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我稀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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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我稀罕你-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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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我稀罕你
作者:细丝

☆、(1)姐夫,你父女俩奇葩! (2336字)

  “轰隆轰隆”熬过了18个小时,火车还有十分钟就要到站了。我知道车站有个人在等我,这是让我思念成狂的人。他是我的姐夫,也是我唯一的亲人。
  姐夫叫明旭,在我10岁那会,父母就出了车祸,14岁,我就跟着姐姐一起嫁到了他家。那时候他还是个派出所的干警,年轻帅气,对我和姐姐都没话儿说。后来我姐姐生下了外甥女儿明妞,我们一家四口在一起也是过了三年的幸福生活,直到我上大学那年,姐姐单位出国旅游,结果在边境非中国海域遇到了海盗,当时船上42个人死了三个,其中就有我姐。
  事情过去三年了,俺家小佳人都6岁了。我在外地上大学,我姐夫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值班的时候把妞妞放在大娘那,也就是姐夫的妈妈。其实当时我是不想念书回家帮着姐夫带孩子的,但是姐夫坚决不准,坚持让我把书念完。我姐夫的经济情况并不富裕,一个公务员薪水不高不低,但是要养女儿还要供着小舅子念书也着实难为他了。大学四年,我带家教,每天给两个孩子上课,一个小时一人40元,一天收入100多元,一个月也赚不少。开始本想着自己打工赚钱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但是这事让姐夫知道以后他发火了,跟我掰扯了一箩筐的道理,总之结论就是他每月给我汇生活费,不准我打工,要好好在学校学习。就这么一档子事情,我硬是跟他理论了一个月,最后俺俩各让一步,他来支付学费,我自己付我自个的生活费,但是他仍旧时不时给我卡里面打钱。每次我发现自己的卡里诡异地多出了一两千块的时候,心里头有种无法形容的暖和。他的举动好像特意要提醒我,我们俩是一家的,我们俩不会相互抛弃。
  我不是个同性恋,高中那会也谈了个女朋友,但是上大学后就分开了。我挺感谢那女友的,陪我走过了最懵懂的年纪,也算是轰轰烈烈过,当时俩人觉得非彼此莫属,但是现在回想的时候,我惊异地发现,我对她的记忆竟然模糊了,包括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竟然还不如我对姐夫的记忆深刻。
  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我顿时发现,我对明旭何止是记忆深刻那么简单,根本就是感情扭曲。最开始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是因为一个春梦引起,我记得梦的前半段是我压着一个美女,后来怎么就被压了……而且还是被赤裸的明旭……那一梦之后,我算是惆怅了相当一段长的时间,我觉得我在那个时期简直脆弱的堪比林妹妹。不过,任何事情都熬不过时间的打磨,日子长了,我也就不觉得自己龌龊了。这都什么时代了?是大爱共存的社会了,我喜欢谁又不犯法,反正那家伙也是一直单身着,那种嘻哈的二愣子,绝对不会想象到自己被小舅子YY的。
  我如往常一样捋顺着有关明旭的记忆,火车已经缓慢地抵达了终点。我托着行李走出车厢,跟着浩浩荡荡的人群一步步地挪蹭着。走到出站口,看见那一个挨着一个的人头,还有他们呼出的白色气体。家乡的冬天零下28℃,这才是我记忆中纯粹的冬。
  我前脚才迈出去,手里的行李就直接被人接手过去,好吧,明旭,你的眼睛依然像老鹰那么锐利成么?
  “这么多人你都能找到我,真牛!”
  “哟,就你小子,化成灰我都认得。走吧,车停在路边了。”
  “姐夫,你不是开警车来的吧?”
  明旭挑挑眉毛:“废话,要不敢停在路边吗?”
  “喂喂!你可有点不讲究了啊!你这不是故意违规么?典型的周公放火啊!”
