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莫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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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失莫忘莫惜朝-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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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时候?”

    “一个小时前,据说是昨天半夜被狗咬了,今天早晨死于狂犬病发作。”

    “雷动死了。”

    雷卷抽着烟,重复了一遍。

    病房陷入了死寂。

    雷卷却霍然从病床|上跳下,瘦弱的身躯散发着与刚才截然不同的活力。就算当年司马懿装病都没他演得好。

    此刻,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容光焕发的雷卷把烟头扔在地上:“穆鸠平,传我的另给连云和小雷门高层,立即着手接手雷动属下所有产业。”

    穆鸠平:“是!”然后头也不回的,跟阵旋风一样刮出了病房,只听见走廊里一片人仰马翻、金属倒地的声音。

    沉默的沈边儿却忍不住问:“奇怪,昨天咬,今天死,狂犬病潜伏期不可能这么短。卷哥,是不是有问题?”

    雷卷冷笑:“问题?人都死了,还能有什么问题?”

    沈边儿:“那雷冲呢?他会眼睁睁的看着你收了雷动的地盘吗?雷冲雷动兄弟两人这些年来斗的很凶,都想把对方的产业占为己有。”

    “哼。皮之不在,毛之焉附?雷冲和雷动五年前已经分家,拼家底拼不过连云和小雷门。”

    沈边儿还是觉得不妥,她生平谨慎,就算针尖大的纰漏也不放过:“可是,雷动的产业都是黑的……”

    “雷动是黑的,我雷卷让他白,他就得白。”

    雷卷对戚少商点点头:“戚大胆,别忘了,你是连云大当家,你对此有责任。至于顾先生,如果愿意,欢迎你加入连云。”

    顾惜朝没有什么反应,仍然维持着方才的姿势,深邃的目光被纤长的睫毛遮住。戚少商觉得他忽明忽暗的目光下隐藏着什么。




第70章 往事如烟

李坏推开门。

    追命的房间里凌乱的像台风过境。

    他从无情那里回来后,缩在房间一个下午了。

    日落月升之时,厚重的丹桂色窗帘死气沉沉的垂着,房内像一个未知的世界,只有压抑的空气和无尽的黑暗。

    李坏小心翼翼的关上门,轻轻的唤了声:“追命?”

    声音如同雪片,跌落在黑暗中的池水。

    无声,无回声。

    熟知房内布局的李坏,迈了一步,膝盖却碰到了柔软的物体。

    他心里一紧。

    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正蹲在墙边抱着膝盖。

    李坏沉默着,同样蹲下,伸出手,却触柔软而充满弹性的面颊上,碰到一片湿凉的液体。

    追命在哭?那个永远微笑的追命在哭?追命,你的笑容到底是想掩饰什么?

    无可抑制的将他抱紧怀里,而追命像失去生命的物体,任由他抱着。

    追命在哭,是因为雷动死了。

    雷动的死,打开了追命尘封在心底,永远也不想提起的记忆。

    他忘不了那一天

    铁手突如其来的去国外服役,连声招呼都没来得及打就走了。铁手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他走后,还是高中生的他们生活彻底没了着落。

    不久之后,惜朝只留下一张字条,失踪了一个星期。

    直到今天,追命也不知道那杳无音讯的七天之内,顾惜朝到底是去做了什么。

    七天后的夜里,追命晚自习结束回到家里,看见浑身青紫的顾惜朝在床上睡的像死去了一样。他的怀里抱着一个沾血的牛皮纸袋,里面装了满满的十几沓红色票子。

    追命在外面站了一夜。

    第二天回到家里,惜朝淡淡的笑着,给他准备早餐,说他遇上了抢劫的,挨了一顿打,而已。蹩脚的谎言,毫无说服力,但是追命装作相信了。没心没肺的笑着,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像往常一样的笑着。就像跟在王子身后行走的美人鱼,脸在笑,心在滴血。顾惜朝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于是他便装作不知道,仍然是那副天塌不惊的灿烂笑容。在那次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惜朝的左耳是处在失聪状态的。

