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花店老板
作者:怪诞江阳
文案:
花店老板有种预感,一种要恋爱的预感……
明明那是个男人,明明不是柔柔的女孩,
他喜欢看他的微笑,喜欢看他收到向日葵皱眉的脸,喜欢看他因为自己而出现的一切情绪……
花店老板想要拥有那人的笑容,好想好想好想
所以他拿出真心温暖了那人
董事长有一种预感,一种要被套牢的预感……
明明只是个花店老板,明明不是那么出色的人,
他却喜欢他送来向日葵,喜欢他比向日葵温暖的笑容,喜欢他的温柔,让他为自己担忧
……
董事长皱眉看着跑过来献好的花店老板,
然后跟着他一起回家……
主攻温馨~~
内容标签:年下 娱乐圈 强强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一凡,杜明宇 ┃ 配角:郑加,闫乐乐 ┃ 其它:主攻强受温馨
☆、第 1 章
文案:
花店老板有种预感,一种要恋爱的预感……
明明那是个男人,明明不是柔柔的女孩,
他喜欢看他的微笑,喜欢看他收到向日葵皱眉的脸,喜欢看他因为自己而出现的一切情绪……
花店老板想要拥有那人的笑容,好想好想好想
所以他拿出真心温暖了那人。
董事长有一种预感,一种要被套牢的预感……
明明只是个花店老板,明明不是那么出色的人,
他却喜欢他送来向日葵,喜欢他比向日葵温暖的笑容,喜欢他的温柔,让他为自己担忧
……
董事长皱眉看着跑过来献好的花店老板,
然后跟着他一起回家……
一
S市,一个机遇与堕落矛盾共存的城市,多少人带着梦来到这里,又有多少人因为他的快节奏而匆匆离开。
是的,这个全国出了名的快节奏城市,机遇多相应的竞争也多。不下一番功夫,想要在这个城市站稳脚步怕是不容易的。
也许在人们印象里,对S市最大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灯红酒绿的不夜城,糜烂城、繁华城,
“拎着LV的年轻白领从地铁站嘈杂的人群里用力地挤出来,踩着10cm的高跟鞋飞快地冲上台阶,捂着鼻子从衣裳褴褛的乞丐翻着白眼跑过去。
写字楼的走廊里,坐着排成长队的面试的人群。
星巴克里无数东方的面孔匆忙地拿起外带的咖啡袋子推开玻璃门扬长而去,一边拿出咖啡匆忙喝掉,一边小心拎着赶往老板的办公室,与之相对的是坐在里面的悠闲的西方面孔,眯着眼睛看着《shanghai daily》,或者拿着手机大声地笑道”What about your holiday”
外滩一字排开的名牌店里,服务员面若冰霜,”
也许太多人对S市的印象就是如此了,冰冷繁华浮躁。可是他没有告诉你,S市的大妈很爱一个人碎碎念,很爱聊天,其实她们很可爱。
S市的白领有时间会去星巴克,平时都是喝雀巢的。
S市的服务员如果你道一声谢谢,他们笑得特别灿烂。
其实,遇到乞丐就翻白眼跑开的人,全国各地都有。
至少,在李一凡眼里S市是这样的。
“老板,买一束百合!”
离开自己的电脑桌,李一凡起身走到花房门前,三个女孩子正嘻嘻哈哈讨论着些什么,看到李一凡出来,其中一个还吹了声口哨,“帅哥,买花送男神要多少支?”
把男神听成男生的李一凡微笑着解释:“如果是表白的话,虽然俗气,但是香槟玫瑰还是不错的,如果一定要百合的话那三朵代表我爱你,十一朵是爱情;一心一意;最美,十三朵是;暗恋的人,不过男孩子的话肯定是不会知道这些的,一般他们只知道玫瑰的意思,还是送玫瑰比较好。”
女孩们听到李一凡的话反映过来这个老板误会了,呵呵笑着乐了好一会儿,才说“老板,不是‘男生’啦,我们送的是男神!就是喜欢的男明星,就是郑加,你知道郑加吗?”李一凡知道闹了笑话,也不尴尬,郑加他还是知道的,90后新生演员,听说长得很好,演技也不错。
“既然是男神的话,那就送向日葵吧,向日葵有仰慕恋慕的意思,很适合。”
“向日葵?”
