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君怀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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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君怀归日-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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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看,景王的眉就不自觉的皱的越紧。

    书房外管家来报:“禀告王爷,锦柒公主府有人求见。”

    怎么?难道锦柒察觉到了?景王略一沉吟,沉声吐出一个字:“见”

    一个黑衣少年,掀开门帘,迈步进来。

    景王又皱起眉来,不悦道:“怎么是你?”。

第12章 凭风借力() 
来的人,叶仲卿。

    叶仲卿不曾见过景王,但曾偷听顾宇谈及朝堂事宜。

    景王不曾见过叶仲卿,但早看过下人带回的画像。

    是以,两人虽是头一次见面,对彼此却也都有几分了解。

    “在下今日来,是同殿下谈一桩生意。”叶仲卿知道景王断不会主动问自己的来意,此刻笑的无害,缓缓说到。

    “本王,不谈生意。”景王瞥了一眼云淡风轻的人,语气微冷,“何况乱党欲孽,又有什么资格?”

    “殿下,乱党欲孽的名头,在下实在惶恐。”叶仲卿脸上的表情一点都不像惶恐,没有一点说谎应有的自觉,“只是再过两个月,开年春试开始后,仲卿私下再想见景王,可就不容易了。”

    玄央的传统,是以科举考试选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事并不少。因此,每三年一次的春试,是天下文武士子、墨客骚人共瞩的盛会,更是朝堂上各派势力挑选、拉拢“新血”的好时机。

    叶仲卿没有放过景王眼中瞬息闪过的亮光,拱手一揖继续说:“因此今日,仲卿特意前来请殿下多多指点。”

    “本王为什么要帮你?”景王嗤笑一声,问道。虽然他的确有意拉拢一些今年即将登科的人才到自己的麾下,但他从来都是注重手下的能力超过注重手下人数的,这一点同太子的贪多完全不同。

    叶仲卿能从禁军手中救出囚犯绝非等闲,可在景王看来这不过是匹夫之勇,他并不认为叶仲卿是他会期许的人才。他希望叶仲卿并不是想靠锦柒来和他攀关系,否则洛阳城外只会多一具无用的无名尸体。

    叶仲卿稳操胜券的笑意在听到景王的嗤笑后,并未散去。她踱步到景王的桌前,伸出手轻轻的点上铺开的地图,朗声一字一顿的说:“为、这、天、下。”

    景王目中的轻蔑散去,一瞬不瞬的盯着她冷冷开口:“叶仲卿,小心祸从口出。”

    当朝太子已定,王子、藩王要是再被人发现对王位有所觊觎,就是名正言顺的杀身之祸。

    “五日前,乌牢再次犯我边城,两日前,朝廷遣使求和——而我玄央兵力足抵三个乌牢。十年来,我朝从未对外国展开过真正的战争,多年来的缓兵之计,致使我国边境已内缩百里不止。当今天子龙体欠安,是以不喜征战,王相为首的一众朝臣,自然也以息战求和为最好的解决方法。”叶仲卿看了一眼脸色越显冰寒的景王,并不住嘴,“当今的太子,虽有才能,但性格急躁、胸襟狭小,非天生帝王,倒是殿下……”

    “大胆!我朝朝事,岂是你个乱党余孽能够妄论的!”景王说着,抽出腰间八方重剑,挺剑架上了叶仲卿颈间。

    叶仲卿微微一笑,左挪一步躲过来势,斜斜一指弹出,那剑已到了她手中。“殿下别急,在下有私心。一个人若是有私心,想必不是太可怕吧?”

    人有私心,就像铠甲有了缝隙,再怎么坚硬,也终究会在恰当的时机破裂。

    叶仲卿手指在剑尾一推,那寒光闪闪的剑在腕上一转,伴着悦耳的一声轻鸣,已经稳稳的调了个头,剑柄递到了景王手前。

    “再说,要是殿下无意,”叶仲卿抬眉,目光中是通达的了然,“以殿下的谨慎,仲卿如何会看见这山河图?更不要说殿下案尾那一封边关密函了。”

    景王注视着叶仲卿,目中犀利而探究,叶仲卿微笑着注视着景王。

    良久,景王接过佩剑,还剑入鞘。

    “锦柒,没救错你。”

    叶仲卿并不欣喜,中规中矩的躬身行了一礼,道:“殿下谬赞。”

    “叶仲卿。”景王沉声问:“你,要什么?”

