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在]绝代兵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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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在]绝代兵书-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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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四人在山神庙中待到日出,估摸着城门已经开了,这才动身,当然,动身前,自然是做了番准备工作的。
看着乔装后的在中,三人不禁痴了,明明艳若桃李,却偏偏给人清雅脱俗之敢,眼波轻转,却似一汪碧水秋池,直把人都吸引进去方才罢休。
在中被三人看得红了脸,明明是他们让自己扮作女人的,怎么现在又大惊小怪了?
“不行,在中这样,太惹眼了,难保不会有人对他起歹心。”允浩的一席话,也道出了其他两人的心声,像在中这样的美人,倘若一旦被哪个纨绔子弟给看上,那定然会招来不小的麻烦,在中因为允浩的话,显得十分苦恼,这张脸,走到哪里都是祸害。
当年,在中尚且年幼,由于贪玩而逃出了府门,结果被那蔡京的僚属看上,差点被送进宫去,当了皇帝的玩物,幸而后来被昌珉所救,也由于那件事,昌珉和在中两人相识,然后相见恨晚,竟结为异姓兄弟,这些,允浩等人自然不知情。
有天看看在中的脸型,思忖片刻,往在中脸上抹了点什么东西,在中只觉的脸上一阵冰凉,然后便见允浩满意地笑了笑:“这样才好,做我郑允浩的妻子,就是要有这样的容貌,方才够安全。”
做你郑允浩的妻子,如果不是形势所逼,在中真想给郑允浩一剑,看他还敢不敢说那混账话。
“允浩虽然在紧急情况下很严肃,但是,平素,还是很顽劣的,在中你大人有大量,别跟他计较那么多。”看见了在中愠怒的神色,有天忙打圆场。
“呵呵,在中啊,我扮老头子都没计较那许多,你扮个小娇娘,就别别扭了吧。”宗泽竟然也开怀地笑了。
见两人都帮自己说话,允浩甚是得意,但,顾及到在中的颜面,却又不能太过明目张胆,只得将笑意藏在心底,免得那脸皮薄的人发火,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二十七:
待到到达城门时,天已经大亮,乔装后的四个人,已经完全颠覆了本来面目,允浩成了一个乡间农夫,在中则是一个完全的糟糠之妻,有天变成了一个长相平凡的中年汉子,而宗泽,则乔装成了一个白发老头儿。
四人以进城探亲为缘由,混过了守城的小卒,只是,在进城之后,允浩却发现在中的背上不知什么时候被人贴了张条,上面写着:必取汝命,说一不二金俊秀留。
允浩很是不解,那人昨晚不是还帮助他们救宗泽的么,怎么一夜之间,又倒戈相向了?
将纸条递给在中,在中看了只是笑笑,似乎一点也没有将那纸条放在心上,莫非他是不知道那金俊秀有多厉害?
允浩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提醒下在中:“无论何时,不要独处。”
“放心,在职责未尽之前,我不会死。”云淡风轻的一句话,却让允浩心里一沉。
“那你的意思是,一旦你的任务完成了,那么便无所谓生死了?”略微拔高的语调,昭示着说话人心里的不满。
“这任务一时半会儿是完不了了,金兵南下之势如此汹涌,保家卫国,不,只是为国了,现在哪还有什么家?”在中嘘嗟一声,又道,“只要可以保住我大宋百姓,不要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那也是好的。”
明显低沉下去的声音,让允浩心中一紧,在中言谈之间,竟丝毫没有提及想要报仇的事,自己没有看错他,虽然这人在个人生活上有些忸怩的习惯,但是,谈及大事,却能不拘小节。假以时日,必能成为一代豪杰。但他还是想试探一下:“除了报仇呢,没有其他心愿?”
“如果可以的话,便是扳倒蔡京那蛀虫,留他一日,大宋百姓便会在水深火热中挣扎一日。”
允浩心中突然涌起骄傲地情绪,在蒙受了如此冤屈的情形下,能以国家和黎民百姓为重,这需要的是何等的胸怀。
当然,还有一个心愿,让金家延续下去,只是,这个心愿又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在中无奈地垂下头。


