又有不同:现实中,阿飞这年二十岁,正是青春焕发的年纪。但眼前的阿飞已届而立之年,头发因为汗湿散开了,掉出来几缕银丝。平静的乡村生活让他长胖了,脸部线条因此圆润柔和了些,不再瘦得像一把出鞘的剑。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土布衣裳,肘部打着补丁,嘴角带笑,张开双臂迎接外客,一举一动正如一介农夫。
但他嘴角的笑容根本没有传达到眼睛里。那双眼睛仍然是阿飞的,明察秋毫,眼神却比从前多了些考量和怀疑,李寻欢再也无法透过这双眼睛看到心灵。以前的阿飞如同一棵笔直的树,卓尔不群,充满活力;现在的他宛如黑夜中的山谷,静默无声,深沉难测。
十余年的岁月,把阿飞从光可鉴人的龙泉剑锤炼成了乌沉沉的玄铁重剑。
阿飞看着李寻欢的眼神十分奇怪,似乎有些惊奇,却又在意料之中,如同雨天头顶乍响惊雷一般,吃惊归吃惊,但知道迟早会来。他伸出的手还是落在了李寻欢肩膀上,轻轻拍了拍,转头对妇人道:“娘子,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李探花。”
他做了一个手势,把李寻欢让进屋里,自己也跟了进来。妇人不懂什么是探花,嘴里只是“哦哦”的答应,但见丈夫认识李寻欢,态度便多了些热情。
昏暗的堂屋里摆好了饭桌。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坐在圆凳上,好奇地打量着李寻欢。妇人招呼他过来,道:“这是我们儿子。小虎,快来见过李大伯。”丈夫既然认识李寻欢,她自然就改了称呼。
小男孩颇为健壮,虎头虎脑,看起来十分机灵。他一点都不怕生,跳下凳子,两三步蹦到李寻欢面前,问:“你是谁啊?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妇人把碗筷放好,请李寻欢坐了上座,笑道:“他大伯,你别笑话,这孩子被我们宠得没样子,见了长辈都不知道招呼。”
掉漆的木桌上摆了两盘菜,一盘炒菜心,一盘香椿炒鸡蛋。菜烧得咸了,饭是高粱米饭,有些硬。阿飞一家三口丝毫不觉异样,大口大口吃得极是香甜。
阿飞十分沉默,一直端着饭碗慢慢咀嚼饭菜。妇人和小男孩对李寻欢十分好奇,问东问西,从“大伯探花是什么”“大伯为什么不当官”一直问到“大哥你成家了么”。李寻欢笑着一一耐心回答。
他偶然一抬头,看见妇人夹了一筷子青菜放到小男孩的碗里。小男孩皱着眉头,立刻把菜分别夹给了阿飞和妇人,嫌恶地撅起了嘴。
天底下就没有爱吃青菜的孩子。李寻欢微笑。却见阿飞和娘子无奈对视,默不作声地把青菜吃掉了。显然,这种教子戏码在一家三口的饭桌常常上演。
李寻欢只觉得喉咙似乎被塞住了,停箸不食。妇人对阿飞道:“李大哥遇见了强盗,行李都给抢走了。你把东屋打扫一下,李大哥先跟我们一起住。”
妇人像是当惯了家,当着外人指挥丈夫,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妥。阿飞沉默了一会儿,问:“要住多久?”
妇人忙笑道:“李大哥别见怪,我家这口子天生不会说话,心肠倒是极好。大哥尽管住下来,慢慢再做打算。”又喝斥阿飞道:“快去收拾屋子!嘴笨就别说话!”
