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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来干什么?”艾琳很尖利地问。
洛云扯出一丝笑意:“这是我的家,我当然要回来。”
“这是你的家?这屋子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连同你这个人,都是我花钱买来的。”艾琳无时无刻都在提醒着洛云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的事实。好在洛云已经吃了这么多年了,心理比较强悍,脸皮也很厚实,他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珠花,笑道:“好,我是你的。别生气了,送你一朵小花,好太太。”
艾琳毕竟是嘴硬心软,又见丈夫如此伏低做小,拿了首饰讨好自己,脸色才渐渐缓和下来,她接过珠花放在手心看了看,绷着脸说:“不值钱的东西,我哪里瞧得上眼。”虽然这样说,还是把珠花攥在手心,上楼收藏起来了。
于是一场暴风雨总算平静下来。洛云心里暗暗嗤笑艾琳,那个珠花的确是不值钱的东西,街边两元店里买的。他觉得艾琳只是一个两块钱就能搞定的女人而已。
中午艾琳的儿子萧郎要来家里吃饭。这个萧郎继承了其母的火爆脾气,甚至更加严重。他今年三十多岁,结过三次婚,女人家爱他强壮的肌肉和雄厚的资产,满心欢喜地嫁过来,不到一个月就被打得住进了医院。后来萧郎的家暴事迹传开来,再也没有好人家的女孩子肯嫁给他了。萧郎倒也是满不在乎,照样带着一群手下打打杀杀地过日子。
家里年老的佣人叫萧郎为小狼,艾琳有时候母爱泛滥,会叫他小狗。于是洛云暗地里叫他小狼狗,并且对这个称呼十分得意。但是当着外人面的时候,洛云对萧郎还是很恭敬的。
萧郎每次见到这个人,满身的施虐细胞一起发作,使他恨不能抓住这个漂亮低贱的男人狠狠地揍一顿。但是看在艾琳的面子上,或者说看在他未来的一大笔遗产的面子上,萧郎对洛云还算是很客气。
中午时分,艾琳亲自下厨为丈夫和儿子做炸酱面。佣人们乐得清闲,都躲到院子里聊天了。偌大的客厅里,只有洛云和萧郎,受刑似的坐在一起。
洛云坐在沙发边缘,身体前倾,双膝并拢,低着头很认真专注地看桌子上的烟灰缸,好像里面蕴藏了一个乾坤世界。萧郎大刀金马地坐在正中央,拿着电视遥控器看球赛,骂了一连串地“草草草。”又看了一会儿股票,惊讶连连地:“卧槽卧槽。”
洛云眉毛略动了动,心想:傻逼。
“哎!”萧郎大大咧咧地看向洛云:“说你呢,给我拿包烟。”
洛云左右看了看,见桌子上放着一盒软包装的香烟,虽然那在萧郎的手臂范围之内,但是洛云想到小狼狗的凶狠暴戾,只好忍气吞声地把香烟递给他。
萧郎跟无脊椎动物似的瘫坐在沙发上,望着电视上的内衣模特走秀,很轻佻地笑,看都不看洛云一眼。洛云只好把香烟塞到他嘴里,拿起金属打火机,叮地打开盖子,微微弯腰,把火苗凑到他面前。
萧郎的目光从模特身上转到洛云的脸上,洛云脸色很白,骨架玲珑,唯有一双眼睛勾魂摄魄,宛如妖精似的。萧郎眼睑低垂,深吸了一口香烟,忽然朝洛云喷了一大口蓝色的烟雾。
洛云正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又被烟雾熏得头昏脑涨,倒退了几步捂着胸口咳嗽,旁边的萧郎哈哈大笑,十分得意。不料这动静惊扰了艾琳,她举着锅铲跑出来,大声道:“怎么回事,小狗你是不是又……”
萧郎一瞧见母亲出来,立刻跳起来跑到洛云身边,声音很响亮地:“爸爸!爸爸!你快坐下来,让我看看你的眼睛。”又对艾琳说:“妈,爸爸的眼睛里进沙子了,怎么办?”