    “我要……”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让叶仲卿晃了一下神,声音也不由拖长。

    敏锐的景王看到了。

    但任凭是谁,在这样问鼎逐鹿的时刻,有一瞬间的心荡神迷都是常事。这一晃神,反而让景王的心里又多了一丝安心,所以他只是掩饰性的端起桌上的茶啜了一口。

    “我要三件事。”

    “第一件,要江南叶氏光复如初,是为了不负祖上。”

    虽然叶仲卿本身是随的母姓,和早已衰落的江南叶家毫无瓜葛,但既然借的是江南叶家的名头,总也要为叶家做些什么。

    “第二件,要顾家污名洗去,是为了故人所托。”

    纵然顾宇早已淡泊世事,可叶仲卿总还是为人子女,只是暴露自己顾家的身份恐怕会节外生枝,不如假托故人之口。

    第三件,要锦柒公主一生安好,这一件……”边疆各国势力日益壮大,玄央若是真的再这样处于被动的境地,锦柒身为一国公主,很有可能要代表玄央,完成与苦寒边地和睦相处的最高使命——和亲。

    叶仲卿看到了景王探寻的表情,脸上一热,语气中就多了一些赫然。

    “我却也不知是为什么。”

    。

    。

    时间倒回到两天前,送阿川离开洛阳的日子,是个晴好的天气。

    叶仲卿自萧楚画给她的密道,带阿川潜进了时莺馆。阿川虽然此刻并不在禁军的通缉名单上,萧楚出于保守考虑,还是决定让叶仲卿和阿川在时莺馆中告别。

    叶仲卿还记得,她的阿川乖巧的说:“哥哥,阿川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到时候换阿川保护哥哥。”

    阿川的神色很认真,小小的身体站的很直。叶仲卿却宁愿阿川可以无忧无虑,哪怕是抱着她不愿意离开,也比这样更让她心里好受,她希望阿川自私一点。

    所以叶仲卿当时俯身抱住阿川,笑着摇头说:“阿川,成为一个快乐的人,这才是我对你的期望。”

    。

    。

    阿川走前他们就搬出了锦柒的公主府,所以叶仲卿送走了阿川和师父,回来时就面对的是自己空落落的家。叶仲卿在院中桌子边颓然的坐下,桌上是她昨天买给阿川的风筝——阿川还没有来得及放过。

    那是一只纸糊成的、燕子造型的风筝,叶仲卿摩挲着它的竹骨,突然站起来,然后拽着风筝跑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在家里放起了风筝,她只知道风筝在她身后随着线越放越长,也越升越高,渐渐只看得见一个黑影。

    叶仲卿机械的收放绳子,似乎眼里看见有个东西,心就不会那么空。

    一阵大风吹过,叶仲卿觉得手中的绳子扯的有点紧,正要再放一些线出去,手中一轻,拉着风筝的绳子已经断了。叶仲卿轻功再好,也追不上风,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风筝摇摇晃晃的坠向远方。

    叶仲卿站在院子里,手里还握着线轴。

    可转眼间,什么都没有了。

    “我受够了!”

    叶仲卿突然恼怒起来,她将手中的线轴扔出去老远,胸中的一股火烧的眼眶都红了起来。

    “我受够了!”