女孩们看着几乎占了这个店花卉总量一半的向日葵,这才发现为什么刚才一直觉得这个玻璃门窗花房给人的感觉很温暖,原来这里主营向日葵吗?
“那就听帅哥的,帮我们包好,最好显得高端大气上档次,比过那边那些拿着花的女生。”
顺着女孩的手指的方向,百米开外,一群人整齐的排在道路两侧,不少人都抱着花,隐约可以听到喊着郑加的声音。原来刚才一直觉得门外很吵,这都是在等着那个明星吗?
摇摇头笑笑,他是不太明白这种追星的狂热心情,不过还是尽力帮女孩们包好一束8支向日葵,类似于结婚的捧花,但更大一些,阳关下显出千丝万缕的暖意,像极了高昂希望的笑脸。
女孩们似乎也没有想到看起来并不出彩的向日葵,经过简单的装饰会这么美丽。
再加上一张简单的印着花店logo的卡片‘把阳光送给最仰慕的你’,莫明的诱惑。
收过大红毛爷爷,微笑送走兴奋的女孩们。这些女孩应该是大一新生吧,看着那被晒得黑黑的青涩夹杂着成熟的脸,这不难猜到。
李一凡虽然不是追星族,但是他还是认识些明星的,花店也接待过好几个。并不是他店里花多么高端,而正好他店的旁边一栋楼是一个挺有名气的娱乐公司,有时候会有明星悄悄地到花店买花。
那个叫郑加的好像也是那公司旗下艺人。
看了看因为一辆黑色车的到了而骚动的人群,李一凡还是不理解那些尖叫人的感受,转身进入明亮的花房里。
夕阳的光打在花房玻璃门窗上,湛蓝湛蓝的天空浮动着大块大块的白色云朵,风吹动摇摆笑脸的向日葵,晚风徐徐地拂送来一阵阵花木夹杂的幽香;使人心旷神怡。
作者有话要说: 刚开始写文,慢慢更新中,希望有人看的话zhi
☆、第 2 章
在S市主要金融中心和商业中心之间,有一条充满咖啡浓郁味道和奶油香味的街道,欧式建筑的小店一条街在高楼之间很显眼。而更为显眼的就是在这咖啡蛋糕之间的花香味道,玻璃门窗的小花店,阳光花店。
还未6点,花店老板已经起来收货了,因为在S市开了5间花店了,鲜花需求量比较大,常年进货的花市里的王叔就帮他配送到店里。
要说起李一凡开花店,那也是被父母反对了好久的。其实他原是F大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的,他不是本地人,老家在C市下一个小县城,父母都是在小城里法院工作的。家里不算富裕,但也还是小康水平。
在那个城市考上F大还是很厉害的了,李一凡中学时候因为参加很多理科竞赛,获得不少奖金都存了起来。到F大后也是受周边同学一时创业风潮的影响,也就打算拿那些钱做自己的创业基金。
当时父母也没有反对,他们也就想着孩子想自己闯一闯,当然得支持,虽然他们想着给李一凡提供赞助,但李一凡始终不同意。后来也就让他自己去了。
当时还是大一新鲜人的李一凡取得父母同意后,立即着手干了起来,他想着开一个小花店开在学校周边,方便自己上课和顾店,主营恋爱中的学生。他们这个区域不止F大,还有T大也在这个位置,学生多,来这两个学校逛逛的人也多,这边没有花店,想来生意应该不错。
而且花店需要的门面小花费少,他能够支撑。
不过后来找门面时才发现根本没有那么容易,他的资金虽然可以支持一个月的租金简单装修和买花成本,但是根本没有哪个出租人签合约时只签一个月的,一般来说,最短都是半年期的。
他的创业没法进行,在父母的安慰下只好投身学习中。本来他中学学的理科,到大学学的工科,一直奉行着少说多干的条律。对学生会是真的没兴趣,而且虽然长得不错但因为不怎么会说话,女孩们冲着他的脸来,又因为他的沉默而离开,孤独的整个大一。
不过大二时机会来了,一家小门面的奶茶店因为经营不好,才一个月就办不下去了,又不能毁约,每月付一、两万的门面钱实在够呛,所以就转手原价出租,只租一月也可以,一个月后想续租也行。
