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还可以让人理解的话,那么这些年来大量涌现的低职高配干部又作何种解释呢?即使有机构撤并、多个正职合并到了一个单位、降谁的职都不合适的情况,也可以安排同级别的调研员啊。低职高配、乱加括号,既不符合相关组织法规、公务员管理条例,又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刺激和助长“官本主义”与攀比之风。
官员括号的级别决不是只写在文件里、纸面上供人崇拜的,也不是在介绍简历和开追悼会时供人敬仰的,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相伴终生的待遇与享受。什么样的级别,坐什么样的车子,住什么样的房子,享受什么样的医疗保健标准,甚至犯了“事”后,公、检、法、司要“动”他得向哪一级请示,都是一清二楚、马虎不得的。据我所知,在某些县里有这样一个“内部规定”:只要成为副县级以上干部,终生的医疗费都可以如数全报。市里、省里的情况不得而知,估计也会有类似的“内部规定”。这也就难怪不少地方纷纷出台在某个正职上干够多少年可以享受上一职级副职级待遇的规定了。
由此可见,低职高配、括号待遇事实上是上级在给下级送人情,由谁来埋单也是不言而喻的。反正上级官员是不会从自己的腰包里掏一个子儿的。受损的,是公共利益;加重的,是纳税人的负担。有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政府开销最大、行政成本最昂贵的国家之一。要想把这笔开销和成本降下来,不妨借当前正在清理“红顶商人”之东风,把低职高配的括号待遇一并清理一下。在此我也出一“损”招:哪个“高级行政官员”要说他辖内的高配的低职难清理,就给他限定个从“不远的将来”某月某日起,他部下的“括号待遇”都从他的工资里支付。这一招准灵。
创建时间: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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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体盛”的本质是将人物化
南方周末 2004…04…22 11:34:42
方舟评论
□陈杰人
在几近一致的讨伐声中,昆明某餐厅的所谓“女体盛”活动伴随着行政处罚草草收场。“女体盛”的闹剧收场了,我们仍有必要反思个中的深层次社会和历史原因,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有效抵制和防止类似的闹剧再度发生。
“女体盛”———用赤裸的女性胴体替代杯盏瓢盆装盛各种菜肴供食客享用———我很佩服商家的“创意”:在心态叵测的食客们面前,女体和佳肴合二为一,“食色性也”的古训得到了具体而经典的“诠释”。如果不是整个社会(包括公众、媒体和执法者)的良知和监督,引进这一今古奇观的商家或许因此一举成名财源广进。
昆明“女体盛”让我自然联想到了去年发生在某地的“人乳宴”,同样的怪异、同样是对女性身体的利用,同样得到了公众近乎一致的讨伐,尽管两者都已经被执法部门禁止,但我真的不敢猜测,明天,女性将以什么方式出现在筷子下或者其他蹂躏中。
到目前为止,对这场闹剧的评价,批评者更多的是从尊重妇女、保障食品卫生和维护公序良俗等角度展开探讨。在这些批评者看来,无论是“人乳宴”,还是“女体盛”,抑或是不时见诸公共消费场所的用女性下体造型做沙发或者酒吧凳的新颖设计,都是对妇女的亵渎。
在我看来,亵渎妇女或许只是问题的表面,这么多年以来,为什么被亵渎的总是母性,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如果把这些问题放到更广阔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来考察,我们也许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一个利益化越来越严重的社会,当人们把追逐利益作为根本的甚至是惟一的目的,作为逐利者主体的人,就陷入了“拜物教”的怪圈,并最终将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予以“物化”,在这一过程中,人的尊严即告荡然无存。
毫无疑问,如果抛开社会的因素不谈,“女体盛”、“人乳宴”等畸异事物的出现有着原发性的经济根源。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商业社会,经营者想方设法创造盈利模式,办法之一就是通过标新立异扩大知名度、增强影响力。
但问题是,昆明餐厅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制的范围而进入有关“人的尊严”问题的范畴。按照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观点,如同“女体盛”、“人乳宴”等现象一样,所有将人的身体或其一部分直接或间接作为商品出售的行为,都是对人的尊严的严重侵犯。因为,作为生命的承载体和表象,人的肢体与人的尊严密切相关,出售或变相出售人的肢体,就是物化人的表现,就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
