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蓝惜月
楔子 暗恋成伤
“知墨,知墨,那窝燕子又飞回来了,哎哟……”
上京的春天,晨雾才刚刚散去,一位身穿茜红色夹袄,靛青色夹裙,梳着垂练髻的丫头嚷嚷着奔向门槛,可惜她太兴奋了,没注意脚下,差点一跤跌个狗啃泥。
好在有一双手从斜里伸出,及时扶住了她,白胖的手指往她额上一戳,低声斥骂:“茗香,跟你说多少遍了,这里不比家里,整天冒冒失失的,成何体统?”
从屋里闻声跑出另一个绿衣丫头笑嗔道:“兰姨您就索性别拉她,让她结结实实跌一回,等弄破了相,她就长记性了。”
茗香推着她说:“知墨你如今也学坏了,牙尖嘴利的,小心嫁不出去。”
知墨还没接腔,兰姨已经沉下脸来:“你在胡诌什么?整天往外面跑,专门听些混帐话,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带你来了。”
茗香低下头不敢吭声,过了好半天,见兰姨走得没影了,才小小声嘀咕:“我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说呀。”
知墨悄悄在她耳边告诫:“以后凡是‘嫁人’、‘许亲’之类的字眼都不许在人前提起。”
“这是为什么?”茗香不解,又不是没听别的丫头说过,不过是寻常打趣的话,偶尔说一两句有什么要紧,谁又没整天念叨。
知墨提点她:“咱们家姑娘一年年大了,屋里的人再拿这些说嘴,传出去,给那起爱嚼舌根的小人听见了,还以为姑娘不安于室,想要姑爷了。”
茗香掩嘴坏笑:“你说这话才该打嘴。”
“我这不是给你解释么?小没良心的。”知墨瞪了她一眼,侧耳听了听里屋的动静,一面抬腿往里走,一面指挥茗香:“姑娘果然被你吵醒了,还不快打水去!”
俞宛秋在茗香嚷着进门的时候就醒了,她从玉色锦被中伸出手掌,晨光从菱形花饰的窗棂透过来,纤长秀美的手染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粉色。她在心里默默数着:五年了,燕子飞回来五次了。
她到这个异时空已经五年了。
在那个世界的最后一天,正是她三十岁的生日。她依然加班到晚上八点,好不容易完成了手头的工作,却没有如平日一样拖着沉重的双腿下楼回家,而是鬼使神差地跑到了办公楼的顶层,那里是大老板办公的地方,是她的朝圣之地。
没指望他还在,毕竟已经八点了,像大老板那样风liu倜傥又多金的男人,这个时间段应该在温柔乡里:如梦如幻的灯光、缠mian的音乐、醇酒、美人……那样的天之骄子,本该过那样的生活,怎么奢靡都不过分,怎么享乐都不过分。
从没痴心妄想过什么,她知道自己跟他的距离远胜银河,从第一天做他的员工起,她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只做他的员工,最勤谨最称职的那一个,哪怕一辈子不涨薪水,也绝不会有半句怨言。
如果这也是为爱奉献,那就算她奉献吧。
她并没有刻意为他守身如玉,那不是犯傻么?谁稀罕。
可一晃就三十岁了,除了他,她还真没起过念要跟谁滚床单,怪只怪他魅力指数太高,把其他男人生生比成了王子旁边的小矮人,彻底绝了她的欲念。
这样的明星总裁,花边新闻自然如雪片相似,据说他每任秘书都是他的情人,还跟几位漂亮女中层不清不楚,外面的小模特小明星更是勾搭了无数。虽然她听了也会伤心,到底如雾里看花,画面不清晰,感受也就大打折扣。
何小慧——那个时候她还不叫俞宛秋——才走出顶层的电梯就听到了心上人那特有的低醇悦耳的嗓音,她心里一阵窃喜,本以为要孤独地过完三十岁生日,却没料到在最后几个小时还能得到这样的奖赏!
