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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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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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无“其”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广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余以”,御注、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谦之案:傅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严、彭、范亦作“损”字,彭有“不足于”三字。李道纯曰:“‘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祝б澹械勒卟灰杂杏嘧苑睿苑钐煜拢谝逡炎悖当尽安蛔恪倍肿浮!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斯不见贤。】   
  严可均曰:“为而不恃”,御注无“而”字。“功成不处”,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斯不见贤”,各本作“其不欲见贤”,高翿句末有“邪”字。 
  罗振玉曰:“功成而不处”,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龙、御注、敦煌辛本均无“而”字。“其不欲见贤”,敦煌庚本“贤”下有“也”字,辛本“则其欲退贤”。 
  武内义雄曰:敦本“见”作“示”。 
  谦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贤。”是河上“见”亦作“示”,顾欢同。遂州本“见”作“贵”。“斯不见贤”,“斯”即“厮”字。“斯”“厮”古今字。左传哀二年“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役。”释文:“厮字又作斯。”新序杂事四、潜夫论叙录“■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见贤”,案诗毛传:“贤,劳也。”圣人能损有余,补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举下,岂劳烦■役者耶?傅本“贤”下有“邪”字。高亨曰:“‘贤’下当有‘邪’字。本章全是韵文,无‘邪’字则失韵,是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邓廷桢:举、与韵,云:“‘与’,一本作‘补’,举、补亦韵也。”奚侗:举、补韵。陈柱同,增余、下韵。高本汉同。武内义雄:恃、处韵。谦之案:诸说均不全。此章与、举、与(补)、余、下、者、处、邪皆鱼部,实通篇一韵。恃、处非韵,武内说误。 
  右景龙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题“七十七章”,范本题“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第七十八章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莫之能先。】   
  严可均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王弼作“天下莫柔弱于水”。御注、王弼“强”下有“者”字,“先”作“胜”。河上亦有“者”字,作“莫之能胜”,高翿作“莫之能爽”。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本作‘天下柔弱莫过于水’。”御注、敦煌辛本、景福诸本并同。“攻”,敦煌辛本作“功”。“强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者”字,敦煌庚本此句上有“言水柔弱”四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胜”均作“先”。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胜”作“先”。 
  李道纯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或云“莫柔弱于水”,非也。 
  谦之案:世德堂河上公本作“莫知能胜”,“知”字误。又“而攻坚”句,与四十二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语意正同。坚与先协。水能怀山襄陵,磨铁销铜,故曰攻坚也。旧说“坚强”二字连,则无韵。又“强”下从各本有“者”字。“先”字,严、彭、傅、范同此石。   
  【其无以易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无易之”,景福本作“以其无能易之”。 
  焦竑曰:“以其无以易之也”,一无“以也”。 
  谦之案:严本下有“矣”字,傅、范本下有“也”字。   
  【故弱胜强,柔胜刚,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严可均曰:御注、高翿作“故柔胜刚,弱胜强”,河上、王弼无“故”字,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莫能知”,各本“能”作“不”。 
  罗振玉曰:“柔之胜刚”,景福本“胜”作“能”,敦煌庚本与景龙本同,而无“故”字;御注本、敦煌辛本作“故柔胜刚,弱胜强”。又“不”均作“能”。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曰:“柔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不知,而莫之能行。”与傅奕本同。唯傅本无二“也”字。   
  【故圣人云:】   
