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材下乡战记》作者:子夜月
文案:
林加玷,纯粹富二代,家里有一个争气的老董老爸,一个爱子如命的老妈。
于是他就堂而皇之的含着金汤匙出生,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林加玷生存的这十几年里,可谓顺风顺水,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某一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下乡了。
某废材290富二代流落乡间被某表面憨厚天然腹黑攻其不备的故事。
才不告诉你们我是在求包养呢
☆、下乡?下乡!
“还有多久啊?”早先的兴奋早不知被抛到哪里去了,林加玷此时只想好好的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不过,望了望周围这密密麻麻的树丛和几乎及人高的野草们,他现在走着的地方几乎是唯一一处可以站人的小道了。若是他非要坐的话,就只能在这条小道上坐坐了,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他林大少爷什么时候坐过这么脏的地儿了?
于是,从下了车走了几步开始,林加玷的嘴皮子就没有停过。
尽管林加玷说了很多,但走在他前面带路的人却一句话也没有回过。所以,林加玷,觉得自己被忽略了,而他林大少爷,什么时候被这么忽视过了?
从小到大,他就是父母眼中的宝贝,谁敢这么对他?哼哼!不想活了!而前面这个家伙显然就是那个吃螃蟹的人。而他林加玷的螃蟹,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看着前面这个高大的身影,林加玷脸上愤愤,心里已经开始想着这段时间怎么教训这个不识相的家伙了。
天可怜见,曾晟只是不知道怎么和这个城市里来的大少爷怎么交流而已。他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在那个小乡村里生活,那里的村民们从来不怀什么小心思,各种淳朴,大嗓门也是他们的特征。
从小就听说城市是个很神秘的地方,那里的人都是很神奇的人,什么都会,什么都很厉害。于是,在听姆妈说有一个城里人要到村里来住一段时间的时候,他第一个表示他要亲自到山下来接那个城里人。
城里人和他们山里人果然不一样。在看到林加玷从某铁盒子(汽车)里下来的时候,曾晟感叹,这人长得比村里人好看多了,心里不禁暗暗把林加玷与众人赞扬的那个人比较,嗯,比第一村花还要漂亮。
的确,林加玷比起大多数男人来说,是长得有些过于精致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遗传了英国奶奶的挺立的鼻梁,微翘的嘴唇和笑时露出的小酒窝,显得他格外的可爱。
但若是林加玷知道曾晟在心里夸他漂亮的话,不炸毛才有怪,从小到大,漂亮这个词就是他的死穴。
“喂!你叫什么名字?”林加玷的声音很嚣张,此时他满脸嫌弃,狠狠地瞪着前面始终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他怎么追也追不上的某人,恨不得用眼神能够杀死他才好,谁叫你比我高?谁叫你比我壮?竟然还敢走在小爷前面?
手里提着林加玷一大堆行李的曾晟先是一惊,这人的声音真好听。他显然之前是太专心走路,又有些紧张,所以并没有听到这一路林加玷从来没有停止过的抱怨。
束手束脚的把行李放在小道上,伸手扒拉了一下后脑勺,棱角分明的脸上微微赧然,“俺叫曾晟,这个是俺家读了书的大伯给俺去的名儿,据说……”
“成了成了!我没问你的名字怎么来的!”林加玷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心里不屑,不就是一个名字吗,还说这么多的废话,果然乡巴佬就是乡巴佬。
“额。”曾晟显然是被林加玷的态度给惊了一惊,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城里人嘛,听说总是很怪的,搓了搓手,偷偷地瞄了眼林加玷因为走热了有些红彤彤的脸蛋,啧,真好看。看到林加玷的视线转过来,曾晟连忙转过头去看着那一大堆的行李。
哼!别以为小爷没有看到你的视线!林加玷心里满是鄙视,没见过帅哥啊?
“喂!这里离你们村里还有多远?”真想回去,想到刚刚走的那段路,林加玷心里一万个后悔,他当时就不该答应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体验什么生活!就算一个人在家里呆着也要比这里强多了!
说起为啥林加玷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就要说到他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了,那两个家伙就知道以工作之名全世界乱跑,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只是打着这个明晃晃的招牌去满地儿潇洒。
以前还好,他们知道给他留那么一些保姆佣人,可这次,不知道那两个家伙抽什么风,竟然把家里的佣人们全都撤了,然后还腆着一张脸跑来和他商量乡间体验生活什么的。
他林加玷肯定是当时吃了迷魂药了,所以才会一时头疼脑热的答应了。
他知道是个偏僻的山间,可他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这么偏僻,这不,都走了两个多小时了,竟然连一个人影儿都没的。
“就刚才的那种速度的话,应该再走两个小时就差不多了。”曾晟显然不知道林加玷的在想些什么,只是尽职尽责的回答林加玷的问题。他却不知道,林加玷听到这个他的回答后想要吐血的表情。
看着前面傻大个麻利的动作,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嫉妒人这么好的体力了。他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那家伙拿着这么多的东西竟然还能走的飞快,这简直……太不公平了有木有?