别误会,她没有什么不良想法,她对他的心意,就像一首歌里唱的: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悲伤。在这个告别如花青春的夜晚,若能听听他的声音,她就觉得很满足了。
她蹑手蹑脚地靠近那个虚掩的房间,想听得更清楚一些,直到一个女声的加入让她猝然止步:“人家天天加班,连生日都不休息,你这个做老板的,带她去酒吧喝杯酒,再买个蛋糕庆祝一下也是应该的,走,一起下去嘛,我上来的时候她还在的。”
生日都不休息?谁呀?何小慧全身的血液直往上涌,脸红得能滴出血。
她听出来了,这是她的直属上司,公关部的经理梁珊,公司出名的几大美人之一,也是大老板的绯闻对象之一。
何小慧紧张得腿直抽筋,这时大老板冷冷地发话了:“别胡闹!要去你去,记得买套套,我那里好像没有了。”
梁珊还在半真半假地劝:“反正顺路,我今天车没开出来,正好一起喝两杯再回去,不然等会我还得打的,这么晚了,你放心啊。”
大老板不耐烦地说:“嫌晚了就一起去我那儿,还喝什么酒。”
梁珊的声音嗲得人一阵酥麻:“人家三十岁生日,没男友哄,没家人陪,被我丢一堆工作,弄到这会儿还在加班,我好歹是人领导,总得关心一下。”
“要关心你去,拉上我干嘛。”
“你是她的暗恋对象,值此三十岁生日之际,你就当日行一善,可怜一下大龄剩女那颗寂寞芳心,给她一点点安慰嘛。”
听到这里,何小慧脸上的血色已经完全褪尽,浑身瑟瑟发抖。大老板叹了一口气说:“正因为这样,我才不能去,不然你以为我是舍不得那两个小钱啊。我平生最怕一种女人,就是痴情的女人,那是要人命的!比剧毒还毒,千万沾不得,一旦沾上,一辈子就完了。”
梁珊用唱咏叹调一样夸张的嗓音说:“我也是痴情的女人那。”
大老板的语气转为戏谑:“是哦,对每个男人都‘痴情’。”
“彼此彼此,哈哈”,梁珊不以为杵,笑得咯咯的。
大老板最后警告:“所以不要再提她,一看到那种痴情女人眼里冒出的痴情的光,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好了,你帮我把这里收拾一下,我去上个洗手间,再不下去超市就关门了,今晚没套套可不行。”
何小慧抖得几乎走不动道,颤巍巍地下了楼,迷迷糊糊地往前走,依稀是记忆中的方向。
她租住的单身公寓离公司大约一站路,黄金地带的小高层,贵是贵了点,但节省了上班时间,也节省了交通费,她走路快,平时十分钟就到了。
可是那天晚上她完全丧失了对外界环境的感知能力,整个信仰世界轰然倒塌,人变成了一缕孤魂在街上游荡。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她终于回过神来的时候,她站在街边呆住了。
这里是哪里?
石板路,古色古香的木质平房,一盏盏灯笼,一片片酒幡,酒馆里穿着古装的人们。她努力克制住荒谬的惊颤进去问路,却没有一个人搭理她,一间如此,两间也是如此。
然后更大的打击来了,一个抱着酒坛的醉鬼竟然摇摇晃晃地穿过了她的身体!
一个意识如惊雷一般把她打懵了:难道我已经死了?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
虽然自出门后她就浑浑噩噩,但仔细搜寻记忆,她还是敢肯定,诸如撞车、跳楼、落崖这三大穿越法宝她都没用上,唯一不对劲的地方,就是走到某处时,似乎,空气曾有过一丝波动,具体地说,就是周围的空气出现过像水波一样的纹路,短暂地晃动后,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莫非,她无意中穿越了时空之门,糊里糊涂地进入了异时空?
醒悟到自身已成没有实体的灵质后,何小慧御风而行,正无所皈依,惶然无措,夜风中传来一声凄厉的哭喊:“姑娘,姑娘,你这是怎么啦?”
“快抬到床上去!”
“快掐人中!”
“快拿玉清丹来!”
何小慧在黑暗的河流上拦住那个已经离魂的姑娘,好心劝道:“她们在想尽办法救你,你为什么不回去?又没鬼差抓你。”
姑娘回她:“你也没鬼差抓呀,你为什么不回去?”