    他们照常上学,照常生活,在没有大哥的日子里。

    追命以为,日子会像从前那样照常下去。

    直到一天晚上,他从超市采购回来。

    那时他没练过功夫,没有警惕性,除了天生超人的速度,只是个资质出众的少年,。

    再出众的资质要是没有后天系统的训练,根本无法和那些作奸犯科的黑社会成员相比。追命在回到家楼下时,只觉得身后有人快速接近,还没等他回过头弄清身后的状况,后颈部传来了剧痛,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雷动不只是个坏人,而是个不折不扣的心理变态。

    他喜欢美少年,喜欢毒品,喜欢狗。

    喜欢给美少年强行注射毒品,玩够了拿去让狗撕咬。

    头痛欲裂的追命只觉得有人在摸着他的脸,却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他声音带着常年吸烟造成的嘶哑,还有猥琐的情|欲:“你不是小顾,和他一样漂亮,却比他听话多了。”

    追命只看见水珠从尖簇的注射针头上流下来,还没等从脖子上被针头扎破的痛感里反应过来,冰凉的液体便源源不断的注射到体内。

    之后,追命才从无情的口中知道,给他注射的人是雷动,注射的液体是海洛因。

    追命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被注射海洛因的感受,直到现在,那都是追命的噩梦。在毒品的作用下,世界是颠倒的,视觉所看见的一切都是扭曲的,只有声音,淫笑和狗叫被无限放大,敲击着他的颅骨。

    同样无限放大的触觉,雷动乱摸的手让他恶心而又无法反抗。四肢完全不听使唤,好像坠入冰水般的冰冷。毒品让他失去了对时间的感觉,想昏却又昏不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觉得雷动的身子一沉,又被踢到了一边。

    熟悉的味道包围了他,将他抱起。

    ……惜朝……

    他再度醒来时,身处在一个陌生却洋溢着温暖的房间。一个比他小两岁,但是看上去异常冷静坚强的孩子认真的盯着他:“醒了?饿么?”

    是冷血。

    那一晚的事情,追命装作失忆。

    惜朝多次在他面前欲言又止,隐晦的想要提起那一晚的事情。追命只是灿烂的笑着说,老天爷对他真好,只是晕过去一下,醒来后却到了天堂一样的六扇门。

    他绝对不能露出一丝的悲伤。

    若是他难过,惜朝会比他难过一百倍;若是他痛苦,惜朝会痛不欲生。

    不提起不代表会被忘记,追命只希望惜朝会忘记。




第71章 一笼包子

也是由于这件事,顾惜朝更觉得亏欠追命,他对追命无以复加的保护欲到达了病态的地步。直到最近,戚少商的出现才将顾惜朝大部分的精力转移。追命怅然若失,李坏的出现却让他觉得,生命中可能不止有惜朝和铁手的爱护之情。

    “李坏?”

    李坏以为追命已经在他的怀里睡着时,追命清澈无瑕的声音唤着他的名字,生怕抱着他的人飞走一般。黑暗中,李坏还是笑了,紧了紧手臂:“我在。”

    追命不会遮遮掩掩,黑暗中的声音听上去很苦恼:“我觉得你对我来说好特别,和惜朝不一样……嗯……说不好。”

    ……这个……

    要不是追命在他的怀里,李坏真想跳起来对着全世界高呼:主席啊!淫民啊!我李坏的春天到了!!

    “没事!说不好就不要说了!”

    追命只觉得李坏全身上下都在颤抖:“李坏,你不要紧吧!李坏!!”

    蹲的太久的李坏,由于一天没吃饭低血糖+低血压,突如其来的幸福带来的激动,让他丢人的晕倒在追命的怀里。

    接住秤砣般咕噜倒地的李坏,追命叹口气,唉……果然李坏是喜欢冷血的,他还没说什么,李坏就被气晕了。追命的腿早已酸到失去了知觉,跌跌撞撞的才把李坏稳妥的放在卧室的床上。

    视觉早已适应了黑暗,他不由得伸出手戳着李坏酒窝的位置。他侧卧在李坏身边,凝视着他的侧脸,不由得感慨:包子家三兄弟长的好像,都是包子!