 
二十八:
四人进了城,便立刻去了集市,接下来的漫漫长路,总不能仅靠着两只脚吧,那样,等到到洛阳,只怕得到猴年马月了。
虽然时间尚早,但是集市上已经十分热闹,清晨的马市,各色的马经过一夜的休息,都精神抖擞地等待着他的买主光临。
在中一眼便看中了一匹通体黝黑的马,那马目光炯炯地直视着在中,显得十分从容,允浩忽然觉得,那匹马就像是在中,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有大将的风范,如果能够早几年结识在中,该有多好。
有天被一匹白马吸引住,那匹马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温顺地仿佛是他的旧识似的,那马似乎对有天挺有好感,竟然用脑袋蹭了蹭有天的头。
“我们现在盘缠有限,就买两匹马便好,否则,接下来的日子,便会艰难许多。”允浩说着,爽快地付了钱。
牵着马走出马市,四人没有休息,便急忙地走向前路。
四人两骑,允浩正在犹豫该怎么分配,宗泽先开了口:“只有两匹马,这样吧,你们小两口骑一匹,我和有天两父子一起。”
允浩正因宗泽话而窃喜时,在中却开口说道:“不,将军,我和您共乘。”
“这。。。。。。。。”宗泽看看允浩,又看看在中,见在中一脸坚持,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打破尴尬地局面。
在中不是对和允浩共乘有什么意见,完全是因为他有要事要跟宗泽商量,被金俊秀盯上,在中也是有危机感的,所以,必须要在金俊秀下手之前,把那事告诉宗泽。
“那好,只是,你和宗泽将军有伤在身,要多加注意才行。”有天适时开口,化解了尴尬的气氛。
在中点头应允,四人又采购了写粮食,补充了下必备的物品,方才往另一个城门走去。
出了城,便是一片密林,四人提高了警惕,谨防有埋伏,只是,直到出了林子,也不见有什么埋伏,难道已经摆脱了那些鹰犬的纠缠?
当然不是,起码,这四人不会因为一时的平静便放松了警惕。
再往前行几里路,便是一个峡谷地段,两边的山崖上尽是嶙峋的怪石,这样的地势,最是适合伏击,久经沙场的宗泽示意其他三人多注意些,自己也是全神戒备。



二十九:
在中和允浩对视一眼,骤然策马疾行,多走一步,便少了一分危险,岂料,马跑到一半,突然嘶声鸣叫,抬起了前踢,有天看得十分清楚,那黑马的前踢上有血迹正渗出。
“地下有埋伏!”
未等有天说完,允浩在中和宗泽已经明了了危险,下马的瞬间,在中的长剑已经出鞘,剑尖一触及地面,立时腾上半空,借着下落之势,剑尖深深地刺入泥土之中,只听得一身闷哼,原本稍微隆起的一块地面,立时不动了。
在中倒拔而起,剑尖带起一片血色长练,土遁,应当是土阎的部下没错,看来土阎便在左近,既然土阎到了,那么,天阎,水阎自然不会远,若只有这些人,倒还可以应付,怕只怕,蔡京座下四惊四旭四王同时出动,那样的话,四人必定凶多吉少。、
允浩思考之际,却是不忘御敌,手中的飞蝗石宛若夺命的阎王,直打入土中杀手的要穴。
还好这些人不过是些三流杀手,功夫尚浅,要应付过去,完全没问题。
有天机敏地发现,不知何时,地面竟然起了一丝薄雾,于是,忙让允浩在中和宗泽压片草药在舌底,桃花瘴,有天低头,脚步微错,手中一瓶药水仿佛天女散花般四下飞溅,药水浸入之处,只听得哀号连连,然后,那原本稍微平坦些的土地立刻被破土而出的躯体给搅得失去了原貌,变得坑坑洼洼的,再看那些杀手,全身肌肤呈现出烧焦的黑色,尚未死绝的,扭曲着身体,挣扎着想要逃走,但是,允浩的暗器,让那些人再无移动的可能。更多的。是破土而出的瞬间,已经力竭而死。有天身为唐门的弟子,用毒之精,让人赞叹的同时,又有些畏惧。
有天看着在中,又想起了允浩的话,配得上银雪剑的,除了金在中,我不作他想,这下,对允浩的话,有天满是赞同。
乍见他使毒的人,无一不感到惊恐的,但金在中此刻的神色,却仿佛在说“以你朴有天的本事来说,本该如此”,即便是老江湖,也难有如此胆魄。



