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委屈姑娘,对外我就宣称已经找到‘意中人’,而姑娘保持沉默,适当时候配合一下我,我定会重谢。”
“如果我不同意呢?”殷歌试探性问了一句。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挡箭牌啊,做人不带这样的啊!
郑文彦扇子一收,唇畔荡起足以迷倒世间万物的微笑,“那我只能娶二楼某个长相委婉的姑娘,而我的下半生将在痛苦中度过,我的英俊外表会在折磨中消损。每当回忆起往事,我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更会因为当年某个姑娘拒绝帮一个小忙导致我终生痛苦而怨恨。也许在我临死时……”
“够了够了,我明白了,举手之劳,我会帮忙的。”
临走时,殷歌还不忘补充,“事成后公子记得把纹银包丰厚点。”
看着殷歌消失在三楼的楼梯转角,郑文彦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他坐下来,一位女子从外面栏杆处飞了进来,平稳的落在地板上,竟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仔细一看这个女子正值妙龄,面容娟秀,竟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她施施然走来,替郑文彦斟了一杯热茶。
“主上,这个姑娘顶有趣。”
“哦?”微微上扬的声音。
“出尘自跟随主上以来,没有哪个女子看到您本人后,还可以立即拒绝您的要求,可见这位姑娘非常难摆平。”
郑文彦轻吹开茶沫子,“我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只要被我盯上的猎物,没有放过的道理。”沉默一刻后,他又问:“她呢?”
虽然问得含糊,出尘却心领神会,“她受重伤,已经逃走,有四人去追她了。”
郑文彦只顾喝茶,并没露出特别的表情。
顿了顿,出尘又道:“主上,出尘有一事不明白。”
郑文彦用眼神示意她说下去。
“您为何不直接劫走殷歌姑娘?”
郑文彦没有回话,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手捏住茶杯盖,那双紫瞳也逐渐收紧了……
话说结束了“茶馆‘意中人’”的活动,茶馆又照常营业了,高老板可不会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由于殷歌和苏咏清表现优异,老板放了她们半天假,殷歌和苏咏清欢呼雀跃的跑出去游玩。
一直到黄昏时,两个人才手拉着手往家的方向走。
“那郑公子当真惊为天人。”
“那是当然。不过小清你不必难过,郑公子以后肯定还会出现的,他还指望着我帮忙呢。所以你绝对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啧啧,你居然答应了帮他这种忙,那会毁了你的名声耶,以后整个容美镇都知道你是订婚的女子,谁还会过来求亲。”
“那正好,省得过几天又有被我爹娘打败的武林人士过来找我求亲。你也知道我不在乎什么名声不名声的,反正我都不会嫁人……”
“不会的!一定会好起来的。”苏咏清急忙道,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许多。
殷歌马上转移了话题,“哎……还是银子比较重要,银子最可靠。下次我爹娘回家万一没有足够的盘缠可怎么办,那不是会风餐露宿,异常可怜吗。所以身为他们骄傲的女儿,我应该努力挣钱。”
两人正说着,忽然听到殷歌家的院子传来一声巨响。殷歌脸色大变,和苏咏清一起冲进院子。
空气里漂浮呛人的尘土,殷歌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只见西边墙壁破了一个大洞,露出红砖,石灰剥落。殷歌不禁勃然大怒,这又要花多少铜板才能补回来啊!
在烟尘弥漫中,一个人从那个洞钻了过来。不知为何,殷歌刚挂回脖子上的琥珀突然又热了起来。
“哎呀呀,这墙壁怎么脆弱得跟豆腐一样,一碰就坏了,简直是豆腐渣工程嘛!”肇事者居然没有丝毫愧意,一开口抱怨起殷歌家的围墙来。
灰尘终于散了,而殷歌她们也看清楚了那个人。那个家伙一头乱发,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身上穿着粗布衣服,除了满身补丁外,要命的是裤腿还一条长,一条短。走近一看,他脸上满是胡渣,皮肤黑黑的,特别醒目的就是那道疤痕,从左脸眉骨一直拉到左面颊。
“你是谁?”殷歌警惕起来。
苏咏清却从殷歌身后钻了出来,“我说楚大哥,你在干什么?把殷歌家的墙壁都弄坏了。”
“你认识他?”殷歌瞪着苏咏清,她怎么不知道小清还认识这号人?小清交友真广泛啊——并且良莠不齐。
苏咏清捏了一把殷歌的脸,“楚大哥不是一直住在你家隔壁吗?”
