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张知秋作为一个人人都是“唯我独尊”地现代人,他的“气质”那是叫一个不凡,起码绝不适合拿来和封建社会的人相提并论,根本就是系统不兼容吗……
“张公子客气。如果你这里还是蜗居,那我家又是什么?”霍建华也是双手抱拳,弯腰回礼。
“你是……”张知秋一时有些不明所以。
“呵呵呵,说来我们也算是邻居。不过,我那小院可就不能与你这里比了。听舍妹说,昨天与张公子发生一些误会,霍某今日特来赔罪。”霍建华一丝不苟地说。
“啊……你就是那个谁谁的捕头哥哥呀!”张知秋恍然大悟地一拍脑门:“霍兄里边请!我们里边说话。哎呀,说起来,昨天其实是小弟唐突了,本来是想过府上赔罪的,只可惜却是阴差阳错啊!”
霍建华听了连称不敢。
“哎呀,坏了!”张知秋忽地脸色一变,却是想起梅兰小丫头了。
胖子昨天忽悠说让人今天早上六点多和他一起吃早饭的,结果他在现代地小旅馆里一觉睡到八点半。
“张公子这是何故?”霍建华见状还真是有些讶异。
“这个……”张知秋尴尬地一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说了出来:“我失约于你家梅兰了。”
“什么?梅兰?”饶是霍建华如何老于世故,这下也不由地失态了。
“你约她?这、这……”霍建华看着一脸理所当然地胖子,下边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嗯,梅兰是个很可爱的小丫头。”张知秋兀自满脸笑容地滔滔不绝,全然不觉霍建华地脸色已经阴沉到比锅底还黑。
要知道这可是个女子十一二岁就普遍开始嫁人生孩子的年代,而更早结婚的也绝非只是个别现象。
张知秋这个白痴,不但和人**岁的小女孩公开“约会”,还“毫无廉耻”地当着别人的监护人说出口来!!~!
..
第十一章 邪派高手
霍建华左手手指在不经意间滑过张知秋的背部大穴!
张知秋仍是边走边说,恍若不觉。
霍建华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白了。
霍建华顺天府第一高手的名头是用拳头和钢刀剿匪、捕盗杀出来的,但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他的压箱底功夫其实是练到第九层的无相劫指,尤其是左手,一指既出,力可洞穿金石!
但他刚才盛怒之余用八成功力使柔劲点出的这一指,感觉却是非常奇怪。
非金、非石、非肉。
不知是何种奇门功法。
霍建华当然不知道,张知秋在长袍下面套着的是产自现代地顶级军用软体防弹衣。
在这短短地几百米路途中,霍建华已经把张知秋定位于一位顶级的一流邪派高手了。
霍建华现在唯一想到的事,就是明天一定要让妹妹搬家。
二人进入主屋正堂,张知秋才忽然尴尬地意识到,自己家里现在整个就是一个空壳,就是这正堂客厅,也是空空荡荡地没有一张桌子,没有一把椅子。
张知秋迟疑着不知自己是否应该把客人带到卧室——这在明朝好像不是很合适的。
正在胖子左右为难地纠结时,却看见面前地霍建华眼里的瞳仁急剧地收缩,脸色也变得如雪般苍白。
大感惊讶与恐慌地张知秋仓惶地一回头,却是看见了一身白衣飘飘地林仙儿。
看着林仙儿的装扮,张知秋也忍不住地微笑起来:看来女孩子无论美丑,这打扮自己的功力都是一样的不同凡响。
