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着孩子躺在那张神秘的大床上,叶逢春像只八爪鱼似的紧紧抱着儿子不放,笑得神经兮兮的,弄得叶攸同有些莫名其妙。
“怎么笑得这么恶心。”已经长成青年的叶攸同捏了捏父亲高挺的鼻,倒像是在宠爱一个孩子,“有什么好事瞒着我吗?”
“嗯,下辈子同同再做爸爸的孩子,好不好?”叶逢春亲亲他的脸,在儿子耳边低语,“今天爸爸就把你定下了。”
“什么嘛……”他怎么突然说这些没头没脑的话,半是羞赧半是激动,叶攸同略微挣扎了一下,“你再这样乱来,下辈子做我儿子还差不多。”爸爸真是的,越老越没正经了。
“哈哈,也可以啊。”将孩子贴在胸口上,叶逢春闭着眼睛轻笑,“这样你就不必拜托燕子蝴蝶什么的带我去找你了,爸爸也……”
“叶逢春你给我闭嘴!!”
男孩听到这里已经臊得浑身发热,他大吼一声推开父亲想爬起来,却被男人用力拉住。两人搏斗了好一阵子,叶逢春才将已经快炸毛的孩子制服,死死压在身下。两人四目相投,粗重的呼吸混合在一起,“宝贝的力气越来越大了呢……这样很伤爸爸的自尊啊。”
“你、你这老混蛋!可恶!”实在太过难堪,叶攸同扭开头不去看他。自从古代汉语老师推荐他发表那首诗之后他就一直在后悔,那种恶心吧啦的东西如果被爸爸看到了他一定会无地自容。谁知道叶逢春不但看了,还当面拿来调侃,男孩简直就要气疯,头一次这么不文明地痛骂他向来奉若神明的父亲。
本以为爸爸会生气,谁知道他却丝毫不以为忤,甚至还笑呵呵地摸摸他的脸。
“好了好了,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同同为我写诗,爸爸可是感动得要死呢。”男人低头吻上孩子裸|露在外的修长颈项,“你转过头来看看,爸爸给你的这是什么?”
“我不要!”还处于无法自拔的羞恼之中,叶攸同想也不想地拒绝。
“你要的,快起来,帮爸爸戴上。”叶逢春起身将一方锦盒塞进他的手中,“爸爸的下辈子就在你手里,这也不要吗?”
叶攸同听他说得煞有介事,这才将信将疑地红着脸起身,悻悻地打开手中的盒子,看到一双设计简洁大方的铂金男式对戒,不由得一呆,“爸爸,这……”
对孩子展开一个迷人的微笑,叶逢春伸出左手送到他面前。男孩看着眼神清明的父亲,知道他根本没有喝醉,或许只是要假借喝酒来掩饰一下羞涩而已。这样的爸爸,真的好可爱……
突然感觉心中对这个男人的爱意就要决堤,男孩轻颤着双手取出其中一个尺寸稍微大一些的戒指,十分虔诚地套上了父亲左手修长的无名指。
“同同年纪还小,爸爸给你戴在脖子上。”叶逢春将小一些的那只戒指串上铂金链子给儿子戴好,然后将左手上的指环和孩子脖子上链子拉起来放在一起,稀世的金属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这样就不能反悔了啊。”
“爸爸!”
男孩带着哽咽叫了一声,随即紧紧地抱住了父亲。男人也满足地闭上双眼,伸手温柔地拍打着孩子因为激动而微微抽搐的脊背。
第四十六章
“叶攸同,你等一下。”
训练完毕,男孩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转头一望。
“袁大哥,什么事?”