  严可均曰:御注作“是以圣人言”,王弼作“是以圣人云”。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云”字,御注本“云”作“言”。景龙本作“故圣人云”,景福本、敦煌庚本作“故圣人言云”。 
  谦之案:柰卷、河上作“云”,邢玄、庆阳、磻溪、楼正、高、顾、彭、范、赵均作“言”。傅本“人”下有“之言”二字。案作“言”是也。“言”“云”义重,“云”字衍。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严可均曰:“受国不祥”,河上、高翿“国”下有“之”字。 
  孙矿考正曰:“受国不祥”,今本“受国”下多“之”字。 
  刘师培曰: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受国”上均有“能”字,“不祥”上又有“之”字,当为古本。 
  谦之案:“垢”有垢污之义。按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郭象注:“雌、辱、后、下之类,皆物之所谓垢。”宣十五年左传“伯宗曰‘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杜注:“忍垢耻。”蓋退身處後,推物在先,處■人之所惡,故几于道,此“垢”之本义。又“王”字,说文:“天下所归往也。”谷梁庄三传曰:“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训“王”为“往”,人所归落,此“王”之本义。   
  【正言若反。】   
  高延第曰:此语并发明上下篇玄言之旨。凡篇中所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柔弱胜强坚”,不益生则久生,无为则有为,不争莫与争,“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而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 
  吴澄曰:“正言若反”,旧本以此为上章末句。今案上章“圣人云”四句作结,语意已完,不应又缀一句于末,他章并无此格。“绝学无忧”章、“希言自然”章皆以四字居首,为一章之纲,下乃详言之,此章亦然。又“反”、“怨”、“善”三字协韵,故知此一句当为起语也。 
  谦之案:吴说是也。“正言若反”,碑本、严本均不分章,亦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强、刚、行韵(阳部),垢、主韵(侯部,主,朱掫反),祥、王韵(阳部),言、反韵(元部,反,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均同,唯未及“言”“反”。高本汉:言、反韵。武内义雄:祥、王、反韵,盖误。谦之案:“言”“反”属下章,反、怨、善、江晋三廿一部谐声表入元部声,姚文田古音谐入九寒去声,三字协韵。又“而攻坚”为句,坚,先为韵,说见前。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垢”,古音古。老子:“受国之垢,是为社稷主。”邓廷桢曰:“主”,古音在侯部,易丰六二、九四与“蔀”、“斗”为韵,诗行苇与“幔薄ⅰ岸贰薄ⅰ啊觥保戆⒂搿昂瘛蔽希瞧渲ひ病@献印笆芄福俏缴琊⒅鳌保浮⒅魑稀!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二字,河上本六十五字,王本六十四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任言第七十八”,王本题“七十八章”,范本题“一天下莫柔弱于水章第七十八”。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谦之案:广明本“和”作“知”,彭本“怨”下有“者”字。叶梦得本无“必”字。文子微明篇引上二句同,第三句作“奈何其为不善也”,文意同。   
  【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于人。】   
  严可均曰:“不责于人”,御注作“而不责于民”,河上、王弼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遂州、严亦无“而”字,严有“以”字。 
  马叙伦曰:“契”当作“栔”。说文曰:“刻木也。”今通用“契”。 
  朱骏声曰:契,说文:“大约也。”今言合同。易系辞“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郑注:“以书书木边言其事,刻于木谓之书契。”周礼质人“掌稽市之书契”,注:“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礼记曲礼“献粟者执右契”,疏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又韩策“操右契”,注:“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 
  章炳麟曰:“死生契阔”,本又作“挈”。韩诗说曰:“契阔,约束也。”然则因时约剂暂为事○者谓之契。老子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小■答问)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严可均曰:“故有德”,河上、王弼无“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本首句均有“故”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故”字。“彻”,敦本作“撤”,遂本作“辙”。 