  “我说你们这些大学生啊,素质觉悟跟那些暴发户就是不一样哈。放心,姐夫没那么低觉悟,正好那车在这执勤呢,属于正规停车,绝对的没给你丢人。快走吧,咱们公主还在车里头嚷嚷呢!再不过去,他那小刘叔叔就得死车里。”明旭一手提着行李箱,一手拉着我往前走。说实话,我喜欢他的右手,虽然都是打枪打出来的茧子,但是总能给我一种纯粹的不能再纯粹的踏实感。
  我们还没到车子跟前,俺们家公主就开始手舞足蹈地……砸窗户,看着她身后抱着她任由她撒野的小刘同志那一脸的苦逼模样,傻子也知道他想死的心都有了。明旭靠近我耳边还唠叨着:“看来小刘要小孩儿的打算要再推两年了。”我真想说,明旭同志你太不地道了!
  虽然每两天我就在电脑上跟俺们家妞妞视频一次,但是这种行为对只能看不能摸不能捏的想念之情来讲完全不解渴。宿舍的哥们说我是萝莉控,其实他们知道个屁,我是姐夫控才对,虽然我甚是爱我们家公主,但是我更稀罕公主他爹啊!
  我刚坐进车里,明妞就用脑门使劲顶在了我的脑门上,这是我们俩特别的招呼方式。从小我就培养俺家公主练就铁头功,长大了不挨欺负,谁敢惹俺家公主,一个小扬头过去弄傻了丫的!
  “哎哟,咱家妞妞长力气了啊!”从那力度上我能判断出来,在我不在家这几个月,孩子他爹应该是没少在这娃子脑门上下功夫。
  “那我能收拾了肥蛋蛋不?”
  “肥蛋蛋?”哪个二货家长给幼儿园小朋友起这么怂的名字?
  “咳咳……妞妞,爸爸说多少次了不许给小朋友起外号的,你要叫那肥仔丁糖蛋。”好吧,我承认这个名字没有比外号好听到哪里。
  “老明,我觉得肥仔比肥蛋蛋好叫。”俺们家公主听大人说话,向来跑偏,总是抓着那些最不重要的当核心问题。
  “嗯,其实老爸也这么觉得的。”我听着父女俩的吐槽,说白了我一点都不怀疑俺们家妞妞那起外号的毛病是怎么酝酿出来的。有这么个爹,你搁谁家,换成再好的苗子,也得长成个盆栽那样的歪歪树。
  我坚持要回来工作的主要原因是明旭,当然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我其实特怕他把我的公主带上一条……不归路。明旭坐在副驾驶,时不时回头看着我们俩笑,那是让我朝思暮想的笑啊,什么时候才能占为己有,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为我不想这么早就把自己判死刑,假如明天他就有了伴侣,那么起码今天我是快乐的。


☆、(2)姐夫,挑鱼刺很熟练 (1892字)

  一进家门,我就看见桌子上离奇地摆放着四个盖着盖儿的盘子,碗筷都已经摆放整齐了。
  “哟!饭都准备好了啊?”
  “那是,你毕业了,怎么说都得庆祝庆祝不是?”明旭一边给妞妞脱了羽绒服,一边跟我吹起了我不在家这半年他是怎么勤奋习练厨艺的。听他描述的天花乱坠,说的多么多么用功多么多么辛苦……哎哟喂,我真是差一点就相信了。
  待我们三个都坐在桌子前的时候,爷俩把眼珠子瞪得那叫一个亮,都能把人闪瞎了。好吧好吧,我知道你们俩是在等我对菜的评价。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别说,那味道确实不错啊。
  “怎么样?可口不?会不会有点咸?”明旭问得那叫一个认真。
  “嗯嗯!好吃,不错,还是那个味道!”
  “啊?哪个味道?”
  “大娘的手艺不减当年啊,越来越霸道了!”其实我真不忍戳穿谎言的,但是我的良心告诉我为人要诚实啊。
  明旭的脸色一下就尴尬了,倒是我们家宝贝更沮丧:“老明!你不是说舅舅绝对尝不出来的么!”
  “老爹也没办法啊,你小舅舅有条金舌头。”
  “金舌头?黄金的?”小孩子总是喜欢把各种大人的比喻当成最真实的东西,特别是我这个爱扭曲事实的宝贝疙瘩。
  “舅舅舅舅,伸舌头给我看!”明旭同志,你这是要闹哪样?你让我如何收场?我都怕我把舌头伸出来,妞妞看见以后受挫。
  “宝贝啊!爸爸是在比喻呢,哪有人能长金舌头?长了金舌头就吃不出味道了啊。不知道巧克力棒棒糖是甜的,不知道维也纳香肠是咸的,不知道海底捞是辣的,不知道酸角是酸的,你说那多可怕?”