去年接受邀请加入篮球队,叶攸同被这样一位强势又严肃的学长督促着,进步很快。一开始他很拘谨,一直叫袁嘉礼学长,后来被不耐烦地否决了,“你就跟蔻蔻一样叫我大哥吧。”袁嘉礼在家是长房长孙,底下的小辈都归他管着,自然养成了一副不容抗拒的老大气概。
“我有些事情想找你商量商量,关于篮球队的。”将近一年的相处,袁嘉礼冷眼旁观,发现眼前这个白净内向的学弟身上好像藏着很多秘密——表面看似好脾气,其实却像只孤傲的白鹤,对谁都是若即若离,反倒是跟他那个不靠谱的堂妹关系不浅,可两个人又迟迟未曾发展成为一对,再加上若干奇怪的迹象,一切都让袁嘉礼不得不对他感到十分在意。
“哦,好的。”叶攸同有些意外,平时这位学长不苟言笑,很少对谁假以辞色,和当年的叶逢春的确有那么一两分神似——不过他远不如爸爸那么冷静从容,有时候还是会显示出属于年轻人的急躁和冲动。在男孩心中,爸爸永远是最出色的。
“我们到餐厅去谈吧,顺便再吃点东西。”学校的餐厅这时候应该还开着,袁嘉礼不由分说拉着叶攸同就往体育馆外面走。除了父亲之外男孩不喜欢跟人这样的近距离接触,他有些不太自在,想缩回手又不好做得太过露骨,只好忍耐地跟着袁嘉礼走在后面。
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餐厅里,袁嘉礼叫了一些小吃和两瓶啤酒,也不说话,先吃吃喝喝起来。再次觉得两个人这么坐着有些奇怪,叶攸同先沉不住气,开口问道:“袁大哥,究竟是什么事?”
“我或许明年就要出国去读书。”喝下两口啤酒,袁嘉礼顿了顿,“我和其他老队员商量了一下,打算接下来篮球队交给你负责。”
“咦?”根本没想过学长们会将这样的重担交给自己,叶攸同有些吃惊,“我的技术并不拔尖的……”
“先别急着拒绝。”袁嘉礼早猜到这个低调的学弟必然不会如此爽快地接受任务,“你是不是应该考虑看看?担任学校球队的队长,球技并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还要靠得住、抗压能力强、有毅力且对工作负责——这一点叶攸同的综合分数的确要比一般的队员高一些。
“袁大哥,并不是我不想为球队服务,实在是我……”原本训练和比赛就让他牺牲了许多和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如果再当什么队长,那肯定责任更多,私人时间岂不是更少了。
“嗯,你是不是在担心这会占用你过多时间?”袁嘉礼并不迟钝,看每次训练完毕叶攸同都匆匆收拾书包走人,一分钟都不肯耽搁的样子,他几乎可以确定这是对方拒绝的原因之一,“你们中文系大二的课程应该不是很紧吧。做队长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你可以相信我。”
“不是功课的原因。”男孩坦然地望着这位有些霸道的学长,微微叹了口气,“我不想每天回去太晚,希望能保留一些私人空间。”因为要陪伴父亲,他虽然办的是住读,晚上几乎不在宿舍过夜,只是每天中午午休的时候去躺一下。室友们都知道他家在学校附近,也并不觉得奇怪,但袁嘉礼却并不知道这一点。
“恕我冒昧,据我所知你的家境并不差……”袁嘉礼犹豫了一秒,似乎在权衡其中的轻重,“为什么你要自甘堕落,去和一个老男人在一起?难道你父母就不反对吗?”这家伙这么唧唧歪歪的,一定就是为了那个男人吧。袁嘉礼见过几次叶逢春来看比赛,却一直不知道他就是叶攸同的父亲,只是发现两个人关系十分亲密,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对。
他曾经向司蔻蔻打听过,得知这些年来叶攸同从未交过女朋友,女孩送给他的情书都通通扔掉不看,就连堂妹那样外表和内在都属顶尖的女孩他也不曾动心,这一切或许只有特殊的性向才可以解释。
拜他那个阅尽人间春|色的叔叔所赐,袁嘉礼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毫无压力,只是觉得就算是这样,叶攸同也应该找个年纪相当的人才是——现在这样做岂不是如同被包养或者援助交际一般,实在是太没骨气太不像男人。还不知道那老男人是否有家室,这个学弟看起来很单纯,可别被人骗了……
听到袁嘉礼如此质问,叶攸同冷着脸霍地站了起来,这辈子很少如此生气,“学长,我想你所谓的老男人,大概就是我父亲。”男孩的声音并不大,却充满了深深的谴责和怒意,“我不认为现在我们谈的事情和他有什么关系,而且你不觉得这个话题太逾越了吗?”
