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叶仲卿这完全是本能反应。
于是,道行低了好几段的叶泊,毫不犹豫的跳进了陷阱。
牵了回风和小芋头一路回府,虽然在长安街上不敢骑快,两个人没到家却都是兴冲冲了。
出门前,叶仲卿突发奇想的把当归也扮成了男子,出乎她和叶泊意料的,当归的男装居然很俊俏。
于是,现在的状况就成了——着黑衣的叶仲卿走在前面,身后是穿黛蓝色衣服的叶泊和穿艾青色衣服的当归。
叶仲卿的生父算是个有儒雅风的美男子,她又取巧的遗传了父母的长相,笑脸迎人时怎么看都是个翩翩公子。
叶泊之前差点被人抓回去男宠,此刻虽然面上表情严肃,但是美少年的形象是逃不掉的。
当归久居山林,身上有种一般人没有的灵气,分明是个灵动的小公子。
叶仲卿看看带出来的两人,有一种“左牵黄右擎苍”的骄傲感。
“唰——”抖开扇子,扇的肆无忌惮,时不时给望向这里的人抛几个媚眼。
瞬间起效。
围观群众们收到可以调戏的信号,交头接耳的声音都大了起来:
“你看,前面那个黑衣小哥长得多俊,笑起来时,啧啧,真是要人命啊。”路人甲姐姐如是说。
“我喜欢后面蓝衣服那个,又稳重又认真。”路人乙姐姐眼冒星星。
“我比较喜欢青衣服那个,长得多嫩啊,那皮肤好的能掐出水来。”路人丙阿姨笑的乖乖的。
“还是黑衣服那个好,笑的我心都酥了。”
“我就喜欢青衣服的!”
“我……”
“我……”
这种话,这对她们根本不构成影响,分明分量太清。
叶仲卿大小也是时莺馆的馆主,进来越发被楼里姑娘培养的,越发心性坚忍;叶泊虽然现在收敛了,不过之前是由市井生活泡出来的,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归嘛,她还小,根本就不懂,不知者无畏。
走在玄央的最繁华的都城最热闹的街市上,三人各得其所,难得的融洽。
叶仲卿和叶泊都属于明里暗里护犊子的人,所以当归看上什么,这两人就毫不吝啬的买什么。而且时不时,还有被三人美色迷惑的人,送各种礼物过来。开始时,两个姓叶的还假装矫情的婉拒一下,后来本着不收白不收的心态,索性连当归那份也一并收了过来。
于是在太阳偏西时,虽然还没有尽兴,但是彼此手上都拎满了东西。
情势所迫,只能回家了。
当归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只是她的生来有些跛的左腿这会儿有些痛。她忍住这隐隐的疼痛,面上还是笑的很开心,不过渐渐的越走越慢。
叶仲卿和叶泊都是细心的人,很快就发现了当归的异样。
两人对视,用眼神和表情交流。
“怎么办?”叶泊扫一眼当归,朝叶仲卿挤眼睛。
“背回去!来吧小叶泊,把你手上的东西给我。”叶仲卿预算性的看看两人手上的东西,努努下巴暗示。
“还是你背,然后我拿东西吧。”叶泊微微摇头,抬抬手臂,做了个征询的表情。
叶仲卿以一种扭曲的动作表示:“七七知道会掐死我。”
叶泊耸耸肩,露出一种了然的笑:“早就知道,你被公主殿下吃定了。”
叶仲卿也耸耸肩,笑的一脸坦然:“大爷愿意,大爷高兴!”
两人交流完毕,叶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当归和自己手中的东西有层次的摞在叶仲卿身上,还好心的帮她把眼睛的位置露出来。
“这是怎么了?”当归看着完全被埋起来的叶仲卿,忍俊不禁,笑着问叶泊。
“啊,大当家的一时兴起,要和我打个赌。”叶泊解释道,笑着冲当归挤挤眼睛:“打这个赌,还要你帮个忙呢。”
“帮什么忙?”
