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逢春似乎还有些迷糊,“嗯……怎么了?”
“起床,洗漱,吃早点!”叶攸同跪在床上,双手捧着父亲的头掰正他的脸,有些调皮对他小声轻吼,“叶逢春大懒虫!”
“哼,找死。”已经完全清醒的男人轻松地翻身压倒儿子,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尖,“竟敢这样说爸爸?”这小东西年纪越大倒是越来越活泼了,虽然还是经常害羞腼腆,却已不复小时候那种自卑又胆怯的样子,对于孩子这种变化,叶逢春感到很高兴。
“别闹了,会来不及的……”体型远不及父亲强壮,又知道他经常会出其不意地动情,叶攸同赶紧投降,“你今天要上课!”叶逢春每周只有周三有一堂早课,很容易迟到或者遗忘,不过现在有儿子这个细心的万用秘书在,他不用费心也不会出状况。
见孩子一副生怕擦枪走火的样子,叶逢春得意地一笑,俯身亲了一下他的唇,这才起身下床。进了卫生间,才发现那孩子连牙膏都给他挤好了放着,男人的心里顿时又是甜蜜,又是苦涩——那孩子爱他爱成这样,现在的叶逢春还真是清福享不尽。如果说上半辈子的辛苦是获得这个孩子所付出的代价,这无疑是他此生最最成功的一笔交易。
知道早饭叶逢春习惯喝粥,叶攸同就会很早起来给他现做。他毕竟年轻手艺也只是一般,但是却十分用心,越做越符合父亲的口味,两个人每天清粥小菜的日子既平静又安稳。男孩现在才发现除了在事业上无所不能之外,连个炒鸡蛋都做不好的父亲真的是个平民生活无能的大少爷,不过这样宠着他却让叶攸同的心里感到幸福而愉悦。
出门之前父子俩在玄关前面磨蹭了一下,因为孩子突然交给父亲一个信封,并且略带期待地望着他。
见儿子那神神秘秘的样子,叶逢春眉毛一挑,当下取出信封内装着的两张卡纸,发现是两张入场券。与一般入场券所不同的是,那看起来像是手绘的,虽然图案简单却制作得很用心,正面写着:“欢迎叶逢春先生现场观摩指教。”
翻过反面,第一张是学校演讲协会组织的新晋社员选拔辩论赛,时间是星期五晚上七点;另一张是中文系篮球队和外语系的邀请赛,时间是下个周末下午两点。
看着那两张纸叶逢春笑了,情不自禁地伸手将孩子抱入怀中,“爸爸一定去。”这孩子这么剔透懂事,他真是怎么爱都不嫌多。
“其实我很怕你去啦。”鼻子在父亲的外套上轻轻蹭了蹭,男孩有些撒娇地说道,“你看着我一定会紧张的……”可是如果不这样爸爸会为他担心,而且他也的确希望能在父亲面前展示自己努力的成果。
“怎么会,爸爸会在下面替你打气啊。”叶逢春在孩子耳边低语,“嗯,同同怎么会突然想进演讲协会?”篮球到还好说,这孩子一贯喜欢;演讲什么的确出乎男人的预料,他还以为斯文敏感的儿子会加入诗社一类的团体。
“那个,我不太会讲话,也不好意思,所以想锻炼一下……”男孩解释得有些混乱,不过叶逢春非常了解他想说什么。以后出社会做事如果缺乏自信又不善于沟通和表达会一定非常吃亏,正因为这方面比较欠缺,所以他才需要去学习和训练,这一定是孩子鼓足了勇气才能做出的重大决定吧。
“宝贝是我的孩子,你一定行的。”叶逢春骄傲地说道,他从不怀疑这点——这孩子虽然资质普通,却胜在有着极为强大的毅力和耐力,再加上自己的引导和辅佐,没有理由不成功。
一刹那间似乎与父亲心意相通,叶攸同抬眼望着他,心里第一次充满了可以实现一切抱负的自信。突然孩子了解到一个让他几乎鼻酸的事实——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全都是眼前这个男人给的,包括身体,灵魂和满满的爱。