“啥?”自己家隔壁不是住着刘大娘夫妇吗?每当爹娘回家后,刘大娘总跑来借酱油,偷偷瞅自己爹爹,还以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冒出来一个邋遢的小伙子了?难道是刘大娘失散已久的儿子?
“我只是想钉一颗钉子,结果才敲了两下,墙壁就破了个大洞。殷妹妹,下次记得把墙壁修坚固点。”那个“灰人”笑嘻嘻的对殷歌说道,殷歌见他逼近,下意识躲到了小清的后面。那啥,他的长相外加造型也太“非主流”了吧!
“去去去,你少欺负我们家殷歌,这墙是被你弄坏的,应该你来补。”
“好吧,殷妹妹快做饭吧,我饿死了。”那人依旧一脸痞子笑容,大摇大摆推开殷歌家的房门,走了进去。
“我的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小清,告诉我,我是在自己家吗?为什么他看起来更像主人?”殷歌手指发颤的指着还在摇晃的大门。
“哪里来的?从他娘肚子里蹦出来的呗。算了,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楚月轩一直就这个德行,你就当救济灾民,煮饭时候多煮点了。好啦,你快去做饭吧!我也饿了。”苏咏清说完拍拍殷歌的肩膀,也和楚月轩一样大模大样走进了那扇门。
殷歌觉得他们两个好像万恶的地主,而自己则是长工。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嚣张的使唤她,随便的把她家当成自己家。还有小清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明明是刚见面呀。这样有特色的人,自己定会过目不忘,可是自己压根儿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
殷歌摇了摇脑袋,正好瞅到了墙壁上的大洞,她的疑惑立即被怒气盖过。她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屋子,瞪着大大咧咧的楚月轩道:“你弄坏了我家的墙壁,你必须在明天给我补好!不然我告你娘亲去。”
只见楚月轩促狭一笑,“殷妹妹,你真凶,不就是一面墙嘛,我明天给你补上就是了。”
听到这话,殷歌才平息了怒火,明儿一定要监督他修补好墙壁。算了,她也有些饿了,还是先去做饭吧。
殷歌走到院落中,将那块发烫的琥珀再次拽了下来。那是一块透着淡淡红光的泪滴形状的琥珀,它有好闻的松香味,这么多年过去了,香气居然从未变过。琥珀中央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符号,有点像一条抽象的龙。
殷歌不知道,为什么琥珀在最近老是动不动就发热,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怪事。而琥珀是怎么得来的,她早已忘记。其实她的记忆一直是有残缺的,就像是今天,她完全不记得认识楚月轩这个人,但是听小清的口气,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她不敢去问小清更多的消息,她认为楚月轩不存在她的记忆力,又是一次记忆的残缺,万一让小清知道,她会非常担心自己,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殷歌心里一片黯然,她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琥珀,朝厨房徐徐走去。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正在慢慢发生变化,它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迹,向着无法预知的未来滚去,而自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轨道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嘻,哈哈哈。
我又爬上来了。
看我多么的勤劳啊(读者:你丫都休息了大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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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吞夜光石
杂乱的浓烈的色彩,顷刻吞噬了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那些涌动的大朵大朵如同云彩的颜色充斥了整个世界。
我在下坠,疾速的下坠。这种感觉相当可怕,我仿佛正坠入一个无底洞。我想嘶叫,可是嗓子发不出声音,我双手乱挥,但是没有任何供我抓住的东西——哪怕是一丝流云。
我虽然在下坠,但是耳边甚至没有风声——
这个世界除了那些诡异夸张的颜色,不剩其他东西。看不到任何固体、液体,甚至连风都不存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像喷薄的蚕丝般不断涌现的颜色,隐隐让人觉得窒息。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我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我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我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我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我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我的内心,我甚至不再害怕下坠的失重感,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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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雷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赌约。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动物标本,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发,嗯,头发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而且这些人一点也不浪漫。根据小清的描述,浪漫的求亲应该是这样——
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包下城里最贵的酒楼请全城的姑娘吃饭,而他心仪的女子正是这座酒楼的烧柴工。大家吃得欢乐极了,可是烧柴工丫头只能躲在墙角看着大家吃喝,公子忽然站起来走到少女身旁,单膝跪地牵起她的右手亲吻了一下。少女正在茫然时,公子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搬来五个大木箱往地上一放,公子指着木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是五箱黄金,你愿意嫁给我吗?”少女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挑了个元宝放在嘴里咬上一口,片刻后说:“这些真的都是足金吗?——我愿意!”