    她又说了一遍。

    从生下来开始,她就总在接受命运给她的安排。越是想逃离,就越是被束缚,似乎所谓的命运从来不肯放过她。

    她的生命中总是充满告别,她的生命中总是不由自主。

    叶仲卿已经受够了这种顺从,她攥紧了自己的拳头,一字一句的发誓:“我要我自己来选命,命再也不能选我。”

第13章 物非人是() 
“哟,公子又来了。”

    “嗯,大娘早。”热气腾腾的招呼声,彻底驱散了叶仲卿的几分睡意。

    “你来早了。”这笼屉上的烟才飘起来,至少还要半刻钟时间这糕点才能出炉。

    “没事,您慢慢来,我不着急。”叶仲卿刚刚看摘月楼当街的铺子前还没有排出长龙,就知道自己今日来比平日早。此刻露出一个笑容,细长的双眼微眯成月牙形。

    “今儿是咱摘月楼今年最后一天卖茶花糕,城南的‘迎春花’昨天开的哟,啧啧!”见常来的少年神色和缓,做糕点的大娘忍不住和少年分享自己昨日看到那一片片小花——那样的金黄,总会让人觉得春天就是来了。虽然,分明早晨的草叶,上面还带着轻霜。

    “是么?那赶明儿我也去看看。”每当这个时候,叶仲卿就觉得自己爱极了眼前这座古老又年轻的都城。

    似乎喜欢洛阳,就在于每一个生活在洛阳的人,心底都有对美好的期盼和向往。

    “可要趁早,花开太短。”

    大娘叮嘱。

    花开太短。

    摘月楼的糕点都依时节变化的,这么多年和花草共事,没有人比摘月楼的糕点师父更明了时光的匆匆。

    “嗯。”叶仲卿点头,轻声应道。

    “咱们家的点心可还合口?”这一个多月,叶仲卿每天早晨都来买一笼糕点。摘月楼开张这么久,见过爱吃糕点的,可没见过这样一天不断的。

    “嗯……我不太喜甜。”叶仲卿没想到会被问到这种问题,想了想照实说。看见大娘期待的眼神就要变成失望,赶忙续了一句,“不过托我来买的人,赞不绝口。”

    “好!有品位!”大娘唰的一声竖出一个拇指,乐呵呵的笑起来。

    叶仲卿咧了咧嘴,笑的僵硬。什么时候,吃个甜点都还和品位挂上钩了。要是这样,不爱吃甜食的自己,岂不是很没有品位。

    估计也是考虑到这个问题,大娘在蒸笼下又加了一注水,说道:“不过,这位姑娘的运气更好,有你这个有心人天天早早的来为她排队。咱们楼里为喜宴准备的糕点也很好,一样也是很难预定的,大娘跟你投缘,就做主了,要是以后你们喜结良缘,糕点我们摘星楼就包了。

    大娘说着,从柜几下取出一盒包装喜庆的糕点,不由分说塞进叶仲卿手中,“来,拿回去试吃,你们两个一起吃。”

    叶仲卿刚想推辞,大娘已经风风火火的起锅,包好了第一笼茶花糕,推了过来。

    “公子你别客气了,以后多光顾。”大娘指了指叶仲卿手上的茶花糕,道:“快些回去,凉了味道就涩了。”

    见身后渐渐排起队,叶仲卿推辞不下也不好站在这里不走,微微窘迫的笑了笑,多放下一粒碎银,道:“多谢。”

    。

    。

    叶仲卿又走在惯常走的路上,自从搬出锦柒府后,连日来自己都是趁着天光不亮将糕点放在锦柒后门口就走的。一来是因为有了自己的府邸,再住在锦柒府上,万一被人撞见恐怕对锦柒名誉有损;二来,上次从时莺馆回来被抓个正着,虽然名义上自己去逛花楼确实不对,但是……

    叶仲卿叹了口气,对自己来说,打断三根骨头都比要她道歉更简单。

    目光又转到手中大娘送的糕点上,口是心非的人心念动了动。

    “可是这点心,那大娘说要两个人一起吃,答应了人家要言而有信。”

    这样想着,叶仲卿觉得锦柒府后门的墙似乎又矮了几分。

    要上跃的时候,她又想起,万一锦柒气还没有消怎么办?万一锦柒又生疏的叫自己叶公子怎么办?万一锦柒把自己赶出来怎么办?

    这样想着,落地的时候就有些失了准头。

    “诶哟!”叶仲卿脚下一绊,摔了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哈哈哈哈!”耳边爆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

    叶仲卿坐在地上捂着脸,太丢人了。

    我可以,不站起来吗?