******
周五晚上的辩论赛,叶攸同自觉准备得比较充分。他在课余时间查阅了很多资料,阅读了大量的典籍,做了无数小卡片,甚至还拉父亲做陪练模拟了一次现场。他认为只要正常展示自己的水平,哪怕没有赢得比赛,协会里的学长学姐们应该都会考虑让他入会的。
眼见已是万事俱备,可一直到了六点五十五分,一向守时从不踩点的叶逢春都没有出现,打他的手机却一直处于通话状态。眼看辩论赛就要正式开始,叶攸同心里已经急得不行——爸爸难道遇到什么意外了吗?不然他绝不会轻易失约。
怀着如此忐忑不安的心情上台,其结果可想而知。原本胆子就不够大,也缺少现场演说的经验,还不停地分神想着父亲的事,叶攸同的水准大打折扣。幸好他担任的是四辩,趁着队友们一一陈述的时候还有时间做一些调整,到了自由辩论阶段他终于跟上了队友的节奏,不过表现实在平平,基本上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妙语,更别说擦出智慧的火花。
之前因为他做的准备最为充分,队友们都推举他担任非常重要的四辩,最后还要他做总结陈词。原本正反方的辩词他都洋洋洒洒地准备了许多,到了临场却偏偏脑袋里一团浆糊,又想着爸爸为什么没来,那难熬的三分钟里他都不知道自己究竟都胡说了些什么。
好不容易坚持到比赛结束,叶攸同的一颗心也慢慢沉了下去——这个水平,估计很难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而且让他感到不安的是,因为自己这样拙劣的表现导致整个队伍的失败,一定会严重影响到团队里其他队友的心情。不过和这些相比更重要的事情就是,爸爸究竟到哪儿去了?他明明答应自己一定会来的……
第四十二章
当晚叶逢春回到家已经是深夜。叶攸同仍旧像往常那样,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给他等门。
一进客厅,晕黄的灯光下男人看见儿子那清瘦修长的身躯已经渐渐显出青年的味道,但在微蹙的眉宇间仍旧残留着一抹稚气。想到今天失约他十分歉疚,于是轻轻地关好门走到沙发前,俯身拦腰抱起孩子想要送他去卧室安睡。
“爸爸……?”叶攸同迷迷糊糊地醒来,一睁眼就看见父亲有些疲惫和略带歉意的脸,立刻挣扎着下地,“你怎么了?”他怎么看起来这么累,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吗?男孩立刻忘记比赛失利的事,也不再责怪他失约——和父亲本身相比,这些根本不重要。
“爸爸没事。”叶逢春拍了拍儿子的肩头,拉着他走进卧室,“你先睡吧……”
叶攸同不答话也不去睡觉,只是像小时候那样紧紧圈住父亲的腰,脸靠在他的胸前。
知道这是孩子不安的表现,男人轻轻地拍打着他的脊背。温言安慰:“对不起啊,今天爸爸遇到点急事,没来得及通知你……”想到今天下午突然遇到的惨事,饶是心智成熟见惯风浪的叶逢春也不禁心有余悸。他的一位同事,同样也是赵教授的博士研究生,今天被他发现倒在宿舍的书桌前,死亡已经超过一周。
国庆假期刚过去不久,许多人还没来得及恢复联系,大家一向是各忙各的,都没有注意到那个同事一直没到实验室去。叶逢春因为某个实验急需一份数据,而负责这个数据的人却一直电话联系不上,发出的邮件也迟迟没有回复。
一直等到下班时间也毫无动静,叶逢春便打算下班到他的宿舍去一趟,拿到数据就直接赶到新校区去观看儿子的比赛,却没料到怎么拍打房门也不见人开门,可是门缝里却一直透着灯光。心里有着不祥的预感,他立刻找来宿舍管理员找到钥匙打开门。
进门之后只见一人伏案躺着一动不动,管理员上去推了他一下,那人顺势滑倒在地,吓了二人一跳,再一看他双目紧闭,脸部发黑变形十分可怖,似乎早已死去多时。
