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乌堕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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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乌堕残阳-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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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还是母亲反应最快,她拜托了这个少年把我救出去,因为她知道这个少年最多只能帮助一个,而那一个必须是我。

    母亲还给了我她以前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狼牙,说是留作纪念。

    虽然万般不愿意,但我还是被那个少年救走了,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和刚刚出生的婴孩被火焰吞没。

    我不知道那个少年是为什么要救我,到现在还不知道。

    这个少年就是今日的逍遥子,以前叫做重明 。

    他把我送到了一座山上,那座山很高。里边就是鬼谷派的地盘。

    以前的鬼谷子估计是看在他的面子上收留了我,让我学医授我功夫。

    后来我就有了紫苏这个名字,一来我的母亲姓苏,二来也是因为这“紫”字能够时刻提醒我不忘往事,不忘初心。,

    我的确有过一段消沉的日子,但是我发现那个少年背负的比我更多,那我有什么理由放弃?

    紫苏就是为了复仇而生的。

    而现在,我是药王紫苏。

番外 紫苏之二() 
番外 紫苏之二

    草药本自天地间,救人之时亦杀人。

    很多人都只看到了我的成为药王之时的荣耀,却没有看到之前的辛酸感受。

    没有一个人生下来就拥有任何东西的。

    在民间敬畏我的人之是怕我,在江湖中敬畏我的人只是羡慕或者嫉妒我。他们这么做无非就是没有我这种能力而已,也可以这么说,在他们眼里我除了会治病剩下的只有一具皮囊而已,只要我没了这个药王的名头我就一无所有。

    但是事物都有相反面,药理的背后就是毒

    。

    众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鬼谷派每一任的鬼谷子都会被称为药王,但是何为鬼谷派?药王在别人的心中应该是崇高的,圣洁的,那又何来鬼谷之说?

    鬼,魑魅魍魉类也。

    江湖中能被称为鬼的无非就是那几类,除了暗夜中的杀手就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这就可以牵涉到我的另一个身份——鬼医。

    药王亦是鬼医,这个鬼医并不是说我的医术出神入化,视死生定律于无物。而是我的手段和我用毒的技术。

    每一任鬼谷子都是药王,但不是每一任的鬼谷子都是鬼医。

    鬼谷子一生只收两个徒弟,一个习医一个习毒,一个是药王另一个自然就是鬼医。

    我的师傅自然是极其疼爱我的,把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我,现在我倒是想谢谢那个男人给我的遗传确实是不错,能够让我在医毒方面造诣颇深。

    我是师傅的关门弟子,至于我的师兄已经提到过了,就是现在的逍遥子。

    这人是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正在外出游历的师傅,据说是当时发生了一点争执,事后自然是不打不相识,甚至被收为了徒弟。

    师傅说过,我这个师兄最是不羁,什么都不能约束他,尽管是天资极佳却就是不肯在上边花心思。

    其实师兄的心思我知道,他的身份实在不允许他成为鬼谷派下一任的掌门,毕竟鬼谷派下一任的掌门不可能是一个只生活在暗夜中的杀手。

    即使师兄是个不成器的,我也会帮他,不仅仅是因为他对我有过救命之恩,更是因为他教会了我很多。所以我也更加努力去担起那份责任。

    在这个腥风血雨瞬息万变的江湖有谁能说得准下一秒会发生些什么,于是师兄就教我武功教我自保。

    作为一个医者,我必须先学会保护自己才能给保护他人。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知道了一个惊天的秘密,我的身体里含有剧毒。

    这种毒很蹊跷,就算是我的师傅也完全没有头绪。而且这毒是分为两股力量,一股和另一股势均力敌这才能保证我能够活到现在。

    我也用自己的血液做过实验,无论是动物或者是人,结果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必死”。无一幸免。

    师傅告诉我,只要这个毒未能解开我就失去了做一个母亲的资格。

    也对,谁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也去遭这些罪?

    我终于知道了那个人口中的失败品是什么意思,自始至终我们母女都是他手中用于牟利的工具而已。母亲,你听到了吗,他只是在利用我们而已!

    但是,我不会对这个世道绝望。

    我会勇敢地活下去。

    把我们所受的苦痛百倍千倍地还回去!

番外 唐钰之一() 
番外 唐钰之一

    众人皆知唐门毒功天下第一。

    作为唐门的掌门更是呼风唤雨撒豆成兵。

    但岂知唐门背后的辛酸。

    西蜀唐门,也有人成为蜀中唐门。我们与中原不一样,并不十分讲究嫡庶长幼,男女之别。掌门之位贤能者居之。话虽是这样说事实却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能力肯定是重要的,但是心计更甚。

    唐门居于江湖这么久甚至有隐隐盖过盖过武当的趋势,这一切都不是因为唐门的毒功和制毒有多么多么厉害,而是在于心。

    只要心黑了,毒了,狠了

    。就连报应也不怕了,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这些年作为唐门的长女,也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我可没少看过。