林仙儿现在的扮相是那款除了人物造型与武器样式之外纯属垃圾的网游中最经典的仙女装之一,诛仙剑就挂在她盈盈一握地细腰间一条精美绝伦地玉带上——上面镶着大大小小N多地“珠宝”,晃的人刺眼,但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再无一丝半点的任何装饰。
最妙的是,在林仙儿的脸上,居然还蒙着一块白绸,而只露出睫毛弯弯大眼睛的林仙儿,用从古到今所有的审美标准衡量,都绝对是超级大美女。
“哈!想不到这个帅的没有天理地帅锅也会走眼,被一个丑女震成这样,真真是大快人心啊……”张知秋乐的肠子都快打蝴蝶结了。
“姑娘所配是否诛仙剑?”霍建华无视那条耀眼地“玉带”,眼睛却是死死地盯着林仙儿腰间的那柄华丽丽地宝剑。
剑鞘上自然也是镂刻着这三个古篆字的。
想不到明朝的文化人有这么多。
张知秋在旁边由衷地感到很惭愧。
张知秋就不认识这三个漂亮的象花纹一样的“字”。
就算是现在,这“三朵花”只要分开了,胖子照样还是不认识……
诛仙剑的卖相自不用提,那剑鞘的奢华也绝不逊色、甚至还在“玉带”之上,恐怕就是放在臭水沟里它也会放光的——这可是采用顶级现代奢华材料、由专业造假人员、使用专业现代科技、花费N多时间、呕心沥血地炮制出来、职业唬人用的东东,第一时间给人的那份震撼,张知秋当初也是为之一晕的……
更夸张的是,剑鞘上边装饰的各式真真假假的“珠宝”也实在是太多了,你别指望这个年代的人有这个识别能力,知道什么是化工合成材料的。
想想吧,张知秋用一串十元钱的、不明成分的地摊货珠子,都能在鼓楼大街换得一套五进院子的大宅,而这柄诛仙剑当时可是斩了胖子几万大元的!
“正是。”林仙儿的声音清冽如远山寒泉。
“小姐可是来自海外仙山?”霍建华的声音也有些喑哑。
有了名牌壮势,“姑娘”也能立刻变“小姐”。
林仙儿对此问题不予作答。
张知秋悄然一乐:高!实在是高!林仙儿的这番表现,比自己可实在是强太多了!
霍建华深施一礼,倒退而出。
“顺天府总捕头霍建华告辞!”退到门外的霍建华站定,重新报名礼毕,这才转身徐行。
“哎,霍兄慢走!”张知秋急忙跑出来相送。
“今日实在是抱歉,明天兄弟就去采办一众家居用品,届时当再请霍兄一聚。”张知秋还是半文不白地拽文。
“不敢、不敢。张公子客气。”霍建华急忙再次深施一礼。
他已经听出来了,刚才那位腰悬诛仙剑的神秘少女,就是先前口称“公子”,给自己回话的那个高手。
你让他如何再敢对张知秋不敬?
“霍兄何必如此多礼?大家互为邻居,本就该多多亲近吗!”张知秋倒是兴高采烈:这可是真正地明朝高人啊……
偷偷在心底仰视中……
“今日已晚,明日我当去拜访霍兄,不知方便与否?”张知秋恬着脸和人套近乎。
“霍某当倒履相迎!”霍建华骤闻此言,全身微不可察地一震,缓缓地直起腰来,一字一句,一脸悲怆地回答。
张知秋被霍建华奇怪地脸色吓住了,却又不明所以,于是在接下来的一段路上也就不敢再乱拉关系了。
这高人的心思果然不是凡人所能猜度的啊……
叹!
二人在大门口拱手作别。
站在门口,看着这街上来来往往的悠闲行人,张知秋不经意间竟有些发起呆来。
懵懵懂懂地反身掩上大门,却是就此呆立在门洞中神游天外,回想起不多的几次和父母一起晚饭后遛弯的旧事,不觉已是泪流满面。
夏末的夕阳落山很快,不经意间天已朦胧。
张知秋悄悄抹去眼角的泪痕,自己用两手扯扯面颊,拉出一个怪异地笑脸:既然这生活总是让人悲伤,那么就自己多笑一笑吧!
