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一家子 。。。
城市里的繁华总是让人新生向往的,因而城市才能不衰地繁华着。
陈佩华拉着儿子不足她半个手掌大的小手,小心而又迅猛地在人流中向前挤。儿子今年不过三岁,她绝不会让她的儿子毁在那个醉鬼身上,哪怕是毁掉自己的人生。男孩是个很乖巧的长相,颇为讨喜,纵使穿得不怎样漂亮,却依旧是让人见了便新生欢喜。他从没见过这样多人,光是人们脚上百样新奇的鞋子,都恨不能让他眼花了。
“妈妈,妈妈,好多人……”
“嗯,记得跟紧我。”陈佩华又叮嘱一遍,心里并没有什么慌张,她将来便要在这块土地上打拼,有什么可慌张的。在兴奋的情绪下,这条路也被她赋予了新的意义。她想:“这条路,永远是我成功的第一条路。”
陈佩华是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个漂亮的女人,更是个有野心的女人。一个拖着儿子上城市讨生活的乡下女人能够混到她这个地步,自是有她的本领。
只是,她这第三个丈夫确着实不是个东西,竟敢花她的钱去外面玩儿。她这任丈夫是个极其俊俏的男人,待人总是笑脸温语,说话也幽默风趣,是个很得人爱的类型。陈佩华当初很是为他痴迷了一阵,俩人在一块儿后,她便发现,这个男人不过是个花瓶罢了,是个十足的废物。但那时她还沉溺于爱情这样一种吃饱喝足后的大事之中,以至于到了和男人结婚的地步。
其实,那个男人也是有好处的:他和陈唐华处得很融洽。陈唐华便是她的儿子,原本是叫唐华的,她在来到城里后便把她的姓冠在前面。
唐华如今也有十四岁了,刚刚升的初中。他来城里时跟不上进度,便连着读了两个一年级。这事儿陈佩华现在像来都觉得生气,她儿子的聪明乖巧,又哪里是那些个蠢学校识得出来的。
看,他儿子现在,年年拿第一,把林家的公子都给比下去了。
林家是个真正的大家庭,且声名显赫,这几年陈佩华跟着林家干,可是不小地狠赚了一笔。
这世上,没有人能够比她的儿子更可人儿。她儿子和林家公子关系倒是异常的好,对此她向来是冷眼旁观,因为这件事既好也坏。
陈佩华随手调着遥控器,竟是左等右等都等不到那个男人回来,哈,看来这个男人是彻底不想回这个家。她看一看钟,已经十二点了。她心里真是没什么伤不伤心的,因为这会儿那个男人就是个花瓶罢了。
她放下遥控器,走到儿子房门口,打开紧闭着的房门。儿子正在学习呢,多好的孩子。“华华,这么晚了还不睡?”
唐华抬起头,冲母亲笑了笑,“妈,我一会儿就睡,你也睡吧,明天那么多事忙。”
儿子向来是这么贴心的,陈佩华摸了摸儿子的头,道:“妈妈明天要去上海和你方叔叔谈笔布料生意,估计得两三天,家里就交给你了。”她总和儿子说自己生意上的事,儿子听得懂,她知道。而况她儿子将来必然是要接手她的事业的。
“嗯,路上小心。”唐华少年的声音很清脆,让陈佩华听了心情就好。
“好孩子。”陈佩华又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头,才出去了。
唐华瞟了眼闹钟,知道那人还没有回来。他当好孩子都当腻了,那男人却还不回来。难道真在外面玩野了不成?
他小时候多半时候是随着母亲走南闯北地四处走生意,他记忆力很好,现在依旧清楚地记得那些欺负过自己母亲的男人的嘴脸。他心想:“那些人,多么该死!”
不知不觉中,手下的书本便被他用笔尖给划破了好大一条口子。他把笔甩掉,若无其事地把书合上装进书包,然后又把其他琐碎的东西一样一样地缓缓收进书包里,他很喜欢做这样的事,这让他心情舒畅。
刚收好,房门便被人打开了。他以往能够分辨出那人的脚步声的,因为那人走路总是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回竟没听到。
“小华华,还不睡?等我不成?”文帆关上房门,左崴一步右扭一脚地冲着唐华走过去。一身的酒气很是熏人。唐华早习惯了酒的气味儿,这人过来就直扑在他身上,真是颇重。他一手就拍向那人脸上,“起来!”
