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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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追夫-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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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追夫
作者:亦且

第一年 一宁

    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国家经济迅猛发展,让世界都看到了新的中国,但是毕竟中国的人口那么的多,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着良好的经济。农村和城市的发展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农村则似乎是和城市相比显得滞后一些,很多东西都还是保留着原始的风貌,或许应该说是文化水平较之城市还是差了很多。

    在这样的时候,程一宁出生了。程一宁的父亲和母亲都是初中还没有毕业就已经不再念书的人了,但是相比之下,还算是比较有文化水平的人,因为农村对于计划生育的事情知道的比较晚,所以很多人家都还是有很多的孩子,相比现在科技发展的社会,人口多也就意味着负担重。

    程一宁的父亲不期望什么,这是夫妻两人生的第一胎,所以只是希望儿子一生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宁静的生活就好。

    程一宁小时候十分的粘着母亲,但是程一宁的父亲程乐仁和母亲于晓洁在冬天的时候还行,农活都忙完了,可以有着十分充足的时间陪着程一宁,可是赶上秋收,春种和夏锄的时候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照顾他的,所以这个时候小一宁就交给了他的奶奶,不知道是不是喝着妈妈的奶长大的,所以对于除了妈妈以外的人,任何人的奶香味都能认得出来,只要不是自己的妈妈的,那就是宁可饿的嚎啕大哭也是绝对不会喝别人家小孩的奶,也许这应该叫做有志气。

    没有办法,所以于晓洁只能让程乐仁多干一些,自己多留出一点时间来照顾小孩子,只有在妈妈身边的时候程一宁才表现出了一点点的宁静之色。

    程一宁长到四岁的时候很喜欢吃一种外面是冰里面是有一点点奶油的雪糕,感觉特别的好吃,于晓洁会给夏炎烯两毛钱去买。对于四岁的一宁来说,两毛钱已经很多了。

    一宁的家还没有和他的爷爷奶奶家分开,就是这样的一起生活,住的还是用黄泥建筑的房子,上面是用草铺上的,有时候还会漏雨,这个时候一宁的父亲就会在房顶上盖上塑料布,这样子就可以将就着避免一时的大雨了。

    虽然生活的不是十分的富余,但是可能是因为这是唯一的儿子,所以一宁小时候也是过的十分的开心。

    等到一宁7岁的时候,程乐仁就送一宁去上一年级了,觉得儿子在家里也是呆着,还不如上学校还有一些小伙伴一起玩。于是一宁就背上了他的新书包去学校了。当时学校就建在村子里,而且离家里也是十分的近,大概10分钟不到的路程也就到了,对于8岁是规定的上学年龄的要求在乡村里不是十分的严格,而且这个学校只有一到五年级,没有幼儿园,所以入学考试要求就是一宁要会查100个数,这件事情对于一宁来说算的上是十分的简单,因为程乐仁小的时候就教一宁这些,所以很轻松的,一宁就通过了这个所谓的入学考试,开始了自己的学习生涯。

    能够有很多的伙伴自然是一件十分开心的事情,一宁也是显得十分的开心,坐在大长凳子上(当时还没有椅子,只是一个木板然后由两个木棍支撑着),看看旁边的同学,看看后面的同学,这就是所谓的东张西望,同时还和后面的小女生聊得十分的开心,所以老师看不下去了,制止了一次没有好使,结果第二次的时候小一宁的手心被老师的小树枝打了一下,这个对于一宁来说是一件十分伤心的事情,于是第一天上课就是因为这样跑回家去了,跟程乐仁告状,说老师还打自己,还说不想去上学了,最后是程乐仁拿着他最喜欢的雪糕哄着去上了学。

    可能是程乐仁小时候教了一宁很多东西,所以学习这些东西十分的快,什么a,o,e,b,p,m,f,的对于一宁来说都是不在话下,简简单单的就学会了,至于数学,一年级学的就是那些什么10以内的加减法的,手指头加起来就够了,所以一宁的一年级可谓是如鱼得水,轻轻松松的就度过了。

