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岛、兴安北、三江省等边境各省,设定“国防建设”重点地区,到1941年达到完成对苏战备的军事设施建设;第二,加强上述地区的交通、通讯、物资、移民、军事工业等;
第三,强化边境地区行政机构;第四,设立专项经费。
接着,由关东军第4课长片仓衷等人组织伪满政府有关人员,进行了边境调查。然后在伪满政权设立了国境建设方策委员会,制定国境建设的计划和方案。1939年5月11日,伪满制定了《国境设施建设基本纲要》,15日发表了《北部边疆振兴计划》,18日又发表了《北边振兴之声明》,把“北边振兴”正式作为伪满的“三大国策”之一。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所谓“三大国策”(6)
北边振兴计划表面上标榜为“国防建设”、产业开发和振兴民生,但根本点是以完成对苏战备为目标,进行综合性“国防建设”。计划以1939年6月至1942年5月三年为期,预计投资总额10亿元,其中伪满政府负担2亿元,满铁为6亿元,特殊会社为2亿元。涉及地区为伪间岛、牡丹江、三江、黑河、兴安北、东安和北安省等7省。
这项计划与关东军的“国境阵地”建设工程计划相配套,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整备交通、通讯设施。铁路由满铁按既定计划逐步推进。1939年4月,伪满与满铁签订第5次契约,开始修建第6次线,其中新线建设总长为620公里,重点是复线工程,总长1448公里。1941年3月又签订第6次契约,开始修建第7次线,其中新建7条线总长698公里,复线总长395公里。这两次线的修建是“三大国策”的重要内容。其中在若干边境铁路也修建了复线,就是为了实施北边振兴计划。公路重点是加强军用“国防”公路建设。计划新建7000公里,改修5800公里。通讯重点推进通讯干线地下电缆的建设,并增设4万公里有线通讯线路,以及加强有无线通讯、邮政通信和航空设施建设等。
第二,电力、供水和城镇的整备。计划增建30个发电站所,完善供水设施,提高城镇功能;为日军进驻提供基本保证。
第三,确保移民和劳动力。向所谓“国境接壤地带”大量移住日本和朝鲜移民,使之平时务农,战时从军;为保证各种军事设施的建设,强化劳动机关,确保劳动力的供给。
第四,确保物资供应,为此设立物资调配委员会,与物动计划相适应,统一管理生产和生活资料。增建仓库,建立保证计划实施的物资流通体系。
此外,还有防空、防疫、强化行政、福利保健等许多内容。
为保证北边振兴计划的实施,日伪采取了许多措施。在政治上,设立了“防卫委员会”,由当地日军参谋长任委员长,实行一元化领导。缩小边境地区行政区划,部分伪省长、县长由日本人担任,以提高边境地带的日本化。加强协和会以及各种国防团体(如军人后援会等)的建设,提高边境的军事化程度。在经济上,为保证“北边振兴特别会计划”的落实,伪满于1939年5月发布了《北边振兴事业公债法》;以发行公债方式对东北人民进行搜刮。
北边振兴计划原定三年完成,但从实行伊始,就因物资和劳动力的不足,遇到困难。从第二年起就与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一道转入重点主义。计划一直拖到1944年才撤销该项特别会计划。不过日伪驱使中国人民还是完成了许多工程建设。在铁道方面,绥宁线、和龙线、绥佳线、墨霍线、虎林线等边境铁路都是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在公路方面,按计划修筑了第一线军用道路,第二线特殊道路和第三线开拓团道路等,完成里程为8500公里,占计划的70%。在航空方面,新建和扩建了一批机场和航空设施。仅据伪满总务厅次长谷亨回忆,军用机场就有420多处。《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第87页。通讯方面,地下电缆只完成一小部分,无线通讯和有线设备有所充实,在保证军用通讯上有明显提高。电力建设,主要有1942年镜泊湖水电站开始发电。其他电力设备得到改善,重点供应军需电力。城市建设,主要是军用宿舍,兵营,医院等的工程,大体完成70%。物资供应也是以保证军需为主。劳动力是最严重的问题,虽然日伪到处欺骗,强抓劳工,但仍满足不了建设的需要。因而采取所谓“勤劳奉仕”(无偿劳动)的办法,强迫中国人民出劳役。
所谓北边振兴计划,其实质是“国境地带军事化”建设。在计划实施上重点突出军事设施建设,以与关东军的“国境阵地建设”相配套,这一时期主要是第二线和第三线的军事基地建设。第二线基地的重要据点是关东军旅团以上司令部所在地。所以军事设施十分庞大,除军用房舍、兵营、军械库等必备设施外,还有医院、学校、邮政乃至“慰安所”等附属设施,仅以孙吴县为例,以前是只有几万人的小城镇,由于关东军在这里配置重兵、指定为重要军事据点,随即进行了大规模的军事设施建设,有师团司令部、部队兵营、俱乐部等等。日军竟把孙吴与北满重镇哈尔滨相比,称为“大大的孙吴,小小的哈尔滨”。第三线军事基地,主要是物资供应、兵员提供等后勤保障基地,也是开拓团的重要移植地。如东满的东宁、绥阳、穆棱、密山等地,北满的孙吴、瑷珲、呼玛、北安等地,都建有日军的重要仓库,以及大量开拓团。
与这些军事设施相适应,关东军进行的“国境阵地”建设进展也很快。自1933年军部决定修建“国境阵地”以后,关东军很快组织测量队,对准备修建工事的地点进行了测量和制图,于1934年6月开始正式施工,到日本战败投降,大致可以分为两大期,前期为1934~1939年,分东部、东北部、北部、西部,修筑了东宁、绥芬河、半截河、海拉尔、黑河、虎头等14个国境阵地的主阵地。后期,从1940年至日本投降。1939年关东军在诺门坎战争中遭到惨败后,开始重视西部边境的战略价值,加强了对西部“国境阵地”的建设。同时又在东北部松花江流域和小兴安岭东侧修筑了若干辅助阵地,并加强了二线阵地的建设。主要有富锦、乌尔古力山、凤翔、牙克石、阿尔山等阵地。随着“国障阵地”的建成,关东军从1938年3月开始,按照“国境阵地”序号,先后编成了第1~14国境守备队,总兵力达2万多人,相当于两个师团。其中以第8(海拉尔)、第1(东宁)、国境守备队最为强大,兵力编制分别为6201名和4580名。上述“国境阵地”基本上是永久性军事工事。共有54个永久性阵地、165个野战阵地和63个其他阵地。另外,作为堡垒群共计有103群。《日本帝国主义の满洲支配》,第215、221页。其中以东宁、绥芬河、虎头、瑷珲、海拉尔为规模较大的阵地群。在某种意义上,“国境阵地”被称为“东方马其诺防线”。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1)