这或许就是世家子弟的骄傲和自以为是吧,好像什么事情都要在他的掌握之中。叶攸同实在不敢相信,平常十分严肃的学长竟然拿这种私事来劝说他——以前觉得他跟叶逢春相似完全是错觉,爸爸才不会这样傲慢无礼地对待别人。
“什么,他是你爸爸?!”袁嘉礼几乎要跳起来。叶逢春的外表看起来根本不像有个二十出头的儿子,所以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可能性,此刻他才发现自己那些猜想实在是离谱,不由得有些狼狈,平生第一次嗫嚅着:“司蔻蔻怎么从来没跟我说……”那臭丫头还真是,自己不问她就故意让他蒙在鼓里看笑话吧!
这么说来,一切倒都是顺理成章了,人家明明就是父子,自己竟然想了那么多有的没的……见叶攸同背上书包气鼓鼓地要离开,袁嘉礼情急之下一把拉住他,“对不起!是我想错了!”一生顺遂的袁嘉礼这还是第一次想要认真地挽回什么人,“我向你道歉。”
叶攸同这才停下了脚步,严肃地点点头,“嗯,我爸爸一点也不老。”其实除了这一点,学长倒也没说错什么——男孩现在已经可以坦然面对他身上所背负的罪愆,不再害怕和质疑,也不再像刚开始的时候,对他和父亲的关系感到无比的惶恐和内疚。
“那确实……”袁嘉礼有些不好意思,竟然少有地傻笑了一下,“你爸看起来顶多三十五。”
听了这句话,深以为然的叶攸同才缓和了脸上的表情,朝袁嘉礼粲然一笑,点了点头。
“喂!我改变主意了。”袁嘉礼坐回椅子上,单手支着下巴抬眼瞧着叶攸同,伸长了双腿,“我决定要直升本校的研究生。”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家伙的小虎牙和单眼皮竟然有点可爱,被逼急了的时候还会涨红脸颊,很好玩的样子。
不知道这人怎么突然对自己说这些,叶攸同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学长,没事的话我先走了……那件事我不能接受,对不起。”
第四十七章
“那什么,我堂哥……是不是对你说了什么奇怪的话?”
“还好吧。”叶攸同抬头看了一眼,有些意外——司蔻蔻说话一向没什么遮拦,如此小心可不常见,“他就问我要不要做篮球队队长,我拒绝了。”
“这样啊……总之你要小心一点。”女孩有些同情地望着老同学,“我觉得他好像是看上你了。”就冲堂兄那对于叶攸同异常八卦的劲头,司蔻蔻也知道此事绝非寻常——看来袁嘉礼果然被五叔那个色坯带坏了……他一定是忘记了大伯当年的教训。
不过司蔻蔻可一点也不看好袁嘉礼。如果是五叔那根邪恶的老油条亲自出马或许还有些胜算,一个未出社会的愣头青,他拿什么去和叶家那个拉风的老头相比?更不要说某些人那副万世爹奴的德性,她已经可以预见袁嘉礼会失败得多么惨痛兼莫名其妙。
“你别瞎说,这怎么可能。”听到大小姐故态复萌又开始胡言乱语,叶攸同吓了一跳,差点脸都红了——其实他总感觉敏锐得过分的司蔻蔻或许早已经猜到自己那个不堪为外人所知的大秘密,可是对方体贴地从不说破,仍旧一切如常地和他保持友谊,叶攸同因此一直暗暗感激。大概是在这样心照不宣的默契下,两个人才能够结为至交。
除了和叶逢春在一起之外,男孩根本没有考虑过接受任何人。不过随着年纪长大,这种事情可以说越来越无法避免,其实叶攸同自己也觉得很烦恼——还记得有一次父亲无意间看到一条女孩子给他写的告白短信,那种又矛盾又不安还要努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真的很让男孩感到很难受。
他知道爸爸是怕他以后没有伴侣没有孩子,将来晚景凄凉会很可怜。虽然叶攸同根本不在乎这些,可他很清楚父亲爱极了自己,必定舍不得让他孤独终老——这一直是叶逢春最大的心病,不管孩子再怎么表示不在意,为人父母的总归还是会替孩子考虑。