    到了二年级,那个一年级的老头不再教一宁了,换成了一个很胖的女老师,学校里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都是一个,总称为班主任,这样子就可以省下一个老师的费用了。一宁每次到假期的时候都会在父亲的监督下学习数学,在母亲的监督下学习语文,当然都是下学期要学习的书,这样子每次老师讲的课,一宁几乎在寒假的时候都学过了,可以说是不费劲就可以考90分,所以一宁还尝试着跳了一级,开始的时候老师还是比较担心的,毕竟比同龄的还在还要小一岁,就这样的跳级会不会有不适应的一直是老师所担心的,可是事实证明,一宁确实是可以跳级的,于是老师和父母也就不再担心这件事情了。

    一宁也就没有上二年级,直接就跑到了三年级,老师当然也是不一样的了,是一个从镇里来的老师,一宁小时候的感觉就是她很漂亮,而且一宁很喜欢她。三年级只有6个同学,当然这还要算得上一宁自己,一宁既是班长又是学习委员的,还有卫生组长,当然班长是有四个人的,可以说是在这四个孩子中,每个人的职务都是十分的多的。

    一宁在三年级的时候每次都是考第二,班级中有一个女生总是比他考的多,原因就是一宁严重的偏科,数学几乎都是满分的成绩,可是一加上语文马上就会变得十分的少,这是让一宁十分伤心的地方。程乐仁为此还特意让程一宁多学学语文,但是不知道究竟是天赋的问题还是学习方法的问题,程一宁的语文成绩就是摆在那里不上不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比较小的缘故,一宁每天上学都是要比上课的时间早个1小时,总是担心迟到的问题,根本就不用家里的人叫,自己早早的就起床了,而且可以说是风雨不误。

    记得有一次是下了十分大的雨,地下都变成了水流了,一宁坚定的换上了那双小绿水靴,自己撑着雨伞到了学校,结果同学们都没有来,老师住在镇里也没有来成,后来还是于晓洁把自家儿子接了回去。

    就在三年级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一宁的妈妈又给一宁生了一个小弟弟,对于在计划生育严抓的时候,这样子的多生不免被罚了一些钱,具体数目一宁是不知道,但是应该不会少。

    对于新增的这个小弟弟一宁没有多大的感觉,没有说是觉得会抢走爸爸妈妈的爱,也没有说是因为新添了一个弟弟十分的开心,印象最为深刻的事情就是在这一年一宁见到煮的鸡蛋就会想要吐。刚刚生完小孩子需要补营养,所以很多人都送了鸡蛋过来,家里的鸡蛋是与日俱增,给于晓洁补身体的时候,程一宁也跟着吃了很多,吃到后来已经产生了抵触的心理。虽然最初的时候也是十分喜欢吃鸡蛋的,但是一直每天坚持吃好几个也就吃够了,换句话说就是闻到鸡蛋的味道都能感受到鸡屎的味道了。

    在这个校园里,一宁的身边都是比自己大的小孩,所以一宁十分的开心,这样感觉他们玩的都十分的有意思。一宁跟着他们一起捉蚂蚱,还会拿着毛毛虫去吓唬班级中的女生,一群男生玩谈溜溜,或者是老鹰捉小鸡了,都是十分有意思的事情。不大的校园里充满了小孩子童年的欢乐的声音,很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人感受到很快乐,这就是小孩子的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就可以十分的快乐,可能只是一个好玩的石头也可以开心一整天。