三十: 
赞赏在中之余,又不得不感叹允浩认人目光之精到,但,一阵风卷起的尘埃让他没有机会把漂亮的话说出口。
跟着风来的,还有一个人,一个俊秀的男子,很快,四人便知道,这俊秀的男人,本名,原来就是俊秀,江湖上能叫俊秀的,且配得上说一不二四个字的,只有一个人,便是眼前这个看上去桀骜不驯的男人。
“我便是你要找的金在中。”在中开口,波澜不惊的语气,神色没有丝毫慌乱。
金俊秀只是反问道:“你伤得重不重?”
“放心,你杀不了我。”
“自负的人,我见过不少,不过,他们最终的结局,也只是被一刀两断而已。”
“你可以试试。”
“可是我不希望有闲杂人等打扰。”金俊秀说着,手指一动,他面前的土地突然沁出了鲜红的色泽。
“可以开始了?”在中示意允浩三人退后,这是他和金俊秀之间的战争。
“在开始之前,我想表情下个人的观点,其实,就我个人而言,并不想杀你,只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所以不得不让你死,就这么简单,见到阎王的时候,你把账都算到我头上就好。”金俊秀冷淡的口气,让人觉得,仿佛在他眼中,金在中已经是个死人。
“如果不幸死在你手上,那我只能是怪自己学艺不精,怎能怪你武功高强呢?”在中笑笑,尽管经过易容后,面上是一张平凡的脸,但却掩盖不了那流动的眼波中满溢的光彩。
金俊秀左手一挥,一枚信号弹便打了出去,那信号弹在空中一声炸响,顿时烟雾四散开来。


“这枚信号弹打出,半个时辰之内不会有人追来,你们速速离去,只是,金在中,记住,他日再见,便是你我真正一决生死之时。”金俊秀的笑,邪魅却不失尊贵。
“原本以为所谓的金俊秀不过是是非不分的糊涂蛋,不过现在看来,金俊秀不愧是金俊秀。”在中留下一声赞叹,便走向另外三人,策马而去的瞬间,在中冲俊秀挥了挥手,却不看那金俊秀到底是何表情。



三十一:
金俊秀依然站在原地,看着那几个人迅速地成了两个小黑点,然后,又凝视着他们带起的烟尘,耳边,还回响着金在中的那句话:金俊秀不愧是金俊秀。
半晌,他收起了笑意,对着身后的一片空地开口道:“速度不慢。”
“人呢?”一个男人从土里蹦了出来,说是蹦,是因为这男人的身型就好像一个圆球般,人能长得这般浑圆,也是需要一定功夫的,起码在金俊秀的心里,此刻是这样想的。
“走了。”事不关己的语气。
“什么?金俊秀,你竟然把太师的要犯给放了,简直是。。。。。。。。。”那人气急败坏地大吼一声,便作势要扑上来。
金俊秀只是站着,定定地站着,甚至连手都没有动,然后,便看见那人犹如断线的风筝般飞了出去,跌在了那坚硬的岩石上,登时便血肉模糊。
“你杀人一点美感都没有。”俊秀看着刚从地底冒出的颀长少年,脸上挂着一丝责怪。
“那你的意思是,我应该把他定住,然后,看着你怎样当着他的面,用他的肉做烧烤,再看你柔情蜜意地喂他吃完?”颀长少年对俊秀的话甚为不屑。
“错,对什么样的人,便要用什么样的手段,他那么喜欢在土中打滚,自然是要让他回到他喜欢去的地方才好,只有喜欢烤别人的人,才要让他们尝尝,他们自己的肉,味道是不是也是那么美。”金俊秀说着,勾起了唇角。
“嗯,不错,好主意,他们走远了?”颀长少年十分赞同地点点头,继而问道。
“沈昌珉,我只答应你,在去洛阳的路途中,我不下手,但是,一旦抵达洛阳,那金在中的命,也还是我的,到时候,希望你别插手才好。”金俊秀转头看向颀长少年,透着一丝威胁。
“放心,等到他们到了洛阳,估计在中哥的伤已经痊愈了,你不一定杀得了他。”昌珉眷恋地看着那已经空无一人的大道,仿佛那里还留着谁的背影。
“沈昌珉,看在你是唯一一个让我看的比较顺眼的人的份儿上,提醒你一句,语气固守着永远得不到的,不如回头看看正在等待的。”金俊秀说完,沿着在中等人离去的道路,跟了上去。
昌珉低头,那被垂落的发丝挡住的眸子里,不知流露出了什么,微一侧头,便看到那个黄衣少女,站在他身后百米之遥,眼神始终带着关切。
叹了口气,昌珉却终究没有说出什么,只是径直追随金俊秀而去了,那少女见昌珉迈步,立刻甩手跟上,尽管轻功比不上他,但是,少女自有办法,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他,因为,她有许多好友,大到猛禽,小到虫蚁,甚至是昌珉的那只灵鸟,也是她送的。