他人小其实力气很大,但他打这人时候一般留着力,所以那不过是挠痒痒似的一拍罢了。
文帆被他打了一下却笑地更开心了,竟凑过来亲了他的嘴一下才起来。然后便往房门那儿去。
“你去哪儿?”唐华身上穿得是男人去年送给他的小熊睡衣,当时他还狠狠地评说了一番这睡衣的恶俗。
“洗澡哪,你不是嫌我熏人么?”文帆用着讨人喜欢的脸做委屈表情时,是真的很能打动人心。唐华心想:“这样的男人,真是不像个男人。”然后便不理他直接往床上躺。男人出了这个房门,今晚便不会再进来,这是他总结出的规律。
唐华六七岁时候住在一个有些杂的院子里。他记得,邻居家有个很讨人嫌的懒汉,成天的游手好闲,干些小偷小摸的事。见他长地乖便总掐他的脸,有时候甚至还咬他,他只不理那人,因为他知道自己打不过那个人。懒汉逗了他一阵子便觉得无趣了,以后见了他都只喊他句:“小杂种”了事。
可有一回,懒汉却把唐华抱到他家里去,说是请他玩。他挣扎了一番,依旧无法挣脱就随他半抱半拎地往家里带。谁晓得那人却是带他看那男人和女人上床的片子。他只见光裸的男人女人在床上翻滚,一时竟然没能领会俩人是在干什么。
那男人一副玩笑的模样看他,像是要看他什么稀奇反映似的。他就见俩人越缠越紧还不停地哼哼,心里忽然就一个念头闪过光去。似乎是恍然间就明白了那是是什么意思。那个不就是什么生娃娃的事。顿时便羞红了脸。
懒汉见唐华红了脸便哈哈大笑,说:“你这小人儿竟然也是懂这些路子的。”笑着还凑过来搂着他亲了下他的脸。唐华向来嫌那人亲他脏,这会儿更是嫌弃,同时也有被笑话后的羞恼,便冲过去手脚并用地打那人,口里一直骂着乡间的粗话。
无意间便碰到了男人火热的部位。
那男人猛一抽气,把他捉了下来,压在床上,任他在哪儿摆手摆脚。脱口便冒粗气,像是喘不匀似的。“ 小崽子,差点被你弄着命根子。”
懒汉又晃了他一眼,笑的模样很是难看,嘴角都恨不得咧到耳根那儿,却一直在那儿不停地笑。“你这崽子倒是和你那妈生得像,一样样白白净净的。”
说完便把他乱晃的腿掰住脱了裤子。这会儿正是夏天,他就这一条裤子。懒汉接着便脱了自个儿的裤子,把那撒尿的玩意儿往他腿间塞。他抓挠着那人的手,又死命地挣脚,那人却不怕痛似的硬是抓住他两只脚收拢了,好夹住腿间的那个玩意儿。
他只看见那人跟发了疯似的又喘又叫地在他跟前晃腰。腿间被磨地很不舒服,可他向来以为自己是男子汉,这会儿纵使心里气地直叫,却愣是把眼泪挤在了眼角那儿没有哭出来。
这时候的小唐华是羞恼且无措的,他根本不晓得那人其实是在干猥亵的事,只以后见了那人就躲。母亲见他那样怕那男人,不久之后就带着他搬走了。
唐华惊叫着从梦中醒来,四周还是黑的,也只有他一人。他松了一口气,那股害怕的情绪依旧萦绕着让他一时有些发懵。那人笑时丑陋的模样可真恶心。他摸着床边的灯,打开了。待彻底醒过来了,他想,这是老天提醒自己,他还有这么一个仇人。
作者有话要说:由于之前贴的确实是有点少,我决定并一下,嘿嘿
2、此起彼落 。。。
一看钟快六点了,唐华八点钟上课一般是七点半出门做公车去。他家里离学校不过三四站车程。偶尔男人也会开车送他去上学,母亲一般是没有空的。起床穿好校服。家里有请钟点工,不过早饭什么的一般还是男人做的。男人虽然成天无所事事的,却不讨厌做饭。
他洗漱好便在书桌前坐下了,窗外已经是全亮了,夏天天总是亮地快。他把玩着一个摇头晃脑的不倒翁。这小玩意儿是一个学妹送给他的,这礼物可爱,学妹的长相也颇为可爱。
他总是会收到一些礼物,女生送的居多,但也有男生送过他东西。且是些什么的不懂的小男生。
林锦称之为“拐纯仔”。因为通常一些不明白事的很喜欢对他示好,且是不求回报的。
林锦是个很毒舌的人,加之身家好,为人颇为任性。俩人算得上是不打不相识,且是同桌。
他听到客厅有声音,便也开门来到客厅。文帆刚起来的模样,头发还乱糟糟的,正端着个水杯在那儿摇头晃脑的。见到他穿戴整齐的模样小惊讶了一下,“怎么起这么早?有什么事吗?”