艾琳一看只是小事儿,就没在意,说:“屁大点事儿,大呼小叫做什么?”就又回去了。
萧郎把洛云推到椅子上,自己蹲在他旁边,很温良恭俭的样子:“好点了吗?我帮你吹吹吧。”
洛云已经被吓得快要哭了,他气若游丝地说:“别、别玩了。”
萧郎趴在他的膝盖上,双手托着下巴,注视着他的眼睛,脸上的笑容一点点褪去,换成了嘲讽的讥笑:“我发现你其实是一个软蛋。”
洛云没敢动,也没有说话。
“你是软蛋吗?”萧郎不依不饶地问。
“不是……”洛云说。
萧郎嗤地笑了一下,又凶巴巴地说:“捏你!”然后铁钳般的手指果然伸到洛云的裤裆里,狠狠地抓了一把,洛云嗷了一嗓子,直接从椅子上掉下去了。他觉得自己的蛋真的被小狼狗捏碎了。
萧郎哈哈大笑,其愉悦地程度不亚于捏了一百张泡泡纸。他得意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心想:“等妈死了,我要把他放到办公室,天天捏,哈哈哈!”
从此洛云每天的诅咒内容里,又添加了小狼狗。
话分两头,汉皇的洗钱案终于走到了庭审阶段。吴千帆对此事颇为重视,组建了一个律师团队为梁倾城辩护,经过好几天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终于有了结果。汉皇面临五亿人民币的罚款,而梁倾城因为罪证不足,被判决无罪。这已经是吴千帆所能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
宣判之后,林梵行直接跑到辩护席上拥抱了吴千帆,又是欢喜又是激动:“吴叔叔,你是我的恩人,是我的贵人。天哪,我要给你立一个牌位。”
吴千帆微微一笑,呼吸着林梵行衣服上淡淡的香味,他只是说:“牌位就算了,你吴叔叔我还很年轻。”
当天晚上,林家摆了家宴,款待吴千帆。林梵行只是想借此机会庆祝一下,却不知座中三人见了面是很尴尬的。韩禅望着昔日的好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吴千帆是名利场中的人,只讲利益,不讲人情,倒也能泰然自若。梁倾城自从听到判决结果后,就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这几个人冷冷清清地喝了几杯酒,吃了几道菜,就各自散了。
韩禅早早地去睡觉了。林梵行忙碌了一阵,看见梁倾城和吴千帆在书房里,不知道嘀咕什么。林梵行走过去,听见梁倾城在说公司的事情。原来是他不甘心公司背负巨额债务而破产,向吴千帆询问救济的途径。吴千帆对此也很为难,汉皇已经停业了这么久,账面资金所剩不多,五亿人民币的罚款是绝对承担不起的。
“现在的情况,除非有一个智障的亿万富翁肯给你融资,或者是脑残的董事会决定收购汉皇。不然的话,破产倒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出路。”
梁倾城声音很低:“我前半生的心血都在汉皇,我不能看着它倒下。”
林梵行忍不住开口说:“公司没了可以再创建一个嘛,反正你还年轻……”
“你说得轻巧!你现在给我建个一模一样的汉皇出来!我说过了这是我前半生的心血,是我的孩子!”梁倾城很暴躁地说了这些话,最后瞧见林梵行的脸色,有些后悔,于是一言不发地走了。
林梵行已经很久没有被梁倾城吼过了,他简直是呆住了,并且很下不来台。因为这是在外人面前,林梵行之前还跟吴千帆说梁倾城待自己如何珍爱敬重。
吴千帆安慰了林梵行几句,林梵行没怎么理会他,他自己觉得很没意思,心想,我爱的人跟我情敌吵架,我劝个什么劲,他们俩赶紧分了才好呢!于是吴千帆说了两句风凉话,高高兴兴地走了。
第二天梁倾城到公司里办了一些手续,员工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几个比较忠诚且平庸得找不到更好职位的人还留在原地。梁先生心里好生感慨,跟员工们略说了几句话,就回来了。
他早就忘记了之前两人的小矛盾,回家后跟往常一样跟林梵行打招呼:“亲爱的。”林梵行坐在椅子上玩手机,头都不抬。过了一会儿梁倾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盒饼干,赔着笑脸送到林梵行面前,和和气气地说:“梵行,好啦,不生气了,这是你最爱吃的饼干。”
林梵行绷着脸地说:“我不吃。”
“我都看见你咽口水了。”
林梵行脸颊一红,把饼干夺过来,撕开包装时,又问了一句:“什么时候买的?”