    为了地位,为了名誉,为了金钱,即使不愿意,我的手上也沾满了鲜血。

    虽说我不愿意去看那些场景,但是那些要人性命的阴狠的毒药着实是出自我的手笔。

    今日是消灭几个不服唐门进入中原的几个江湖人士,明天就是几个小门派。每每午夜梦回我总觉得良心不安,总是觉得有无数双手在挠着我,抓着我,掐着我的脖子向我索命。

    那些孤苦的冤魂就成了唐门功成名就路上的垫脚石。

    那么何其冤枉!只是为了满足有些人的贪欲而已,但是我又不得不从,因为我的娘亲色衰而爱弛,父亲早就宠上了别的年轻的妾,有的甚至比我的年岁还小上许多。即使我的母亲贵为唐门的主母也得不到半点的尊重,若是我再不受到重视,得不到父亲的重视那么我的母亲和年幼的弟弟都将葬身于后院的斗争。

    幸亏我的弟弟没有沿袭我和 娘亲懦弱的性子。他一向果毅,做事很有决断,也许是因为他是男孩子没有我们女子这样泛滥的同情,他更适合挑起唐门的重担。

    我没想到。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

    不知是我的疏忽还是旁的。

    我竟然中了毒。

    你们制毒之人竟然中了毒,这是多大的讽刺啊。

    更何况这种毒我也没法子解。

    而最出乎意料的是,这个毒正是我亲弟弟给我下得。

    我的亲弟弟,可是唐门唯一的嫡子,天资出众,手段更是多变。我本来就没有想要和他争的意思,但是世事难料,人无伤虎意虎有伤人心,这么多年的姐弟情谊在利益面前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我的好弟弟就这么对我下了无解的毒药。

    更是把我丢在了千里之外的外省。

    果然是虎父无犬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我那无情的父亲尚且留着一个庶出的兄弟,而唐锲却是连自己的亲姐姐毒不放过。这仅仅只是他认为我挡着他的路而已。而不日就传出了我的母亲病逝的消息。

    母亲身子一向康健,这种人为了讨好好色的父亲所做把戏以为除了我就没有人知晓了吗?

    也是我命不该绝,当我在一个破庙中自生自灭,奄奄一息的时候,一对母女救了我。

    看着服饰应该不是中原人士。

    她们用特有的医术暂时保住了我的性命,只是我的容貌是全毁了。

    这也好,这样就没有人认得出我了。

    现在,我回来了。

番外 唐钰之二() 
番外 唐钰之二

    没错,救我的人就是当时的苗疆圣女龙芸儿和她的女儿。

    我身上的毒就是龙芸儿用了苗疆最为厉害的金蚕续命蛊强行保住了我的性命。

    虽说我是唐门的人,但是我并不像我的为了报答

    这么多年我都黑纱遮面,因为我的容貌已经成为自己保命的代价,就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就连声音都不能幸免。

    我的恩人的际遇也不好,识人不清不但葬送了自己的青春,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与自己反目为仇。

    不过人向来就是利字当头,不是吗?

    这种斗来斗去的技法我在唐门可是没少见,甚至可以这么说,他们常用的伎俩在我眼里只不过是小儿科罢了,根本不值一提。虽说我没有心思去加害别人,但是现在的我必须保护我在乎的人了,现在的我也有在乎的人不是吗?一开始也许我只是想把这对母女当做一个跳板,但是我的心肠终究还是软的,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滴水之恩就当涌泉相报。更何况这是救命的恩德了。

    在经历了伪善的父亲还有手足相残的亲弟弟之后我更加珍惜身边每一个真心对我好的人。

    这对母女,我会拼尽全力保护她们!

    就是着这种念想让我在很短的时间就从容貌尽毁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就算不能成为她们手中的杀敌利刃也要成为最坚固的护盾,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护得她们安全。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变得不一样了。

    外边都在传我是苗疆圣女的利爪,正是因为我黑纱遮面又惯会用毒,私下里我都被称为——黑寡妇。

    黑寡妇,真是个好名字,这是南疆十万大山中一种剧毒的蜘蛛。虽然体态娇小看似无害实则却是这方圆百里闻之色变的剧毒之物,与大百足银尾蝎并称当世三大毒,更是由于体态娇小若是训练得到偷袭更是百战不殆。更值得一提的就是这黑寡妇的一个习性,就是雌雄交配之后雌性会毫不犹豫地吃下雄性。这就是为什么被称为黑寡妇的缘由了,刚刚新婚燕尔肚子里怀着孩子,却吃了孩子的爹,岂不是寡妇?