男人放下水杯,随手弄了下鸟窝似的乱发。唐华走向他,又忽然带着风似的紧紧抱住了男人,让人摸不着头脑。男人不禁心想:“这莫不是在向我撒娇吧,我可不爱人向我撒娇。”还没等他苦恼呢,便被唐华在胸口那儿狠狠咬了一口。
他抽冷气地叫了声,有些莫名其妙。结果那死孩子竟然又舔了他一下,他不禁颤了一下,他本就是个身体敏感的人,现在又是早上□正没消散的时候。底下立马就硬了。他抱住怀里的家伙,作死地揉搓了一番,□也在小人儿身上蹭了半天。待缓过劲儿来了才放开唐华,笑着骂道:“你这崽子,也不怕整地我早衰。”
唐华只不过是顺着性子咬了他一口,谁知他却发情了,便有些鄙视:“你自己成天发情关我什么事!”
文帆向来不是个好相与的人,这会儿是着实喜欢这孩子,才由着他。再说了,小子又不是我的孩子,个喜怒无常的性子也是他那个神经妈给惯出来的。他捏了下唐华的脸蛋,有凑过去亲了下才去洗手间解决自己的人生大事。
唐华也跟了过去,在镜子面前看了看,发现衣服果然被那人给揉皱了,便又整理衣服。“我妈已经出发了吗?”
“当然了,你妈妈就永远是那早起的鸟里的一只。”男人颇为若无其事地在那□着,偶尔哼两声,“啧,出不来呀,小子,帮我揉揉,怎么样?”
唐华并不想一大早的干这事,但那男人又摆出一副哀求的神色,让他见了便不舒坦。只好勉为其难地走过去,用手帮他出来,男人嫌不够似的,左手还凑过来握着他的手教他哪里揉着舒服,右手则摸着他的脑袋,喃喃地边呻吟边道:“乖宝贝儿,给我亲两口吧!”
唐华也想他早点完事,便凑到他□那儿浅浅地含了下头儿。男人叫了一声,像是舒服极了似的,唐华凉凉地想:“我要是咬你一口,你估计叫地更大声。”男人像野兽似的,硬是把他的头按住不肯离开他的嘴,唐华重捏了下男人的命根子,权作警告。男人倒是受了刺激,一下子便射到他嘴里了。
那个味道真是刺鼻,唐华自是受不了,立马就对着马桶吐了。可一想到嘴里有过这种东西便来气,身后抱着他男人当真是可恨。文帆见小孩这样难看的脸色便知道玩过头了,连忙抱住了他又亲又摸地道歉。
又掰过小孩的脸,凑过去在那小嘴里舔弄了一番。“我晓得你嫌脏,哪,我全帮你洗了,就别不高心了?”