“我和大当家赌我能不能有力气把你背回去。”叶泊蹲下身背起当归尽量放轻语气:“所以,你要帮忙不要乱动。”
虽然没彩排,但是谎话张口就能来的叶仲卿点头表示赞同。
当归心中明白两人的意思,很配合的乖乖趴在叶泊背上,身边走着几乎看不见路的叶仲卿。
还是有点介意呢。
如果,自己的腿没有问题该有多好?虽然,谁也没有提及这件事情,但是当归生平第一次,因为自己的残缺有些沮丧。
“当归!”叶泊突然唤道。
“嗯?”
“你想不想学骑马?”
“想!”当归兴奋的回答。
“那你能不能,先放开我的脖子?我快喘不过气了……。”叶泊说着,左右扭扭头,做出个被勒的难受的样子。
当归慌忙松开手,不好意思的说:“抱歉抱歉。”
“没事。”
叶仲卿脚步一顿,她分明看到叶泊嘴角一弯,勾出一丝笑。
真是的,怎么连这种哄人开心的本事,都像自己亲传的一样?
说道这个,想起自己昨晚硬抱着锦柒睡觉,又在人家窗栏刻什么“我要当驸马”……真的,真的,真的是蠢的要哭了。
羞愧的叶仲卿自己把头埋到了胸前,就怪不得青石路面有缝了。
“哐嗵!”
叶泊听了这样的巨响,纵然背着当归,都吓得抖了抖。
“大当家的,你怎么了?”
“哦,没事,摔了一跤。”叶仲卿强作淡定,埋头捡东西,甩甩手示意她们继续走。
“平地摔跤?我还以为谁家瓦片掉下来了,那么大动静!”当归说着,伸直双臂划了一个大大的圈,以示声音真的很大。
叶仲卿闭眼,将最大的两个东西挡在面前,捂住脸:“知道了……快走吧。”
真是,太丢人了……
。
。
心跳如鼓,绝对不足以概括叶仲卿此时的状态,她毫不犹豫的相信,如果现在在她额头上开一个口子,那么血一定会毫不吝啬的喷出来。也许,运气好的话,可以溅到并不低的房梁上也不一定。
“阿卿?这么晚,你怎么又来了?”锦柒声音中的疑问恰到好处。多一分就会刻意,少一分——又不足以让叶仲卿脸刷一下脸红到脖子。
眼前的人其实并不像一直所表现的那样痞气十足,相反十分十分的容易脸红。
“啊,我来……”叶仲卿飞快的看锦柒一眼,低下头答的有气无力。
好想直接抹脖子啊,或者找块豆腐撞死也不错。
为什么就是管不住自己呢?
叶仲卿拧着眉头,七七坐在床沿边,巧目定定的望着她。
牙一咬心一横,寒性体质的七七还在发热,她就是来关心一下,如果可能的话来暖个床。有什么的?有什么的!
就像昨晚一样,勇敢的去吧!
锦柒见叶仲卿额头青筋都爆了出来,咬着牙的脸拉得黑长,忍不住伸手在她额上探一下。
她的手凉的像块冰,却给足了叶仲卿勇气。
“怕你冷,我来给你暖床!”这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然后叶仲卿干脆的将锦柒推到床里面一点,不看她,乖乖的脱掉方才洗完澡又害羞穿上的外袍爬上床。手臂一抖一收,锦柒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躺在她怀里了。
“等你病好了,我就不来了。”
扔出这句话,叶仲卿从背后抱紧锦柒,抿嘴不再说话。
锦柒试着憋住这种想笑的冲动——不知道的,还以阿卿是要吃人呢。
脖子的位置不对,有点硌。她在叶仲卿怀里蹭了蹭,还没找到最舒服的位置,就感觉到身后那个僵硬的怀抱温度骤升。
“七七……”美人在怀的叶仲卿,一点也不享受。勉强捋直自己快要打起结的舌头,苦着脸问:“你为什么动个不停?”