看看,人家小清多懂得浪漫!
“咳咳。”此女的走神令大侠很不满。
“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不必完成和我爹娘的赌约,请回去吧。”
“我们在江湖上行走,说到做到,岂有违背誓言的道理。”
“大侠有所不知,殷歌已经是定过亲的人了,所以大侠不必对爹娘的赌约耿耿于怀。大侠如果不信,可以随便拉一个容美镇上的人来问。”
狂笑侠疑惑的瞅了瞅殷歌,似乎在判断她说话的真实性,半晌后,他又是一阵狂笑,连苏咏清都被他吵醒了,颤抖着从客房爬了出来。
“好吧,既然姑娘已经和他人定亲,那么恕沈某打扰,就此告辞。”
殷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脖子仰太久了,也酸了。那些大侠为什么都不喜欢走大门,偏要飞来飞去,还停在墙头上和人说话。
沈大侠刚刚准备再次飞出去,本来就破了一个大洞的墙壁兴许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墙壁倒坍了,那个可怜的大侠倒在一堆砖头里,被砸得满头是包。
殷歌恨不得仰天长啸,这墙壁到底招谁惹谁了!
灰尘散去,殷歌看到隔壁院子站着一个人,他的脸上满是戏谑和讽刺的笑,见殷歌在看他,他马上换成了痞里痞气的笑容,吹了声口哨,从那头院子跑到了这边。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一大早就紧锁着眉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楚月轩,你,你……”殷歌气结,“别以为墙壁倒了你就不用补了啊,墙壁倒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昨天敲破了一个巨洞。”
“好好,遵命,我会替你修墙壁的。不过我只弄破了一个洞,现在墙壁都垮了,你还要付我三十文的砌墙费。”
“啪”殷歌的头上爆出一根青筋,他居然还敢找自己要钱!
“就十文钱,多了没有,补墙壁根本不用三十文,哼!”她虽然装着认识那个“非主流”人类,但是内心却一点喜欢不起来,“小清,咱们该去茶楼了!”
一早来到茶楼,高老板看殷歌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带着奸诈的气味。原来郑公子约她中午在一品香酒楼吃饭,那可是容美镇上数一数二的酒楼,殷歌也只有在爹娘回来时才会掏钱请他们去上一两顿。
正午,阳光明媚,空气干燥,时而飘过一些细碎的花瓣,有一种青草的香味擦过鼻端,殷歌打了个迷茫的喷嚏。一品香酒馆和三福茶楼都在容美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走过去用不了几步路。殷歌一直走了很远仍然感觉后背上有两道灼人的视线,那是小清哀怨的目光。
殷歌走到一品香后,店小二似乎已经得到了郑公子的嘱咐,带着她上了二楼雅座。这间雅座在走廊最里面,少了闲杂人等的打扰,倒还有些清幽。殷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小清对她描述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发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发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修剪整齐的指甲透明如同玻璃,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鸟儿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
“这是你的爱好吗?有没有人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郑文彦双手交叠在下巴,紫瞳噙笑。
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内分泌失调……不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