哪怕只是假笑……
回到卧室,林仙儿已然不在,想来是去了厨房。
张知秋去里屋看看,那十斤排骨却是还在。
轻声地叹口气,张知秋又到双桥小区拿了一瓶啤酒,心情不好地时候,胖子总是习惯喝几口,想想又取了一瓶瓷瓶装地汾酒,这却是给林仙儿准备的。
当然,喝不喝随她。
随手将一箱红蜡烛直接倒在明朝卧室里屋——采购时,张知秋下意识地没选白蜡烛。
转身又把箱子扔回双桥,倒也是十分地方便。
快到厨房时,林仙儿又已跑出来迎接,走近了张知秋才发现她又换回了自己的那身旧衣服,不过,诛仙剑倒是紧紧地拿在手上,鱼肠剑则是别在腰上,胖子立刻她的造型被雷倒了。
“去把衣服换上,这破衣服烧了!”张知秋下巴一抬,摆出地主老爷的派头——没办法,两手都还占着……
“现在在做饭。”林仙儿又是远远地站着,嗫嚅地说:“这衣服也不破,我才打过两个补丁,有一个是前两天才补上的。”
张知秋几乎厥倒。
眼前这个怯生生地烧火丫头和刚才那个冰山般地白衣仙女真的是同一个人?
张知秋有些怀疑这个小丫头由于多年的动荡生活而患上了轻度地人格分裂症——这整个就判若两人吗!
“没的商量,必须换!”张知秋板着脸发话:“那些女式的衣服都是你的了,给我每天换一件地穿!”
林仙儿的脖颈又开始发红了——没办法,那张脸实在是太黑了。
这要不是张知秋紧走几步站到了她面前,就连脖颈也看不见……
“可那些衣服……”林仙儿真的是要哭了,泪珠在眼眶里滚来滚去。
“衣服这么了?”张知秋有些奇怪:“别愣着了,把这些排骨炖一半,红烧一半!”
“有些衣服只能是以后少奶奶穿……”林仙儿唧唧歪歪地说着,一只手终于开始抹眼泪了——另一只手还紧紧捏着诛仙剑。
“我晕!”张知秋很想拍拍自己脑门,可惜没有第三只手:“那啥,那些衣服你随便穿吧,你自己改改,具体我就不管了;我只要求你把身上的这件扔掉就行!”
现代网游女性的服饰是什么样子的,想必是个现代人就都清楚,除了少数几款品种,大多数都深谙薄、露、轻、透之真谛,还真不怎么合适在这个时代亮相。
“嗯!”林仙儿闻言立即雨转晴,眼睛里也神奇地马上一滴泪水都看不到了:“这件衣服我给其他没衣服的姐妹吧,还很新的,烧了多可惜……”
见张知秋的脸垮的难看,林仙儿马上转移话题:“公子,要红烧肉的话,我们家没有盐、酱和糖,要出去买些才好。”
张知秋果然马上被转移了注意力:“怎么可能?我昨天各种调味品都放了许多,足够二十人吃一个月了,怎么就会没了呢?难道是昨晚被人偷了不成?”
见林仙儿也是一脸地吃惊,张知秋也不奢望有人来帮自己提骨头了,紧赶几步抢进厨房,灰不溜秋地小京巴摇头摆尾的跑过来迎接……排骨。
看那半斤装的碘盐和一瓶瓶生抽、老抽、香油、花生油们都规规矩矩地呆在昨天呆着的地方,张知秋啼笑皆非地踢开对着排骨跃跃欲试地京巴:“这不都在这里吗?!”
听了林仙儿的解释,张知秋才知道,如果是自己单独进来明朝的厨房,那一定也是找不着东西的:盐是浅黄色地可疑块状结晶体,里边应该是含有大量地硝(题外话,我一直怀疑古人短命与长期食用硝盐有某种关系);酱是黑色糊状物,具体成分不明;糖的古今差别倒是不大,是浅棕色,应该算是红糖……!~!
..
第十二章 放鸽子
张知秋现在可以肯定:林仙儿如果活在现代,那绝对就是个科学家!
