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的事项。你要我陪你去谈生意,你给我佣金了吗?”
林梵行一拧眉,忍了一忍,他淡淡说:“你等我。”
林梵行在会议室里见到了收购方的代理人,是一个精明强悍的中年女人。双方都没有什么客套话可说,女人把拟定的方案推给林梵行看。林梵行直接看了款项,见上面写着陆拾万元整,不由得心中一沉,直接从椅子上坐起来,怒道:“我手里的土地可是有两万多平,你这点钱是打发叫花子吗?”
代理人面容平静,手掌摊平往下压,示意他稍安勿躁,然后冷静地开口:“林先生,我们公司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那片土地进行了测量,实际价值不足伍拾万元,我们给你的这个价码已经非常优厚了。并且我们会全权负责土地买卖的所有手续,您什么也不用管,三天之内就能收到这笔钱。”
林梵行只知道那片土地很荒凉,因为土壤的问题,不能耕种,成了天然的垃圾场。那种地方究竟值多少钱,林梵行越想越觉得心虚,并且他的确是急需要这笔钱。林梵行最后答应回去考虑一下,拿走了草拟的合同副本。
他出去找吴千帆商量,吴千帆在咖啡馆里喝茶,因为不能抽烟,他手里摆弄着精致的打火机,身体懒散地靠在藤椅上,神情十分淡漠。林梵行把合同拿给他看,还没递过去,吴千帆直接挥手推开,并且很公事公办地说:“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别来问我。”
林梵行小时候就跟他相识,有一段时间林梵行以为他是长辈,或者朋友,而现在,他则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带硬壳的文件夹被打落在地上,林梵行怔了一下,蹲在地上捡起来,整理了一下,坐到对面的椅子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拿起盘子里里签字笔,逐条阅读合同条款,偶尔修改一下细微末节,半小时后,他放下了笔,将文件合上,端起面前的紫砂茶杯,一饮而尽。他平静地说:“我去跟那个女人签合同。”
吴千帆悠闲地翻阅一本商业杂志,头也不抬地嗯了一声。
林梵行负气而走,临出门时又急匆匆地跑回来,站在吴千帆面前,居高临下地喂了一声。
吴千帆终于从杂志上抬起头,诧异地看着他。
“你既然怕受连累,又何必接手我妈的案子,既然接了,这会儿干嘛又撇得干干净净?”
吴千帆身份颇高,一向被人尊崇,从未被一个年轻人如此质问过,一时间竟觉得好笑,他将杂志放在桌面上,试图站起来。而林梵行却抬手猛地推他的胸口,使他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老狐狸!”林梵行说完这些,转过身噔噔噔跑了出去。
吴千帆转过身,就见橱窗外面的青年快步跑向街道对面的公司,很快消失在高大的建筑之中。
合同签完,当天晚上,林梵行的账户里就收到了这笔钱,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觉得这家公司做事倒是很爽快。他把这笔钱委托给韩禅的远方亲戚,作为退还的赃款交给检察院。处理完这件事情,吴千帆就开始集中精力地为金红颜的事情忙碌。
半个月后,光城中院审理了这起案子,开庭当日法院门口聚集了许多报社记者和来此看热闹的路人。吴千帆刚下车就被团团围住,而林梵行作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悄无声息地进了审判庭。
金红颜作为韩禅的情妇,虽然吃穿用度都要依靠韩禅,但是她性格柔顺贤淑,除了日常衣食,并没有花太多的钱,并且平时深居简出,极少参与韩禅的公事,更从没有在钱权交易中充当过掮客之类的角色。这些原本是检察院调查清楚的,再加上吴千帆的巧舌如簧,更是将她在韩禅一案中摘除得干干净净。
几天之后,判决结果下来,韩禅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金红颜只判了三年刑期。消息传出来后,吴千帆很高兴,也很得意,在韩禅一案的所有同案犯里,金红颜是被判得最轻的。这称得上是一次成功的辩护。他当然要在第一时间庆贺。
林梵行脸色惨淡,这个结果比预想的要好,但无论如何也不算是好消息。他勉强对吴千帆道:“这次多谢你了,晚上一起吃个饭。”
吴千帆以为他对判决结果不满,还很贴心地安慰他:“放心,老韩的死缓两年后改为无期,再过几年办个保外就医就能出来了,金小姐呢,在狱中表现好的话,最多一年半两年就放出来了。”揽着林梵行的肩膀,哄孩子似的说:“别哭丧着脸啦,晚上叔叔请你吃大餐。”
此事完结后,林梵行又要赶回风市工作了,他自上次一别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温澜,心里也不是很清楚之前温澜说过的话还是不是算数。他在酒店退了房,拎着行李出来时,看见吴千帆的汽车停在酒店外面。
吴千帆有一桩案子要在风城开庭,刚好顺路带上林梵行。林梵行很觉不安,并且也不愿意和这个人再有联系,他举着手里的车票说:“订过票了。”
吴千帆从车窗里伸出手,接过车票看了看,顺手塞进了烟灰缸里。
“哎哎你!”林梵行趴到车窗上挥动拳头:“你要死啊!”