阿飞放下碗筷出去了。李寻欢注视着他的背影,胸口紧得喘不过气来。
山村生活单调,乡人习惯早早歇息。妇人和李寻欢又聊了一会儿,便带他到东屋休息。东屋只有一张木床,没有其他家具。由于长期空气不流通,房间里充满了潮霉气味。看样子,阿飞一家生活十分清苦。
李寻欢把散发着樟脑味的棉被推到一边,和衣躺在床上,静静思索。
他没想到会遇见这样的阿飞。这样的阿飞代表着什么?自己如何去战胜心魔化成的这一个阿飞?李寻欢从怀里摸出小刀,凝视着它。难道要用这柄小刀杀死泼辣但好心的妇人,杀死聪明顽皮的男童,或者——杀死阿飞?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无论是现实还是梦中,李寻欢知道自己绝对无法对这样一家人下手。
阿飞夫妇住在北屋。和李寻欢借宿的东屋只有十来步远。李寻欢听见妇人和阿飞闲话,发牢骚说儿子弄破了衣服,让阿飞第二天打些猎物,卖了补充家用。接着,小男孩呜呜抱怨了几句,妇人声音便低了下去。过了一会儿,男孩不再说话,像是睡着了。然后响起了脱衣衫的悉悉索索声。静了一会儿,又响起了阿飞夫妇悄声絮语和下地的声音。然后是水倒在木盆里泼剌泼剌的声音,撩水擦洗身体的声音。
那些声音极低极细,暧昧而含义分明,深夜听来清晰无比,钢针一般直往李寻欢耳朵里钻,结结实实带来一波又一波锐利刺痛。李寻欢感到自己的皮肤正在被一寸寸强行撕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和白花花的骨头。他的鼻腔和嘴里充满了血腥气,眼前却是一团团五颜六色的雾,什么都看不见。
在这样巨大的疼痛冲击下,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
李寻欢慢慢把刀尖放在耳骨处,狭窄的耳道几乎能感到刀锋散发的冰冷寒气。
一刀刺进去,就不会再听到那些声音了。
忽然,房门口有人道:“你在做什么?”
刹那间,剜心刻骨一般的痛苦停止了。足以冻结血液的寒冷消失了。李寻欢从地狱最底层回到了乡村木屋。尽管这间木屋连炭火都没有,但和刚才比起来,这里简直是温暖如春的人间天堂。
李寻欢没有抬头,他知道是阿飞来了。只有阿飞才能对自己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无论是真实阿飞还是心魔化身。
他凝视着自己的十根手指。
几个时辰前,他们还被含在阿飞的嘴里热烈吸吮着,指尖似乎仍留着口腔的温暖和津液的湿润。
几个时辰前,这双手正叠在阿飞手上,带着些不好意思,教导他如何让两人同时达到快乐巅峰。
就在几个时辰前,他还在用手指揩掉嘴边的白浊液滴,嘲笑阿飞是多么急不可耐。
一想起那些场面,他身体就不由得微微颤抖。如麝如臭的气味似乎仍在指尖萦绕。而那双曾经情浓似火的双眸,现在却冰冷地看着他,充满了不加掩饰的厌恶,像是看着一条闯进篱笆把菜地翻得一塌糊涂的野狗。
阿飞走进来,把一个小瓶放在床头,道:“她让我给你的伤药。”
李寻欢打开瓶塞闻了闻。阿飞抱着双臂,站在床边,没有丝毫避让的意思。李寻欢瞧了他一眼,便脱掉外衫,蘸了一点伤药涂在身上。阿飞年轻力壮,热情无比,给他留下了不少紫红色的吻痕和青色瘀伤,尤其是下腹青了好大一块。李寻欢虽然胸怀坦荡,自觉和阿飞的情恋光明正大,无愧于心,涂到那里脸也不禁红了。
阿飞冷冷道:“后面那地方也要上药,否则结了疮不好方便。”
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言语中充满着憎恶和轻蔑。李寻欢就像猝不及防之下被人在脸上抽了一鞭,疼得五官都扭曲起来,几乎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他垂下头,双手拄着床,大口大口吸气。
同性恋情,本就为世所不容。如果不是阿飞坚定而热烈的追求,李寻欢绝不会承认自己的感情。现在,他好容易正视了真正的自我,也做好了与阿飞一起应对鄙视和疏远的准备。但是,如果这种鄙夷和厌恶恰恰来自阿飞,那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来面对。
甚至,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必要活下去。
阿飞拿起李寻欢的小刀,道:“那一年入关,我十六岁,第一次见到这把刀。今年我三十三了,你也变了很多,这把刀却还是老样子。”
李寻欢稍稍平定了一下心神,道:“物是人非,也是常事。岂止十几年岁月,即使短暂如几个时辰,一个人也会判若两人。”
阿飞道:“我记得你这把刀,号称天下第一刀。”
李寻欢怅然苦笑道:“刀的作用很有限。我可以让人不杀人,却不能让人不去爱人。而有时候爱比死更伤人!”
