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你,他吊儿郎当地说,刚刚晃到旁边的寺院求来的,能实现三个愿望的护身符。
白痴小孩相信了大灰狼的扯淡,当着那家伙的面许下了愿望。
第一个愿望是,希望头上被马蜂蛰的包不要再疼。
第二个愿望是,希望再也不要弹钢琴,而是玩最喜欢的篮球。
第三个愿望,嗯,暂时还没想到,留着以后用。
十五岁的大灰狼嘲笑他的幼稚,并耐心解释说,其实钢琴没那么讨厌,不信去弹给你听。
于是我跟着他们穿街拐巷,走进了老远的一家琴行。
琴房在琴行的地下,曲曲折折得往下走很多,白痴小孩有点怕黑,走楼梯时喜欢拽着大灰狼的手。
我看到十五岁的大灰狼在黑暗里,笑得一脸奸邪。
我心里不爽,死混蛋,居然那个时候就没安什么好心,莫非是恋童癖么?
不安好心的大灰狼和白痴小孩两人走进一间琴房,小小的玻璃门,里面窄得只安得下一台钢琴,他们两个挤在一张钢琴凳上,小孩的小手,和大灰狼的大手,一起覆上琴键。
来双人合奏好不好,混蛋大灰狼勾搭白痴小孩。
白痴小孩摇摇头,天真地承认,其实自己从来没有好好练过琴,练琴期间,都在和父亲反抗反抗反抗。
混蛋大灰狼也没强求,自顾自地演奏起来。
他弹奏的音乐连旁边的我也能听到,直到现在,我仍然惊异于,为什么有人能把钢琴弹成这样。
父亲以前弹的钢琴音,都是平静的、优雅的、欢悦的、悲伤的,如流水一样汩汩流过。
可那家伙的钢琴,快速、激荡,充满了奋勇向前的激情和魄力。
白痴小孩好像听呆了,看着混蛋大灰狼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弹钢琴的混蛋大灰狼,像陷入了一个他自己的世界,皱着眉头,满脸严肃,又像充满了无处发泄的愤恨,气势逼人,令人震撼不已。
一曲终了,不管是眼前的白痴小孩,还是旁边的我,都还未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克罗地亚狂想曲。”
混蛋大灰狼说。
“这是我弹得曲子的名字。”
他的表情已经恢复成我认识的样子,玩世不恭,又痞又坏。
白痴小孩问他,这个曲子讲的是什么样的故事,为什么和别的钢琴曲不一样。
混蛋大灰狼说,这是一首描述战争的曲。
战争,有流血,有毁灭,可也有揭竿再起,和生生不息,十分震撼心灵。
白痴小孩傻傻的问,那你呢,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么。
混蛋大灰狼说,不是,我是保护王子的骑士。
从此以后,白痴小孩的心里,就有一个骑士,他勇敢地冲在军队前列,脸上有视死如归的表情——与他弹琴时的如出一辙。
白痴小孩当然不懂,可现在我好像懂了一点。
懂了,那个家伙的王子,会和他一起历经沙场,并肩作战,而从来不是只会傻兮兮地等着他归来的白痴小孩。
只是白痴小孩送走了大灰狼骑士后,还是偷偷摸摸朝红色的护身符,许了最后一个愿望。
希望保护王子的骑士,能有一天回到自己身边。
后来呢?
后来,混蛋大灰狼果然没骗小笨蛋,三个愿望全都实现了。
马蜂包在发了两天烧以后终于不疼了。
白痴小孩的爸爸在两年后病逝,再也没人逼着他弹钢琴,他终于如愿以偿玩起了篮球。
然后,大灰狼骑士回到了白痴小孩的身边。
靠,这是什么狗血的破烂故事?老掉牙到不行,给三岁小孩听,都会被笑话。
可是,哪里不对,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为什么呢,听故事的我觉得很冷,蹲下来,双手抱住自己。
画面定格在白痴小孩和混蛋大灰狼,肩并肩挤在小小琴行的钢琴凳上的样子。
一个很烂的故事,却听到想哭。
然后,耳边传来了嘈杂的广播声。
“下午好,这里是汽车之声,欢迎收听下午的音乐时分。”
我的思绪被逐渐拉回现实,耳边是软软的萨克斯女声。
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汽车的后座上,身上盖着件大衣,耳边只有汽车广播轻柔的声音。
我这才知道,这,原来是我自己的故事。
===亲妈舞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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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票求收】第四十三章 动物本能,这首歌很适合你 (2833字)
我揉揉眼睛,挣扎着爬起来,看看窗外,居然已经天黑了。
大灰狼坐在驾驶座上看书,听见我的动静,就回头说:
“终于醒了?小懒虫,到底有多久没睡了?”
也就两天四十八个小时,我嘟着嘴没吭声。
“你睡了十四个小时零十二分钟。”他看看手表,“现在是晚上十点二十分。”
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是小小震惊了一下,卧槽,我就闭上眼做了一个梦而已,怎么这时间久莫名其妙地没了?
