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也想浪漫一下,至少得送点什么定情信物给小哥。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脑子一定是让门板夹了,才会产生这种想法!
可我当时真的很兴冲冲,一定要送点什么给小哥,为了这,我思前想后,配得上小哥的东西实在太少,绞尽脑汁也没想出什么来。
最后,不知怎么的,脑子里忽然闪过那把黑金古刀。
要是能从老头那里把刀哄来,送给小哥,一定帅毙了!
可是,老头多小气啊,这东西宝贝地跟什么似的,一定不会轻易给我。
我想了想,最终决定,把它偷出来!
说到做到,第二天一早,我就回了趟家,老爸去小区里跟别的老头下棋去了,老太在忙活家务,看到我回来,揪着我问女朋友的事。
我打哈哈儿,说我想吃老太烧的红烧肉了,才给混过去。
老太一转身去厨房,我就潜进了老头的书房,看到那团破布时,心潮澎湃。
我把刀取下来的时候,也许是因为太兴奋,忘了这刀的重量,然后猝不及防,掉到了地上,接着,砸到了我的脚。
于是,我的小脚趾,粉碎性骨折。
再后来,我在家养小脚趾的时间,那把刀一直高高挂在我爸的书房里,我一直琢磨着,什么时候再把它偷回来。
贼心不死,生生不息,嘿嘿。
我在家差不多养了接近一个礼拜的时候,因为一直担心小哥是不是还在餐馆里,终于以要盯着餐馆不然王盟会偷懒为由,说服了老太,让我回去养伤,不过条件是她要跟过来照顾我。
我没法拒绝,老太也是担心我,不能扫了她的心意。可小哥跟我住一起,我一直没告诉过老头老太,我是跟人合住的。而且,怎么说,我跟小哥也算老夫老夫了,那啥啥,该坦诚的也坦诚了,我担心老太搬过去,发现了点什么,引出不必要的麻烦可就糟糕了。
我实在纠结,事先把小哥喊到了我家,把他介绍给老头老太了。
这家伙,一点儿都不会哄人,沉着一张脸一直盯着我的脚,也不知道讨好老头老太,最起码应该喊一声叔叔阿姨不是。
可他就是那么闷。
不过,老头居然格外喜欢他,还说他那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性格,适合搞科学研究,因为看着严谨。
接着,两个神一样性格的人,居然混到一起去了。我实在佩服小哥,他一句话都不说,但每次老头说教的时候,他又做出及其虔诚认真的样子,这大大满足了老头好为人师的虚荣心,估计他在我这里受的打击全都从小哥那里找回来了。
饭桌上,老头用筷子敲桌子,特嫌弃地对我说,“你要是有人家一半好学,现在也不至于混成这副样子。”
我特不屑,顶他,“我学陶渊明不行啊,我志在山水,我无欲无求。”
老头白我一眼,“就你还陶渊明,你连陶渊明篱笆下的菊花都比不上。”
菊花……我差点喷老头一脸饭,我想老头一定不知道这种漂亮的花早引申了另外的意思。
我没好意思接话了,低着头忍着笑去夹菜,悄悄拿眼瞟小哥,丫正正大光明盯着我淡淡地笑。
我怎么觉得像掉火坑里一样了。
晚饭结束后,老太就忙着收拾东西,说去我那里,我赶忙拉着小哥对老太说,“这家伙跟我同住,他会照顾我,妈,你还是在家照顾爸吧,等我那边先腾出地儿来了,你再过去。”
老太看了眼小哥,又看了眼我,估计觉得人小哥挺靠谱的,居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当天晚上,我就和小哥回了我们自己的小家,我挺高兴,看得出来小哥也很高兴,虽然他高兴和不高兴脸上根本没什么不同,但我知道,他就是高兴!
再后来,有一天,老头特沮丧地打电话我,说黑金古刀丢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当时很遗憾,这刀我是想着要送给小哥的,结果被比我更专业的小偷捷足先登了。我却只落得个伤了脚趾的下场。
老头因为丢刀心里不痛快了很久,老太要在家陪他,于是再没说来照顾我了,只象征性的拜托小哥好好照顾我,所以说,这人啊,不论多大年纪了,都有点重色轻别的任何东西,连老太都这样。
对这个好色的世界绝望了,真是的!
不过,我倒是轻松了,不用在老太面前装傻,在家里想怎么样怎么样,而且,仗着我现在是伤患,天天使唤小哥心里非常的痛快啊!哈哈哈哈!
再然后,一个晚上,我在床上正睡得香甜,翻了个身,脸碰到一片冰凉的东西,一个激灵给我吓醒了,睁眼一看,床的侧边躺着一把通体乌黑的刀……
这不是老头的黑金古刀吗?怎么跑我床上来了?!
我摸了摸床的另一边,空的,心里顿时凉了,大叫,“小哥!小哥!小哥!小哥!”
卧室卫生间的门打开,小哥跌跌撞撞跑出来,脸上是少有的惊恐,看着我问,“怎么了吴邪?”
一见到他,我立即就放下心了,这么久了,一看不到他我就心慌的毛病愣是改不过来。我吁了口气,指着刀问,“这怎么回事?”
小哥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给我解释,“我给你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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