    新年是一宁最喜欢的时候,因为家里新年的时候总是会做很多的好吃的,而且还会买很多的糖块,必不可少的就是新衣服。一宁平时的衣服有很多都是亲戚家的孩子穿剩的,所以对于自己可以有一件新衣服是十分开心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小孩子的福利就是可以有红包,无论多少都是钱,钱能买很多的好吃的,这是一宁所喜欢的。虽然每年的红包都会被于晓洁以帮你存着的理由没收,但是还是会给一宁两元钱作为压腰包的钱,可以买好多好吃的,一宁还发现了除了那个雪糕之外的好吃的,就是两毛钱一袋的甜甜的萝卜丝,而且里面还带着一个小气球,可以说是物美价廉。

    而最为省钱的应该说是在炉子上炒的黄豆粒,在这个教室中,还是使用着用火生的炉子来取暖的方式,下课的时候可以在上面放一些黄豆粒,翻滚一下就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吃了。

    在这个不懂得什么所谓的坏人的孩子时期,一宁和同学们有着最纯净的友谊,老师对于这些孩子中也是十分喜欢一宁,可能一个原因是年龄小学习好,另一个原因就是一宁长得十分的乖巧,不知道是像谁,总之皮肤白白嫩嫩的,一双大眼睛黑黑的,有些娃娃脸的感觉,和父亲的方脸不同,可能是像于晓洁一些,总之就可以说是长得十分的招人喜欢,谁见到一宁都会忍不住的夸赞一下,说程乐仁家的那个儿子有多听话,多招人喜欢。总之语气中是有着一种羡慕的感觉,程乐仁和于晓洁也是十分的开心,对于夸自己儿子这件事不就是在夸自己吗!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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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 去小镇上学

    一宁四年级的时候,班级的学生变得多了一些,由六个变成了10个,不过这都不影响一宁,一宁还是第二的成绩,因为那个第一的女生还是和一宁一个班,一宁的成绩也是保持着数学优秀,语文中等的成绩。

    一切都是十分的顺利的,可是一宁的同桌是一个新来的女生,班级的同学都是从三年级一点点的升上来的,所以这个没有见过的女生就是从别的什么地方来的。反正送她来上学的是村里的付奶奶,这个一宁是认识的。和谁同桌,一宁是从来没有任何意见的,可是发生了一件让程一宁无法忍受的事情是她和蜂蜜,当然这件事情本身是没有什么的,可是最重要的事情是她喝完蜂蜜之后吐了,而作为离得最近的同桌程一宁就遭殃了,白色的短袖上沾染上了一堆黄色的痕迹,最后的结果是程一宁也吐了,两个人一起上演了一出大吐特吐的戏,最后两个人各自回家了,将衣服都换了,然后在澡盆里洗了个澡,这件事情给程一宁留下来深深的阴影,从此只要是闻到蜂蜜的味道,程一宁都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除却这件事情,程一宁和同学们还是玩的十分的开心的。

    有一天放学回到家的时候,程一宁发现父亲正在和爷爷吵架,程一宁不是十分的喜欢自己的爷爷和奶奶,因为他发现爷爷和奶奶对自己姑姑家和大爷家的小孩子都比自己好,好的比较是给的好吃的多少,自己总是会是那个很少的,不像自己的姥姥总是给自己买好吃的,所以在程一宁的眼里,姥姥是对自己好的。这次的吵架给程一宁留下了印记,虽然小孩子不懂得太多大人之间的感情,但是对于谁对自己好,谁对自己不好都是有着深刻的印象,都是可以感受到来自对方的善意或是恶意,程一宁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自己父亲的母亲,偏偏是这样的,就像是对待一个陌生人不如的人一样。

    程一宁不知道的是这次自己母亲的左侧腰部有了一个很深的伤疤,后来知道的时候,程一宁对于所谓的亲情已经变得十分淡漠了,这种事情知道之后甚至没有那种十分吃惊的样子。人性究竟是本善还是本恶,程一宁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对于自己来说所谓恶都是被现实所逼迫的,没有人不喜欢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可是如果注定某些人就是那样子的尖酸刻薄,也没有那个必要去怜悯或是关怀,就像是毒蛇改变不了自己伤害人的本性,如果让自己的母亲再一次受伤,那程一宁宁可去伤害别人,有些人的底线就是在那里的。当然,这个都是后来程一宁对于这些事情的认知,那个时候只是一种单纯的不喜欢的情绪。

