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血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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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血良人-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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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内分泌失调……不过我似乎不需要,我就喝这个茶。啊,哈,哈……对了,郑公子,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的?你是来自西域之外更远的地方吗?”

郑文彦微怔,半晌,他用尖尖的眼角瞄了一眼青石板道路,神神秘秘的对殷歌说道:“殷姑娘,我越来越确信,你就是窦紫微先生说的那个人了——因为,只有我的意中人,才会看出来我的眼睛是紫色的,其他人看的都是黑色。”

殷歌正好在喝茶,她差点将口里的茶喷出来。难道世上还真有如此玄妙的事情?那个窦紫微不是忽悠郑公子的嘛。

“那个神棍,啊我是说江湖术士窦先生的说法不可完全相信,郑公子,你择偶要谨慎啊!”殷歌语重心长的教育他。

“我当然知道。不过,在下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郑文彦似笑非笑道。

两人正说着,菜已经上来了,全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殷歌就像找到了救星,一瞬间扑入了与食物的苦战中,她的所有味蕾在这一刻都张开了,舌头在欢乐的跳舞。

也许是殷歌吃得太急了,突然感觉被食物呛到了。她剧烈的咳嗽起来,还在那里捶胸口。一只茶杯递到她手里,耳边传来郑公子的声音,“慢慢吃,别急,来喝点水。”

殷歌接过瓷杯,等一口水下肚,她突然觉得刚才似乎吞下了什么硬东西,那个东西特别滑,随着水一下子就冲到胃里面去了。

她疑惑的端着杯子瞅了瞅,“刚才杯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喝进去了。”

“是么?”郑公子不慌不忙的夹了一个丸子送到嘴里,在他抬手的那一瞬间,殷歌突然瞥到他小指上的戒指,中央的石头不见了,戒指留下一个空洞,特别的显眼。

“郑公子,你的戒指!你戒指上的石头丢了!”

“啊,真的啊!”他一看自己的小指,脸上马上露出焦急的表情,“怎么好好的丢了?刚刚还在啊!”

殷歌马上站起来在桌子和地上寻找,她的鼻尖都要贴到地上去了,可是找了半天,桌子上,地上根本没有那块石头的影子,殷歌突然回忆起刚刚吞下去的那个东西。似乎刚才茶杯是郑公子递给她的,会不会石头正好掉杯子里去了,然后被她喝了?!

“啊!”殷歌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不由轻呼了一声。

“殷歌,怎么啦?”郑公子的视线从地上移到她的脸上,疑惑的问。

殷歌满面通红,扭捏道:“那个,刚才我好像吞进去了什么东西,我回忆了一下,也许我把您戒指上的石头吞到肚子里去了。您别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唔,丢脸丢到家了!

郑公子的脸一下子乌云弥漫,“那就糟了!”他用比刚才更低沉的声音说:“殷姑娘,实不相瞒,这颗石头其实并不一般,它是有名字的,它叫做——‘夜光石’。”

“那是什么?”殷歌被他的表情镇住。

“它是罕见的夜明珠,世界独一无二,价值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即使当年有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它,拥有者仍然不想交换,最后还是派蔺相如用智谋将它保护回国。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价值,虽说平时我把它戴在手上,但实际上我身边有数之不尽的高手暗中保护。但现在它被你吞了……”

殷歌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一定!我绝对不会把它据为己有。”

郑文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恸的说:“来不及了。”

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不要啊!!殷歌的头开始眩晕。

“‘夜光石’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石头,如果吞下它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内还不死,那么就是说石头认定了这人为它的主人,它会留在这人的身体里,除非剖开那个人的肚子,否则石头不会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郑文彦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居然暗含笑意。

殷歌真是欲哭无泪,她还年轻,还没活够啊!早知道她就不来吃劳什子饭了,她的死法比“猪是笨死的”还凄惨,她不想自己的墓碑上刻着——“吾生也有涯,而吃也无涯,某日服一怪石,卒”,那真是前无来者后有追兵。