阿飞出神了一会儿,道:“我记得你比我大十三岁,今年快五十了吧。在我们村里,我见了你这个年纪的人都要叫一声叔。他们差不多都抱孙子了。”
他的话不带任何感情,漫不经心一如闲话家常。李寻欢一颗心却好像浸在了冰水里。
李寻欢并不是没有想过,他和阿飞年纪相差太多,这也是他起初不敢越雷池一步的原因。然而,当阿飞目不转睛地凝视他时,双眸溢出的深情爱意令李寻欢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只想倾心倾力,满足阿飞的一切索求。
现在,阿飞让他清楚地看到了横亘两人中间的巨大年龄鸿沟。
眼前的阿飞三十出头,既洋溢着青年的蓬勃活力,又有中年人的成熟练达,正是男人一生的巅峰时节。而自己已届朽木老衰,满心渴望的只是柔软的床铺和可口的饭食。
他也是男人,现实中的他正是眼前阿飞的年纪,自然知道三十来岁的男人最需要什么。
也许是红袖添香,也许是知己对酌,也许是周游天下,也许是笑傲江湖。
但绝不是在鄙视和憎恶的眼光中,被迫和一介老朽退隐江湖,过着枯燥乏味的每一天。
他大汗淋漓,身体蜷成了一团,挣扎着说出了让他支撑到现在的心底话:“我不怪你,因为我知道,真正的你绝不会这么说!”
阿飞看着他显而易见的痛苦,露出了怜悯,语气也放柔和了些,道:“年轻时的想法不会持续一辈子。你没有儿子,不会了解我现在的想法。”
他淡淡笑了,充满了为人父的自豪和满足,道:“我想把剑法传给他,看着我的生命在他身上延续。我年轻时太过荒唐,我要告诉他不要重复那些我犯过的错。”
李寻欢不知道阿飞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抬起头时,只看见枕边的小刀。
阿飞当时说的不错。对付心魔,武功根本毫无用场。现在,他唯一想杀的人,就是自己。
岩花涧草西林路(上)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新翻修的山神庙侧殿,传来朗朗读书的童声。温煦的秋阳照进山神庙侧殿,将木扇窗棂的影子投注在青石地面上,颇有些隽永悠长的意味。
庙里的火工道人把院子里的落叶扫成一小堆,擦了擦手上的泥,惬意地在青石台阶上坐了下来。他从怀里掏出酒壶,抿了一小口,听着侧殿里的读书声。
村里穷,请不起教书先生。以前曾经有一个先生,教了没两月,就入赘到邻村做上门女婿了。只可惜村里当时齐心协力为孩子们翻修的这座山神庙侧殿,原本是作为书塾的用途。先生一走,这座侧殿也就抛荒了。除非初一十五烧香,平时更无人进去,只有他每隔三五日打扫一回。
也亏得他勤谨,侧殿才没有损坏厉害。李先生来了之后,孩子们就又能上学了。
李先生为人极温和,从来不对学生发火,学问也是极好。李先生教书时,他就坐在窗外听着,觉得一句句讲解都说到了自己心坎上,极是透彻明白。和上一个教书先生比起来,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庙门吱嘎响了一声,小虎一蹦一跳地进来了,叫道:“道长大叔!”
小虎聪明机灵,火工道人极喜欢他,平时总给他果子吃。见他进来,压低声音道:“小声点!里面还上课呢!”
小虎捂住嘴巴,凑到火工道人耳边,悄悄说:“大叔,我娘说了,一会儿下课,请李大伯到我家里去吃午饭。”
火工道人呵呵笑道:“小猴子,你今天练武又被你爹罚了吧,你来晚了一步!”他亲热地用手摩挲着小虎的脑袋,道:“刚刚村西头侯婶来过了,要李先生去她家。她请过四五回,李先生实在推不开才答应了。他怎么还能去你家?”
