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齐非常废力的睁开自己的双眼,他从来不知道,人竟然会虚弱到睁大眼睛都觉得那么困难。
入眼所在,是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倒也不错,跟他在地球时的房间差不多少,虽然不大,但装修还算不错的。他废力的转过头,看到一个年青的男人。
这个男人跟地球人也差不多少,也一样的黄色皮肤、黑色眼睛、黑色头发,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人要比中国人高大一些,身高应该达到二米左右,如果按中国人的平均身高的话,此人的身高应该算高标准了。如非此人所说的语言他听不懂,他还真以为自己回到地球了。
“&^%()&”那人看到杨思齐睁开双眼,走了过来,嘴里说着话,但杨思齐却是听不懂。
杨思齐再也不是当年流落到灵树星那般了。现在的他,虽然身体是痛得要命,连动一根手指都非常困难,可是,他的元神却是没有受伤,所以,他强大的元神在下一刻就已经入侵这个年青人的精神。
尽管没有经过详细的扫描,可只凭感觉,杨思齐就知道自己的元神远比眼前这个年青人不知道高出多少倍,这年青人的精神力只比地球上的中国人平均水平高出一倍左右。放到地球上,也算是难得,但对于杨思齐来说,这简直是比灵树星上的普通平民还不如。
元神侵入年青人的精神,只花了不足五秒,杨思齐就已经通过实物对比等等东西,学会了这个年青人所说的语言了。
“您您好。”杨思齐废力的吐出一句话。
“你晕迷了足足十天,终于醒过来了。”年青人说。
“是你救救了我?”
“你在我们村外晕倒,全身都是血,受了很重的伤,是我看见了把你救回来了,你是逃奴吧?”
“多谢!”杨思齐不知道这年青人口中的逃奴是什么身份,只是道了一声谢。
“你醒过来就好了,我们这里暂时是安全的,不会有什么人来的,你先安心的养伤。”年青人。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巴普达拉,这里是我家,我们这村叫巴村,是属于普拉达老爷的村子,普拉达老爷一年到头也没有多少回来我们村子,你在这里很安全。”年青说了一大堆。
年青人看样子是一个话痨,话说起来就没完没了,杨思齐只能听他说。从他的说话中,他这才清楚逃奴是什么一回事。
这是一个悲惨的种族,因为,他们全行星的所有人都是奴隶,对,就是奴隶。这种在地球上已经消失了至少几百年的制度,但在这里却是非常盛行,因为,在这里,周边的无数个行星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奴隶。
奴隶,自然不会有任何的人权可言,他们就是人形的牲口,唯一的作用只有两个:一是帮助主人创造财富,二是做战争的炮灰。
这个行星叫普氏星,是属于金灵帝国治下的一个普氏家族的直属行星。普氏星上的奴隶也不是天生就是奴隶的,他们的国家让金灵帝国征服了,因此,他们全国所有的平民都被贬成奴隶,成为金灵帝国的最底层。
这里的奴隶的日子其实还叫过得去,毕竟,文明都已经达到了宇宙阶段了,至少已经能够移民其他恒星系了,这科技自然是发达,在工业品方面自然是很发达的。而为了让奴隶更好地干活,因此,金灵帝国在对待奴隶方面并没有过于苛刻,奴隶只不过是没有任何的政治权利,但普通的生活物资却不是不缺的,至少,其生活水平相当于地球上中国九十年代的生活水平。
不过,奴隶的生活水平尽管过得去,但却依然要背负着沉重的工作,如果不能完成工作,奴隶主对其自然是非打即骂,至于杀人,那倒是比较少的,毕竟,奴隶可是很好的生财机器,如果就这么杀掉,那就是有损自己的钱包。
这个巴村,一共有人口三千七百多人,他们之中,成为奴隶已经有四代人了,时间足足长达二百多年。二百多年过去,自然是什么样的反抗之心都淡了,因为,他们自己清楚,除非是金灵帝国灭亡,否则,他们永无翻身之日。
奴隶,在金灵帝国,一日为奴,就要一世为奴,甚至是子子孙孙代代都得为奴。金灵帝国发明了一种名为基因炸弹的东西,在每一个初出生的奴隶婴儿的身上注射之后,这基因炸弹就会永远都跟着这个奴隶成长,如果敢反抗,只要奴隶主一个命令,这名奴隶就会炸到粉身碎骨。所以,奴隶们时间一长,也就死了反抗之心。就算你再聚集了再多的奴隶都好,只要基因炸弹还存在一天,就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对于那些上了年纪的奴隶来说,因为已经麻木了,所以,他们已经习惯了顺从,他们只希望能够平安地活到自己自然死亡的那一天。但对于巴普达拉这种只有二十五岁的年青人来说,他们还对自由很响往,他们还渴望自由,因此,巴普达拉在认为杨思齐是逃奴之后,还冒险收留他。
逃奴,一旦被发现,那可是要处死的。收留逃奴者,与逃奴同罪。杨思齐有点不明白了,为什么有基因炸弹这种玩意之后还会有逃奴出现呢?只要奴隶主一个命令,逃奴都会被炸到粉身碎骨了,逃有什么用呢?