李一凡立即下手付了一个月租金,简单改装之后,到他早已打听清楚的花市购来花卉。当时就是因为遇到在百家中唯独一家卖向日葵的王叔,王叔也是因为向日葵销量不怎样,急于脱手,才低价卖给李一凡。
其实开始李一凡也没有打算主营向日葵的,但是禁不起低价诱惑也就购进半数向日葵,其余分别是百合,玫瑰,薰衣草,小雏菊,还有一些装饰用花草,包装纸等。
也亏得李一凡为了经营他的小店,大一时去学了他大学四年唯一一门与工科无关的课程——插花,在一群女生中间很是显眼。
以至于每堂课老师看到班上居然有男生,都会亲切问候一番,逃课那是不敢想了。
插花学得不怎么样,但好歹学会了包装。
听说他开了花店,当时插花课程的一个女孩就跑来帮忙了,给他提议着“既然不会说,那至少要保持微笑,1米8几的个子,清俊的脸,又直又长的双腿,只要带上微笑,那就是当代小女孩追逐的对象啊。”
当然这个帮忙的女孩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他的女朋友,不过他居然还是他们寝室第一个脱单的人。想来也正常,当时他们班40几个人,也就7个女生而已。
向日葵的经营自然是成功了,后来慢慢投入越来越多,精力投入也越来越大。因为是学计算机的,他还花长时间为自己的花店做了一个官网。这个设计也自然成为自己的毕业设计。
没有打算读研的李一凡,在大四时用这两年经营剩余的钱,在S市里又开了一家分店。毕业后也就放不下了。
李父李母反对他做花卉生意,显得不务正业,道理也讲了,骂也骂过了,但就是说不动一头扎进花里的李一凡。
“做生意不是长久打算,不稳定,而且如果你回来,我们还能帮得了你什么,但是你要留在S市我们就鞭长莫及了,那里没什么认识的人,照料不了你了。”
李一凡自然懂得爸妈的担忧,但是这花店是他投入好多心血的,他早就舍不下了。他不是会说话的人,父母责骂,他也就蒙头接受了,但是,转过身依旧盘弄他的店。
虽然每次过年回家父母总是念叨着,但是在他开了第三家、第四家、到第五家店时,每月可观的收入还是让父母眉开眼笑起来。
父母其实最大的担心就是你吃不好过不好罢了,只要你能够做得好,他们也都是乐意的。
将花从车上搬完之后,李一凡让王叔坐着休息,自己在一旁把花分类装好。
“王叔,我另外四间店的花都送到了吗?”
坐在藤椅上的王叔喝着凉茶,拿纸巾抹了把头上的汗水,笑答“完了,完了,也就你这里最后的了,”看着李一凡摆弄了近半个屋子的向日葵,王叔呵呵的笑起来:“就说你们高校毕业的学生了不得,这向日葵还真是没有那些个玫瑰百合的卖得好,你小孩子居然还半屋子的向日葵,甚至还弄了那么些分店。说是行行出状元,但我看来也就你们这些个状元人才才能够做得好。”
李一凡虽然开了好几年的店了,但是对于这些话他还是依旧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好。他也就对着王叔笑了笑没再吱声。
老王也是知道他性格的,知道这个孩子不怎么会说话,也不恼他,掐灭手里的烟,起身舒展一下筋骨说:“我差不多该走了,你收拾好也先补个觉,那么晚才休息来着,大早上的基本不会有什么生意了,别一天忙活得。”
放下手里的活计,李一凡连忙说:“王叔在我这里吃早餐再走吧。”
“不了,不了,我家的肯定已经起来给我弄好早饭了的,回家就有吃的。”挥了挥手,上了车坐上驾驶座,老王想起什么似的对在车门旁的李一凡,带着促狭地问到:“我记得你有个小女朋友吧,大学时候经常帮你来着,怎么好久没见她了?”
