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君怀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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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君怀归日-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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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有些为难,按理说拿了人家的钱财就要替人家消灾,可是自己一向在后厨工作,天天对着菜板,不善言谈是必然的……要是对方又是个姑娘,再有几分好容颜,那就更是笨嘴拙舌。他偷偷的打量一眼半个身子藏在门后的凉初,这个姑娘嘛,虽然这会儿饿久了脸上有点菜色,但还是蛮俏丽的。

    凉初饿的上气不接下气,还是发现眼前的男子先是鬼鬼祟祟的打量了一眼自己,而后居然可疑的脸红了当机立断,对不起了小点心——我还是关门吧。

    看出来门就要被关上,男子突然想起早上那个人拜托自己的时候,好像还让他转交一张字条。没拎东西的手急忙从怀中掏出字条,急道:“姑娘且慢,这里还有一张字条转交。”

    凉初半信半疑,暂且将门又拉开一条缝。

    男子见凉初还是不信,急忙摆明身份,晃一晃手中字条,又解释道:“在下是摘月楼新来的糕点师,真的是受人所托,并无恶意。”

    在凉初心里,能做出好吃糕点的人,应该都不会太坏,所以她想了想,又把门打开一点,但还是有些担心,所以她道:“那你帮我念念,纸条上写的什么?”

    “有事缠身,糕点慢用。叶仲卿。”

    “谢谢。”听到叶仲卿的名字,凉初才是真的放下心来,她痛快的结果糕点和纸条,转身进门的时候,忽而回转过身,歪头问:“你真的是摘月楼的糕点师?”

    “嗯,在下是新来的,暂时也就是帮帮手……”男子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小小的帮工,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不过要不是娘是摘月楼的点心师,也许以自己的手艺,还要过几年才有这个资格。

    “好好努力呀。”凉初一笑,露出脸上两个酒窝,轻轻把门关上。

    门外的男子站了一刻钟,才回过神,转身离开。

    笑的,真好看……

    。

    。

    “喏,那就是马场了。”娇奴半转过身,一手遥指前方。

    “嗯。”叶仲卿点头,洛阳黑市的地价可也是黑心的很,前面的马场从外面看,就知道占地不菲。那么不是马场主人的心太黑,就是真的有良驹。不过,一般这两个原因应该是都有。

    “让开,快让开!哎呀呀呀!快起开!”

    焦急的叫喊声,把叶仲卿提到嗓子眼儿的赞美之词堵回去了。

    一匹马昂头扬蹄在前面狂奔,后面是几匹马紧追但还是被越拉越远,叫喊声正是从追逐的人嘴里发出来的。

    路两边的人本来是想看个热闹的,但是只见烟尘滚滚、来势汹汹,都鸡飞狗跳的躲开。只有做古董生意的陆老六,机灵的趁乱丢了几件前月收到的假货到大路上。

    转眼间那马已经驰到了娇奴和叶仲卿面前。

    叶仲卿瞳孔微缩,看的分明,那是一匹漂亮极了的桃花马,漂亮到她立马决定买下它。

    既然是自己家的马,当然不能坐视不理,叶仲卿左手向一边的桌子上探去,哪里好巧不巧正有一根牛皮绳。

    但有个人比叶仲卿更快,娇奴眼都不眨的盯着那匹桃花马,手中的牛皮绳已经娴熟的结成了简易的套马索。她将绳索甩出,娇喝道:“留下!”

    可那匹马轻巧的一顿,居然疾驰中稳稳的停了一下,躲开了娇奴的绳索。而后,气息都不乱的又发足狂奔起来,经过娇奴身边还偷闲侧头“噗——”的吐了她一口,顿时气得娇奴杏眼圆睁。

    “哈哈哈!”叶仲卿距离最近,非常不给面子的大笑。娇奴的怒视还没扔过去,她人已经腾空而起,借力跳上了马背。

    那匹马神骏得很,如何肯停?当即起跳,前蹄落地就是一个急转,急转刚完又惊嘶一声,急转回来。待得要再往前走,却被叶仲卿一拳打在肋上,疼的它迈不开腿,在原地和叶仲卿纠缠起来。