“我都嫌你口水脏!”唐华心里想,转身就又扇了他一巴掌,这会儿是用了力气的。立马男人脸上就显出红印子了。他心里这才痛快些。
但男人那脸色就是风雨欲来了。这辈子还没人敢这么做真地抽他脸子,个小屁孩竟然也敢这样扽鼻子上脸。那捏这小孩下巴的手也渐渐带了劲儿,他冷笑了一声凑上去愣是把小孩嘴唇咬出了紫痕。
唐华气不过,转身就走,连饭也懒得吃了。这不要脸的男人做的饭,他不赏脸吃。
事后男人依旧是他的花蝴蝶,这样一件晨间小事,还真上不了文大蝴蝶的心。
学校里的唐华向来是个温和有礼且聪明的领头军形象,今天虽然脸色不好,但一众人除却林锦都没觉得什么异样。依旧和他有说有笑。
他们学校是一体化学校,小学中学高中都在一个校园里,只是分落在不同的区块罢了。小学区就比较空旷,高中区则是树木多,环境颇好。唯独中学区是不上不下的,仅仅是教学楼比之其他的漂亮些。
他们学校是不主张学生中午回家的。因此唐华和林锦中午一般都是在学校里午休。不过他们一向更喜欢高中区的那个林子,那里安静风景好,且是不是有好戏可看。
今天中午,又有个学弟找来了,送给了唐华一个很精致的信封。
及至俩人来到了林子里躺了半天,他才想起来这样一件事,便百无聊赖地把信掏了出来。林锦斜了他一眼,“难道还有男的来找你告白不成,看你嘴巴跟被猫挠过似的,别不是被那个小学弟给咬的吧?”
唐华看完信便又仔细地收起来,瞪着林锦:“靠,你再惹老子就打一场得了。”
俩人这样骂架打架都是常事了,可今天林锦家里是有客的,可不能受个什么伤回去让人瞧笑话。“我可不惹你,我不过是怕你得个什么疯猫病之类,毕竟你已经疯得够可以的了。”
林锦觉得这唐华其实是只脾气暴躁的老虎,但一装起来就又成了狐狸了,到了小屁孩那儿整个就成了兔子。
唐华不爱和他斗嘴,总觉得是掉价了。这信里,倒是说了棘手的事。“林锦,这孩子说他怕回家他爸爸打他。”
少年总是爱做英雄的。
于是,俩位正热血的少年便觉得这件事非管不可。而首要的事,就是要找那小孩确认这件事的真实性。
下午放了学,他们便去了小学区守株待兔似的等小学弟出现。
小男孩今年才读小学三年级,名叫许天琪。据说是曾经在路上被人撞到,然后唐华便天神似的降临到他的面前,将他扶了起来。“我每次和哥哥打招呼,哥哥都会对我笑。”
林锦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谁见到别人冲自己打招呼不回应啊?更何况那什么烂剧情,就这种程度就值得感恩戴德了?再说了有困难找老师啊,找个哥哥有什么用?
俩人带着许天琪到了中学区的一个亭子。那亭子平日里都有人坐,现在学生几乎都走的差不多了,便算得上是个干净舒适的去处
唐华后来看他身上,确实是有些青青紫紫的伤痕,而且不均匀地分布在背部和四肢上,背部和屁股那儿要更为严重一些。
“天琪,家里妈妈不拦着爸爸吗?”唐华并没有很丰富的同情心,照顾后辈的确是应该的,但有些事,他是管不着的。简单说来,他就是觉得自己是走在别人前面的,那就该提着盏灯照着后面人的路,可要他后退去扶着你走,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小孩的眼泪原本就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现在算是彻底掉了下来。一张脸涨红了,似乎是想拼命忍着不哭。“妈妈,她走了……呜……哇哇……”像是卸了闸的洪水,小孩彻底嚎啕大哭起来。
两个少年可从来没有过哄小孩的经验,而且这小孩哭的可谓撕心裂肺,他们便更加无措了。直到,这哭声把老师给引了来。
来人却和林锦相熟似的,先是看着他愣了一下,才走过搂着小孩好不容易哄着不哭了。那老师自称是姓何,唐华似乎听到林锦在那人自我介绍时还冷哼了一声。那人脸色一阵白一阵红的,倒确实是有些怪异。
事后,小孩才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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