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好笑啦!”
“阿重你啊……还真是……”好不容易止住笑声的虎牙抬起头,“好人。”
“你竟然敢嘲笑我!”
“嘲笑你又怎麽样。”
“──等回家收拾不死你。”
“那我还真是,期待呢。”
如以往无异的和谐气氛围绕,正当阿重准备将虎牙拎回家的时候,虎牙一下子抱住他,攀上他的唇──舌头纠缠在一起,像是终於找到了对方一般不肯分离。层层荡起的海浪把一只小螃蟹冲上沙滩,留下一串细碎的脚印,停留在一旁,窥探著在这寂静的夜里交换互诉爱意的两人。
一个深吻之後,略有些疲惫的两个人索性坐到了沙滩上,虎牙将头靠在阿重的肩膀上,阿重则宠溺地摩挲著虎牙的手。
“重……你知道,为什麽那天我要在夜店里和你搭讪吗?”
的确,与虎牙的相遇,阿重到现在都感到奇怪:一个人都没搭理他证明那时的他还没有这个气质,不被接受。那为什麽已经成为同性恋10年的虎牙会过来:“难道是因为我帅?”
虎牙露出鄙夷的眼神:“还没有帅到那个程度。是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
“影子……”
“直觉告诉我,你很绝望,很痛苦,你被人背叛了。”
“……”──虽然是事实,但阿重还是有些不想承认。
“我告诉我自己,我必须和你说话。”虎牙轻轻闭上眼,“如果有个人在那天晚上对我笑一笑,和我说说话,我可能不会度过这样狼狈不堪的10年。”
“所以你说我是在找安慰……”
也确实是那两天晚上的那点温暖,将他从失去前女友的泥沼中完全拉了出来。
与他相遇,才没有对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绝望。
“那你知道,我为什麽生日那天对你……呃,求爱吗?”
虎牙一下子精神起来:“为什麽?”
“想知道啊──用你万能的直觉猜猜。”
“因为寂寞,想找个人陪?”
“我是那麽肤浅的男人吗?”
“表面看起来的确是啊。”
“──你!”压制住自己想把虎牙好好欺负一顿解气的欲望,阿重向後一仰躺在柔软的沙子上,“我也在你的身上,看到了自己。”
那个夜晚,用温暖的话语安抚自己的虎牙身後的影子。
孤独的影子。
“啊啊,太复杂的话说不出来,反正那个时候,不想放你走。又想不出来什麽方法能留住你,就那样了。”
“……你成功了。”
虎牙也倒在沙滩上,阿重转过头,可以清晰看到虎牙细致的皮肤以及脸颊上泛起的红晕。喉结上下浮动,这个人到底有怎样的魔力,那张脸只是相比正常男人更为纤细,但并不像女孩子,身上的肌肉很结实,骨架也只是相比他这样东北出身的男生,要瘦小一些而已。
到底,有怎样的魔力。
一开始的相遇也好,已经毫无保留地了解他了也好,总是让人这样的──心动不已。
“……我决定了。”
一下子站起来的阿重一把拽起茫然的虎牙,向他那俩休息了半宿已精神百倍的小车走去:“回家回家回家。”
“慢……慢点……”
“好冷啊,回家回家回家。”
阿重箭步如飞,後面的累了一天已经没有多少体力的虎牙就像是被拖著走一般。
“跟……跟不上……慢……”
“啊,磨叽死了──”
阿重突然刹车转身,被吓到的虎牙身子向後倾去,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却“四脚悬空”了──又被轻而易举地抱起来了。这时的虎牙却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得红著脸乖乖地呆在那里小声嘟囔著:
“什麽怪力啊……我可是有115斤啊。”
“回家回家回家──回家咯!”