  明妞愣愣地看着我好一会,然后极其淡定地对我说:“舅舅,你太天真了,我就是配合下老明同志,要么他会哭的。”
  我晕,我再次绝得我回来工作太特么明智了,俺家宝贝的教育模式不说空前绝后,也算世间少有。我估计是没有几个脑残的家长从小就教孩子各种“阴谋诡计”,并且跟着爹合伙算计舅舅的。
  “我说姐夫,你就不能按照正常点的方式方法教育咱们妞妞么?”
  “嗨!小家伙聪明伶俐而且很健康,这不是很好吗?我们单位的可都说咱们妞妞是万年宝贝,还要跟我拉亲家呢,别看咱们宝贝6岁,这上门提亲的可是不少了。他们幼儿园,好几个小朋友要咱们妞妞当新娘子哩!”
  “那是早恋!”我真的不明白现在的孩子怎么这么早熟呢!
  “哟哟哟,早熟总比晚熟强吧,话说回来,我说小落啊,你可不如咱们妞妞呢啊!你说你上大学上了四年,一个女朋友都没捞着,也忒寒碜了吧!”
  我没捞着?我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让我好好学习么,我好好学习来着。”
  “喂喂!别跟我这打马虎眼啊,学习和恋爱范冲突么?”
  我是真懒得跟这没有大脑的生物探讨这种反胃的问题,于是我选择沉默,我吃饭总成吧?大娘给炖了排骨,我可是老早就想这口了,我吃,我使劲儿地吃,玩命地吃!
  “嘿嘿嘿!我说你干嘛呢!没人跟你抢,你至于吗?”明旭一边说着,一边夹了一块鱼放我碗里。我这人虽然不挑食吧,但有些特别爱吃的,肉里面爱吃羊肉和鱼,蔬菜喜欢豆角、茄子,水果就不用说了,照单全收。
  我虽然酷爱吃鱼,但是几年前发生了一段惊悚小故事,在那之后我姐夫就养成了一个习惯,给我夹鱼吃的时候必须把鱼刺挑得干干净净的。那时候我姐冯静刚怀孕,她就特别想喝鱼汤,但是鱼肉一口都不吃,那段时间可算是把我给爽坏了,天天吃鱼。我甚至觉得那段时间我在过企鹅一般的生活,特别带劲儿。有回一边看书一边吃鱼,一不留神把大刺卡到嗓子眼儿了。我姐夫忙着照顾我姐,我没吱声,自己使劲吞咽馒头,这是老方法了,小时候卡了鱼刺老妈就让我这么干,屡试不爽。但是那次却适得其反,我越是那么咽,结果鱼刺卡得越深,最后馒头还噎着了,憋得我好死不死的。给我姐夫吓得,打车就带着我去了医院,当时挤到了气管,呼吸都成了问题。把我憋得奄奄一息,据说眼珠子都快冒出来了,脸色黑紫黑紫的。
  姐夫冲进医院就喊:“救命!”那时五官科医生正巧做完手术从手术室里出来,见着这情况赶忙就用干净的手术针照着我的脖子扎了个大洞,确切点讲是喉管。肺子里的气体被排放了出来,你绝对想象不到那种感觉,会好像马上要爆炸的气球忽然漏了个通气的小洞。那感觉真特么舒坦,竟然都忘了疼。
  打那以后,只要吃鱼,姐夫就负责挑鱼刺。妞妞不太喜欢吃鱼,所以享受这种待遇的只有我一个人。我曾因此而得意到了今日啊!你想想啊,堂堂一个公安局刑侦队大队长,在单位里牛哄哄的,回家给小舅子挑鱼刺儿,我去,太威武了!