吴千帆指挥他搬运行李,又推开副驾驶位的车门,请他上车。林梵行无奈,只好坐进来,砰地一声关上了车门。
好在两个城市距离很近,开车也就两个小时的时间,路上吴千帆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闲聊,林梵行摆弄着自己的手机,对他爱理不理。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吴千帆问他:“一个月赚多少,怎么不买车?”
林梵行有些窘迫,心想你大爷的,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这样开了金手指年薪几百万啊。他含含糊糊地说:“我现在做模特这行,工作不是很稳定,暂时没打算买车。”
吴千帆微微挑起浓眉:“模特?走秀场的?”
林梵行汗颜:“唔,不只是走秀场,有时候参加车展,拍平面广告之类的。”
吴千帆对这个不是很懂,遂不再问了。林梵行刚松了一口气,吴千帆又开口:“工作是不是稳定不重要,关键是要有上升的空间,你现在年纪小,不能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就混日子,要有长远的打算。”
林梵行心中一凛,知道这话说的没错,于是很诚心诚意地嗯了一声。
“你在风城是租房还是买房,有女朋友了吗?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吴千帆问。
林梵行一阵头疼,蹙紧了眉头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吴千帆才转过脸看向他,很诧异地问:“怎么?”
“您是我爸?管那么宽!”林梵行气愤愤地说。
吴千帆又好气又好笑,一巴掌打在他后脖颈上:“臭小子。”
两人到风城后,已经是傍晚,又七拐八拐地找到了林梵行居住的公寓,那是一片很旧的小区,还算干净。林梵行租住的是一室一厅的房子,虽然小,但是非常干净温暖。两人进去之后,林梵行忙着换衣服,烧水。他一边忙,一边在心里酝酿,好一会儿才拿起手机给温澜打电话。
温澜声音依旧很平静温和,在电话里问他家里的事情处理得如何,然后又说明天有一个游戏公司要拍宣传片花,你可以去参加拍摄。虽然只是给人家当陪衬,但是酬劳不会低,而且趁此可以多认识些人。
林梵行大喜过望,连连道谢。温澜却好像很忙,交代了这件事情后,无意与他闲扯,匆匆挂断了电话。
吴千帆坐在客厅里,见林梵行喜滋滋地熨衣服,浇花扫地、烧水做饭,等闲不看自己一眼,不由得十分郁闷。他起身四处看了看,见屋子里除了衣服略微多且漂亮一点,其余陈设都十分寒酸破旧,他猜想林梵行的日子大概不好过,也许还吃不饱。
“梵行,上次那片地卖出去的钱,你都交出去了吗?”吴千帆冷不丁地问。
“是啊。”林梵行点头。
“你现在有多少积蓄?”吴千帆问着,随手拿出自己的钱夹。
林梵行看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关你屁事。”
吴千帆被堵得说不出话,半晌起身从衣架上取过自己的风衣,边往外走边说:“嗯,关我屁事。”
作者有话要说: 久违了!