☆、第十三节:梦乡
*
阿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里,他回到了那边熟悉的黑色土地上,已经许多年未见的积雪没过脚踝,风雪过後的乡村阳光普照,是冬日难得的温暖,啃上一个热呼呼的烤地瓜便什麽也不顾地跑出去,村边的空地上,兄弟们已经筑好了碉堡自己来了便可以开战,看谁先被埋在雪里,最後却一定会以被娘以“河东狮吼”喊回去干活而告终,娘也一定会拿一锅热腾腾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犒劳自己。
夏日的时候,便会奔跑在一片玉米田里,和风赛跑,从东村到西村,顺便捎带著谁给谁的东西或讯息,村民之间亲的跟一家人似的,用不著计较什麽。夜里会干脆睡在院子里,睡不著便会数星星,满空的繁星迷乱了眼,不知不觉也就睡著了。
那是他12岁的时候,出去打工的叔叔们回来了在家里聚会喝酒,趁著酒劲吹著牛皮,吹嘘著大城市的繁华与神奇,孩子们在一旁听著,目光闪烁,阿重却不以为然,因为这里的日子已足够的好。一个大爷却提到了因其他注意力的词──海,他便问,海是什麽,醉醺醺的大爷也说不清楚,只是一脸惬意地感叹道,海,真是壮观啊。
他便对海产生了莫名的好感。
广袤的黑土地上看不见海,连绵的山脉阻挡了视线,这里看不到海。
为了看到海,12岁的他去城里念书了,他们家乘著好政策算是村里富裕的人家,供他有余。身材高大强壮的他,意外地没有农村人的土气。这个城市虽然也很小,高楼大厦却还是有的,他难以想象的奇妙景色。同学穿的衣服,吃的东西,也全都是他前所未闻的。可生性倔强的他就是不愿服软,从不表现出羡慕或嫉妒,或者他干脆就没有这个性格,快速适应,快速习惯,开郎又傻乎乎的,很快与周围的人打成了一片,与城里的孩子无二。
可这个城市,还是看不到海。
可这个城市,毕竟不是乡村。
人与人之间没有村里那麽近,人际关系也要比他想的复杂,即使是孩子们,也为了成绩争夺著,因为吃喝穿玩攀比著。他不喜欢,却也不在意。读书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爹娘也没有埋怨他,给他太多的压力。凭借良好的体格进入校篮球队,带领著校队获得国家级的好名次。17岁的时候他已经成为了校内外有名的“校草”,他的青春时代便不像其他农村出来的孩子,反而是安逸、悠闲地享受著。
他忘记了海的事情。
直到学校告诉他可以身为体育特长生,可以选择大学的时候,他迷茫了,不知所措了,他终於躲不掉,需要动脑子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他又想起了海。
毫不犹豫,他选择了一个著名的海滨城市。
而拎著不多的行李来到这个城市,来到海边的时候,他就被那清新的风与一望无际的湛蓝色,深深地撼动了。
一片苍茫的梦境之中,阿重看著那片熟悉的景色,不知为何,又看到了第一任女友和自己道别时的泪眼,小玲嘲笑自己时的笑。
猛地醒来,如同海风一般清新的青年正伏在自己身边酣睡著。
如同海水包围的安心感,从心底涌上来。
☆、第十四节:三天没上班之后
*
大客户销售部,此刻正沈浸在某一种灰色气氛之中。
已经8点29分了,距离迟到还有1分锺,可他们“拼命三郎”的头儿还是没有出现。
“还有30秒。”
……
“5,4,3,2……”
“早──上好,大家,辛迪帮我弄杯咖啡,阿治客户搞定了没?把合约和下一份计划书给我。马上就要和意大利人谈判了,筹码都准备好了没啊。虎……雹子他感冒还没好,今天还来不了──你们,我只是一天没来上班而已,怎麽这麽低沈啊,低沈是干不好活儿的!”
“……头儿。”
“已经准备好了啊,阿治。”
“……早就准备好了。”
“这次的工作效率怎麽这麽高,吃错药了你。”
“是您吃错药了吧,头儿……你不是一天没来上班,是三天没来上班啊。大老板快要催死了,你到底在做什麽啊……”
──三天?
如果说实话的话,阿重的大脑此时一片混沌,时间什麽的根本不清楚。他本觉得一天肯定够了,没想到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三天”──这算是他职业生涯中的唯一污点了。
“呃──因为雹子生病了嘛,他还一个人住,就搭手……照顾了他一下。”办公室里一片寂静,好像没有人为这种充满疑点的理由信服,阿重急忙补充道,“不就是弄错了时间嘛,三天三天,至於吗,要是翻译病了好不了,过两天的案子可就有个忙了。大老板那边我会解释的!”
这个稍微有信服力的理由安抚了仍满腹狐疑的同志们,阿重走向自己的独立办公室,看见跟了辛迪看到自己身子一颤,欲言又止,便抢先开口说:“辛迪,那天……对不起。”
辛迪一愣,小心翼翼地开口:“手……手怎麽样了?”
“啊,这个──”阿重抬起已经由虎牙用白色绷带包扎好的右手,动了动手指:“不用担心,没事。把没处理的文件全都送来,时间表也告诉我。”
“是!”
啊,终於搞定了。
手忙脚乱跑出家的时候阿重就觉得今天一定会出问题,可以经过了三天这件事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那天晚上回家之後便陷入一片混乱,一整段时间的压抑爆发掺杂著爱意得到回应的激动,便做出了不得了的事情,许许多多的疯狂也都集中在那一天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帘外面好像还是暗的,虎牙小狗一样蜷在他的身边,让肚子饿得咕咕叫的他舍不得下床,只是搂著虎牙继续睡,将这好不容易确认的爱抱紧,况且只有休息才能拯救他那因超负荷运作消耗了太多脑细胞。
两个人都清醒之後虎牙也没有什麽力气,他便做了他唯一擅长的“炒方便面”,可能是饿了还是给他面子,虎牙吃了个精光,让他备受鼓舞,之後好像又不知因为什麽纠缠在一起了,反反复复。
直到今天早上发现天已经大亮,他才意识到上班这件事,奔了过来。
翻看著日历与桌子上摞成山的文件,阿重叹著气:
“竟然三天了……”
原来生命中竟真有这种狂热,三天恍若须臾。
“头儿!”辛迪翻著笔记本冲了进来,“首先,您需要去大老板那里报到,然後下午必须要开会,意大利方面说总裁会亲自出马,所以我们……”
“必须做好万全准备。然後,看样子3号麻烦又过来了,让阿治和麦克顶一下,态度一定要好,用‘是是是’把他的牢骚都塞回去。剩下的大家全力以赴,搞定这个大家夥,就可以全体加薪了!”