“我有点冷……”锦柒答得小心翼翼。以前最冷的时候,香冷和凉初也给自己暖过床,可总觉得和眼前的感觉有出入。
或许,因为这是情人间的拥抱吧?
半响,她听身后人的心跳平复了些才问:“阿卿,你很紧张?”
抱着她的怀抱又僵了一下,然后慢吞吞的“嗯”了一声。
“为什么?”锦柒有些好奇,也有些……说不上来的期待。
身后的人并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渐渐放松下来,将下巴靠进了她的颈窝,闭上眼睛低低的叹了口气说:“因为,是你啊。”
因为是你,所以才乱了方寸。
锦柒缓缓将手搭在抱着她的臂膀上,也叹了口气,道:“阿卿,我好欢喜。”
这样的叶仲卿,虽没有了平日的世事洞察,但却是全心全意的对着她。
这一份特殊,让她安心。
叶仲卿没有说话,只是微微转头吹熄了灯烛,轻轻在锦柒额上落下一吻。
“晚安,七七。”
第21章 进退维谷()
凉初对摘月楼的糕点充满了喜爱,可实际上,叶仲卿是买给锦柒的。
皇室的教养,使得锦柒学会了喜不形于色,怒也不形于色。可是叶仲卿就是记住了,初识时第一次她带着锦柒去吃摘月楼糕点时,锦柒脸上一闪而过的喜欢。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所有的小欢喜,她都会当做最重要的事,认认真真却又恰到好处的去维持。
那种感觉,让你觉得无论如何你并不孤单,你被一个人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尤其是从小你所有的喜好,都会被当成丑陋的绊脚石时,这种感受就更加的特别。
锦柒的早餐吃得并不舒服。
如果说实话的话,从昨天拒绝叶仲卿之后,她就开始觉得不舒服。
叶仲卿当时的笑容太过于凄楚,以至于让她后悔——就算觉得叶仲卿的话太过于匪夷所思,可完全能够处理的更平柔的。自己从小待人和缓,昨天的状况,就算是陌生人也不该那样的直硬。
锦柒夹起碗中的糕点咬了一口,味同嚼蜡。
从昨天到今天就没再见过她,今早的糕点也是托人送来府上的,就连留下的字条上也不如往日亲密——连一声七七,也吝啬给。
叶仲卿,是不是生气了?
想着想着,锦柒就有些意兴阑珊,她再也吃不下早饭,轻轻将碗筷放下。
一旁的香冷和凉初,早觉出了公主的不对劲儿,但她们小服侍公主,知道公主是个不愿意多说话的人。要是公主不想说,任凭她们怎么问都问不出结果的。
所以香冷只是劝道:“公主再吃一点吧。”
凉初也连连点头,无论怎样,总归不能伤了身体。
“不了,我不大舒服。”锦柒微微低下头,垂着眼帘轻声说。
“奴婢去请太医?”香冷有些担心,她知道昨夜公主房中的灯,天明方歇。
“不必。”锦柒抛下两个字,转身离去。
凉初在这一过程中没有插话,凑巧她昨日看到了叶仲卿离府时脸色苍白、心绪不佳,当时就觉得有些古怪。今天又看见了公主的举动,她实在很难不将公主和叶仲卿联系起来,两人之间一定发生了她们不知道的事。她立刻要把自己的发现告诉香冷,抬起头时正好对上香冷探究的目光,眼神交换间,一切了然。
锦柒回到房中,仅着中衣在床上躺下,昨夜睡得太晚,按理说她此刻应该小憩一下。但是不知怎么,总觉得胸口憋闷,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
又是半响的辗转反侧,锦柒叹了口气,坐起身决定透透气。
今日洛阳城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相当的好天气。是以锦柒窗户打开后就干脆在窗边坐下,玉手支颌,望着远方发起呆来。