大灰狼不再说话,转头看窗外,他把车停在我家小区的花园旁边,天色幽暗,路灯无力地亮着,小路上空无一人,显得空旷而冷清,车窗上结了一层薄薄的水气,偶尔走过的人也无不把头埋在围巾里,才十一月下旬,看起来就那么冷了。
不过车里不一样,他熄了火,开了暖气,和车顶暗黄的灯光,显得非常温暖。
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车厢里一时只有汽车广播里,主播柔柔的声调。
“下一首歌,是一位叫Addison的听众点给小花猫的,The…Cranberries的Animal…Instinct,祝小花猫天天纯真快乐。小红莓乐队实属风靡,就算已有十多年没有发表新专辑,还是有许多忠实而热诚的粉丝,把他们追捧成一个时代,那还在等待什么呢,快来欣赏这首The…Cranberries,小红莓乐队带来的,Animal…Instinct,动物本能。”
吉他声响起来,里面的女声慵懒又狂放,可惜我英语实在不行,全英文的歌,歌词真是一知半解,只是一度觉得,这歌名很好笑。
歌里的女声不倦地唱着差不多的词,我挑出最容易懂的记。
Do…you…know…you…made…me…cry
Do…you…know…you…made…me…die
你知道你把我弄哭了么,你知道你要把我弄死了么?……差不多是这意思吧
就两句听懂了,懂得我心情不佳,盯着前面人的后脑勺,忍不住脱口而出:
“秦贞,这歌真适合你。”
“哦?”他略微偏过头,脸上带笑。
“动物本能,你是大灰狼,比较了解。”我撇撇嘴。
“那也适合你,你是小猴子。”他口不饶人。
我懒得反驳,唯一听懂的两句话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响,我怀疑这个人真的忘记了把我弄哭的事,嬉皮笑脸没轻没重。
估计也不知道我快被那两件破事弄死了。
“小猴子,听懂这首歌的意思了么。”他突然说。
“懂了。”我嘴硬。
“你没懂。”他自顾自地说,“这首歌唱得是一个母亲,在发现怀孕以后,又惊喜又恐慌的心情,动物本能,就是母亲保护孩子的本能,是首惊喜又欢快的歌,你听见她在唱么,It…is…a…lovely…thing…that…we…have,这是我们拥有的最美好的事。”
我努努嘴,怎么这样?和我理解的完全不一样,卧槽,我英语已经差到这种水平了?
“而你却是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他一针见血。
诶这奇怪了,他明明没回头啊,难不成他背后长眼睛了??
女声继续唱着淡淡的歌,他突然起身,从前排两个座位之间挤到后座这里,我吓得缩到汽车角落,心里一阵抗拒——他要干什么。干那种事情,那我和那条街上奇奇怪怪的人有什么区别?
“小猴子,”他在我旁边坐下,笑笑说,“今天早上太强硬了,抱歉。”
“谁让你道歉啦?”我说,“你对不起我的事多了去了!”
“我一个个道歉,你想听么?”他盯着我,表情特虔诚。
“你丫道到明天早上也道不过来,谁理你。”
“对不起阿言。”他说,“这个是为前一次,和路路说话不理你。”
我鼻子有点酸酸的,扭头不看他。
“对不起阿言,这个是为上次,给路路疗伤忽视你。”
“对不起阿言,这个是为上上次,给小姑娘补课忘记接你回家。”
“对不起阿言,这个是为上上上次,做的饭太难吃,弄得你拉肚子。”
“对不起阿言,这个是为上上上上次,晚上太没节制,把你弄伤,害你两天下不了床。”
“对不起——”
“停停停!”我怕再不阻止他,他会说出一堆乱七八糟少儿不宜十八禁的事情。
臭流氓就是臭流氓,道个歉道到后来还能变成这副鬼样子,真是服了他。
“还有什么事,我再想想……”他眯着眼睛笑得奸邪。
“靠,想什么想!”我红着脸打断他,“你他妈正经严肃点会死吗??!!”