三十二:
从小到大都是被父母宠上了天,几时被人这样漠视过?本来以她的个性,是应给把那沈昌珉给抓起来,关在铁笼里的,可是,偏偏她又狠不下心,只能是一路跟着他,他走到哪,自己便跟到哪儿。
少女一时情急,竟然绊了一跤,重重地跌在地上,一阵刺痛传来,眼眶里不禁盈满了热泪,想要挣扎着起来,却发现脚似乎扭伤了,只得又重新坐下,取出怀里的跌打损伤药,想她洛紫依何时受过这等委屈,都是那沈昌珉害的,少女愤愤地咬了咬下唇。
一只手突兀地伸到了少女的眼下,少女抬头,原本的愤恨立刻被满满的欣喜取代,沈昌珉,竟然回头来找她了。
少女用手把眼泪迅速抹干净,沈昌珉说过,他最讨厌有女人在他面前落泪,纤纤素手放在昌珉瘦长有力,骨节分明的手中,借着他的力,站了起来,尽管,扭伤的脚叫嚣着,刺痛着,少女却仿佛感觉不到了。
昌珉遇到这女孩儿,似乎便只有叹气的份儿了,当初真不该一时兴起,跑人家比武招亲的擂台上去玩儿的,现在玩儿出大事儿了。

 
看着她那被灰尘染得变了颜色的衣服,昌珉心生愧疚,再看少女明明委屈,却还忍着泪强颜欢笑的模样,昌珉只想着,自己是不是该以死谢罪了,可显然,就算是自己要死,她洛紫依也不会让他死的,算命的说自己今年面犯桃花,结果果然是桃花劫了。
昌珉蹲下,将少女负在背上:“抱紧了,我们得追上去,否则,在中哥他们遇到危险的话,那就麻烦了。”
“嗯,我知道,在中哥身上,有关于国家命运的东西,好人自有好报,在中哥一定会没事的。”洛紫依心情大好。
“ 谁准你叫他在中哥的,他只是我的在中哥而已。”昌珉小声地说道,而且,什么好人有好报,真有好报,那在中哥一家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狗皇帝!一想到在中那隐忍的面容,昌珉只想潜入皇宫,送那皇帝一程,如果不是当时在中极力阻止他的话,他一定会动手,但是,显然在中考虑地比他多得多,在中说,昌珉,如果皇帝死了,群龙无首,那,大宋,可就真的完了啊,我没了家,难道,还要大宋的百姓,也跟着我家破人亡么?


三十三:
若是他沈昌珉,才不管别人家怎么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是,金在中,不是沈昌珉啊,金在中有金在中的原则,有金在中的抱负,只是,他的满腔抱负,未免太以德报怨了。
远远地望见了金俊秀的背影,看来那人并未使出全力,昌珉发足奔了上去,与金俊秀齐头并进。
“金在中他们往陈家村去了。”金俊秀瞥见了沈昌珉后,说道。
“那为何你现在的方向是洛水镇?”昌珉奇道。
“ 蔡京的那些狗腿子一厢情愿地以为我是在追金在中,就让他们跟着我溜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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