☆、(3)姐夫,你俩合伙骗人! (2324字)

  吃完饭收拾碗筷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家厨房添了新物件——洗碗机。明旭同志,你当真是懒死算了。我不在家做饭的时候,你能在家吃几顿?一年到头,除了我放寒暑假,你基本上不是都在大娘那吃饭了?还闹了个洗碗机,有那闲钱都不如给宝贝多买点课外读物。
  我十分不爽地看着洗碗机,姐夫端着菜盘子也进了厨房。碰见我不是好脸色地看着洗碗机,他倒也不笨,连话茬都不搭,放下盘子就想往客厅跑。亏着我眼疾手快,一把揪住了他,指着洗碗机道:“姐夫,你们单位福利不错啊,这是篮球赛得的啊?还是射击比赛给的啊?”
  “啊?那个……啊!”
  编,你就给我编,我就等着你编!
  “嗨!没多少钱的东西,这不是省事么是吧,你也省事了不是?而且有消毒功能,卫生着呢!保证妞妞健康最重要,你也知道……我干活三下五除二的,不靠谱!”若说起妞妞的健康,他的这个理由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不过他说话如此心虚,充分证明了他自己对这个行为也觉得不是那么回事。但是呢,我多英明多神武,得饶人处且饶人呗。松开了姐夫的袖子,没再说啥,把碗盘放进了洗碗机。你还别说,用这玩意儿,就是省事!
  我在厨房忙活完了走进客厅,父女俩正窝在沙发里看《狂野周末》呢!我们家宝贝这点跟她爹是真像,俩人都喜欢动物,不论是长毛的、没毛的、陆地的、水生的,反正是活得就喜欢。
  “舅舅,咱们家养条狗狗呗?”我很确信,这小东西已经不下二十次跟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了。其实我也不讨厌狗的,但是小孩子毕竟体质弱,对动物身上的细菌、寄生虫什么的免疫力差,出于这个想法,我每次的回应都是摇头,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其实吧……妞妞大了,抵抗力也没那么弱了……我觉得……”
  “打住啊,孩子不懂,你个大人也不懂吗?”
  “那人家国外基本上家家都养猫养狗的,也没见咋的么……”
  “人家国外有院子,而且狗养的干净,还刷牙呢!口臭都没有,咱们家养狗,你负责给洗澡遛狗啊?”
  一听这话,明旭的眼睛刷的就亮了,觉得这事是有的商量的。“负责!当然负责!绝对的啊!”
  “得了吧啊!自己都没拾掇好你自己呢,还负责狗呢!”
  妞妞这个节骨眼上,绝对性地跟她老爹一个战壕同仇敌忾:“舅舅,爸爸保证会照顾好狗狗的,妞妞帮着舅舅看好爸爸好不好?”小鬼头,你怎么就不说帮着你爸爸照顾狗狗呢?你倒是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是吧!
  我这才一回来,父女俩就逼着我下这么重大的决定。我是真不想答应的,但是如果把含着眼泪,闪着渴求目光的一大一小扔你跟前儿,准保你也受不了。我一咬牙一跺脚:“这事……让我想想吧……”我没有说死,在明旭的理解下就是等同于我同意了,因为我向来都这毛病,不同意的事情绝对不会犹豫的,一旦犹豫就是表示事情有商量的余地了。
  好么,我前脚还没答应呢,人家第二天就把大狗给牵回来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连带着狗窝、狗垫子、食盆、水盆、玩具等等这些玩意那是应有尽有,而且显然不是新的。更让我奇怪的是,这条狗进屋以后习惯性地跑到了阳台上老老实实地趴着,然后就在阳光下打起盹来。我去,要不要这么淡定?我从狗狗和这父女俩的表现上嗅出了不对头的味道。
  “怎么回事?”趁着妞妞睡午觉的时候,我拉过姐夫询问狗的事情。这个家伙还跟我打马虎眼:“啥咋回事啊?就是我朋友家的狗,不想养了,妞妞喜欢,我就牵回来了。”
  “甭蒙我!当我傻啊?实话实说!”
  “就……就那么回事啊……”
  “你要是再不说实话,我马上就把狗送走你信不?”
  “哎别别别……你看你看,小落,姐夫这不是跟你闹着玩呢么……其实吧……其实吧……”
  “其实你们俩早就养狗了是不是?”
  “你……你看你,你知道了还问我干啥……”
  成!你们父女俩真成!这是早就商量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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