对于傻大个这个称呼,是林加玷刚刚才给曾晟的定义,谁叫他长这么高的?长这么高就是傻大个!
其实曾晟只能算是体态修长,一米八一的身高并不能算是很高,但相对于只有一七二的林加玷来说,却是真真的挺高的了。
而身高一直都是林加玷心里的硬伤,明明他家老爸一八八,老妈也有一七五,可到了他这里,竟然从他十五岁是上了一七二就再也没有往上面窜过一点点。
林加玷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父母捡回来的,若不是捡回来的,为嘛他的身高这么矮?不过据说他的长相很像爷爷奶奶的综合体,所以这个疑惑也就不了了之。
在林加玷脚下的草差不多快被踩死完的时候,两个人终于见到了人烟,说是人烟,只是这条路终于大了那么一点而已。
不过,这也够林加玷兴奋的了。终于要解放了!跟这个大木头一起走路真是太无趣了。其实林加玷就是怨念于他的多次搭讪被忽略,于是,他就怨上了那个摸不着头脑的曾晟。
其实曾晟并不是不想回答林加玷的问题,只是林加玷的问题太过于古怪,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加玷的问题又换成了另一个。
于是,每一个问题都错过了回答的时机。
在太阳落山之前,两个人终于来到了一个藏在山林中的小村庄。说小,这里最多只有十几户人家,此时正是傍晚时分,农人也都回到了家中,各家各户炊烟袅袅,在夕阳的余晖之下,显得格外温馨宁和。
但林加玷显然并不懂得如何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他现在只想要好好休息一下,此时他背上的衣服差不多全都被汗水打湿了。
作为一个讲究的大少爷,他当然不会允许自己身上弥漫着汗臭味。所以,林加玷此时除了想要休息以外,最想要做的就是好好洗一个热水澡。
曾晟显然不知道这个他眼中漂亮的城里人在想什么,只是尽职的把林加玷带到了目的地。
“大伯!俺把人带回来了!”在村里最大的一户人家门外,曾晟放下手中的行李,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薄汗,声音中气十足。
林加玷黑线,这个家伙真土,还用袖子擦汗,脏死了!
曾晟喊的大伯叫林翰,是这个村子的村长,虽然喊的是大伯,但其实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曾晟的父亲和林翰算是拜把子兄弟,所以喊他大伯也算是在理。
林翰是林加玷的亲大伯,是林加玷的父亲的亲哥哥,当时林家的也算是一个大家,林翰是当时大家看好的林家继承人,林翰继承林家也是众望所归,但不知为何,在林翰二十五岁时神秘失踪了。
找寻三年无果,林家的担子便落在了当时仅二十岁的林父林烨肩上。当时的林烨算得上是知名的纨绔子弟,大家皆不看好。哪知仅仅几年,林家便在他的手里壮大,资产涨了三倍不止。
而他们是如何找到林翰这个大哥的,这个就要从林烨夫妻的各种恶趣味说起了。
某一次他们两个突发奇想要去野外郊游,结果不负众望的——迷路了。更奇葩的是,那两个家伙迷路了还不知道要退回去,一直往深山走,于是,到了某个小山村,正好就看到了某个许久不见的无良亲人。
那叫一个无语凝噎。
所以,现在,林家夫妇就更无良的把自家所谓不成器的儿子扔到这里来让从来没有见过的大伯这里还体验一下生活,顺便好好□一下。
其中各种纠结,林加玷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知道的只是他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大伯,然后他就被他的无良父母给送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人影拿着一把亮闪闪的菜刀忽的冲了出来,那刀上,如果林加玷没有看错的话,还有红红的液体从上面不断滴落……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撒花~~
☆、野人?大伯!
林加玷惊了,这个黑乎乎的家伙是要干什么?
心儿颤颤,手儿抖抖,他那把菜刀不会是想做人肉叉烧包吧?林加玷眼神惊疑不定的看着在他斜前方憨笑的某大块头,心里一沉,这两个家伙一定是同伙!他的小命儿,危险!
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在发抖,但他真的在发抖。这两个人,太诡异了!他看的好多小说都写了,深山中有好多野人,他们和人长得差不多,生活习性也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要吃人肉!
左看看,右看看。林加玷此时脑子在快速运转着,他要逃,他一定要逃!