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女体宴还是男体宴,其所包含的信号十分明确且本质相同,那就是用人的尊严作为代价以追求经济利益。毫无疑问,这与我们社会所倡导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是格格不入的,应予坚决的反对与抵制。
从人的尊严问题回到“女体盛”话题,还有一个现象同样不能被忽略,那就是在人们普遍的喊打声里,毕竟有那么些食客享用了“女体盛”。如果说商家此举尚为逐利,那么食客的迎合则是个严重的问题。这些食客的存在,无论是由于好奇或者其他别的原因,都生动地证明:对人的尊严的挑战乃至毁损,甚至有着来自人性本身的基础。这,才是人类的大敌。
创建时间: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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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在引咎辞职过程中应有的作为
南方周末 2004…04…22 11:50:05
□郭松民
从根本的意义上说,只有使引咎辞职成为政治生活中一个新的政治惯例,才能迫使各级官员始终以一种临深履薄的心态兢兢业业地对待自己的工作。官员引咎辞职通常是受到外界强有力的监督的结果。因此,要使官员引咎辞职成为一种新的政治惯例,加强监督是不二法门。
监督包括多方面的监督。一是本系统内监督,主要指执政党对自己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对行政官员的监督。它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组织最高层的意志、权威和价值取向等。二是公众和社会舆论对执政党和政府官员的监督。三是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等。四是民意机关(准确的表述应是国家权力机关)即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官员的监督。从现代民主政治的实践看,民意(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才最有助于使引咎辞职成为政治人物必须遵循的政治惯例。
从这次对几起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来看,主要是同体监督的成效。即以这次密云县长张文的引咎辞职为例。从宪政的角度来说,张文的县长职务是由密云县人大选举产生。密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张文行使质询权、罢免权等。但自“2·5”特大伤亡事故发生以来,这个最有资格也最应该采取行动的机构却始终按兵不动,既没有对张文进行质询,也没有提出对他的罢免,而仅仅是在对张文的党内处理程序结束了之后,密云县人大常委会才“审议同意张文辞去密云县县长职务”,在整个过程中显得十分被动和缺乏权威,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官员引咎辞职所表达出来的含义主要是对事件负责;对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员来说,负责的对象必须是选出他的民意代表;在中国,行政首长负责的对象就是人大!通过人大行使质询权、罢免权和撤职权,可以导致一些官员为了避免被罢免或撤职,而主动提出引咎辞职。不言而喻,只有这一途径才最有利于使引咎辞职成为一种新的政治惯例。
创建时间: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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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官不需要特别“保护”
南方周末 2004…04…22 11:50:04
□赵光瑞
许多媒体发表了各种对高官引咎辞职的评论。笔者注意到一篇题为《拿什么来保护我们的好官》的文章。作者虽没有明显地为马富才叫屈,但字里行间还是流露出对“好官”在问责制下落马感到惋惜,并提出“应该建立一个配套的官员绩效评估和公示体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错杀一个好官,放过一个昏官。”
笔者不赞成该文的一些说法。国家对一位发生重大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高官问责,难道是在对“好官”处罚?何况引咎辞职只是一种“自责”,严格地讲还不能叫组织处理(当然这一行为的发生与外在压力包括来自组织的压力有关),难道这是一种放弃“自我保护”抑或说是“自我伤害”吗?这样地讨论问题的原由,本身就是荒唐的。
该文作者的想法带有普遍性,即不少人都担心强化了问责制,会不会伤害一些好官?这其实是一种认识误区,无意中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对于发生问题负有责任的官员追究责任,只是问题处理的一个过程,并非是在处理“好官”。这个时候论及“好官”该不该处理,不仅话题扯得有点远,而且很难说清楚,还会产生社会误导。诱导人们游离于问题之外来考虑对所涉官员的褒贬,进而影响到对问题客观公正地处理。笔者以为,官员对发生问题负有责任,就应该接受处理。至于官员过去“根红苗正,功绩卓然”,那也不应该丝毫影响他所必须承担的责任。这时谈起官员是“好官”还是“昏官”又有什么意义呢?