“殷姑娘,你不必太自责,如果一个时辰后,你仙游了,那我取出石头来你也不会感觉到痛。如果一个时辰后,你还没有仙游,那我就不从你体内把夜光石取出来了。”

自责个头啊,她是在后悔好不好。“啊,此话当真,如果我不死,你就不会剖开我的肚子取出那石头了吗?”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顿了顿,他又说:“姑娘如果想哭,在下可以把衣袖……”

殷歌翻了个白眼,头一歪,失去了知觉。在昏倒前一刻,她还在努力的思考,为啥死亡来得这样快,甚至不给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机会。她还想咆哮一句,她下次投胎后绝对不会再用杯子喝水!

(〃▔□▔)/

不等殷歌落地,她已经栽入一个怀抱里,出尘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边,扶她躺到一张长椅上。

“出尘,你这一击也太狠了,她这样的身子骨,怎么能经你这样用力砸。”郑文彦打开纸扇,随意的摇了摇。

“请主上赎罪。”出尘跪倒在地。

“起来吧,以后手轻一些,万一在她脑后面留个包就不好办了。”

“是,主上,出尘以后会特别小心……殷歌姑娘一个时辰后就会醒过来了。”

“嗯。”郑文彦随意的答了一句,他依然轻轻的摇着扇子,若有所思的盯着晕死过去的殷歌。

出尘没有再说话,虽然她很不解主上为什么用这样的手段困住殷姑娘。她知道如若她提出疑问而主上没回答,那么主上永远也不会回答她。上次在茶楼,出尘问他为什么不直接带走殷姑娘,他没回答,出尘就知道再问也是徒劳。

她跟随主上多年,总认为自己已经很了解主上了,可是这次她失去了把握,她越来越弄不懂,他想做什么了。而这个殷歌姑娘,莫非她的眼睛异于常人,以往女子们看到主上都趋之若鹜,为什么殷歌却丝毫不为所动呢?

殷歌醒来时,发现郑公子依然坐在那个位置,倚着栏杆远眺风景。他扭头的瞬间,殷歌甚至产生了错觉,以为自己已经飞升了。

郑公子果然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既然殷歌没有挂掉,他就答应了留“夜光石”在殷歌的肚子里。只是他根本没说把“夜光石”送给殷歌,他的意思是——

“从今天起,你就由我的人寸步不离的保护起来。”

“郑公子,还是不必了吧,小女子就一草根,从未受到过如此礼遇啊。”

“没想保护你,主要是保护那块石头。郑家的财产被别人夺走就不好办了。”

“我也知道……”

“保护了石头,也算是保护了你的命。这样想起来会好受一些。”

殷歌她不愿意,极度不愿意。她变成了一只装着无价之宝的容器,莫名其妙成为了郑家的附属财产。但是万一江湖上的贪财之徒知道了价值连城的“夜光石”在自己肚子里,那她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带上你的小皮鞭和辣椒水,充满爱心的鞭策我吧!

☆、英雄救美

作者有话要说:戳一下上面的“收藏章节”,把文章收藏起来哟!

边看边留评语的小孩最乖啦!抚摸~

          

高老板终于想起来自己不见了一个跑堂丫头,他叫人把苏咏清叫到柜台来。

“殷歌呢?”

“她已经出去了一个时辰零一炷香了,估计已经遇害。”

高老板将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哎,女大不中留啊,留来留去……”

“高老板,我怎么听着你像是殷歌的爹呀?”

“我真要有这样漂亮一个女儿就好了,我可以问郑公子多要点聘礼。”高老板陷入了某种狂想境界。

苏咏清对见财眼开的高老板嗤之以鼻,幸好他没有女儿,不然真不知道是卖女儿呢,还是嫁女儿。

说曹操曹操就到,苏咏清瞥到殷歌从门外走了进来,愁眉苦脸,似乎刚才不是去赴美男子之约,而是便秘了五天。

“吃个饭吃这么久,我还以为你遇害了。”苏咏清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殷歌面前。

“小清,不得了啦!”殷歌一把抱住了肥嘟嘟的小清,但是她马上压抑住了想要呐喊的念头,因为她突然想起,这件事情还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什么不得了啦?莫非你终于发现自己背上长雀斑了?”

