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艳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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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艳殇-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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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钺之轻拍母亲的后背,耐心的劝道:“我这不是回来了么,您别着急,我会帮着大妈照顾哥哥的。”

    “你快上去吧,我这两天都没睡好,得先去歇会。”她抹着眼泪,伤感的抬起头,眼中的儿子似乎比三年前成熟了几分,看起来越发的像个好男人了。

    “好,您歇着吧。”他说完就脱下大衣和帽子,快步上了楼,来到了大哥和嫂子的房门外。

    屋子的门敞开着,床上的男人正是大哥沈剑华,原本硬朗的身体就像个憋下去的皮囊一般僵硬的挺着,本来俊郎英气的脸庞现在看起来却蜡黄枯干,他眼神涣散的盯着天花板,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而坐在床边温柔贤惠的嫂子则在给他读报纸。

    “大哥!”他难过的喊道,赶忙跑到了这个人身边,握住了此人的手。

    “钺之,你可回来了!”嫂子放下报纸,悲伤的低下了头,她面色憔悴,原本端庄秀美的面庞也老了好几分一般,眼圈发黑,嘴唇苍白,就连头发也是随意盘上的,并没有像之前那般细心的梳理。

    躺在床上的男人看到自己,就笑了笑,用很虚弱的声音说:“钺之!”现在沈家的担子都转移到弟弟身上了,他觉得很内疚,可他现在就是个废人,就连和老婆生孩子这么简单的事儿都干不了了。

    “嫂子,您辛苦了。。。。。。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现在还不清楚大哥是怎么受伤的,母亲在电报里也没解释清楚。

    大哥苦苦的笑了,在巨流河和郭松龄的决战中,他不幸被炮弹击中,就这样成了残废,但老天爷却没拿走他的命,这虽然是幸运的但自己却成了家里人的负担,他就像根碍眼的刺一样,每天都躺在这里,让众人参观,他心里断然不好受,但却只能承受命运的残酷安排!


 36残障大哥了无生趣

    “被炮弹打中的!”他看似平静的答道,眼前又闪出了当时那可怕的画面,震天的炮火声“轰隆隆”的响彻云霄,大地在颤动,原本在河对岸的掩体后指挥作战的他成了叛军打击的主要目标之一,爆炸声响起之时,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的时候全身巨痛难忍,足足在医院里躺了半个月才被送回奉天的家中继续修养。

    沈钺之紧握着他的手,哽咽着说道:“大哥。。。。。。你不该跟着父亲打仗,你本应该做个文人。”大哥沈剑华以前很喜欢舞文弄墨,中学的时候就写得一手好文章,但为了支持父亲他就进了陆军学堂,留在军中做副官,以至于后来成了营长领兵打仗。

    沈剑华舒展开眉头笑了:“这都是我的命。”他也唯有认命了,但只因为他的残疾要把弟弟再拖入泥潭中,他就于心不忍了,看上去父亲是有这个意图的,至少会先让弟弟赶紧结婚生孩子,否则沈家就无后继之人了。

    “我就不信命!”沈钺之忍住悲伤,咬着后槽牙说,这二十多年来他一直在和自己应有的命运抗争,如今也算是在北京的梨园行里站稳了脚,不仅能自食其力,还可以养活班子里的人了。

    嫂子红霞见小叔子有些激动便说道:“你们兄弟俩个聊着,我给你们泡茶去。”她说完就起身出了屋,又忍不住掉下泪来。

    她刚下楼便看到了亲妹妹蓉芮,她手里捧着一本张恨水的小说《金粉世家》,依然是低头看路,行色匆匆的样子,脸上少见笑容,梳的也是时下最流行的“三齐”,身材干瘪,没有女性的曲线可言,普普通通的五官,搭配细小的眯缝眼和黑框的镜片倒是相得益彰,身上的旗袍也是灰扑扑的深蓝色,和蓉芮的年龄明显不符。