问责制的推行,必须建立在公正、客观上,是不应考虑所接受问责的官员过去是“好官”还是“昏官”这样一个问题的。不然,发生了同样的问题,对所谓“好官”是一个标准,对所谓“昏官”又搞另一个标准,不仅标准难以把握,而且会出现许多人为因素,难以确保公正,甚至可能会出现“是非不辨,黑白颠倒”的现象。不能一视同仁的问责,最终势必导致问责制的失败。
现代行政的科学高效,来自运行机制的规范有序,有体制上的保证。当人们依然看重“好官”,甚至感到“好官”就是有所失误,也应该谅解,给予“好官”更多宽容的时候,表明公众对体制效能还有疑问,或者说不信任,把希望寄托在“好官”也就是过去人们所说的“清官”身上。这说明,我们离现代行政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不要担心严格问责会伤及好官。因为,只要我们有科学规范的用人机制,就会产生更多的好官;而有效机制作用的发挥,又能够保证好官做得更好;在科学机制作用下,还会使原先不一定是“好官”的官,可能也会成为好官。所以说,对好官的爱护,对好官的公平,就是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吏治机制,其中应该包括公正客观地严格问责。任何对好官过失的宽容,可能恰恰是对好官的伤害。
创建时间:20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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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法兰西
南方周末 2004…04…22 15:26:07
雨果被迫流亡格尼塞岛时蓄起浓须。1856年,雨果用《静观集》的稿酬在岛上买了幢据说经常闹鬼的房子。该岛是英属,雨果因此得向维多利亚女王每年上缴两只母鸡。
□采访/整理 本报驻京记者 夏榆
不能和19世纪比
沈大力 学者、作家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怀念一个叫罗布莱斯的法国人。罗布莱斯是法国龚古尔文学奖评委,法兰西文学院院士,是加缪的朋友。
我最早是在法国雕刻大师贝尔蒙多的书坊里遇见到他。贝尔蒙多是法兰西研究院的美术院士,当时正应法国铸币局之邀,完成罗布莱斯的铜质头像,还要为他塑一座胸像。他和我在贝尔蒙多的画坊晤面,我当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职员,从那时候开始我们产生了兄弟般的情谊。罗布莱斯把我和加缪、穆鲁-斐拉文一起合称为他最好的三兄弟,我很感谢也很珍视。
罗布莱斯一直对中国怀有很深的感情。1935年夏,罗布莱斯读了马尔罗的《人类的境遇》,就萌生出目睹中华大地上发生的“深刻变化”的想法。他不远万里,从马赛出发,直奔云南,想从云南进入中国苏区,但中途染病,被迫折返。1981年,中国青年艺术剧院公演罗布莱斯享誉世界的名剧《蒙塞拉》,中国剧协邀请作者访华,圆了他当年的旧梦。
1985年罗布莱斯再度访华,他对西藏怀有深重的情结。1985年他到中国,周扬接见他,我为他们做翻译,周扬就希望他去西藏。罗布莱斯就到了西藏,是1949年之后第一个进入西藏的西方作家,回到巴黎以后他就写了《西藏之路》。这部书在当年的圣诞节出版,一时间成为畅销书。法国电视2台经常播出西藏问题的讨论,那样的讨论经常会引起激烈的争论。有一次有人在电视台批评说,中国在西藏解放以后就没有建造过一所医院。罗布莱斯就给电视台打电话,他问那些做节目的人说:你们这样说有什么凭据吗?你们去过西藏吗?我去了,你们看到的那张照片的后边就是一家医院,这家医院我去过,你们去过吗?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跟他道歉说:对不起,我们都没去过西藏,这张照片不知道是谁拍的,我们是按他的说法说。
法国电视2台的著名主持人比沃由此而做了一期特别节目:《西藏之路》,使西藏以更为真实的面貌出现在法国公众面前。
法国作家里边罗伯-格里耶也是我熟悉的,在我到巴黎的时候他刚刚进入法兰西文学院。
前几年我请他做过报告。我比较欣赏这个人的坦率,他说:“我靠丑闻出名。”
罗伯-格里耶说“我写了多少年的小说,谁都不给我出版,到处给我退稿。”到处退稿十多年他还能继续写也算有股倔劲儿。他说有一年他拍了部电影叫《去年在马里昂巴》,现在这部电影成了经典,哪位导演要不知道这个就不得了。但是当年罗伯-格里耶拍出这部电影的时候都被人骂,到处拒绝,没人想要,他就把电影的拷贝扔到废物堆里。有一个朋友去看他问他最近在干什么呢,他说我拍了一部电影,朋友说拿出来看看,然后就找了一个地方放,演完以后大家齐声谴责,说这叫什么破玩意儿。一传出去,就引起很多人的好奇,拿来看,好家伙一下就在巴黎的电影界轰动了。
但是罗伯-格里耶在法国没有读者,一般读者看不懂他的书,他就是追求新奇,写一部就要跟前一部不一样。我知道他去了苏联,就问他对苏联感觉怎么样,我说:你的新小说是不是就像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他说对了,我就是想改革,为了改革而改革。但是有的时候因为改革而失掉江山。
西蒙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同样是法国新小说派的作家,他的小说还是有情节的。但是西蒙得了诺贝尔奖法国读者很好奇,他怎么能得诺贝尔奖呢?他种葡萄的,就这么一个人,没得奖以前他的书印数少得可怜,放在书店里很少有人买,一得奖,好家伙,满世界都是他的书。还有杜拉斯,罗布莱斯在龚古尔文学奖评选的时候投了杜拉斯,投完票的那天,他请我吃饭,龚古尔文学奖的评委有10个人,我问罗布莱斯:杜拉斯怎么样?为什么会投她的票?罗布莱斯说:纯粹是为了照顾她,我们可怜她,因为她酗酒,不可救药,我们想她这辈子完了。给她这个奖可以给她一个安慰。他这样说:她就是密特朗的情妇。
龚古尔文学奖是法国最具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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