“讨厌,人家背上根本没雀斑。”

“那是什么不得了啦?”

殷歌愣了愣,支支吾吾道:“那个,那个……一品香酒楼的菜真好,呃……过去我吃饭一天三遍地吃,麻烦!现在好了,有了一品香,一顿顶过去五顿,高营养,水果味!一天一顿,效果不错,还实惠!”

苏咏清狠狠敲了殷歌一个爆栗子,“你吃饭被塞傻了?”

殷歌摸了摸自己额头,傻笑。还好自己机灵,化解了“危机”。

高老板捏着嗓子咳嗽了一声,两个丫头马上明白过来“高扒皮”是在提醒她们该干活了。

在这气候宜人的傍晚,容美镇凉风习习,来茶楼休闲和听戏的人多了起来。殷歌一忙起来就把“夜光石”的事情忘得干净,她勤快的跑上跑下招呼客人,直到月上枝头。

殷歌今天遇到了比较难缠的人。这一桌的客人看着眼生,其中一个胖子贼眉鼠眼满口黄牙,一看就是脑袋里面装满大肠的类型。而坐在他对面的一干瘦大伯则一副纵欲过度,精神萎靡不振的模样。殷歌去上茶,结果那个胖子腆着脸要求殷歌坐在他们旁边伺候。

“这位客官,如果你们一会儿有什么需要,可以叫我们任何一个跑堂丫头,我们会随叫随到。”殷歌想也许他们是去京城路过容美镇的客人,于是耐着性子给他们解释。

“嘿嘿,我们有‘需要’的时候,你真的随叫随到?”小胖子用一种猥琐的目光在殷歌全身摩挲。

“你爷爷的,你‘有需要’应该去万花楼,这里是茶楼,不识字啊,没文化的人真可怕!”殷歌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口上却还是恭恭敬敬的答道:“端茶倒水随叫随到。”

“砰”一块碎银丢在了桌子上,那个瘦大伯道:“废话少说,这是打赏你的,你就专门为大爷们服务。”

殷歌怒气倏地直冲头顶。这两个人也太狗眼看人低了,想她殷歌好歹也是豆蔻枝头一朵花,心灵手巧人人夸,天生丽质,冰清玉洁,这两个家伙居然给她一小块碎——银——子!他们可以侮辱她的职业,侮辱她所在的茶楼,甚至侮辱她的老板,但是不能侮辱她的存在价值!

小胖子见殷歌沉默的站在他身边,以为她是答应了,于是笑嘻嘻的伸出咸猪手,拧了拧殷歌的手背,“会不会唱小曲儿,来给爷唱一个。”

殷歌被电击了一样猛然甩开自己的手……突然觉得手有些异样,殷歌扭头一瞧,脸一下子白了——她的手指不偏不倚的插到了瘦子的嘴巴里。

“对不起,对不起!”殷歌吓得赶紧抽出手指,结果发现指头间居然夹了一颗金灿灿的假牙。娘的,他这样有钱,却小气得只给自己一块碎银子!

“对不起啊,我帮您重新安上。”殷歌哆嗦着扳开瘦子的嘴巴。

“大胆刁民!”身后的胖子拍案而起,一把捏住殷歌拿着假牙的手,从中夺走那颗黄金牙齿,然后他抡起巴掌就给了殷歌两耳刮子。

那个瘦瘦的中年人脸色更是涨得像猪肝,也许觉得扇了两巴掌还不过瘾,顺手拿起热茶一泼。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块黑布飞到了殷歌的面前,将滚烫的水挡住,一个俊美脱俗的黑衣哥哥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你是什么人?”瘦子怒喝。

茶楼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黑衣哥哥抱拳道:“两位请息怒,可以稍坐片刻等我家公子来解决这件事情。”

瘦子打量了一下这个黑衣人,又瞅了眼殷歌,心想看刚才他的身手,定不是一般人,自己人生地不熟,随从又在楼下,难道还傻坐在这里等人叫帮手来!于是他厉声道:“今个儿真扫兴,我们走!”