锦柒的府邸虽在宫外,却也是天子着内务府用心选定的,在地理上位于洛阳最主要的住区之一。虽不是洛阳权贵最多的住区,也不是洛阳地价最高的住区,但足以称得上是洛阳最有历史的住区。说它有历史,并不是指这里的房子修建时日已多,而是这里每一栋房子,往上数不到三代,都住过洛阳历史的缔造者、见证者,都足以担起街上说书先生口中的波澜壮阔。
像所有的过眼繁华一样,登上制高点的极致张扬,最后都会逐渐藏匿在平淡的外衣下。
所以,这里平日里最多的,就是宁静。这种宁静是历尽沧桑才能历练出的,波澜不惊的力量。
只是今日这种宁静,被人打破了。
。
。
叶仲卿不瞎、不聋、不哑,最重要的是绝对不傻。所以当她第三感受到身后李孟眼中的冷光时,她就确定了娇奴和李孟绝对“有一腿”,何况现在是她感觉到后背发凉的第一百零一次。
叶仲卿想要给李孟一个歉意的眼神,顺便证明自己的清白。却在刚转身看到队尾一脸黑线的李孟时,娇奴就热热切切的贴了过来,惊得叶仲卿赶忙提一下缰绳躲开。娇奴本身也是马术行家,居然也提一下缰绳靠的更近。
这么一来,叶仲卿的扭身的举动在李孟眼里就赫然成了炫耀。
“好姐姐,放我一马吧。”叶仲卿又觉得背后一凉,压低声音拜托道。
“原来叶公子不喜欢和奴家在一起。”娇奴娇声道,做出一副悲切的样子擦擦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果然嫌我是花楼女子。”
“并不是……”
“那你说一句喜欢来听听。”娇奴并不满意,所以不依不饶。
叶仲卿扶额捂脸,心中哀叹,为什么花楼的姑娘们各个都是这样!
娇人,那些主那个不是逮着姑娘们就使劲儿调戏,此刻见叶仲卿青涩的小模样,心中居然升起一种邪恶的高兴来,似乎隐隐的还有些上瘾,故而道:“叶公子不说,就是嫌弃娇奴是花楼女子,平日里的交好果然都是假的,平日里口口声声的好姐姐也都是假的,就连那一日的恩爱……”
叶仲卿见娇奴越说约不成话,情急下伸手捂住了她兀自还在张合的嘴,谁知道娇奴居然身子一歪,撞在了叶仲卿肩头。
玄央民风开放,本来一男一女并肩同骑并没有什么,此刻两人的举动却绝对是万般亲密——这一幕在旁人眼里,分明就是当街搂搂抱抱。
饶是叶仲卿见多识广,此刻也愣在当场。
娇奴也有些脸红,她其实也是失去了平衡才歪到叶仲卿身上去的,她夹着马腹微一使劲儿自己坐正。玩大了,她咳嗽一声,清清嗓子道:“刚刚……滑了一下……
“好姐姐,你可千万别再这样了。”叶仲卿分明听到背后有钢刀刮骨的声音,就是没练过武的人都感觉的到那弥漫的杀气。她丝毫不敢耽误,急忙抢开几步,和娇奴拉开了距离。
抬眼间发现叶府就在眼前,索性轻喝一声,快步离开这一是非之地。
远处一扇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悄关上了,然而窗后的人已经目睹了这一切。
叶仲卿,你的喜欢原来如此的轻薄。
第69章 一颦一笑一故人()
“叶仲卿这家伙,回来这么久都不知道来看看我们。”凉初扫着院子里的落叶,撇嘴对一样在扫落叶的香冷说。
“她来看我们干什么?叶仲卿喜欢的是殿下又不是我们。”香冷不屑。对于凉初的单纯,她一向无法理解。
“哪有那么多理由,她就是重色轻友!”凉初将手中的扫帚重重的顿在地上,气哼哼的。
“这话,说的不对吧?”
说曹操曹操到,一晚好眠的叶仲卿坐在墙上架起腿笑,她摇一摇手上托着的食盒,挑着眉说:“今年夏天最后两笼荷叶糕,看来你是没兴趣了。”
凉初的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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