    吵架之后就是程一宁搬家了,搬到了后一趟街,房子是红瓦的,地面也是水泥的,而不是泥土的了,搬到了新房子里程一宁自然是十分的开心了,而且新房子也比较漂亮。程一宁的弟弟程一平也两岁了,但是一宁不是十分亲近这个弟弟,可能是觉得他太小了,所以也不是十分喜欢和这个弟弟玩,总是和同学们玩。而且很喜欢去自己的四爷家,原因是自己的二叔喜欢玩游戏,这个对于小孩子来说是十分的具有吸引力的,那个时候一宁玩忍者神龟总是玩不过二叔,什么绝招的都不会,所以总是输,所以就很喜欢玩坦克大战,因为这是两个人一起合作的,所以只有和坏人分胜负的时候,自己就不用和二叔分高下了。

    等到程一宁上五年级的时候,村里的学校已经没有五年级了,乡村的五年级都合并到镇里了,只剩下四个年级了,程一宁就需要到镇上去上学了。可是问题就在于程一宁一直都没有学习过骑自行车,所以在这个暑假的时候程一宁就多了一个行程,那就是学习骑自行车。

    自行车是程乐仁和于晓洁结婚时买的,相比现在的自行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他是十分的重,可能是学习的有些晚了,程一宁是废了很大的尽才学会骑自行车,而且还是那种直接上去就蹬的那种,反正无论如何程一宁是学会了骑自行车了,所以就和四年级时的同学一起去上下学,每天骑着自行车大概一个小时的路程到学校。

    新的校园对于程一宁来说还是十分的稀奇的,要做操,还一定要系红领巾,最开始程一宁不会系红领巾,于是就乱乱的系在脖子上,后来还是于晓洁叫儿子怎样系之后才能够板正一些的挂在脖子上,只是有时候就忘了拿,所以程一宁的书包中装一个,书桌里放一个,当然家里也是有一个。主要是学校外面有卖的,有布制的,有丝质的,程一宁在老师强烈的叨念下买了三条,这样子就不用担心没有红领巾的情况了。

    可能是缘分的关系,程一宁三年级的老师又被调回了镇里,重新成为了程一宁的老师,不过镇里的学校班级有四个班,而且每个班级都是40多个人,所以老师也多了,这个老师就变成了只教语文的老师,程一宁又多了很多新的老师,像是从前都没有接触过的音乐,美术,生物之类的,对于程一宁来说都是新鲜的,还有英语。只是新鲜的尽头没有过多久,程一宁就发现自己有很多不会的。

    就像是音乐课就是程一宁十分讨厌的,因为程一宁发现自己总是被老师说是不在调上,开始时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自己是唱歌跑调,所以对于自己不会的课程程一宁就不喜欢了。

    还有就是美术老师,程一宁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就有尺子,为什么偏偏不让用尺子画直线,而且老师长得十分的凶,程一宁很是不喜欢。

    对于新接触一门外国语言才是程一宁最为为难的事情,因为真的是很难学,程一宁问爸爸妈妈,可是程乐仁和于晓洁只上到初中,而且当时学习的是俄语而不是英语,所以程一宁只能是靠着自己学习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学习英语就变成了兴趣小组了,说是兴趣小组可是老师都是挑了班级中学习好的同学去的,像程一宁这样子的就没有进去。

    程一宁报了一个书法兴趣小组,还特意买了毛笔和墨水,很是像样子,当学习完点和横之后,程一宁就被英语老师选中了,原因是程一宁的英语有一次考了56分,英语老师就把程一宁从书法兴趣小组转移到了英语兴趣小组,最开始的时候程一宁是十分的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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