他丢掉手里的茶杯,和胖子一前一后的走出茶楼,众人一片唏嘘声。

黑衣哥哥瞅了眼殷歌,然后快步随那两人而去,殷歌知道他是郑公子的手下,以为他是要去打架,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也跟了过去。只见两人的随从已经牵出马车,那辆马车一看就是高档货,做工装饰都非常精美,而前面的骏马更是膘肥体壮。殷歌知道自己肯定惹到什么财主大官之类的人了。

瘦子见自己的随从到身边了,又看到殷歌这边人单力薄,于是对随从使了个眼色,四五个随从朝黑衣哥哥扑过来,一场恶战开始了。殷歌吓得准备往茶楼里躲,生怕被伤及无辜,可偏偏门口堵了好多看热闹的人,她硬是挤不进去。

就在争斗进入白热化阶段时,只听到远处响起铿锵有力的马蹄声,暮色中,五辆马车从不同方向朝茶楼奔来,每辆车均由两匹马拉,所有马匹都是枣骝色,乍看起来一模一样。这十匹马都躯干壮实矫健,马蹄轻捷,连殷歌这种不懂马的人都看得出来,它们比起瘦子和胖子的马匹要好上千倍。只见车前缀着琉璃风灯,车舆漆金,布帘是雨过天青色,顶部是雀羽华盖,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些人停止了争斗,忐忑的望着越来越近的马车,不知道来者何人。

瘦子一看这个架势,一下子紧张起来。他怎么可能认不出拉车的马匹是上等汗血宝马,而找到毛色如此一致的宝马更是水底捞针,他今天竟然一下子看到十匹纯正毛色的宝马,真乃世间奇闻,即便是当今圣上也不可得。坐在马车上的,究竟是什么人?

五辆马车将小瘦子以及他的随从团团围住,只见中间一辆马车的帘子打起,现出一双皂靴,一位少年从马车上从容走下来。当他现身的那一刻,茶楼爆发出惊呼声,老老少少刚才屏住呼吸看好戏,没想到真看到了一位俊美如谪仙的男子。

郑文彦的目光轻轻从殷歌脸上扫过,最后锁定在瘦子的身上。瘦子只感觉两道寒冷如霜的眼光狠狠刺入自己的心脏,仿佛心底最恐惧的东西被一只手攥住,猛抓了上来,冷汗一下子从他的额头上冒了出来,不是身边的胖子扶了一把,他恐怕都瘫在了地上。

郑文彦突然对他鞠躬道:“拙荆刚才冲撞了两位,郑某听说后特来赔罪,请二位原谅拙荆的莽撞。”

此时街上也围满了人,大家都同时发出惊叹声。不知道是为了他的举动,还是因为他说殷歌是他妻子的事情。

“你上车去等我。”郑文彦回头对躲在后面的殷歌软语细言道。

殷歌愣了愣,受了蛊惑般点点头,爬上了刚才郑文彦坐的马车,又忍不住掀开帘子看外面的情况。

只见从其他马车里出来两位随从,他们提着两个盒子走到瘦子跟前,郑文彦轻轻点头,随从打开盒子,竟然是满满两盒黄金锭子。殷歌看得眼花缭乱,心也一下子抽痛起来,她在心痛那些黄金,郑公子果然是脑袋抽风了。为什么要把黄金送给那些打她耳光的人啊!把黄金送给她压惊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瘦子不敢去看郑文彦的眼睛,他口里说着“不用”,腿脚仍在发软。

“不必觉得太贵重,这些黄金是用来买您的马车的,刚才我的下人和您发生冲突,破坏了您的马车,我理应赔偿。”郑文彦唇畔还是那一抹优雅的笑容,只是现在它越发的寒冷了。

小胖子瞅了一眼仅仅被砍了一个小缺口的车舆,又不敢吱声,只得疑虑的收下了两只盒子。

郑文彦立即收敛住了笑容,一指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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