    “姐,你干什么去?”她问道,姐姐这几天都在伺候姐夫,从早忙碌到晚,就连睡觉的时间都不够了,小侄女也都是她在带着,她觉得姐姐好辛苦,当初还不如不嫁给姐夫呢。

    “给你姐夫和小叔泡茶,钺之从北京回来了。”她说完就匆忙下楼去了,小叔子进门连口热茶都没喝上是她照顾不周哦,虽然现在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若是她不坚持往后闺女小娴该怎么办?假如她倒下了,放弃了,丈夫便只会自暴自弃的。

    蓉芮一听到“钺之”回来的,迷茫的眼底即刻闪出光彩,她低下头微微一笑,便上楼去了,来到姐姐和姐夫房门口的时候,她便支了支眼镜,礼貌的说道:“哥哥,您回来了?”

    沈老板转过脸,朝李蓉芮一笑:“是,我刚到家,这段时间麻烦你受累了。”这姑娘还在念师范,平时就是个书呆子,每天扎在小说堆里出不来,虽说才十八,但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不过她似乎并不着急,好像靠一堆堆的书就能获得满足一般。

    “都是我应该做的,我回屋看书去了,刚买的小说。”她有些羞涩的欠欠身,便脸红心跳的快步走到走廊的另一头,钻进了房门,关上门之后她就高兴的原地转了个圈儿,细声自语:“钺之哥哥回来了,太好了!”

    从七年前她和姐姐踏进沈家,她就喜欢上了二少爷,但她又自知相貌平平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多看自己一眼,不过这却不妨碍她在每个晚上躺在床上对沈钺之进行各种臆想,甚至偶尔还会做害羞的春梦。

    昨晚她在老爷和太太的房门口听到了两人的谈话,老爷的意思是想让二少爷回到奉天来继承家业,因为姐夫已经残废了,更不可能和姐姐再生孩子了,虽然这对姐姐来说很不公平,可她却能每天见到心爱的人,这也算是件好事吧。

    到了下午,身材略胖的沈夫人就从药铺回来了,她给剑华配了些调理的中药,让她听说钺之回来了,一直挂满愁怨的脸上总算是看到了一丝难得的笑容,发间隐约能看到银丝,虽说年轻时算不上美女,举手投足却很得体,气质不俗,沈太太本性赵,祖上是奉天本地的士绅,做药材生意,她和沈慕函算是父母给订的娃娃亲,结婚后两人还算感情融洽,连忙上楼来到了儿子的房间。

    “钺之,你可回来了,你爹天天都催着我和你娘给你发电报呢。”沈夫人望着眼前的年轻人,高兴不已,虽然钺之是仙娥生的,并不是她的亲生子,但也是沈家的血脉,现在沈家只有靠钺之传承下去了。

    “大妈,您憔悴多了!”沈钺之急忙起身,抓住了大妈的手,看样子她最近为大哥的事操碎了心。

    “没关系,你回来就好。”她随后便望向病床上的儿子,每次看到剑华的时候都难过的要死,但还是抱有一线希望的,或许将来儿子还能再站起来,至少不用每天都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剑华用很微弱的声音问:“您去哪里了?”

    “我到药铺去了,刘大夫帮你开了两个房子,等晚上让周妈熬了给你喝,刘大夫说这是补阳气,固肾的。”她带着笑意说道,希望能让剑华开心一点儿,她不想每天都看到儿子苦着脸。

    但剑华却无奈的笑着:“其实您不用这么麻烦的。”

    站在一旁的沈钺之察觉到了大哥的沮丧和颓废之情,便立马劝道:“虽说西洋医生厉害,但咱们老祖宗的东西也不错,方子要坚持吃,哥,你可不能让大妈的心血白费啊。”毕竟是亲兄弟,他是很理解大哥的想法的,但越是在这种时刻,他就越发不能让大哥丧失生存的勇气。

    沈夫人也微笑着说道:“钺之说的是,刘大夫说只要坚持,状况一定能有改善的。”

    听到弟弟这么说,沈剑华只得“嗯”了一声,但他内心却是不情不愿的,他觉着这是浪费时间,白费力气,可又不好和母亲对着干。现在,全身上下只有脖子能稍微动动的他,和死人又有何区别?