“我从公司回来,路过西饼店时,就想起你吃饼干的可爱样子了。”梁倾城伸出手指擦掉他嘴角的饼干渣,笑道:“我昨天性子急了才说那些话,并不是针对你的。”
林梵行慢慢说:“没关系,其实,你对我凶一点也好。”
“哦?”梁倾城失笑。
“你对我凶一点,等以后你离开我了,我也不至于太伤心难过。”林梵行有些忧伤地说完了这些,淡淡地扫了他一眼。
梁倾城不说话,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心里却很惊讶:他为什么这样想?难道我以前做了很不好的事情,使他对我产生了这种糟糕的印象吗?
两人相对无言,只是怔怔地看着对方。最后林梵行先打破了沉默,强笑道:“不要说这个了。”梁倾城忽然抱住他,很缓慢又很认真地说:“要是我不爱你了,我就会离开你,但是……”梁倾城笑了一下:“我觉得我会爱你很久很久。”
林梵行微微一笑:“嗯。”
作者有话要说:
☆、岛上生活
zihuatanejo跟他们想象得一样美好。当货轮靠近沙滩时,他们看见了一条搁浅的旧船,浩浩海风之中,两个中年男人穿着破旧的衬衫,卷着裤管,蹲在甲板上用纱布打磨栏杆上的铁锈。
阿多尼感觉到一种奇异的快乐:这就是我想要的地方。他很愿意在这里度过余生,和何朝露一起。而何朝露则是很惊奇地张大了嘴巴看着这里,半晌才睁着眼睛问:“这就是那个……名字很长的小岛?”
阿多尼有点紧张,担心何朝露不喜欢这里,忙解释道:“这座岛很漂亮,我们可以每天吃螃蟹,吃章鱼,还能坐在椰子树下面看落日。”
何朝露点点头,很平静地:“嗯,挺好的。”
下船的时候,何朝露把手放进了阿多尼的手心,之后就一直没有松开。他到这种陌生的地方,再也凶不起来了,宁愿藏在阿多尼的身后。
这座岛很大,岛上有旅馆酒店和普通民房,虽然比不得大城市摩登,然而现代化设施还算很齐全。岛上居民多是隐居的富豪、寻找灵感的艺术家和万念俱灰的隐士。生活气氛很融洽,他们都是很穷且很浪漫的人,讲究精神上的超脱,因此极少有犯罪行为。货船一个月来岛上一趟,卖给当地居民一些廉价的日用品:铁锅、食盐、茶叶、面包等等。
阿多尼找了一家看起来很廉价的小旅馆暂且住下,店老板就是刚才打磨旧船的那两个男人,斯文儒雅的白人安迪,沉默寡言的黑人叫瑞德。他们两个不怎么爱说话,不过心肠很好,还答应帮阿多尼找一份工作。
坐在硬木床板上,何朝露脱掉了破破烂烂的鞋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阿多尼一直在卖力地推荐这座岛的优点,他拉开灰扑扑的窗帘,指着外面说:“你看,海景洋房。”
何朝露把细细的脚板翘起来,嗯了一声,又说渴了。阿多尼走到外面,见走廊上堆着小山似的椰子,他随便拣了一个,把吸管□□去,捧给了何朝露。岛上淡水资源缺乏,椰子倒是应有尽有。
他们在船上颠簸了很久,早就累坏了,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就倒在床上睡觉。傍晚的时候,他们只需要把枕头垫高,就瞧见了外面的落日和晚霞,非常漂亮。
何朝露轻声说:“咱们的钱不多了,要省着点花。”
阿多尼心里高兴,知道他这是决定留下了,于是认真地筹划道:“明天我去瞧瞧有没有空闲的房屋出租,找到房子之后,你在家里养病,我就可以出去工作了。”
“你别杀人,也别抢人家东西。”
“那不能,我是好人。”
何朝露两手搭在小腹上,想了一会儿,又很八卦地说:“你说店老板他们两个,是不是一对儿啊。”
阿多尼“啊?”了一声,惊奇道:“不会吧,他们看起来挺有男子气概的。”
何朝露嗤之以鼻:“难道GAY都得是娘炮吗?”