    。

    。

    餐桌前,凉初正兴高采烈地向香冷和锦柒公主讲述着早上的奇遇,完全没有注意到一边坐着的叶仲卿,窘迫的快要熟了。说得高兴,居然还准备站起来演示一番。

    “凉初。”锦柒轻声唤道,下巴微抬,“要凉了。”

    “嗯,对。”小吃货不改本性,快手快脚的操起筷子,开始前补充道:“我们吃完饭再讲。”

    叶仲卿本以为自己解脱了,听见此言,手一抖险些掉了碗。

    锦柒将叶仲卿的小动作看在眼里,低下头微微一笑,连日来心里的阴郁一扫而空。

    凉初虽然闹了点,但真可谓调节气氛的一把好手,香冷见时机恰当,拿起一个馒头装作不经意的问叶仲卿:“叶公子现在住在哪里?”

    叶仲卿见一切和往常一样,心里也轻松了不少,觉得胃口大开,此刻正拿起一个馒头咬了一口。听见香冷问自己赶忙连嚼两下,将馒头吞下去,万幸没有噎住,“说来也巧,之前我收到一封家书。才知道我叶家在洛阳曾置办过一处产业,恰巧就是隔壁。”

    “你是说,隔壁空了许久的房子,是你家的?”凉初虽然忙着吃,耳朵却还是听见了关键的话题。隔壁的房子自凉初她们搬进了后,也几经转手。毕竟天子脚下,富得流油,那些富商、大官。房子住腻了换一换是常有的事。只是,隔壁的房子自从几年前就空了下来,要不是每年有人来修葺、整理,凉初都要以为房子的主人早遭不测了。

    “正是,这两日我也已经打扫出来了,以后就住在那里。”

    “太好了~”凉初难得放下手中的筷子,拍手雀跃。然后,想都不想就道:“那以后叶仲卿你不管是来蹭饭、来劈柴、来修剪花草,都和以前一样方便。”

    香冷忍了忍,才控制住自己的手不去打凉初。

    “虽然听起来我很像卖身为奴。”叶仲卿嘴角抽了抽,捏了捏手中可怜的馒头。“但我却是住在隔壁。”

    叶仲卿说完,自觉地盛了碗汤给自己,偏过头笑着问:“七七,我的府邸就在你旁边,巧不巧?”

    锦柒抬头,秋水般的眸子安静的望着叶仲卿,展颜一笑。

    叶仲卿的心不自觉使劲儿跳了一下,身体也不由晃了一下,她故作自然的回了一个笑容而后低下头喝了一口汤。

    在自己狂乱的心跳声中,她觉得今早的汤史无前例的鲜美起来。

第14章 小白的白() 
吃过早饭,香冷和凉初自收拾桌碗。叶仲卿想到自己以后要久居洛阳,上次还有许多误会没有解开,此时见锦柒如往常一样要去书房,伸手拽住了锦柒的袖子。

    叶仲卿也是下意识反应,见锦柒停下脚步。顿时觉得自己实在是唐突,急忙松开手,红了脸:“七七,我,我有事想和你说。”

    锦柒略一沉吟,道:“随我来书房说吧。”

    “好。”叶仲卿点头应允。

    凉初和香冷对望一眼,彼此心照不宣,就专心做自己的事去了。

    叶仲卿跟在锦柒身后,一路低头无语,思考着要从哪里说起,不觉已到了锦柒书房。

    “请进。”锦柒打开房门,又打开窗,轻声说。

    锦柒读书时喜欢焚一种安神的香,日积月累,安神的味道早就浸进了房间的角角落落,再加上书房本身的书香、墨香,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淡雅的香气。萧楚喜欢香道,因此叶仲卿对味道也颇有些研究,之前虽然来过锦柒的书房,但一直心事重重,直到今日才真正安定下来,她鼻翼微微耸动,一下子就喜欢上来的这种味道,忍不住多嗅了两下。

    锦柒见叶仲卿一进屋就站在那里嗅个不停,脸上的表情又专注、又有几分呆,像极了她幼年时养的一只小白狗,“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叶仲卿一门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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