    桃花马先后被两人拦阻,速度本身就有所下降。此刻马场也有人追上来,插不进手,在一边见那马如此动作,不由替马上的人捏了把汗。要知道这桃花马,是马场新从大宛运来的宝马,说是龙驹也不过分。因为性子级烈,所以就想等先缓两天,稍微培养下感情再驯。没想到这一等就等出了祸事,居然被它不知怎么弄断了栓它的绳子逃了出来,是以才有了先前一幕。

    这几匹马发起飙来,就算是马场的老师傅都没有把握稳得住,况且此刻这桃花马身上有没有马鞍,自然更是难办了。

    叶仲卿却不慌张,不管如何颠簸,只是心志坚定的抱紧马脖子不松。那马儿晃得越是狠,她就勒的越是紧。萧楚送她的第一匹马,就是这样得来的。

    一人一马贴的极近,叶仲卿感觉到桃花马心跳的越来越快,动作却越来越无力,抛了个眼色给马场的人,马场的人会意,悄悄从旁边过挡住了前面的去路。

    “喂,我们没路走了,不如回去?”叶仲卿附在马儿竖起的耳朵边轻声说,她相信好马都是通人性的,所以此刻软下声音劝说道。

    那桃花马打了个响鼻,竟然真的依言回转,降下速度朝马场跑去。

    在场的人人都是一惊,叶仲卿很专心一点也没注意到,连经过娇奴身边都无暇看一眼。

    桃花马脚力很好,马场转眼就到了眼前,一个马场主人样子的人,已经迎在了门口。叶仲卿心下一轻、不由松了口气,胳臂上的力就也松了。谁知道那马等的就是这一松,立刻顺势抬起前蹄,叶仲卿身形一晃,果然掉下马来。桃花马脾气坏得很,抬起后腿就落井下石的像叶仲卿踢去。

    叶仲卿落下马来,心里暗骂那马狡猾,早有提防,左手向下一抹,就地滚开。不想那马竟然不依不饶,居然举蹄又来。

    马场主人见有人落马就心急如焚,如今要是这马真的伤了人性命,再名贵也不值得留下。见状手中碗口粗的木棍,再不留情,脱手狠狠向马腿砸去。

    “且慢!”

    “嘶!”

    两声惊呼几乎同时响起,只不过一个来自叶仲卿,另一个来自马厩里的一匹马。

    众人眼前一花,叶仲卿已经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从地上弹起,抄住木棍的同时翻上了马背。

    桃花马惊魂未定,一晃神儿见叶仲卿居然又跑到了自己背上。摆了摆头,感觉叶仲卿又要勒住自己的脖子,急忙低下头前蹄刨了刨地,乖乖的臣服了。

    “老板!这马我要了,给打个折吧。”叶仲卿还有点喘,但心情很好。刚刚和桃花马几番较量,又看到马儿肚子上四撮旋转的毛和入钩的马蹄,知道是龙种无疑。所以此刻一收服,按耐不住心中喜悦,脱口问道。

    本来这马是这匹马里最好最值钱的,理应留到下个月拍卖,但性子这么烈估计不好驯,况且刚刚叶仲卿也算救了这桃花马一命——马腿断了就算医好,也不会再如此神勇了。所以略一思索,马场老板决定就买给叶仲卿了,只是奸商本质作祟,必须开个相对的高价才能心安。

    “本来这马该值千两。”他开口,而后当然看见叶仲卿皱眉了,所以又说,“但阁下既然帮了我们马场这样大的忙,就一口价五百两可好?”

    五百两着实有些多,依照玄央物价普通的马十两一匹足矣,五百两足以买下五十匹普通马,而这几乎是一个小马场所有马的数量。可是宝马确实可遇不可求,百两之资,若是开价给那些王公贵族,多半可以。

    “这……”叶仲卿心里盘算着,有些犹豫。

    “这样,这匹马和这桃花马关系最好”马场老板见机行事,指了指马厩里另一匹马,那马不买面子的一口向他咬去,他不在意的抽手躲开,“这一匹雪花马,一并送你,怎么样?”

