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反正金恒绍为了弥补一直以来未能经常陪伴爱妻的歉疚,对贾蔷是百依百顺,从无二话。
这一日,两人又骑着高头大马,游历到了苏州的地界儿。
日高人渴漫思茶。两人看见一个凉亭内有人在卖凉茶,便下了马,高高兴兴地进去买茶来喝。
忽然,贾蔷紧紧地攥住了金恒绍的手,指甲亦是刻进金恒绍掌心的肉中,叫他略带诧异地看向贾蔷。
贾蔷微张嘴巴,看着那掺茶的人。
金恒绍顺着他的眼神望去,也吃了一惊。
那人穿着犊鼻褘,肩膀上搭着一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旧布巾,在人前走来走去,不住地沏茶涤茶具,虽然眼眸低垂,却依稀还留有当年的模样,只是再无昔日贾府宝二爷富贵逼人的风采了。
这人,是……贾宝玉?!
贾蔷终于克制不住自己,走上前去,注视着贾宝玉,说:“宝二叔,你怎么在这里?”
那人不抬眼,只是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
贾蔷坚持说:“别人也许会认错,唯有宝二叔,再不会认错的。”
那人默不作声,只是埋头做着手里的事情。
贾蔷亦不再说话,只是默然注视着他,以眼神来传递心底的坚执之意。
那人终于停了手上的动作,说:“前尘往事,我已尽忘。”
贾蔷说:“宝二奶奶前些日子亡故了,在水月庵,你不去看看,祭奠她一下吗?”
那人不答话,手却微微有些颤抖,最后说:“无论是世外仙姝,还是山中高士,对我而言,皆是镜花水月。去看什么呢?黄土陇中,我本无缘。”
贾蔷听了此话,不禁长叹一声,离开了。
出了亭子,贾蔷一反常态地主动握住金恒绍的手,低低地说:“抓紧我的手,再不要放开了。”
金恒绍了然地握紧,说:“这一辈子都不会放开,直到我死的那一刻。”
万丈红尘,人生何趣?
幸得有你,一路相伴。
不离不弃,此生永恒。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长出一口气,终于完结了。这篇文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扑街,更有坑文后的各种不安。现在,总算成全了我不坑文的好文品,我……圆满了,嘤嘤嘤,拥抱所有留在最后看完此文的菇凉,感谢你们的鞭策和鼓励,帮助我完成了这篇偏离了主流的文。
我很惭愧,不过还是想厚脸皮地请求包养我的专栏。嗯,我还是很勤快的,一年中完结了5个长篇,有兴趣的话可以戳进专栏去看看。像本文这样的绝对是个意外,俺的其他文都是开篇后两到三个月完结的,最快的有一个月内完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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