阿多尼诚惶诚恐地说:“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他们两个不够漂亮。我所见到的GAY都挺好看的,比如梁先生、林先生还有你。”
何朝露凶巴巴地点评:“林梵行漂亮个屁,我哥不是GAY,他只是花心,全天下的灵长类动物他都想上一遍。我嘛,自然是最好看的。”停了一会儿又说:“照这么说,你长的这么丑,肯定是宇宙第一直男了。”
阿多尼被打击得垂头丧气,再也不敢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性取向了。
过了几日,俩人果然找了一个用棕榈叶做成的房子。虽然破旧了一点,但是还带一个小院,何朝露很高兴可以在院子里种植花木和蔬菜了。而阿多尼也在工地找了一份搬运工的差事。其实凭他的体格身形,是可以找到更好工作的,好几家船主都热情地邀请他做船员,甚至许诺他大副的职位。但阿多尼本人比较没出息,是一个媳妇迷,舍不得把何朝露一个人丢在家里,宁肯做一个苦力。
何朝露童年寄人篱下,少年时一举成名,也算看尽了人间繁华,平生最大的遗憾便是得不到梁倾城的爱。但这也是没奈何的事情,谁叫俩人是兄弟呢。他从来没有规划过自己的未来,莫名其妙地得了病,也是在哥哥和阿多尼的关爱之中生活的。如今身处太平洋上的小岛之中,何朝露望着沙地上的珊瑚和贝壳,忽然开始沉静下来,思考自己的人生了。
阿多尼工作了一天,带着满身的泥沙和尘土回来,瞧见何朝露跟一幅画似的坐在院子里发呆。画很好看,可惜不能当饭吃,阿多尼换了一身衣服,从门口抓了两只椰子蟹和章鱼,去厨房做饭了。
棕榈树做成的房子很小,卧室只有一间,加上何朝露胆子又小,所以两人还是睡在一起。岛上闲暇时光很多,又没有电视和网络,两人夜里没事情做,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阿多尼跟他讲自己做特种兵时候的事情,后来又做了雇佣兵,做的都是杀人放火的坏事。但阿多尼本人不算很坏,若非情势所迫,他本来只是一个普通敦厚的男青年。
有一次何朝露忽然问他:“你是怎么发现自己是同性恋的?”
阿多尼很羞赧:“我……我不是……”
“我知道你是,快说。”何朝露凶巴巴地说。
阿多尼沉默了一会儿,慢慢说:“有一次我执行任务,抓到了一个小孩子做人质。其实也不算很小,跟你差不多大。他被关在一间仓库里,我负责在门口看守他。我们两个聊了很多有趣的事,大概过了一个多月,他的国家放弃了他,然后我的同伙就把他拉出去砍头了。”
停了一会儿,阿多尼又说:“他的头滚落在沙地上,流出来很多血,这场面使我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那个时候应该是有些喜欢他的。”阿多尼说完,叹了口气,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睡了吗?”
何朝露声音闷闷地:“没有。”停了一会儿又说:“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故事。什么叫做跟我差不多大,乱七八糟的人,也敢跟我比吗?”
阿多尼老老实实地哦了一声:“对不起。”
何朝露不喜欢那个人质,但人家毕竟死了这么多年了,现在再生气也没用了。他怒气冲冲地睡下,夜里梦到了砍头杀人的场面,吓得直接滚到了阿多尼的怀里。
“阿多尼,你是因为我长得像那人,所以才对我好的吗?”何朝露忽然问。
“不,当然不是。”阿多尼半夜被吵醒,也不发脾气,只是声音略有些含糊:“不是……”他很坦然地说:“我喜欢你嘛。”
何朝露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