    叶仲卿有些心动,她跳下马安抚的拍拍桃花马,走向马厩。那匹马说是雪花马,可是和别的雪花马毛色却是反过来的。寻常雪花马该是黑底白花,眼前这匹却是白底黑花,估计它和别的马分栏也是毛色的原因。

    马场老板趁机让人把桃花马牵回马厩,关在这匹马旁边。见桃花马安然无恙的站在身边,这马果真先去蹭了蹭它,又转回来舔了舔叶仲卿的手,水汪汪的眼睛里似乎有些感激的意思。

    “你看,这马喜欢你。”马场老板见缝插针。

    叶仲卿一笑,不置可否,走近一步摸摸它的鼻子,轻声问:“刚刚那声惊呼是你发出来的么?”

    花马像是听懂了,抬头“嘶——”的一声算作回应。

    “你就见不得她受委屈是么?”叶仲卿又轻声问,花马忽闪忽闪的眨了眨眼。

    叶仲卿刹那间居然觉得这马是自己的知己,她几不可闻的叹了口气,慢声道:“好吧,好吧,要是独留你在这里,太残忍了些。”她转过头,对马场老板点了点头:“那就依你吧。”

    “好的,那您是现银还是……”马场老板心中大喜,面上更加风平浪静。

    “慢!”一声娇喝打断了他的交易,听见这个声音,马场老板不情不愿的转过身,陪出个无可奈何的笑来。

    来者正是被叶仲卿忽视在路边,姗姗来迟的娇奴,她走近两人身边,毫不客气的掐住马场老板的脸。

    她使劲揉捻着,嘴上却十分温柔:“阿马~你这样,太不厚道哦。”

第20章 千金人情() 
马场的伙计们,见娇奴来了,都识趣的走开——老板对上娇奴姑娘,那是毫无胜算,站在这里看老板出丑,还不如赶紧躲起来。

    马场老板非但没有挣开,笑的更加小心翼翼,口齿不清的说:“赭摸噗厚套(怎么不厚道)?牵乐阳就我叽最厚套(全洛阳就我家最厚道)。”

    “阿马,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到底开价多少?”手下的触感不错,娇奴忍不住左右手交替的上下揉动。

    “山百低昂(三百两)。”

    娇奴突然笑了,那笑容极尽娇媚,可是看在马场老板眼里,却比索命的无常还吓人,豆大的汗珠出现在头上,他忍不住就要松动价格底限。

    一旁的叶仲卿却在此刻开口,解救了就要松垮的马场老板:“好姐姐,你就放了马老板吧,这价钱还算公道了。”

    娇奴闻言,“哼”的一声松开手,走到马厩边,恨铁不成钢的一指戳上叶仲卿的脑门。她看看一边的桃花马,又看看眼前的“雪花马”,有些嫌弃的道:“这马长得也太怪了,怎么能叫做雪花马?”

    叶仲卿抢上一步,捂住雪花马的耳朵,转过头压小声音对娇奴说:“好姐姐,你别当着我的马说,它会不高兴的。”她说着,又安慰性的顺了顺那匹马耳边的毛发,“我倒觉得还好,比一般的纯色马多了些灵动、又比花马多了些稳重,非但不怪,还很特别。”

    娇奴心里翻了个白眼,恨不得找块抹布堵上叶仲卿的嘴。平心而论这马确实也不丑,可有些话明摆着是说给阿马说的,不挑挑毛病,怎么砍的下价,每一句话说出去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腹诽着,心里越发肯定叶仲卿是个呆头呆脑的、家世优渥的世家子弟。

    “对啊,这话有理。”阿马虽然刚刚听到叶仲卿叫娇奴好姐姐,见两人的举动又分外亲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但商人的本能在不断促使,缓过神儿来,忙见缝插针的介入对话。

    “况且我这两匹马买三百两,绝对良心价!”说着伸手指向“雪花马”的马蹄,又示意叶仲卿看它的腹部,“头上长角、肚下生鳞、蹄下有爪,虽然不明显,但假以时日,绝对也是一匹好马。”

    叶仲卿并不是很懂识马,本来要买下这匹马也只是因为投缘。此刻见场老板说的信誓旦旦,娇奴在一边也并未打断,心中明白多半是真的。这样一来,三百两白银花的也并不算冤。她微微拱手,“多谢马老板讲解。”

    马场老板愣了愣,有些尴尬的咧嘴笑笑,拱手还施一礼,“小姓李,单名一个孟字,公子直呼我名字就好。”

    叶仲卿一愣,看一眼娇奴,又看一眼李孟——刚刚明明听娇奴叫“阿马”来着,怎么人家的名字中却连一个马字都没有?