发生了这样的大事,自然惊动了校方和警方,连救护车也来了。叶逢春被叫到警察局去问话,虽然心里想着孩子的事情,可毕竟人命关天他不能拒绝,只好配合警方的调查。后来大致结论那位同事应该是因为过劳猝死。
他的博士学位已经读了四年多一直没有完成。因为家境贫寒,读博士的补助又比较微薄,他上有老父老母下有四五岁的孩子,不得不做多份兼职支撑家用,结果却没时间做毕业论文和设计。老教授一贯十分严格拒绝放水,他只得一再延迟毕业时间,如此造成恶性循环。没想到在这重重的压力下,一个鲜活的年轻人就这样倒下了。
因为同事的家人都住在邻市一时难以赶到,江漱石又碰巧在国外开会,作为实验室里最年长的人,叶逢春不得不代表学校出面打理他的身后事。他一直忙碌着没有时间通知孩子,等到诸事告一段落、接来同事的家人安排妥当之后,已经是夜深人静。
在这之前叶逢春并不知道一个人的离去会引起一个家庭的崩溃。当他亲眼看到死去的同事年迈的父母和年轻的妻子那万念俱灰痛不欲生的样子时,总算是体会到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那么害怕失去他——想到这里,男人不由得紧紧搂住了儿子略微单薄的身躯。
“同同,爸爸答应你,以后再也不熬夜,不喝酒。什么都听你的……”为了这个孩子,他必须好好地活着。叶逢春万万舍不得让这个孩子一个人承受失去自己的痛苦。
“诶?”不知道父亲为什么突然说出这句话,男孩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他倒是很高兴父亲这么说,“出了什么事吗?”爸爸有点不太对劲的样子。
“嗯,抱歉今天失约了。实验室里出了点急事,爸爸临时走不开。”叶逢春不打算将这种残忍恐怖的事情告诉孩子,只是简单地解释了几句。按照这孩子宽厚的个性,必定不会追根究底。
果然男孩听了父亲的解释仅是点点头表示了解,并没有多问什么,却突然抬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没来也好,比赛……我还是弄砸了。”他并没有告诉父亲,是因为他没有出现,自己牵挂担心才发挥失常——其实叶攸同的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在意。
男人听了他的话没有接口,只是伸手在他柔软的栗色头发上轻轻抚摸,过了良久才缓缓说道:“下次爸爸不会再这样。”
******
知道上次是个意外,父亲是为了处理急事不得已才失约,叶攸同并没有怪他,反倒觉得这才是叶逢春一贯的作风。原本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谁知道那天他放学回来,发现家门口多了一位陌生的不速之客。
那个三十来岁淡妆素服的女人提着一堆礼盒,身边带着个五六岁大的女儿,一看见他就怯怯地问叶逢春是不是住在这里,她冒昧打扰有事要找他。疑惑中叶攸同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女人微微一呆,打量了他几秒之后立刻自称叫陈婉芳,是叶逢春同事的妻子,今天特地来感谢他那天的帮助。
并不知道来龙去脉的叶攸同一头雾水,听她说得诚恳,只得将两个人请进屋里,奉茶款待。知道父亲有事没告诉自己,男孩原本心里就有些疙瘩,两个人这样大眼瞪小眼更是尴尬,他不得不走到隔壁房间悄悄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此刻已经走到小区大门口的叶逢春也十分诧异,立刻匆匆地赶回家。
“叶大哥!”