    傍晚,洗了澡之后沈钺之便躺在床上思量最近的事儿,他翻了好几个身,还是睡不着,可父亲还没回来,就算是他们父子关系紧张,他也还是要去问候的,而且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作为儿子的他更加不能不闻不问,就算不需要他帮忙也要表达愿意出力的意愿啊!


 37父子谈话陷入僵局

    晚上八点多,一身戎装的沈慕函才从外面回来,他刚进门姨太太仙娥便亲自帮他拿过大衣和帽子。

    沈慕函体格健壮,肤色略有些发黄,虽然没有白头发,但额前却已经生出了一条条浅浅的沟壑,尤其是眉骨前端的皱纹更是明显,这都是经常为了各种大大小小的事物烦心而烙下的痕迹。

    但性格果断决然的他是个不会轻易认输的人,即便是儿子被炮弹击中伤残,他也没有落下一滴泪,在人前他虽然显得严肃异常,但他的内心却是孤苦愁闷的,他不喜欢多言,和正房秋霞相敬如宾,不过却没啥话可讲,但与姨太太仙娥倒是偶尔还会诉诉苦的。

    “老爷,钺之回来了。”她对丈夫说,但儿子已经回房睡了,大概要到明天一早才能起来。

    “哦,赶快让他倒书房去,我要和他谈谈。”沈慕函既着急,又很高兴,他已经三年没见过小儿子钺之了。

    仙娥温和的一笑:“他在楼上睡觉呢,刚下火车太累,要不明天一早我再去叫他吧?”她心疼儿子,而且也担心父子二人会因为不愉快的事儿吵起来。

    “哦,好吧,等明早。”他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小儿子沈钺之已经拎着长衫的前襟下楼来了。

    “钺之,你不是睡了么?”母亲望着儿子一脸倦意,就很心疼的问。

    “还是先和父亲谈话吧,不然我睡不踏实。”他勉强的笑了笑,当视线移到父亲脸上的时候却被这严肃冷淡的面孔给挫败了,不得不收起了招牌一般的笑颜,尽量不让脸上现出任何感□彩。

    沈慕函做了个手势便带着儿子一同走进了书房,仙娥也给父子二人都倒上茶,这才离开帮着关上了门,可还是不放心的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

    沈钺之刚坐好,父亲就很郑重其事的说道:“你这次回来就别回北京了,安心留在奉天吧。”

    端着茶碗的他僵住了,缓缓的抬起头来问:“您什么意思?”

    沈慕函端起茶喝了一口,随后便说:“戏社不要管了,现在你大哥已经成了这样,今后你就要担起长子的责任,沈家如今已是一脉单传,你必须得快点儿成亲,帮沈家延续香火,而且我打算让你去陆军学堂学习,以后代替你大哥跟在我身边,不过我反复考虑了一下,就让你任参谋官,不上前线带兵杀敌。”

    钺之是沈家唯一有能力延续后代的儿子了,他就算是拼了老命也要护着,再也不能让悲剧重演了,虽说这次老大受伤残废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算他再狡辩也难逃家人的责难,为此秋霞和他闹了好几次,哭得死去活来,他的心里又怎能不痛?但最对不住的还是儿媳和小孙女。

    沈钺之觉得这话犹如晴天霹雳,他想开口讲话,却不知如何反驳父亲,锁着眉头踌躇了很久,才放下茶碗辩驳:“让我成婚我无话可说,但让我参军,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他并没像之前那样暴跳如雷,反而很有耐心的解释:“我带的队伍你应该清楚状况,如果没有自己人帮着很容易被取而代之,甚至是暗算,你擅长和人打交道,能帮上我很大的忙,至于婚事让你娘去操持,其实这两年她一直在给你选,最后你挑个中意的便好。”

    沈老板揉着太阳穴长叹一声,随后就皱着眉说:“原来这就是您让我回来的目的,您先是赶紧让我完婚早生娃娃,还硬要拉我参军,您虽然参加过革命,可您却不肯民主,不给儿子们自由,您的脑袋里依然立着块封建的牌坊,您害惨了大哥,现在还要来拉我下水,这根本就没有道理!”

