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鹌渖恚试话玻绱四丝梢约奶煜乱病!币唷巴刑煜隆痹凇凹奶煜隆敝啊K熘荼咀鳎骸肮使笠陨碛谔煜抡撸赏刑煜拢话陨碛谔煜抡撸杉奶煜隆!倍鼗土奖咀鳎骸肮使笠陨碛谔煜拢艨赏刑煜拢话陨砦煜拢艨杉奶煜隆!备鞅敬笾掠胱游耐远鼗捅疚牛本菪8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上文身、惊系两节,不必强以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猒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 ,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曒,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叠字皆可通用。盖双声叠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视而无■矣。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第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祝模馈治恰=裢醣咀鳌俊撸橇苏轮摹!庇职复司溆肓逭隆肮胖莆勒摺币晖胂挛摹氨4说勒摺本湟嘁SΑ!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卬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作“扑”。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