女人一看到出现在玄关的叶逢春便从沙发上起身,样子十分激动,还将身边内向羞涩的女儿也拉起来,快步走到他身边,“小洁,快跟叶叔叔说谢谢。”
小女孩虽然很腼腆,但还是非常听话地照着妈妈的吩咐做了,如此郑重其事反而弄得叶逢春有些过意不去,“小陈你真是太客气了,还特地过来一趟……”他的确没想到,那位猝死同事的遗孀竟然会突然登门道谢。
见父亲手里还提着几包超市里买来的食材和水果,叶攸同赶紧走过去接手,“……爸爸,你们坐着慢慢谈,我去做饭。”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他只好含糊其辞。
实际上叶攸同的心里也有些疑惑。父亲离婚这几年了,虽然知道外表出色的叶逢春一向非常容易招桃花,可他平常一贯很注意避免遇到这种问题,有女人找上门来这还是第一次——她到底是谁?爸爸帮了她什么?感觉这应该是他上次辩论赛失约的原因,为什么爸爸那天没有和他说明呢?男孩带着一肚子的问题走进厨房。
因为有个小孩在,客厅里并不算熟悉的两个大人总算能找到点话题。叶逢春对突然丧父的小女孩非常同情,不由说了几句关心的话。他这辈子对待敌人从不留情,但是对女人和孩子却是十分心慈手软——这个小姑娘突然出现,让叶逢春想起被前妻带走的女儿,那孩子现在也该上小学了吧。
“叶大哥,马兴国突然这样……如果不是你帮忙,我们全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女人说着再度红了双眼。年仅三十六岁的丈夫猝然意外去世,丢下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如同天塌下来一般的女人刚听到这个消息几乎瘫倒在地。这个时候叶逢春匆匆赶到,又驱车将他们全家连夜带到学校处理后事,还送了她一笔钱应急,让他们安然度过难关,女人自然将他当作救世主一般地感激涕零。
“我和小马同事一场,这些是我应该做的。”叶逢春当初只是出于人道的立场而帮忙,并非为了沽名市恩,也不喜欢应付这些事情。这女人不告而来,他其实觉得有些困扰,却又不便当面拒绝,“学校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都办下来了吧,缺什么材料你可以去实验室补齐。”好在老板比较慷慨,上任之初便自己掏钱给他们实验室里的十几号人都买过一份人寿保险,否则这家人的生活还真是难以为继。
“都办妥了,谢谢叶大哥。”
眼见女人说着说着似乎又要垂泪,叶逢春有些头大,“是江教授帮他买的保险,应该谢谢他。”
“嗯,你们都是好人,我和小洁很幸运……”
女人还想说什么,此刻叶攸同已经将做好的饭菜端到饭厅里摆好,然后望着客厅里的几个人踌躇了一下,不知道是否该叫那对母女一起吃晚饭。叶逢春见状只得对女人说道:“不嫌弃的话,在寒舍吃顿便饭吧。”
陈婉芳听到他这句话似乎才发现自己不请自来打扰到了对方,立刻起身告辞,“不,不用了,兴国的父母还等我回去……真是不好意思,因为实验室不方便说话,只好冒昧打扰你们……”她曾经去实验室找过叶逢春,但是觉得在那里跟他道谢送礼太过简慢,于是辗转向人打听到他的住址,又担心叶逢春会拒绝,只好不请自来。
不过她没想到看起来如此年轻的男人,竟然有个叶攸同这么大的儿子。听说他已离婚多年,家里没有女人却仍旧打理井井有条,不禁在心里对他暗暗称许——她并不知道这都是叶攸同的功劳,叶逢春根本就不会做家务。
送走了那对母女,父子俩这才双双松了口气。叶逢春平时也会有不少朋友造访,却从未造成这种微妙的效果。两个人默默地吃饭,都默契地没有说话。男人是觉得没什么好说的,男孩却因为父亲少有的隐瞒而有些介意,而且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百分之百对父亲有好感。
虽然知道叶逢春从来不会理这种事,但叶攸同还是感觉很不舒服——眼见刚才父亲对那小女孩的态度十分慈爱,男孩这才分外清楚地意识到,如此优秀的父亲这辈子只得他这个资质驽钝的孩子。难道在他的心里,偶尔也会觉得遗憾吗?
可是这种事情,无论自己怎么拼命爱他,也是没有办法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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