☆、印象深刻
第二天一大早,林梵行穿戴整齐,只吃了一个白水煮鸡蛋,就匆匆跳上了门口的公交车。到达千盛公司门口时,见面前停放着几辆商务车,工作人员来来去去的忙碌。林梵行扫了一眼,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的位置,他走向一群叽叽喳喳面容清秀稚嫩的年轻人,这些都是和他一样来当群演的模特。
通过交谈,林梵行知道了这次要拍摄的是一个大型网游的宣传片。
“是仙侠游戏,你玩过吗?”旁边一个清瘦的男孩子很活泼地问林梵行:“我昨天晚上还玩过这个系列的前传。啊,那个迷宫好变态的。”
林梵行不玩游戏,但还是很感兴趣地问:“哦,是吗?游戏人物有几个?”
这个清瘦的男孩叫洛云,瞧着很机灵。他往林梵行肩膀上一凑,手指在那一群工作人员里划来划去,低声说:“这次请的游戏代言人都挺厉害的。男主角是何朝露,女主角张雨停。游戏公司倒是挺舍得烧钱。”
林梵行十分惊喜,两手在口袋里翻找,开口道:“我要找何朝露签名。”
洛云小肩膀一抖,薄嘴唇一撇,十分地不屑:“他有什么了不起,演技差,脾气臭,无非是仗着有人捧他罢了。”
林梵行认认真真地说:“但是他长得很帅啊。”
洛云下巴一扬:“演艺圈还缺长得好看的人吗?远的不说,只看咱们这一群人,相貌在何朝露之上的不胜枚举。”手指在林梵行胸口一指,再指向自己:“咱们两个,也半点不输给他,只是差了运气罢了。”
旁边的巨幅广告牌上贴着何朝露的照片。他的确是一个美男子,但又并非平常的俊美清秀。何朝露年纪轻,但天然地带着一点落落寡欢的气场,好像全天下的富贵荣华和他没有一点关系,他的神思总是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
林梵行微微一笑,觉得这个洛云口无遮拦,挺有意思。
汽车载着这么一群人来到几公里外的荒野,这里已经搭建了摄影棚。此时已经是深秋,天高地眼,暮色四合,倒是很适合拍外景。
下车后,他们被带到副导演身旁,羔羊似的原地站着。副导演眼神略扫过众羊,伸手指了几个人:“你们去那边换衣服。”被叫到的人自然欢欢喜喜地跑过去,去领那些稀奇古怪的古装,剩下的比较可怜,只能穿怪兽的铠甲,连脸都不能露的。
林梵行穿着一套独角兽的衣服,手里拎着兽头,十分忧伤。这时候换上书生服装的洛云跑跑跳跳地过来,吵着让林梵行给他照相,又安慰道:“唉,别难过了,你那身衣服至少保暖呢,你看我,里面都不能穿保暖衣,冷死了,快照快照。”
林梵行掏出手机,刚解锁,就见远处一个高个子骂骂咧咧地跑过来,劈手夺了手机,吼道:“谁让你拍照的,不能拍照,不能拍照,来之前怎么给你们交待的?!”
两人都吓了一跳,林梵行隐约记起宣传方的确有保密的规定,他忙放低了姿态,连连道歉。那人不依不饶,一定要把林梵行赶出去。
两人正吵着,旁边看热闹的洛云抱着臂膀,终于开口:“老赵,他是新来的,这次就算了吧。”那人看了洛云一眼,把手机丢给林梵行,训斥了几句,转身去忙别的了。
林梵行对洛云有些另眼相看了,问道:“你认识这里的人?”
洛云支吾了一下,道:“算是认识吧。”又低头整理腰带,对林梵行说:“你来看看我的衣服,是不是有点紧?”