小革命同志林仙儿,顶着某社会蠹虫借助在合法地官僚社会体系中的优势地位所发出的严重干扰与压力,坚持用仅有空闲地一只手,亲自一一验证了所有来自不明产地调味品的安全性与实用性,其中包括盐、酱油、醋,包括五香粉、胡椒粉、辣椒粉等等,在几次留下幸福和激动的泪水之后,她不顾个人安危,不计个人得失,甚至把花生色拉油也直接往嘴里倒……
牛牛女啊……
张知秋眼冒星星,五体投地ING……
张知秋在林仙儿献身现代调味品的同时,用刀架上最重、最大地那把菜刀给小京巴狂剁那些生排骨。
不愧是新刀,手起刀落,一刀而断,绝不拖泥带水。
刚刚吃了一嘴辣椒粉地林仙儿远远的见了,直接飞身而起,直接就空手入白刃地夺了胖子的菜刀,还眼泪汪汪地观看刀口,也不知是辣的还是心疼的。
张知秋惊吓之余,又有些啼笑皆非:至于吗,菜刀而已。要知道,他们那些同刀不同命地同伙,在街上摆摊出售时,都是被小贩直接用来剁鞋带粗的铁丝来体现自身价值的……
看来以后还是大家都在饭店解决为好,张知秋翻来翻去地思量:就是不知道会不会被人下蒙*汗*药投毒下蛊……
咱现在好歹也是有身家的人……
纠结呀!
晚饭吃的很和谐,很温馨,大家和狗在摇曳地烛光中都过的非常愉快。
可惜林仙儿只让点一根蜡。
大概是担心自己的尊荣影响到胖子的食欲。
尽管当年张知秋是在吃晚饭的时候看的《午夜凶铃》,但他还是决定很大度地原谅林仙儿的专横跋扈。
嗯,要体谅女孩子的自尊……
要说有让张知秋感到什么不满意的,那就是林仙儿对待那些来自现代的盘子、碗、杯子、瓶子等等的态度,战战兢兢地好像要怎么似的,比对他这个“老爷”还要上心。
感到不爽地张知秋亲自以身作则地摔碎了一个盘子两个碗,最后还对着灶台扔掉了啤酒瓶子,终于成功地从开始就打碎了林仙儿对所谓“极品瓷器”和“波斯水晶”地迷信。
还有是张知秋想要看人出丑,不怀好意地要求林仙儿陪酒。
当然是自己只喝啤酒一定要冰镇的这种,女孩要喝汾酒还是高度的那种,结果是……
张知秋的脸在一瓶啤酒之后红了;林仙儿的脸在一瓶汾酒之后更黑了,脖颈却是一点儿也没变……
嗯,要说变化还是有一些的——就是林仙儿的眼睛更水、更亮了,堪比午夜猫眼的那种。
这让张知秋直接打消了继续喝下去的任何愿望——他以前听自己当官的老爸说过,酒桌上有这样表现的女人,那就绝对是无敌的存在。
别人是否酒场无敌不好说,林仙儿就一定是的——她可是内家高手的说……
“好酒。”独自喝空一个瓷瓶的林仙儿最后舔舔嘴唇,说:“真的是好酒。”
张知秋:……
酒饱饭足地张知秋原本是期待与林仙儿来一段秉烛夜谈地佳话的,但事实雄辩地证明,在烛光摇影之下面对林仙儿的那张脸对新人的勇气值要求太高,菜鸟级的张知秋只好自个儿去想那贞子啥的后来是有什么事……
“你还是去旅店住吧!”张知秋第N次数完手指头,义正言辞地开口了:“我也会离开这里,明天白天再回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危险。”
“公子,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林仙儿略一沉吟,没有动身却是动嘴了。
“你说!”张知秋的心思现在已经跑到双桥澡盆的热水里了。
“这样一味躲避不是办法,事情总是要面对才能找到破绽。”林仙儿认真地说。
张知秋如遭雷击。
在这一刻,他感到无比地惭愧。
在这一刻,他感到无比地感激。
“谢谢你,仙儿。”张知秋起身郑重地对林仙儿行了一个礼,这也是他第一次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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