“是!”
辛迪精神饱满地跑出去,外面掀起一阵喧嚣。大客户销售部的这种融洽气氛是他一手造就的,在销售部饱受同事之间勾心斗角,与上司之间费力搞好关系这些破事的折磨的阿重升职,上司告诉他,建立一个自己的团队的时候他就决定了:一个没有间隙的团队,大家像一家人一样。这也是他这个东北出身的大老粗,最自在的。
没有多余的规矩,一开始习惯於旧制度的大家很拘谨,现在甚至都不把他当作老大了。这个随便的部门业绩却格外的好──他们能搞定任何一个大客户,稳住公司的命脉。
“不过意大利人啊……”阿重挠著头发:他是对付过一堆难搞的大客户,但是意大利人──他还真没对付过,何况还发生过那样的事情。他想起了什麽,转过头,书柜上完整的玻璃还是有些晃眼,昨天的伤痕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有他在啊。”阿重安定了下来,“他有在家里好好休息吧……不会又跑出去了吧……不会吧……”嘟囔著坐到办公桌旁,打开文件扫一眼,皱起眉头:
“──得赶紧回家才行。”
☆、第十五节:阿重的碎碎念
*
临近下班时间,阿重才处理完文件与各种事务,他觉得自己应该再睡上了七天才能把这一天工作消耗的本来就少的可怜的脑细胞补回来。家里虎牙是不是一直有老实呆著呢?不顾散落满桌的文件,阿重跑出去,转眼到了车上,正准备发动车子冲回家里,电话却煞风景地响了起来。
瞟了眼屏幕,他没好气地接起:“娘,都这点了,干啥啊。”
“你不一直都是这点下班吗,娘还巴不得你早点回家给俺生孙子呐。”
啊,娘还不知道儿媳妇已经没了的事。阿重有些心虚:“啥孙子啊,我才30岁……”
“是已经30岁了。二丫都能帮著干活儿了,你凭啥让我等?”
“娘娘娘,我的好娘,这事咱以後再说啊。我最近比较忙……”
“忙忙忙,你啥时候能不忙。”
“我不忙?我不忙你儿媳妇能给我生儿子吗?我要睡了,娘也早点休息!”
不顾老人的抗议撂下电话,同时撂下的还有阿重的脸色:他又想起小玲的事情了。跟iPhone4S宝马奔驰跑了的女人,现在这个时代,谁还能为一个穷光蛋生孩子?爱慕虚荣且不论,奶粉钱准备多少都不安心。
况且,还有什麽能比工作更能让他找回自尊呢?
大学刚毕业的时候,自己的成绩根本找不到什麽好工作,就随便找了一个不需要学历,也不需要什麽特殊技术的“销售”──底薪少得可怜,提成是未知数。社会并非校园,他无法再靠外貌以及体育方面的才能来博取他人的注意与尊重。
在这个城市,“东北人”的身份就让他与他人相处不顺,再加上“农村出身”──他花了多长时间,下了多少功夫,去改变自己的处事方式,学习为人处世,学习“职场人”的思考方式,学习穿西服打领带,说客套话。广袤的黑土地还是给了他一些好处:坦诚实在的性格与牛皮糖般的坚持让他完成了一笔有一笔的订单。就算是为了公司,他也在脑海里充分考虑客户的利益再做决策,他做不得亏心事。
这个城市比什麽都要残忍,一路上他碰了很多的石头,头破血流也没有停下来,业绩,自学英语,升职,跳槽……这种偏执连他自己都觉得可怕。
想要得到公平的待遇。
想要得到尊重。
想要证明,即使脑子不聪明,没有那麽漂亮的成绩,出身农村,人也可以成功。
想要向那个出国留学弃他而去的女孩证明,即使他成绩不行,他们也不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且,连带薪假期都没有使用过的自己,竟然三天没有上班。
现在也想要见到他。
见到那个唤起他陈旧记忆,唤起他对这个城市最初的那份渴望,带给差点坠入深渊万劫不复的他温暖的青年。
☆、第十六节:我,吃,饱,了
*
“你回……”话语还未落下,虎牙便被阿重一把揽到了怀里,“……怎麽了?”
“太好了,还在……”
“还在?”
“怕回来你就不见了……”
阿重像一个怕玩具被人抢走的孩子一般,将脸贴到虎牙的头发上,就那麽靠著,不再说些什麽。自己让他这麽不安吗?发生了那麽多事情,自己的胡思乱想,的确给这个简单的人添了太多的烦恼……
“快点吃饭,已经热完的饭又要凉了。”
推开阿重转身进入厨房,怅然若失地阿重紧跟上去:“不表示一下,就这麽算了啊,我可是担心了一天啊……”
“我还能去哪里──”虎牙将饭菜摆放好,坐在了餐桌旁。
阿重撇著嘴坐下,拿起筷子,不爽快地往嘴里送菜,仍嘟囔著:“去哪里都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