“我不知道怎么回去。”还有一句话她没说:“我没脸回去”,被暗恋苦恋痴恋的人那样鄙薄后,她还拿什么脸在他的手下工作。
姑娘马上提议:“那不如你留下来,我正好去找我爹娘。”
“你爹娘都……那个了吗?”何小慧一阵怜悯,小姑娘顶多七八岁的样子,居然就父母双亡了,也是个苦命的孩子。
“嗯,所以我要去找他们,你既然没地方去,就留下来吧。”
何小慧还待说什么,姑娘已经不由分说把她往自己的遗体上一推。
再醒过来时,何小慧变成了父母双亡、正要去梁国都城上京投亲的俞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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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一章 少女长成
弄清楚俞宛秋的身世后,连何小慧也不由得感叹,难怪俞宛秋情愿追随父母而去,作为一个自小养在深闺的稚龄之女,她即将要面对的一切实在太复杂、太难应付了。
当时船舱里有一副棺材,里面躺着小宛秋的嫡母。俞宛秋是庶女,却是其父俞慕凡唯一的骨血,由于生母何氏产亡,遂由嫡母沈鹃养育,从小爱若珍宝。
可惜好景不长,俞宛秋长到八岁,身为凌洲知府的父亲突然在任上病故,作为官员家属,她们自然要给继任挪地方,扶棺回原籍去。
要说起来,俞家也是祁阳大族,但到底不如嫡母出身显赫,乃是侯门千金,簪缨贵胄,祖上还是开国元勋。当年若不是俞慕凡高中状元,又玉面红袍、白马金鞍夸官游街,被隐身在飞凤楼上的侯府小姐看上了,只怕还攀不上这门亲呢。
嫡母沈鹃带着唯一的女儿宛秋扶棺回俞家祖籍安葬亡夫后,本来准备守墓三年的,后来不知为何,只守满了一百天就匆匆收拾行囊北上,甚至等不及沈家派人来接。
当沈鹃的二哥沈鹤赶到夔江码头迎接时,沈鹃已经病得奄奄一息,只来得及交代后事就撒手尘寰。沈鹤临时请人买来棺木装裹妹妹的尸体,原船返回,送她去丈夫的祖籍合葬。是夜停泊水次,俞宛秋思及半年内连失双亲,从父母膝下的娇儿变成了孤女,悲不自禁,彻夜哭泣,终于晕倒在地,灵魂出窍后再也不肯回转,执意追随父母而去。
不知沈鹃临终时跟沈鹤是怎么交代的,沈鹤竟然没让俞宛秋跟他再回祁阳原籍安葬嫡母,而是让她随灵三日后就派人把她直接送到了上京的威远侯府。
由于没有八岁以前小宛秋的记忆,对沈鹃母女在俞家老宅那一百天的生活经历何小慧无从得知,但肯定是不好的。沈鹃还不到四十岁,身体也没有什么大毛病,不过悲伤了些,何至于三个月就垮掉,以致无法撑到回京。小宛秋哭一晚上能魂魄离体,也就是濒死,同样有些匪夷所思。
如果这对母女短期内相继殒命是人为的,究其原因,无非是为了财产的争夺。
知府本就是肥缺,凌州首府南府更是陪都所在地,繁荣程度直逼上京,俞慕凡宦囊丰厚可想而知。握在孤儿寡母手里,家族的人如何不眼红?“鄙夫无罪,怀壁其罪”,尤其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只剩一个庶女,这一支等于是绝户了。别说叔伯,就连亲爷爷亲奶奶都会逼着沈鹃把亡夫的遗产拿出来分给姓俞的本家人,或逼着立嗣,或逼着分产,沈鹃那种出身高贵的千金小姐,哪里受过这种气,几个月就被他们磨死了。
何小慧进入俞宛秋身体的最初一两年,也一直缠mian病榻,房里整天一股子中药味,直到过完十岁生日后,才慢慢好转起来。
也多亏了有这一两年的缓冲期,让她得以适应这身体,适应这无意间闯入的新世界。
经分析比对,她发现,她进入的这一时空相当于中国古代中晚期,文明程度跟宋元相仿佛。虽然以耕种为主,是典型的农业国,但大城市,如国都上京,陪都南府,也有几十万人口,商铺密集,商业繁荣。
让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里并非完全的异时空,而是和她所来自的那个时空共有一段相当长的历史,就如同母体的一卵双生,同根同源,却繁衍出了两个不同的个体。
具体地说,这里的人知有汉唐,却不知有宋明,历史似乎在唐末的某个年代出现了裂变或分叉,她所来自的那个时空经历了五代十国后,由后周的赵匡胤取代柴氏建立了宋朝,这里却是由梁氏取代赵氏建立了梁朝。
俞宛秋曾认真研读过那段与过去世界相关联的历史,发现时空的变异从唐末就开始了。这里也有类似五代十国那样的争战史和兼并史,但国名不同,一大批叱诧风云的人物更是闻所未闻,如梁国的开国之君梁世钊,在她所熟知的历史中就不见经传。
盛唐陨落后,旧的秩序无力维持,新的秩序尚未建立。乱世中群雄并起,天下纷争,当时豪杰,会有一些湮没无闻很正常,但为何会冒出一批完全不知道的人物建立了一段完全不知道的历史呢?