    也许在它们看来雄性蜘蛛只是一种工具而已。

    在我看来,他们也是。

    我已经不复当年那么不济,我已经挥去了我那耻辱的前半生,我要用自己这后半生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也许这辈子大仇不能得报,但我也是成功的,起码是能为自己活上一回了。

    夏芸这孩子是我从小看到大的,她的武功也是我传授的,在重新见到光明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无福生养,更是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疼爱。

    现在,我只是希望她能够早日脱下包袱,能够幸福吧。

番外 逍遥子之一() 
番外 逍遥子之一

    我的这一生飘荡游离。

    在三十岁以前我一直效力于“暗河。”

    我已经记不得我自己的父母是谁了,在我记事儿的时候自己已经在大街上和乞儿们一起争抢那些残羹剩饭。在我们的世界中根本没有王法,若是哪个人开心了就上一口饭吃,若是不开心了把我们当做泄愤的东西也未可知。

    只是这东西到手了还不是自己的,若是有些比你年纪大的比你力气大的还会过来抢食。所以抢得到食物的自然有力气自然长得结实也自然能够在抢食物上边占到先机

    。这就是一个循环。

    而我从并在这个循环里边。

    这些人拉帮结派的多,我要是讨到了几块铜板立刻就会被搜刮了去。我也曾试过扣下不交,但是每每都会遭到毒打。

    这年头,就算是乞丐也没个干净的。

    然后,一天的夜里,我杀了他们,亲手。

    就在他们喝了点小酒沉睡的时候。

    别问我怎么做到的,我就是这么做了 ,而且没有一丝犹豫。

    杀了人之后,他们温热的血液就这样沾在了我的手上。

    温温的,热热的,红红的。

    我的心就像是麻木了一样,什么感觉也没有。

    这么小的年纪就能狠得下心杀得了人,现在想起来也是挺不容易的。

    就是这一次,我被一个黑衣人掳走了,不管怎么惊惧害怕我的喉咙就是发不出声音。

    我被带到了一个偏僻的荒村,这个村子里都是和我年岁差不多大的孩童,从衣饰上边看都是和我一样的乞儿或者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也就是说,像我们这种人就算是失踪了几百个都不会有人追根究底。

    的确,在这儿的确有几百个人吧。

    在这之后我很有幸地吃到了有生以来的第一顿饱饭,可能也是最后一顿饱饭。拒这些只是菜帮子和些陈年的米,但是我已经觉得是这辈子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然后发生的事情猜也知道,一人一把小刀,放进了林子里。

    那个深山老林中不是猛兽就是陷阱,若是从这一头到那一头起码要三天三夜。

    只有最先穿过这片丛林的前十个人才有机会活下来。

    在这三天里,有成为野兽午餐的,有吃了有毒食物而死的,有失足跌坏了无法再前行的……此类种种。

    而我呢,人少的地方晚上就是生了火驱赶蛇虫鼠蚁,人多了就躲到树上去,毕竟在这儿为了那十个名额人与人之间的残杀也不是没有。

    那种没有技术的厮杀只能分离血肉却是不能致命,惨叫声常常萦绕在耳边。

    我只吃我认识的果子,只喝叶子上的露水。毕竟这小小的灌木上结的果子可能爬过了毒蛇,清澈见底的小溪的石缝中可能也隐藏着剧毒的蟾蜍。

    也不知道是几日几夜,当我出来的时候早已是精疲力竭。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第几个出来的,总之是活下来了。

    之后再出来的人却并不像我一样有人照料给口水喝,只是看着前边的人无情地挥刀。

    直到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

番外 逍遥子之二() 
番外 逍遥子之二

    至于说这地方不得了在哪儿,还请听我娓娓道来。

    这个组织叫“暗河”,取之“在默默暗夜之中静静流淌的河水”之意,别的寓意也就是说杀人如麻心如止水,暗黑之夜如流水一般杀人于无形。

    江湖本就不是个简单的地方,这种地方必定不会只有一个杀手组织。

    也就是说这杀手组织在江湖中可是多如牛毛,只是出色的不过就是凤毛麟角。

    “暗河”在我加入之前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组织而已,以前的人也就那么十来个。那时候独占鳌头的是一个名叫“永夜”的组织。

    这个组织说也奇怪,杀手别人的眼中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可是他们却能做得随性,就连服侍都不是像我们普通的夜行衣,而是一套套上好的修身华服。当然这种待遇也只有“永夜”排名前十的人才有资格获得,而这些人通常都被称为“锦衣”。

    江湖上总是无聊的人多,人多的地方就总喜欢八卦,这八卦一扒拉就成为了一种风尚。

    而我所知的就是这江湖中杀手榜的排名。

    这个榜大概是排到五十左右。

    偏偏“暗河”的杀手是连前五十都没有进去过的。

    虽说杀手本就是非常神秘的人,只是这高下也是非常容易见得。好的杀手可以不拖泥带水非常干净利落地完成任务,而这种杀手一般指的都是“永夜”里边的“锦衣”。杀手榜前十自开榜以来就没有被别的组织的人夺去过。

    江湖上的人这样想,这“永夜”的人应该也是这么想。

    只是我偏不。

    那还是我十几岁的时候,“暗河”周转的银子不够,接了一笔大单子,只是这单子实在是太难,对手偏偏就是“永夜”的“锦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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