    李坏是河南烫面灌汤包,戚少商是山东发面大菜包子,陆小凤是上海小笼包。

    戚少商年龄最大,气质最沉稳,身材也最魁梧。他天生就是一颗恒星,散发着令人无法忽视的领袖气质和英雄气概,让人发自内心的信服崇拜——大概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灿若明霞的惜朝。

    陆小凤最活泼,水灵秀气瘦。大眼睛总是转来转去,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却又古道热肠。看上去万花丛中不沾身似地,其实眼里只有南星。奇怪的人,可是和南星好般配。

    李坏嘛……

    想到他们第一次见面,李坏顶着熊猫眼一脸愤怒+无奈的样子,追命“扑哧”的笑出声。李坏看上去不像戚少商那么有威仪,也不像陆小凤那么精灵,可是却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亲近他。就连对人敬而远之的冷血都能和他打成一片。

    无情,惜朝,铁手,冷血,戚少商,他们虽然性格各异,但是却完美的近乎于理想化。自认平凡的追命,从来不觉得可以和他们比肩(追宝宝你太谦虚了)。

    平易近人的李坏,亲切的李坏,追命喜欢的李坏。

    唉……想到李坏喜欢冷血(?),追命没有来的伤心,难道他因为人见人爱所以就像电视剧里那样天妒英才,命中注定是天煞孤星??胡思乱想的追命宝宝稀里糊涂的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

    扭啊扭扭到餐桌旁的陆小凤,重重的拍了拍李坏的肩膀:“早啊!坏小子~吓!!!”陆小凤看清楚李坏的样子候,吓得差点挥挥翅膀飞走。

    一脸幸福傻笑的李坏,机械性的喝着牛奶,英挺的鼻子下方挂着两行尽管已经被擦掉,但是却疑似鼻血路过的痕迹。

    “坏小子,大清早傻笑什么?难道做春梦了?”陆小凤戳戳李坏的大酒窝。

    梦!听到这个词,李坏如梦初醒,紧张的拽着陆小凤:“小鸡,你掐掐我,快!”

    大清早有人送上门让他扁,这么好的事陆小凤怎么可能放弃。掐人是女人做的事情,男人的问题要用拳头解决。

    所以,当厉南星和追命晨练完毕,有说有笑的从外面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陆小凤兴奋的将李坏一拳打飞。




第72章 他比烟花更寂寞

追命风一样的跑到李坏身边,扶起他:“李坏!”

    厉南星脸一沉:“小凤凰,你在干什么?”洋洋得意的陆小凤,看见微愠的厉南星,紧张的第一时间举起双手:“南星!是坏小子让我打的,绝对不是故意打架的!”

    厉南星摇摇头:“闹着玩下手也不该这么重。”陆小凤从不对他说谎,他说闹着玩那肯定就是闹着玩。陆小凤立即嬉皮笑脸的凑到他身边:“那,我也让坏小子打我一下,然后你也像追命那样抱着我好不好?”陆小凤在心底鄙视装晕的李坏,他真没见过哪个晕倒的人,手会不老实的放在别人腰上。

    他这么一说,追命的脸红了。

    他半跪在地上,李坏靠着他,额头正好抵着他的脸颊。那姿势别提多暧昧了,脸皮薄的追命瞪了陆小凤一眼。扶起装晕的李坏,自顾自的说:“李坏昨天晚上就晕了,今天起床滴了我一枕头的鼻血,怎么又晕了……”

    !!!

    陆小凤耳朵尖:“等等……你说什么?坏小子的鼻血滴了你一枕头,难道说你们昨天晚上睡……了?”

    “是呀~”不明所以的追命好不含糊的回答,一边往李坏的太阳穴上抹清凉油,完全忽视了由于晴天霹雳而石化的陆小凤。陆小凤在心底哭泣,就连李坏哪个木头疙瘩都搞定了花岗岩般的追命,为什么他玉树临风、人见人爱的陆小凤,至今还搞不定那朵飘在天上名为厉南星的白云?