李一凡还真没想到王叔停下是为了问这个,笑着说:“毕业没一年就分了,她也不是本地人,回家去了,大学恋爱都这样。”
王叔听到叹了口气,“我看着你们满般配的,那也还是个不错的女孩,哎,,看你这样肯定还没有再找女朋友,不要太难过分了就分了,赶紧找一个,有个人陪着再慢慢打拼还是蛮好的。”
“嗯,慢慢找,我不急,这事也急不来,总要遇到对的人才行,就像王叔和婶婶那样。”
提到自己家那位,老王也就少有的感性起来,“也是啊,就要找去像你婶婶那样的,掏心掏肺的对你好,还是好一辈子的人。好了,不说了,还是早点回去,晚了她又唠叨半天。”
虽然听着像是嫌弃老婆唠叨,但看那一脸笑容,李一凡还是知道这是幸福的。
送走了老王,李一凡拿起一支向日葵正欲放到花瓶里,一辆宝马停在前面路边。
男人始终有一颗爱车的心,李一凡也不列外,这是最新的BMW5系标准轴距版的ActiveHybrid 5,进口版。李一凡自知是买不起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去了解。
何况他已经看过这车好几次了,每次都是这样早的时候,停在那儿然后到花店隔壁的咖啡店买咖啡和面包。
这次也不例外的,一个穿着白衬衫、西裤,脚踩黑皮鞋的男人,拿着钥匙从驾驶座那儿走了下来。是个很帅的男人,不女气,又不刚硬的帅。
男人剪着利落的短发,一丝不苟的刘海用发蜡抹开,露出饱满立体的额头,男人的眼睛很有神,但却对任何事物都冰冰冷冷,似乎任何东西都不看在眼里。仿佛是一个帝王,让人不由得感觉在他面前抬不起头。
这个男人是李一凡27年以来第一个让他知道什么叫气场的人。
也许是李一凡的注视过于长久,杜明宇想当做没看到都难,面无表情的看向那人,就看到那人因为自己转头看过去愣了愣,然后傻笑的冲自己挥了挥手里的向日葵。杜明宇皱了皱眉,虽然他常来这家店买咖啡,也见过这人几次,但他并不认为他们有熟到打招呼。
想是这么想,但是出于礼貌,杜明宇还是点了点头,示意问好。然后走进咖啡店买了早点。出店门没再遇到那人,杜明宇下意识看向那间店,阳光花店?然后不再关注开车离开。
当然杜明宇不知道的是,李一凡在杜明宇回头看向自己时就呆了,挥手打招呼只是条件反射的动作,等李一凡反应过来,看着自己挥动的向日葵时,脸都僵硬了。
他是哪根筋搭错了才会举着向日葵打招呼,虽然知道那个男人很有让人自卑的气场,但是好歹也是从小反应快的高智商型少年,怎么会在那男人看过来的一瞬间头脑空白呢?
嘴角抽搐地看了眼手里被自己捏折了了向日葵,李一凡很快逃离了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三
有了第一次的打招呼,再一次在自家店门口遇到那位很有气质的男人时,李一凡想着也不能够昨天还热情打招呼,今天就对别人视而不见。虽然有想过避开男人的,但是下一瞬间就被自己残留的男性自尊咔嚓掉了。
避开?这种貌似向别人示弱的做法怎么可以出现在他身上!好歹也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8、9年的人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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