一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
要了解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就要对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有所认识,也就是说,东北沦陷时期的经济性质决定了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前面所叙述的伪满统制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日伪所推行的“三大国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伪满经济的实质及其特征。下面再作一个基本的概括。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法西斯以武力侵占东北,制造伪满傀儡政权,中国东北的社会变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东北沦陷的14年中,关东军的武力始终是伪满政权的根本支柱。关东军作为伪满洲国的太上皇,其对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方面的主导作用,决定了伪满经济的政策导向和运行趋势。这是我们认识沦陷时期东北经济的基本前提。
殖民地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是与殖民地社会形态相适应的。殖民地社会的根本特征是,殖民地从属于宗主国,沦为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已经没有民族的尊严与发展可言,那里的资源成为宗主国掠夺的对象,那里的市场成为宗主国倾销商品的场所;实际就是宗主国的附庸。东北殖民地也同样带有上述殖民地的根本特征。但是,东北殖民地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殖民地,就是说,东北殖民地的形成,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它不是那种原始的殖民主义,以及一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而是由日本法西斯主义侵略战争所造成的。因此,从它形成开始,就在各方面打上了日本法西斯主义的烙印。
法西斯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独裁与垄断。日本法西斯主义在经济上的表现特征是,军部法西斯政权以国家的权力推行战争经济政策,使国民经济军事化,为侵略战争服务。经济发展的自然进程被强行阻断,由“战时统制经济”的方式所取代。因此,作为宗主国经济活动延伸的东北殖民地经济,也必然带有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根本特征。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地域性差异,同样是日本殖民地的台湾、朝鲜、中国东北以及关内,日本法西斯主义战争经济的表现和程度是有所不同的。就中国东北而言,由于其自然资源丰富,在地理上与苏联、蒙古、朝鲜接壤,战略地位和价值十分重大。因此,日本占领东北后,就将其作为“以战养战”的战略基地;特别是把军事工业的重点放在了东北。这也与当时东北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在20世纪20年代,张作霖和张学良父子执掌东北政权时期,东北的民族资本主义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在张学良主政时期,号召“东北新建设”,大力推进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有人称他是“东北现代化建设的先驱”。张德良主编《东北易帜暨东北新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讨文集》,香港同泽出版社;1998;第301页。并且至少有10个项目在当时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位居第一。《东北易帜暨东北新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讨文集》,第288~300页。其中如以东三省兵工厂为代表的军事工业,堪称全国之冠。纵横交错的自建铁路网,已形成与日本满铁相抗衡的局面。此外在金融业、航空业、通讯业以及炭矿业等都具有雄厚的实力;乃至制造了中国第一台载重汽车(“民生牌”),已经有了中国人自己汽车工业的良好开端。这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经济基础,在日本侵占东北后,大部分的“逆产”被日本侵略者掠夺殆尽,使之成为日本进行掠夺的重要物资基础之一。这从一个侧面也是对日本右翼分子所鼓吹的“开发有功论”的有力驳斥。也就是说,日本帝上主义是在劫夺原有奉系军阀的官僚资本和民族工商业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东北的经济近代化。所谓“开发”是对中国人民所创造的财富的占有,是对中国东北资源的肆意掠夺。