    就算是小儿子说了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沈慕函还是没有发火,他内心有愧,从某个方面讲,儿子说的话确实一点儿都没错,他就是个顽固不化的“老东西”。

    “钺之,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可这不单单是我的事,而是关乎整个沈家的未来,我希望你能留下来,虽然现在老帅腹背受敌,但我们还是挫败了郭松龄,以后东北会更加稳定的,我们沈家在这里扎根也能兴旺起来。”他是老帅的拥护者,但对于少帅也是很恭敬的,因为等老帅年纪大了自然是要让位给少帅的,只不过现在少帅年纪尚青还不能独揽大局,老帅总叮嘱心腹要好好的辅佐,带领少帅。

    他沈慕函平时做人很谦卑,低调,遇事不抢功,所以才能平平安安的把脑袋保住,但却因此而屡屡被其他人算计,凡事危险的事都一脚踢给他,到最后连大儿子也搭了进去,他真的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或许早就应该跟着岳父去经商,打什么仗,参什么军呢?但事已至此,他骑虎难下,即便他要告老还乡老帅也不会答应的,更何况他戎马半生为的是啥,不就是要早些熬出头么?中途放弃,有违他做人的原则。

    沈钺之苦涩的笑了,随后就面对这父亲说道:“在您眼里根本就瞧不起任何人,先不拿我们梨园行的来说,您觉得无论是经商的还是文人,医生,都比不过军人,手里有枪最了不起,谁都不敢惹!”

    沈慕函舒了口气:“这是当然的,就算你到了北京,他们也都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所以才不敢惹你,你不是也因此受益了么?”看来钺之很难同意他的安排,实在不行就强迫儿子,他现在根本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他虽然有几个亲信,但在这乱世也都是人心隔肚皮,郭松龄的事既给了老帅教训,也给他敲响了警钟,所以他必须把钺之弄到身边拉来。当然如果死活儿子都不答应,他也不勉强了,但至少要把钺之的婚事办了,让沈家能早些抱上孙子。

    “您说的没错,我确实曾经向别人亮出过您的名号,这点我承认。”他说完就端起茶碗喝了口茶,刚才他情绪激动了,现在必须冷静一下,如此无理的和父亲说话确实是大不孝了。

    沈慕函觉着再这么谈下去又会和儿子吵架,说不定还会控制不住的动手,他可再不能这么干了,他必须学着克制,于是他放下茶碗平静的说:“你考虑一下吧,但相亲的事不能再拖了,你都二十五岁了,早就应该成家立业了,这次回来再怎么说也要把媳妇娶了。”

    “哦,我知道了。”沈钺之虽然心里不情愿,但也只好答应了,对这场危机,他最不能推卸的就是结婚生子的责任,要是他推脱,就连瘫在床上的大哥也不会答应的。

    望着小儿子钺之走出书房的大门,沈慕函才算是松了口气,看来儿子是答应要结婚了,至于参军的事还是留到后面慢慢商量吧,毕竟京剧才是钺之喜欢的东西,他虽然看不起梨园行当,但也应该尊重儿子的选择,更何况他自己也是个戏迷,否则就不可能认识仙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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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重要通知从9号,10号停更两天,如周四收藏已够500,周四入V入V第一天连更三章(每章节5000字)入V后恢复日更。


 38初到广州诸多不适

    在路上颠簸了好几天之后;佟福来和母亲,以及赵耀辰来到了繁华热闹且富庶的广州。

    福来觉着这里的空气很湿润,虽然现在是一月底;但这儿就像是北平的春秋天一般;气温不高不低;很舒服,穿个毛衣和外套足以御寒,只是他对当地的粤语极为不适应,压根听不懂。

    而且广州给他的感觉是时髦,洋气,大街上的很多年轻男子都会着西装;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便服,只是有时候却偶然会发现他们脚下蹬的不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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