当然,他并没有问出这个问题,但他的元神扫描了巴普达拉的身体之后,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在巴普达拉的身体之中,其基因内多出一种非常特殊的物质,这种物质与他的基因相结合,在平常,对他的身体是无害的。可杨思齐的元神扫描却清楚,这种特殊的物质是处于潜伏期,一旦被激活,这种物质就会立即发作,从巴普达拉的的基因链处开始作用,将他的基因完全撕成一一段段无用的基因,也就是巴普达拉的基因会崩溃,一旦人的基因链崩溃,整个人自然是立刻就完蛋了。
不过,这种物质接收外来信号有一个范围,一般来说,不会超过五百公里,这就给予那些奴隶有逃亡的机会。只要逃出奴隶主的身边五百公里之外,那就不再受这种基因炸弹控制了。
就杨思齐的理解,奴隶这东西基本上毫无价值,因为,当科技发达到一定地步之后,机器人已经可以取代绝大部分的手工操作,相比起来,机器人远比人力要便宜得多,所以,他无法理解为什么在这遥远的河系之中竟然会存在奴隶这种应该扫入历史垃圾堆的制度。
巴普达拉说了一大堆之后,又要出去工作了。
杨思齐动弹不得,但元神却跟着巴普达拉,看他的工作是什么。
巴普达拉的工作事实上很简单,就是养鸡养牛之类的养殖业,外加料理一大片的果林。工作的任务也不算很重。
看到巴普达拉的工作之后,杨思齐就不再关心了,收回元神,专心养伤。
现在的杨思齐,儿子,远在不知地点的行星,也不知道今生有没有再见的机会。通过那个特殊的空间虫洞,现在的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灵树星的坐标,就算他恢复过来,要想找到灵树星的位置,那也不比找到地球的位置好上多少。
马梦诗失踪了,之所以说是失踪而不说马梦诗死了,是因为杨思齐还感觉得到马梦诗身上的那一组守护虫还活着。
守护虫,作为虫族的终极守护兵种,也是最高端的兵种,跟主宰的关系可是非常密切的,一旦守护虫死亡,主宰是会感应得到的。
杨思齐醒过来之后,感应到那一组守护虫未死。守护虫未死,就意味着马梦诗只是失踪,还没有死亡。只不过,宇宙茫茫,他和马梦诗失散,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再见。
但不管怎么样,必须要先养好伤,这才有机会去找到妻子。
“诗儿,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你的,不管你在什么地方。”杨思齐在心暗自说。
这还好,至少还有一个让他活下去的希望,如果马梦诗已经死了,他真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生命真元绝对是疗伤的最佳真元,真元到处,他的身体上的痛渐渐地散去,身上的伤也慢慢地开始好转,只不过,他伤得实在是太重,只怕没有十天八天功夫是恢复不过来的。
这个该死的奴隶星,只怕极不安全,他一个陌生人,在这个现代化的星球之中,没有身份证明,一旦让人发现他的存在,后果无法预料。就算只是让巴普达拉的父母亲人发现,他都会面临着危险,那些做奴隶已经做到麻木的人,绝对不介意把他供出去以领取主人的赏金的。他必须要尽快恢复过来。
至于自己的虫族部队,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也不知道是不是虫族敌人的势力范围,所以,如果不是必要,他绝对不想暴露虫族,否则的话,后果会更麻烦。
时间就在他疗伤中过去了四个小时,他身上的伤已经恢复了一成,至少,活动一下身体已经不再如刀割一般的痛,能够起床并正常的走路了。
“你的身体真好,恢复得真快。”巴普达拉回来之后,看到杨思齐已经能够起床行走,也很高兴。
“巴普达拉,您好,我叫杨思齐,很高兴认识你,也非常感激你救了我的命。”杨思齐郑重地向巴普达拉道谢。如果不是巴普达拉发现了他,把他救回来,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不管怎么样,巴普达拉对他是有救命之恩。这个救命之恩,他得想办法报答才行。
“杨思齐大哥,你不要急,先养好伤,然后,避开你的主人的势力范围,想办法办一张身份卡,然后,到宇宙港乘坐飞船离开,只要离开了我们普氏星,你就安全了。”巴普达拉为杨思齐提出建议。
不愧是文明发达到一定地步的国度,就连一个小小的奴隶也有这样的见识,讲到见识,其他文明跟科技文明还真是没法比的。
“我不急,巴普达拉,我的伤还需要好几天才能够好,在这几天内,麻烦你了。”
“不麻烦,对了,杨思齐大哥,你饿了吗?我给你找点吃的。”巴普达拉这才醒起,原来杨思齐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不用麻烦的,刚才我已经吃过了。”杨思齐早已经过了需要食物的阶段了,不用说十天,就算是十天没有吃东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二、附骨之疽()
二、附骨之疽