虽然完全不后悔和父亲在一起,可是每次看他如此为自己操心甚至到了患得患失的地步,叶攸同就会十分心疼——所谓关心则乱,全都是因为这份不容于世的感情爸爸才会变成这样。要知道以前的叶逢春是个多么自信豁达的人啊!怎么会因为生老病死这种无法抵抗的自然规律而庸人自扰……
“袁嘉礼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别怪我没提醒你。”司蔻蔻冷哼一声,“袁家的男人,都是接受禽兽教育长大的。”像叶攸同这样的食草系动物,不论男女都是他们的绝佳攻击目标。
“你想太多了。”心思全然不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男孩毫不在意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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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同,你们这次比赛爸爸可能去不成,最近有篇东西必须得赶出来。”叶逢春带着十分的歉意向儿子告假,“对不起啊。”自从孩子进入校队以来,每逢重大的比赛男人都会尽量抽空去给儿子打气,不过如果遇到急事,叶攸同也不会硬逼父亲一定要参加。
“没事,这次只是半决赛,不去也没关系的。”果然孩子十分通情达理地安慰他,“如果我们能打进决赛,到时候爸爸再去看也不迟。”这次比赛的对手是去年的校际冠军队,他们的胜算并不高,能打入决赛的几率只有三四成,爸爸不去看也好。
倘若叶逢春知道因为自己这么一次缺席会引来后面的风波,他一定不会去管什么劳什子论文。
那天晚上他在屋里整理资料做大纲,一直到晚上十二点觉得有些累了,这才惊觉孩子一直没有回家。觉得实在有些晚,一向不会干涉他私人空间的叶逢春忍不住给叶攸同打了个电话,拨通之后只响了一声就被挂断,男人立刻就急了——这个时间比赛早应该结束,就算孩子和同学朋友出去玩,到了现在还不回家怎么也该给他打个电话报备一声,今天这是怎么了?
终于还是放心不下,叶逢春穿好外套打算出门去找儿子。
刚走到小区门口,路灯下他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随即一个有些面熟的青年先走下车来,继而半扶半抱地从车里拖出一个看起来昏昏沉沉的人。刚一下地,青年就将他拦腰抱起。
一看到那修长纤细的身量,叶逢春不用认也知道是谁,他赶紧走过去叫了一声,“同同?”这孩子怎么了?怎么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难道是在比赛中受伤了?
黝黑高大的青年这才发现叶逢春的存在,只愣了几秒立刻反应过来,“……您是叶叔叔吗?我是叶攸同篮球队的队长。我们一起吃饭,他喝多了点。”毕竟是见过几次,认出他之后袁嘉礼出于礼貌简单地对叶逢春解释了一句,“刚才是您给他打电话吧?我看马上就要到家,就帮他挂了。”
因为养父的关系,其实叶攸同并不喜欢酒精,就连叶逢春偶尔喝点度数不算太高的洋酒他都会不太高兴。可是今天他们一场恶战之后十分意外地击败了对手取得决赛权,一起吃饭庆祝的时候,大家都纷纷向本场比赛助攻和篮板球最多的叶攸同灌酒。见气氛如此热烈,又考虑到明天是星期天,家教良好的男孩不忍扫兴,于是一向不胜酒力的他不小心就喝高了。
见叶攸同一副醉意朦胧脚底虚浮的样子,袁嘉礼自然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回家。问清楚地址之后直接将他丢进一台出租车,自己也理所当然地坐了进去。
醉酒之后的叶攸同不吵不闹十分安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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