  谦之案:严本亦作“辙”。“彻”、“辙”古虽通用,但此宜作“彻”。俞樾曰:“按古字‘彻’与‘辙’通。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释文作‘彻’,引梁注曰:‘彻应车边,今作彳者,古字少也。’然则此文‘彻’字,亦与彼同矣。‘有德司契,无德司辙’,言有德之君但执左契、合符信而已,无德之君则皇皇然司察其辙迹也。河上公解‘善行无辙迹’曰:‘善行道者求之于身,不下堂,不出门,故无辙迹。’此即可说‘无德司彻’之义。”谦之案:俞说非也。“彻”当训为剥。“车”边之“辙”,于义难通。大田晴轩曰:“‘彻’字,诸家或为通,或为明,或为彻法之彻,要皆不悟此一章之言为何所指,故纷纭谬说,如一哄之市耳。按彻,剥取也。豳风鸱鸮曰‘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毛传:‘彻,剥也。’小雅十月之交曰‘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是也。有德但以合人心为主,故不取于民,无德不以民情之向背为意,故唯浚而剥之为务。”一说“彻”疑当为“杀”。高亨曰:“篆文‘彻’作‘○’,说文‘杀’古文作‘○’,形相近。老子此字作‘○’,后人不识,误以为‘彻’也。七十四章曰:‘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此云‘司杀’,其义正同。有德之君仁而多施,故曰司契;无德之君暴而多刑,故曰司杀。司契者,善人,天之所福;司杀者,不善人,天之所祸。故下文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以戒人君勿司杀而司契也。古韵契在泰部,彻在脂部,契、彻是为通谐。杀亦在泰部,契、杀是谓同韵。”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谦之案:此二句为古语,见说苑敬慎篇引黄帝金人铭,又后汉书袁绍传注引作太公金匮语。又郎顗传顗引易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怨、怨、善韵(元部),契、彻韵(祭部,契音挈),亲、人韵(真部)。姚文田、奚侗同。武内义雄、陈柱:怨、怨、善、人韵。案怨、怨、善,元部,人,真部,此元、真通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十七十七薛:“辙”,去声则直例反。老子“有德司契,无德司辙”,一本作“彻”。李赓芸炳烛编卷三曰:老子“任契”章:“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按契、彻韵也。契当读入声,如挈。广韵“契”在十六屑,“彻”在十七薛,屑、薛通也。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八狝:“善”,常演切。按古有平声,当与仙部并收。老子信契篇“安可以为善”,与怨(音冤)协。 
  右景龙碑本分章不明(“无德司彻”句下空一格,似分章),四十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范本四十一字。河上本题“任契第七十九”。王本题“七十九章”,范本题“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第八十章 
  【小国寡人,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严可均曰:“小国寡人”,各本作“寡民”。“什伯之器”,河上“伯”下有“人”字。 
  罗振玉曰:“小国寡民”,景龙本“民”作“人”。“使有什伯之器”,敦煌辛本作“使民有什伯之器”,庚本作“使人有仟伯人之器”。 
  谦之案:“小国寡人”,遂州本同。柰卷“寡”作“寮”。下句严、彭、傅、范、赵“使”下有“民”字,景福、柰卷、王羲之“伯”下有“人”字,顾下有“民”字,傅、范“用”下有“也”字。李道纯曰:“‘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或云‘令器’,或云‘不用’,皆非也。”俞樾曰:按“什伯之器”,乃兵器也。后汉书宣秉传注曰:“军法,五人为伍,二五为什,则共其器物,故通谓生生之具为什物。”然则什伯之器犹言什物矣。其兼言伯者,古军法以百人为佰。周书武顺篇:“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卫曰伯。”是其证也。什伯皆士卒部曲之名。礼记祭义篇曰:“军旅什伍。”彼言“什伍”,此言“什伯”,所称有大小,而无异义。徐锴说文系传于人部“伯”下引“老子曰‘有什伯之器’,每什伯共享器,谓兵革之属”,得其解矣。“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两句一律。下文云“虽有舟轝,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舟轝”句蒙“重死而不远徙”而言,“甲兵”句蒙“什伯之器不用”而言,文义甚明。河上公本“什伯”下误衍“人”字,遂以“使有什伯”四字为句,失之矣。 
  奚侗曰:史记五帝纪“作什器于寿邱”,索隐曰:“什器,什,数也。盖人家常用之器非一,故以十为数,犹今言什物也。”此云“什伯”,絫言之耳。国小民寡,生事简约,故虽有什伯之器,亦无所用之也。各本多无“民”字,兹从傅奕本增。河上本作“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而断“使有什伯”为句,谊不可通。盖古本“民”或作“人”,因误到“什伯”之下,河上遂强为句读耳。谦之案:二说皆可通。文子符言篇曰:“天下虽大,好用兵者亡;国家虽安,好战者危。故小国寡民,虽有什伯之器而勿用。”是以什伯之器为兵器也。汉书“诏天下吏舍无得置什器”,颜师古注:“五人为伍,十人为什,则共器物。”是以什伯之器为什物,为十人百人所共之器也。一说:什伯人之器,则材堪什夫、伯夫之长者也。此说苏辙唱之,大田晴轩和之,引“列子说符篇伯乐称九方皋曰:‘是乃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吕氏春秋至忠篇:‘子培贤者也,又为王百倍之臣。’孟子‘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相千万’(滕文公上),以物言也;‘或相倍蓰而无筭者’(告子上),以人言也。然则什伯千万亦皆可以人言也。‘器’,利器,器长之器,什伯之器,为特异之材明矣。”谦之案:此说较迂曲,并存可也。   
  【使人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轝,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严可均曰:“使人重死”,河上、王弼作“使民”。 
  罗振玉曰:“使民”,景龙本、敦煌庚本“民”作“人”。“而不远徙”,庚本无“而”字,“虽有”作“其”,下“虽”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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