“不会死,可是你会怕。”他义正言辞地说。
这人一开口,不是正经的可怕,就是不正经地吓人,总之,没辙了。
他倒是很乐于见我苦恼,一手顺便把我扯进怀里,像扯一只家养宠物,还附带顺顺毛。
可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这个怀抱变得非常陌生。
想到有许许多多的人和我一样曾经流连于那里,心里就别扭得厉害,一挣扎,挣脱了他。回头看到他还保持着张开双臂接纳我的姿势,脸上的表情,从讶异,转变为无奈。
“你还是不原谅我,对么?”他放下双手,语气里,竟有那么一点示弱的苦涩。
我心里一抽动,差一点就阵脚全失。
“也对,”他长叹,“我干过的那些事太混蛋了,你接受不了,我理解,你慢慢适应,我在也慢慢改,你等着我改好,我等着你适应,这样行么。”
我怔怔的,大脑空白,本来想好的要发泄要骂他的句子,完全不知该怎么发挥。
“以前在风月场上混久了,从来不知道恋爱是什么东西,现在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你。”
我感到,我差不多要被他打败了。
“阿言,我喜欢你,我等你。”
他倚在车座上,一手搭着椅背,翘着二郎腿,吊儿郎当地说出这句话,简简单单地,就像问我今晚吃饭了没。
我的心情,不知道该用激动、还是失望表达。
他见我没反应,凑上来就来吻我。
我还是躲开了。
“对不起。”我老实说,“我想我还需要适应。”
“也好。”他拍拍我肩膀,“快十一点,该回家了,你妈等得着急。”
我点点头,这个人太强悍,先发制人牢牢控制住我,我根本没有骂他整他的实力。
“好好睡,别想东想西的。今天下午你有点发烧,记得吃药。”
我哦了一声,侧身开门。
我从来不是他的对手,他的三言两语,温柔的、欠扁的、冷漠的、强势的,无论是哪种,都可以把我吃得死死的。
我预感到以后再这么受他控制,一定是死路一条。
可有办法,老子是自甘堕落,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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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票求收】第四十四章 翻来覆去,你想玩几次? (2946字)
钻出车门前,我突然想起点事,别扭地回了头:
“那个……秦贞,告你声,我和刘铭锐那个啥,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他的眼神有点发凉,然后很不厚道地笑了。
我冰着脸摔上车门,缩缩脖子,妈的,车外面还真不是一般冷。
我才不信今天早上那家伙心情不好,是因为吃醋了。
不可能不可能,他沾花惹草的,这种人会吃醋才有鬼。
我迈开沉重的步子一步一步爬楼梯。
刚刚和他在车厢里,有一瞬间觉得,我们俩真可以既往不咎,过得和以前一样。
可又有哪个地方不一样了。
心里总有个挥之不去的疙瘩,憋得难受至极。
我想,有了这些该死的记忆,再也不可能和以前一样没心没肺地跟着他混。
唉,大灰狼,你说你要道歉,为什么不干脆把我的记忆也抹掉呢?
你说,我们俩到底,还能不能回到最开始的样子呢?
推开家门,易老妈在等我,给我准备了夜宵,等我吃完就赶我去睡觉,我不知道她对我消失了两天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可是她看起来,好像什么也不想问。
我郁闷了,难道我妈一点也不关心他儿子?
算了,爱咋咋地,我关上门,吃了感冒药,便去床上挺尸。
睡了一整天,没有什么睡意,可比起睁着眼睛想一晚上那混蛋的事,我还是决定逼自己睡着。
用被子蒙住头,诅咒般地对自己重复念叨:
睡觉、睡觉、睡觉、睡觉……
迷迷糊糊睡去,一夜无梦。
毫无生气的冬天,怎么看每个人都是灰头土脸,一出门就苦逼地把自己塞进大衣里,能裹得多紧就裹得多紧。
大爷我的日子,不知怎的,又恢复到了正轨上。上课、下课、打球,没有某人。
心里缺了一块的感觉逐渐习惯了,也没什么,乐得自在。
让大爷我开心的是,咱篮球队果然不负众望地冲进决赛,打入八强,这之中,大爷我功不可没,你看吧,没有某人,我才有机会出风头。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俩现在这样,到底还算不算在一起。
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一切都由他主导,他想起来了,就约我出去吃饭、约我回他家过夜,他想不起来,我就过平常自己的生活。
大爷我已经不想主动勾搭他了,不但又累有没劲,还显得自己一厢情愿的笨和傻。
要说这些天有什么和他有关的事,大概就是,路美人又回学校了。
大灰狼并没有主动告诉我这事,而是毕业了的美人回来,还是会引起一阵轩然大波,走过路过,都能听见几个不长眼的姑娘聚成一团讨论这个,长得国色天香的学长。
对此大爷我很不爽。
那家伙回来干嘛,大学不用上课么?
虽然和大灰狼不冷不热的,可情敌什么的,当然少一个是一个,那家伙一回来,我就虎视眈眈,害怕哪天又在哪个角落看见他和大灰狼在做见不得人的事。
既不想主动去找大灰狼,又不想放着大灰狼和路美人勾搭。
靠,怎么那么纠结?烦死大爷我了。
这两个不愿意,最终导致大爷我变成了一个变态跟踪狂,有事没事就在教师公寓旁边蹲点,坐等抓奸在床。
你说我是不是变态了?
反正我觉得我就是变态了。
好在这几天这对奸夫淫夫还算老实,起码暂时没见过他们成双入对地出没于大庭广众,最多最多,是被我发现在他宿舍里,一切研究那一堆小山一样高的文件。
不过我的小心脏还是不安定,听不好课吃不好饭,一闲下来,脑子里就浮现一副两人夫唱夫随的画面——最后进化成,只要一分钟不监视大灰狼,心里就不得安生。
惨了惨了惨了,我知道自己算陷得挺深的,可从没想过居然陷得那么深。
这样下去我还怎么过日子?!
卧槽,路美人那货到底什么时候回去!!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