林梵行见他不愿意多谈,也就没有再问。
宣传片总共分为五场戏,第一场是男主角在山中修习法术,第一次下山降妖,遇到了女主。何朝露从化妆间徐徐而出,头发高高挽起,一身紫色长款道袍随风飘曳,白玉腰带将腰束成细细的一捻。称得上美艳绝伦,风华无双,可惜脸上淡而麻木,没什么表情。
林梵行穿着独角兽的衣服在山上来回奔走,被主角一剑刺死,于是安然地倒在地上。透过兽头的鼻孔,林梵行看到了何朝露飘然远去的身影,还是觉得他很好看。
这人根本不需要演技,只凭一张脸就可以红透半边天了。
当然,何朝露的演技也是太令人头疼了。
与女主初见时,男主要表现出第一次见到异性的惊奇和天真。何朝露木着一张脸,对张雨停说:“哦,原来你就是女人?”两人争吵时,男主要表现出男孩子的固执和蠢笨,他却把长剑一收,淡而无味地说:“你这样是不对的啊,你怎么那么笨。”女主气恼哭泣时,男主要流露出惊慌笨拙与怜爱:“对不起啦,是我不对,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结果何朝露臭着一张脸,望着远处的山丘,缓缓地说:“对不起,我,嗯……”他忘词了。
张雨停穿着薄薄的纱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很艰难地跟这个男花瓶对戏,也亏得她有敬业精神,没有当场走人。旁边的导演大感头疼,举着台本给何朝露讲戏:“小何啊,你这个眼神还是不对,你看看我。”大胡子导演对着空气,做出了年轻小伙子恋爱时的青涩神情。
何朝露也知道自己的缺陷,他看了看导演,又极力地模仿,做出了一个面无表情的模样。
导演给他示范了几次,最后差点崩溃了,只得把台本一摔,一忍再忍,说道:“算了,后期用音乐和台词补救,今天收工。”
这一场戏算是过了。眼看日头已经偏西,众人三三两两地去领盒饭,吃完了饭又各自回去。这些群演来的时候是坐大巴车,回去的时候却大多数都有各自的私家车来接。
洛云与林梵行并肩而走,相约去附近的夜市吃烧烤。洛云的心情似乎很好,两手插在卫衣口袋里,在公路上跳来跳去,嘴里说着哪家的东西好吃,哪个牌子的衣服很潮。林梵行没拿到签名照,有些失落,对洛云也爱理不理的。
一辆银白色的卡宴优雅地停在两人旁边,车窗降下来,里面坐着温澜,他大概是从此地路过,车内播放着悠闲的小提琴曲,他抬手搭在窗玻璃上,开口道:“好巧。”
林梵行转过脸,微笑着走过来,旁边忽然刮过一阵旋风,他再一定睛,就见洛云像一股软糖地倚在车窗边,抬起纤纤细手擦汗,嘴巴撅得高高的,似喜似嗔道:“还说呢,人家都有豪车接送,唯独我们两个穷小子在马路上溜达。”复又欢喜道:“温先生,幸好遇到了你,不然我的小腿都要跑断了。”
温澜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他用食指敲了敲车门,温和道:“快上来吧。”
洛云当仁不让地坐到他旁边,又朝林梵行招呼:“梵行,快上来。哎,这是我朋友,他是千盛传媒的高管呢。”
林梵行哦了一声,拉开车门进去。因为不清楚温、洛两人的关系,所以没有贸然开口说话。幸而一路上洛云承包了所有的话题,也免去了剩余两人的尴尬。
洛云一会儿夸赞温澜的新车漂亮,一会儿又抱怨当模特太累,想转行,又说某某明星整容、上位的黑历史。话题一个接一个,简直容不得旁人插话。
温澜只安安静静地开车,偶尔回应一两句。林梵行坐在后排座椅上玩手机,他想象耳朵边有一只患了躁狂症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其实这个时候林梵行觉得洛云有些轻狂,在两个不太熟悉的人面前夸夸其谈,毫不避讳,简直是有点缺心眼。直到后来林梵行得知了温、洛两人的关系,才明白洛云此时是在投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