这种超出理智思考范围的问题,俞宛秋不会白费脑筋去多想,她都能从现代穿越到古代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所幸,这个时空也是从汉唐发展来的,举凡社会制度、语言文化、风土人情等都一脉相承,让俞宛秋不至于太陌生。
比如,这里的朝廷同样设三省六部,只是部名、官名略有不同。像嫡母沈鹃的大哥沈鹏,官衔就是民部上卿,主管户口土地、赋税财政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户部尚书。
这里也有科举,允许平民通过科举入仕,但人数极少,上流社会的主体仍然是世家贵族子弟。整个社会等级森严,贵族家庭大量蓄奴,奴仆可以任意买卖,生杀予夺全在主人。
最让俞宛秋不能适应的,是对女性禁锢过甚,越是富贵之家越是讲究“内外之防”,未婚少女只能自闭闺阁,感觉像坐牢一样。
以前看古人写的《烈女传》,什么胳膊被男人碰了一下,为表贞洁,就把整只胳膊砍下来,这样变态残忍的举止还被当作妇女楷模立传,让现代的何小慧庆幸自己生在现代。谁知不小心穿越成了古人,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侯门一入深似海”。她从八岁入威远侯府,到十三岁,也就是整整五年间,没离开过府门一步,准确地说,是连侯府的大门都没到过,活动范围只局限在二门以内。
带上丫环女扮男装出去逛街是不可能的,每一层门都有人把守。贿赂他们没问题,问题是出去之后会被他们当成新闻到处传说,甚至演变成各种版本,到时什么闺誉都完了。
要出门,就得有正当理由,比如走亲戚,或去庙里烧香还愿,沈府的女眷也出门的,只是不会带上俞宛秋,开始两年她病着,后来就被人遗忘了。
第一卷 侯府寄孤女 第二章 婚姻大事
沈家对俞宛秋冷淡归冷淡,苛待是谈不上的,一进府就拨给她一个单独院落,一应吃穿用度跟沈家的几个小姐也没多大差别。这对看惯了现代社会冷漠人际关系的何小慧来说,已经算相当厚道了。
偏偏乳母兰姨不以为然,几次在自家姑娘耳畔嘀咕,说当年沈鹃江上托孤时,她躲在另一边的舱房里扒着门缝偷看,亲眼看到沈鹃给了沈鹤一堆银票地契,价值不可估量。别说只是寄养几年,就算供养她们主仆一辈子也只赚不赔。沈家却把俞宛秋丢在最偏僻的后院一角,平时家里来了什么客人,几位沈小姐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去见客,接受一干贵妇人的鉴赏和夸奖,俞宛秋却极少有这样的机会,照兰姨的话说:“分明是怕姑娘抢了她们的风头”。
俞宛秋总是笑着安慰忿忿不平的乳母:“这样很好啊,那些人是沈家的亲戚朋友,和我又没什么关系,我一个都不认识,去了才尴尬呢。”
“姑娘你不懂”,兰姨摇着头叹息,“女孩子养在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