    厉南星望着幽怨飘走的陆小凤,一头问号。

    伯克利临床心理学毕业的厉南星,已经是正式的精神科医生。身为精神科医生,他自然对人类各种异常行为表示见怪不怪。当然,这是他在阿米利卡的想法。

    自从回归天朝,准确的说来到六扇门。他才确定,人类的行为真是蕴藏着无限的可能性。就算见惯精神病诡异行为的厉南星,仍然觉得以诸葛小花为首六扇门诸人的行为思想不可理喻。更可怕的是,厉南星觉得自己将会在变态心理学也就是精神病领域上有所突破——可能、也许、PERHEPS精神病是可以传染的,陆小凤就是很好的证据。他最近的行为和语言简直得用匪夷所思的来形容。

    托腮思考的厉南星着实可爱,顾惜朝看见这样的他,心里涌上莫名的幸福感。厉南星从小就习惯这个动作,每当困惑的时候,胖胖的小手总会托着肉肉的脸颊。顾惜朝鬼使神差的捏住他的脸,厉南星:“???惜朝?”

    “没事……”他的语气是掩盖不住的失望,厉南星纤瘦的脸颊线条美丽流畅,成年男子英气的轮廓,早已褪下当初的BABYFAT。安静的个性,淡定的神情却始终如一,这多少还是让顾惜朝觉得安慰了许多。

    他定了定神:“南星,你会留下吗?”

    厉南星当年被华人富商厉胜男收养,虽然只是称她为姑姑,但是他们的感情犹胜母子。从他的话语中,顾惜朝感觉的到他对厉胜男的依恋,和他对追命、铁手的依恋不相上下。若是非要二选一,厉南星会选择厉胜男,而顾惜朝会选择追命铁手。

    可是,他们又不想再天各一方。

    厉南星了然于心的笑了:“惜朝,我姑姑本来就是汴梁人。这么多年,她一个人独身漂泊海外,早就想落叶归根。这次我回来寻亲就是在她的支持之下,同时她还希望我在汴梁为她寻一个好住处。而且……”厉南星的目光飘向了蹲在墙角画圈圈的陆小凤身上。

    顾惜朝瞪大眼睛,生怕漏听厉南星话中的每一个字:“而且什么?”

    他笑着摇摇头:“而且,我喜欢这里的人。”




第73章 他比烟花更寂寞

厉南星喜欢这里的每一个人,尽管每个都稀奇古怪不可理喻,他却是由衷喜欢他们。爱恨嗔怒,打打闹闹欢喜冤家,如果留下了,他是不是就会不再寂寞?

    没有人比厉南星更寂寞。

    没有童年的记忆,被美籍华人越洋收养,生活在一无所知的国度。厉胜男虽疼他,但是却更专注于事业。他自幼面对的便是金发碧眼的白人,棕色皮肤说着不标准英语的菲佣,没有共同语言的同学,栉比如林的摩天大厦,豪华空荡的家。

    从小学到大学,在华人眼里,他是不时髦的西方人;在洋人眼里,他是古怪少语的东方人。

    他一直都没有朋友。

    厉南星一直觉得,是上天将陆小凤送他的面前。

    伯克利的校园景色如诗如画,比美剧里打过柔光的镜头更优美,更清新。适合一切故事的开始,尤其像厉南星和陆小凤这样的故事。

    那天,厉南星坐在宿舍楼前得长凳上,整理着刚刚打印好PPT资料。他专心致志的码齐每一张A4纸的时候,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天然呆属性的厉南星扶着厚厚的黑框护目镜,低下头,看见一个全身上下仅穿着蓝底黄色小鸡内裤的人,背朝天呈壁虎状趴在草坪上。

    厉南星的第一反应是,自杀还是他杀?自杀是精神病自杀,还是压力过大自杀?

    他犹豫着要不要扶起他,又怕破坏了案发现场,决定还是打911叫警察来维护现场。就在他正好打电话的时候,趴在地上的人哼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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