从经济结构的资本构成来看,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主要有以下几种资本:一是伪满政权所有的所谓“满洲国的国家资本”;二是日本的国家资本(如满铁);三是日本私人资本(主要是财阀资本,如满业等);四是中国民族工商业资本。在上述资本中,伪满的“国家资本”的基础,是所谓接收的“逆产”,即原来东北政权所有的财产的转化。这种资本形式上属于伪满洲国所有;实际上完全由关东军支配,是变相的日本国家资本。而且在以关东军为代表的军部法西斯的主导下,前三种资本的联系十分紧密,构成了沦陷时期东北经济资本构成的绝对主体。而中国民族资本的存在,是在伪满政权(实际是关东军)的严密控制下,成为东北殖民地经济的一种补充成分。其发展是极为艰难的。从总体上来说,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的实质是,在日本法西斯政权控制下,日本和伪满的国家垄断资本与私人垄断资本相结合,形成了一种极端形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
从经济运行方式看,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发展,并非是那种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也不是一般意义的国家政权干预下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而是由日本法西斯强行的所谓“统制经济”政策,对经济的各个部门的运行采取了极端强制的措施。其主要途径就是所谓“特殊会社”制度。从前期的“一业一社”到后期的“一业一社”与“一业多社”的并存,虽然统制方式有所变化,但统制的实质并没有改变。也就是说,日伪的特殊会社作为统制经济的重要工具,完全垄断了沦陷时期的东北经济命脉。其运行完全是根据日本法西斯的战争经济政策而展开的。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统制经济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如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等。但是,它既不能与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相提并论,也与一般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经济计划性有所不同。它的根本所在是,法西斯主义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种“计划经济”反映的是日本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意志和需要。
第七部分:关东军与伪满经济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的经济掠夺和破坏(2)
从经济发展的目的来看,日伪推行的“日满经济一体化”和统制经济的政策,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掠夺东北的人力、物力、财力,掠夺东北的人和自然的资源,使其为法西斯主义的侵略战争服务。所谓“产业开发”,并不是为东北人民创造财富,而是利用日本的资本和技术掠夺东北的矿产资源,满足军需工业的需要。所谓“移民”,实际是对东北土地资源的掠夺和对中国农民生存权力的剥夺。由于日伪推动经济发展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侵略战争的需要,所以这种“开发”和“移民”的不断深入,就意味着东北的资源更加被破坏和中国人民遭受的压迫更加沉重。因此,对于右翼分子所鼓吹的“满洲开发有功论”,我们应该从“开发”的目的性加以有力驳斥。我们在分析一个事物时,不能只从表面现象来下结论。从表面上看,沦陷时期日本对东北的投资不断膨胀,“产业开发”也取得了明显成果,如果从这种表面现象就得出“日本对满洲做出了巨大贡献”的结论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这种为保证侵略战争需要的投入和成果,反而说明了日本法西斯对东北经济的垄断,以及对东北进行掠夺的疯狂性。
从产业结构的变化看,由于日伪推行增强军需产业的政策,沦陷时期东北经济的工业发展较为迅速,在某个时期某个部门甚至出现过“跳跃式”的增长。1930年与1941年比较,煤炭增加245倍,生铁增加35倍,发电量增加近7倍。一般工业总产值,1943年是1937年的3倍,是1931年的18倍。矿业生产,1943年是1937年的5倍。东北财经委员会:《伪满时期东北经济统计》。从工矿业主要指标看,以1936年为100,到1941年时生铁为219,钢锭为154,钢材为264,煤炭为178,铅为1223,亚铅为398,锢为 517。《苦难与斗争》(中),第205页。但是,与矿产工业急剧膨胀相对照的是,农业生产的停滞和倒退,造成工农业比重的严重失调。1931年时,工矿业与农业的比例为269∶731;1937年时,工矿业已超过农业,比例为51∶49;1943年时达到593∶407。东北财经委员会:《伪满时期东北经济统计》。这种经济发展的畸形化,决不是工业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