小虎顿时着急起来,道:“不成!我跟侯婶说去!今天中午李大伯非到我家不可!”
火工道人笑道:“你有那本事叫侯婶听你的!你娘都说不过她那一张嘴!”
小虎眼珠滴溜溜地转了下,笑道:“大叔,我跟你打赌,这次我一定有办法让侯婶把李大伯让给我!”
火工道人轻轻弹了他一个脑崩,笑道:“小猴子,你本事倒大了!好,赌什么?”
小虎笑道:“我要是赢了,你就帮我说服爹,让我也来念书!”
火工道人叹了口气,道:“你就是赢了我也没辙。你娘几乎请动了全村人去劝你爹,你爹就是不肯让你念书,非要你跟他学武。我有什么办法能说动你爹?”
小虎的脑袋耷拉了下来,恹恹道:“哦,我知道了。”
火工道人瞧着他失望的神情不忍心,安慰道:“你家是猎户,你学全了你爹打猎的好本领,今后吃穿用都不愁,还能攒钱娶个漂亮媳妇,何必非在这里凑热闹?”
小虎悻悻道:“可我不想当猎户。李大伯说话和气,懂得多,我就想跟他念书。”说罢就往门外走。火工道人一把抓住他,低声道:“小猴子别跑!你打算怎么说服侯婶?别弄得不好让李先生难做!”
小虎脸上露出顽皮的神情,笑道:“我偷听来的,娘要给李大伯保媒呢,说的是东村胖姑,今天请了胖姑爹娘来相看,你说侯婶知道后会不会让我?”他眨了眨眼睛,向火工道人背后狡黠一笑,匆匆溜了。
火工道人回过头来,见李先生站在背后,向着小虎背影若有所思地看着。背后说人短长又被事主撞破,到底面子上有点过不去,他不好意思地笑了,道:“李先生今天又下课晚了吧?”
李寻欢笑道:“孩子们爱听,我就多讲了一会儿。”
那日,阿飞一口道破两人之间的巨大年龄鸿沟,明确表示对李寻欢已无当年情怀,李寻欢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挺过来的。心理和肉体痛苦到了极点,人体就会生出反应,自动切断感知。接下来几天,李寻欢晕迷在炕上,一点都动弹不了。
像李寻欢这样的高手,只要内力还能在四肢百骸间流转,普通的风邪寒热就奈何不得,除非伤痛之下自暴自弃,不再自行疗治。当年林诗音出嫁,李寻欢大病一场,几乎送掉了半条命,困扰李寻欢多年的肺痨就是这样得上的。后来,孙小红帮李寻欢去除了心病,肺痨也在慢慢调理之下痊愈。但这一次的病比当年来得更加凶猛。而且,当年他身边有铁传甲耐心开解,现在唯一知晓他心事的人却对他避之唯恐不及。李寻欢不知道自己继续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
阻止李寻欢亲手掐灭自己生机的,是半梦半醒之间看到的一张脸,英俊亲切,对他道:“大哥,你答应过我,要出来和我相会,你答应过我!”反反复复,像是唯恐他反悔一般。
然而,他一见到这张脸,心脏便宛如刀割一般,痛得恨不能用小刀亲手把心挖出来扔掉。他只愿自己从此盲了聋了,就可以不再见到这张脸,听到这个声音。
也许老天听到了他的心愿,在晕迷之中,这张脸一次比一次模糊,眉毛、下巴、鼻子,都渐渐融化在迷蒙的雾气中。当嘴唇消失的时候,那个坚定的声音就不再响起了。就像他小时候在李园堆的雪人,尽管十分神气,但太阳一出来,雪人就变成了一滩水。
然而就像雪人即使化成水,煤核眼睛也仍在一样,晕迷中见到的那双眼睛始终没有消散的迹象,一直坚决地凝视着他。李寻欢有时能从中看到深深的痛苦,有时能看到不可抑制的焦急,但更多时间,李寻欢看到的是执着和信任,坚逾金石,足托生死。
在不知第几天上,李寻欢听到床边有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