事实证明,林加玷的神经的确是太过于敏感了。
那黑乎乎的人影就是林翰,对于听说侄子要来的消息,刚刚他正好在辛勤的亲自动手做晚餐中。听到曾晟的呼叫,他当然迫不及待的冲出来看看自己从未见过面的侄子咯,于是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自己手上那把刚刚杀了鸡还未来得及洗净的刀。
啧啧,我家的侄子果然好人才!对于林加玷的长相,林翰眼里闪过一道赞赏。心里不禁埋怨,林烨那家伙,说是为了保持神秘,竟然连他家侄子的照片也不给一张的。真是小气,这么可爱的娃当然要大家一起看才好,这不,自己送上门来了。
看着黑不溜秋的家伙越走越近,林加玷表示鸭梨山大。脑子里一片空白,那把明晃晃的刀一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这时候,虽然他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是怕了。林加玷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作为一个大少爷,他可是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传说中的那些大家少爷被绑架之类的事情也从未在他的身上上演过,所以,现在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碰到这么惊险的场面,作为一个刚刚成年不久的骚年一族,林加玷可耻的懵了。
就在林加玷以为山雨欲来的时候,林翰突然露出了他白生生的牙齿,那脸上的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林加玷一怔,难道这家伙不是要拿刀砍自己吗?怎么剧情发生了变化?这孩子,已经魔化了。
“哈哈哈!加玷吧!快来大伯看看,啧啧!都长这么大了!”林翰一把拉过林加玷,伸出左手搭在林加玷的肩上。一边拍着一边感叹着,眼里尽是怀念。
……大伯?我有大伯吗?林加玷有些疑惑。他家老头子可从来没有说过他有哥哥什么的啊,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大伯?他就说嘛,那老头子怎么会把他一个人丢到乡下来呢!原来还有预谋的啊!
哼哼!看他回去怎么收拾那两个不诚实的家伙,还说让他来体验生活,原来是把他丢到乡下来认亲!
看到从来没有见过的侄子的各种表情,林翰很是感兴趣。爪子一直在林加玷嫩嫩的脸蛋上捏来捏去,一边捏还一边叹着气,这手感多好啊!现在都这么好了,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样的?错过了真是可惜,唔,不行,一定要补回来!
于是,林加玷的脸蛋在他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被某无良大伯吃尽了豆腐。
脸颊被捏的红彤彤的某人终于回过神来了。
在林加玷眼神恢复清明的那一瞬间,林翰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回了他的爪子,满脸的意犹未尽。
怎么脸这么疼?揉了揉脸,林加玷疑惑,不过这点疑惑立马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把刀。
“大伯?”林加玷小心翼翼的喊道,现在这人的样子可完全看不出来。至少从体型来看,是完全不像他家老头子的。此时林加玷心里猛地又起了一个不妙的感觉,这个人说是他的大伯,不会是为了降低他的防备心理然后一击致命吧?
他也不想想,要是林翰想要一击致命的话,现在还会有林加玷这个人在这里站着吗?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娃,被保护的太好了也是一种罪过啊!
“诶!”林翰显然并不介意那一点点的不确定,干脆的答道,本来平滑的脸上都笑出了褶子。嘿嘿,还是自己家的侄儿喊得好听,瞧这声儿,多顺耳。
于是,虽然还是对林翰手中的菜刀心存畏惧,但在林加玷的心中,毫不客气的给林翰加了一个有爱的定义——傻大伯。
此时的曾晟却是默默的站在一方,不急不躁的看着二人的互动。
在天渐渐暗了下来的时候,林翰终于回过神来了。望望天色,“瞧我这记性,来,快进屋,咱们进屋再说!小晟也快进来。”
于是,在几经波折后,林加玷终于得以进到他今后两个月要住的房子了。刚刚太过紧张没有来得及看,现在林加玷才有机会细细的观察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乡野村居。
外面他没有来得及细看就被林翰拉进了屋子,这是一个普通的农家房屋的布置,石头砌成的房屋,上面盖的青瓦,高高的屋顶,门前有一道走廊,乡下人俗称的门槛,再里面就是所谓的客厅,不过乡里人都称他为堂屋,然后堂屋左右是卧室,后面有一道门通向厨房,厨房外不远处一个独立的小屋子是他们拿来养猪的地方,当然了,村里人为图方便,猪圈一般都是和厕所连在一起的,这样的话,粪便之类的比较容易集结在一起生成沼气。
不过,林加玷现在当然不知道这些,他看到的是——破破烂烂的屋子,破破烂烂的家具,没有任何现代化设施,完全是原始人的生活方式的感觉。
堂屋里有一张饭桌,原始的四四方方的那种,每一方有一张长凳随意的放着。
林翰热情的端了一张凳子放在不断大量着周围的林加玷身边,“小玷啊,走累了吧?快坐坐,大伯的饭一会儿就好,你伯母带着小珈哥哥回娘家了,过两天就回来。来,小晟也坐。”
曾晟显然也有些累了,把行李拿进屋放下后就很自然的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对于林翰家,他显然是非常熟悉的。
“……这是什么?”林加玷表情嫌恶,只差没有吐出来了。在他眼里,这个有些灰兮兮的长条形物什显然很脏,而大伯竟然让他坐!简直、简直……岂有此理!
“凳子。”曾晟语气很奇怪,这个城里人竟然连凳子都不认识?
“我知道这个是凳子!可为什么它会这么奇怪?还这么脏!”林加玷很激动。
看来我这侄子还真被养得很好啊。林翰一点也不奇怪林加玷的反应,只是感叹。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啊!我的鸡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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