    “阿马这称呼,是我起的,既然是卖马的,那就叫阿马咯,简单明了嘛。”娇奴解释道。

    李孟最不喜欢人家说他是卖马的,此刻听见,心头一热,脱口道:“怎么,这样推算,难道你应该叫阿花么?”

    阿花这名字,怎么听都像是一个山野中,活泼泼、土闪闪的村姑名字,一落进娇奴耳中,立刻引起娇奴的剧烈反应。她灵活的绕过叶仲卿,一掌向李孟拍去,李孟天天和马相处身体自然灵活,低头躲开这雷霆一掌,掉头就跑。娇奴此刻没了半点时莺馆二把手的觉悟,居然和李孟一前一后,像顽童一样追逐起来。

    阿花追阿马,阿马躲阿花……这样念一念,还真有些乡村野趣,青梅竹马的意思,叶仲卿看戏不嫌事大,环手抱胸乐呵呵的想。

    时莺馆的工作属于昼伏夜出,娇奴在一夜未眠后本身就有些疲困,李孟又有着体力上的优势,三跑两跑,就追不动了。

    “好,好,好你个阿马,不是你以前,以前要靠我照顾的时候了是吧?过河拆桥是吧?”娇奴气喘吁吁,做出一副生气要走的样子,打定主意要给李孟放个血。

    说起来,两个之间的故事,话非常长。但是如果只概括一下的话,那就是两个字:孽缘。那一年,娇奴还只是时莺馆众多姑娘中的一个,而阿马还只是往来于洛阳和大宛的商队中普通的伙计。

    两个人的初遇,很不美好——花招为了锻炼娇奴的嘴皮子(也有可能只是自己懒得跑),让她去商铺里看看有没有大宛的新鲜玩意儿,顺便以最低价格搜刮些来,就是搜刮,这是原话;李孟正处于升职的考核阶段,负责照看店铺,争取以最高的价格敛财,敛财,这也是原话。可想而知,多么精彩的一场价格攻防战。据现场的目击伙计描述,那是唇枪舌剑、别开生面、火树银花、*……反正,不要在意词语意义的细节,好好感受精髓。

    过程,也一样不美好——有第一次过瘾的嘴仗,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总之,两人解下了梁子,虽然内里包的是惺惺相惜。

    转折,当然也不会美好——娇奴顺风顺水,在花楼中有了愈来愈高的地位,春熙巷十里之内没有人再愿意去招惹她;李孟顺水顺风,商队也因为他生意越来越好,却被一伙悍匪在洛阳城十里之外杀人越货。娇奴机缘巧合救了自己挣扎回洛阳城的血人李孟,费心费力的照顾,末了还借了他些私房钱东山再起。

    还会行进的结局,总算是好了那么一点——娇奴安心做她的二把手,李孟也安稳的做起了大宛马的生意。两个有过过命交情的人,却还是维持着之前的样子,见面就吵、吵完就算。可能是太熟了,或者是习惯了,两个人各玩各的,却是谁也没有点破那层窗户纸。

    所以,看见娇奴好像真的生了气,李孟怎么能方寸不乱,他赶紧跑回来,挡住娇奴的去路:“怎么会,怎么会,你的恩情我李孟会记一辈子。”

    “那我给你缝补过的衣服,值不值百两?”

    “值!”

    “那我给你做过的饭、熬过的汤,值不值百两?”

    “值!”

    “那我借给你的钱……”

    “不是已经还清了吗?”

    “你现在还要跟我说这些!”

    “值!值千金!”

    “那你看,你欠我这么多钱,你不送我这弟弟几匹马,说得过去吗?”娇奴紧追其上,一指点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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