接下来的一连几天,杨思齐都躲在巴普达拉的房间内养伤。当然,巴普达拉的妈妈也多次进入房间出打扫。而杨思齐用强大的元神干扰巴妈妈的五感,巴妈妈自然不会发觉。就算他站在巴妈妈的眼前,巴妈妈也根本看不到。
杨思齐错了,他在第七天才发觉自己大错特错了。
不错,他的身体的确已经完全恢复过来,可是,那种特殊的能量他却怎么样也无法利用同化灵纹将之化去。那种特殊的能量留在他的身体之中,化之不去,驱之不出,完全成为他的附骨之疽。
杨思齐不论是如何的运功,调动其上限的九重同化灵纹,还是一样拿他体内的特殊能量没辙,根本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就在昨天,这股能量突然作怪,杨思齐让其折磨得死去活来,痛苦不堪。
能量发作之时,他的全身肌肉就如受到千刀万剐一般,痛到入心入肺,而骨髓之中却如万千只蚂蚁在爬行厮咬,痒到他恨不得将全身的皮肤都抓烂了。体内五脏六腑同时剧痛无比,肠子就如打了结被两股力量拉扯一样。更折磨他的是元神,那股能量竟然还有元神攻击之用,让他眼前产生无穷的幻象。
那些幻象,有战场杀戮,有尸山血海,有阴风地狱,也有天魔妙舞,让人无比的心动。更有其他种种,每一样都无比的真实。如非杨思齐的元神修为不错,定力也不错,只怕就得迷失于这些幻象之中。
身体之中有这么一股能量在作怪,杨思齐已经明白,自己在未来都得过上一段暗无天日的日子了。
“这是一种远比我的生命真元要高级得多的能量,同样也是使用特殊神通打出来的能量。因为这股能量之中潜伏着其主人所领悟的法式,甚至是道符,所以,非常的顽固。而我只领悟了一个灵纹,相比之下,级别差太远,所以,我的生命真元根本就奈何不了它。”杨思齐有所觉悟了。
杨思齐经过细心的盘算,认为,要想将体内的这股能量驱出,方法有四种。
第一种,遇到一个跟这股能量级数相同的强者,而他又拿得出那位强者心动的宝物,相信这位强者也会很乐意帮助他将股能量驱除掉的。
第二种,利用自己身上海量的生命真元去磨灭它,一倍不够就十倍,十倍不够就百倍、千倍、万倍,一直到将其磨灭掉为止。
第三种,走运走到脚趾头,碰到什么神果之类的天材地宝,可以治好他的伤。
第四种,自己继续修炼,领悟出跟这股能量同级的生命真元,只要自己的真元能够达到这股能量的级数,驱除自然就易如反掌。
第一种,自然就是撞大运,且不说他有没有足够让强者心动的宝物,就算他有这样的宝物,能不能遇到这样的强者也是一个问题。按这股能量的级数推断,至少也有星河阶,全宇宙之中,星河阶都是罕见的,一个强大种族之中也未必有一两个。所以,这个可以归之为碰运气的方案,可以想,但不现实。
至于第三种,神果什么的,自然是很难碰得到,但如果有足够多的钱的话,在宇宙中或许会遇上某些丹药也能够达到神果的效果的。不过,也跟第一种一样,碰运气的。
至于第二种,那是最笨的办法,他现在可是远离灵树星不知道多少光年,在灵树星上的布置已经完全无效了,要想获得大量的生命能量,那又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去布置,因此,他生命世界中的生命能量,用一点就少一点,用海量的生命能量去磨灭这股能量,有点得不偿失。
真正的王道就是第四种,体内的这股能量固然可以折磨到他死去活来,但是,这股能量之中却是包含着那位强者的法式、道符(杨思齐分不清这股能量到底是法式级数还是道符级数),在折磨他的时候,他却也可以借机参悟一二,提升自己的修为。
从最长远的角度来考虑,只有提升自己的修为才是王道。这一点,杨思齐从小就明白了,只有自己学会的、掌握的,才是自己的,至于其他的外物,都不足持。
只不过,第四种方案却要花上大量的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花多久才能够领悟到那一种程度,在这段时间内,自己只怕有罪受了。
“如果我的修为不能提升,我的实力不够强,我还怎么去宇宙中找诗儿呢?就我现在的实力,就算我有再多的部队,能够探索的范围有多大呢?我一个人又有多大的能力呢?只有我的实力上去,假如我能够修炼到宇宙阶,那么,我只要放出一句话,自然就会有无数的人为我奔走,帮我去打听消息,到时候,找诗儿也好,找地球和灵树星也罢,这速度比我自己一个人找不知道快多少倍。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现在虽然受苦,但却是达到我的目的的捷径。”
杨思齐是如此盘算的。找人,并不是实力强就一定行,最重要的是人多,如果能够发动数以万计的种族来帮你寻找,这速度自然是远比一个人寻找要快上不知道多少倍。
要想让宇宙中的其他种族帮你去找人,方法就只有两个,第一个当然就是钱,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自然可以作出悬赏。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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