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穿了一套金色的礼服,样式与塞门的一模一样,只不过腰带换成了黑色,与塞门身上的,相映成趣。
明明是两套礼服,可不知道为什么,却浑然一体,给人只有一套的感觉,恐怕巴黎展会自成立以来,还没有过让人印象如此特殊的礼服。
礼服是特意为金设计的,所以穿在金的身上,更显超卓,比穿在塞门身上还要抢眼,极其适宜地突出了金完美的身材和气质。
司仪看了金一会儿,突然叫了起来:“乔治亚·金,您是乔治亚·金先生吧?以地产起家,在五年间迅速称雄欧美地产界,并于两年前进军服装市场,仅仅以两年的时间就垄断了欧洲服装市场近六成的服装交易?”
金笑着点了点头:“你知道得很清楚嘛。”
司仪咽了口唾沫,不敢置信地摇着头,白痴一样地解说:“因为您是我的偶像啊,短短五年的时间就称雄地产和服装两界,简直是个奇迹啊!没想到我今天能与您站在同一个舞台上,真是三生有幸。”
金很绅士地鞠了一躬。
“那么,您是邓先生的幕后老板了?”司仪问道。
金的眉头不引人注意地皱了一下,想了想,才说:“邓先生是服装设计界的奇才,他能为我公司效力,是我的荣幸,我没有资格做他的老板。”
“哦,是这样。”司仪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微微有些脸红,“邓先生特别为您设计了这套美仑美奂的礼服,看来,你们的关系很好了,这套服装看起来,简直有些像情侣装啊。”
“哈哈……”台下的嘉宾被司仪的幽默逗得笑了起来。
金还没等说话,塞门已经接了过来,他舒眉一笑,不疾不徐地说:“我们是情侣。”
一片寂静,在场的所有人都呆住了,连金都目瞪口呆,做梦也没想到塞门会当着全世界的面承认他们的关系,他可一向都是个害羞的人啊。
过了好一会儿,场下才开始有人议论,虽说同性相恋早已不是什么奇闻,也已被很多国家所接受,但在这样一个世界性场合,公开承认这种关系,还不多见。
司仪回过神来:“您说,你们二人是……”
“我们是情侣。”塞门毫不在意地重复。
司仪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继续,塞门接了过来,他笑了笑,很平静,很温柔:“我爱他,他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重要的人,我可以失去全世界,但是不能没有他。”
“塞门!”金动情地叫着,握住了塞门的手。塞门公开向全世界展示自己的爱情,让他有流泪的冲动。
他定了定神,咽下了即将流下的泪水,朗声宣布:“我也爱你,塞门,我向全世界宣布,乔治亚·金爱塞门·邓,至死不渝!”
说完,金向前迈了一步,一把搂住塞门的腰,把他固定在自己怀里,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
在这个浪漫之都,在这个世界服装顶级舞台上,两个相恋的男人深深拥吻,把所谓的世俗、礼教,抛到了九霄云外,只留下一片浓情。
全场又一次寂静了,所有的人都被这超越世俗的爱情所震动,好几分钟后,金和塞门就被一阵雷鸣般的掌声给紧紧地包围住了,被大家送给他们理解和尊重包围住了。
写在后面的话
深夜,巴黎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落地窗前,塞门穿着真丝睡衣,松松系着腰带,左手拿着一杯香槟,右手托着左手手肘,若有所思地看着巴黎繁华的夜景,脸上笼着梦一样的神采,长发湿湿的,不时有水珠沿着真丝睡衣滑到地毯上,迅速地被地毯所吸收。
金穿着同样的真丝睡衣从浴室中走出,到塞门身后,从后将他拥在怀里,在他耳边暧昧一笑:“亲爱的,再来一次好吗?”
塞门雪白的耳根一下子红透:“你这个被精虫洗脑了的家伙,不怕纵欲过度么,怎么满脑子都是这档子事。”
金笑着,以极其无辜的语调说:“我想你嘛,好长时间没见了,还不一次性赶快满足。再说,看你现在体力这么好,居然还能这么直地站在这儿看夜景,我都不平衡了。”
塞门转过头,狠狠瞪了他一眼,这家伙,神经一定有些不正常了,难道自己非得被他弄得瘫在床上,他才会平衡吗?
看塞门转过头,金非常及时、非常配合地在他嘴上吻了一下,改了暧昧的语调,很轻很轻地问:“今天开心吗?”
“嗯。”塞门转回了头,舒服地靠在金的怀里,抿了一口香槟。
“服装界的朋友们要给你庆祝,你为什么不去?”金在塞门耳边问着,看着自己喷出的热气让塞门的耳朵一点点变红。
“跟他们有什么好庆祝的,这种时候,我就想跟你单独在一起,有你给我庆祝还不够么。”塞门觉得痒,用肩膀蹭了蹭耳朵。
“怎么那么大胆,在全世界人面前承认我们的感情,连我都被你吓了一跳。”金不管塞门是不是觉得痒,继续在他耳边说。
“把自己的爱情放到阳光下,我早就希望能这样了。你不高兴吗?”塞门侧身抬头看金。
“当然高兴,我简直都快乐疯了,你能这样做,是对我最大的肯定,意义太重大了。”金在塞门雪白的额头上吻了一下。
“现在你已经是世界顶级时装设计大师了,塞门,这几年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我真为你骄傲。”
“没你,我什么也做不成。”塞门淡淡地笑。
“我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金眼睛闪闪发亮,塞门扭头看着他。
“我在荷兰市中心买下了一栋办公大楼,全部重新装修过了,作为我的公司总部。我还在那儿给你装修了一间工作室,是单独分隔开的,我花了好多心思呢,你一定会喜欢的。以后,我们就可以一起上下班了。”
“哦,”塞门听出了金的小心思,忍着笑,故意装作不明白的样子问,“那我在巴黎的工作室怎么办,我可是从这儿起家的。”
“可以一起搬到荷兰去啊,反正你现在已经这么有名了,搬到荷兰去,照样会有一车一车的人来求你设计服装。”金有些着急,塞门怎么听不懂自己话里的意思呢。
“这样啊,那我考虑考虑。”
“还考虑啊?别考虑了,塞门。这几年,我们为了创业,一直都是聚少离多,每次见面都匆匆忙忙的,干什么都不能尽兴,我想你想得都快发疯了。”金更着急了,扳过塞门的身子,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这个塞门是知道的,因为这几年,几乎每次见面,金都像恶狼似的,好像要把他活活吞到肚子里去。
塞门忍着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金急得汗都快要下来了,语速快得不行:“跟我回荷兰去吧,塞门,你都不知道,我们家里的房子漂亮得不得了,旁边的风车也漂亮得不得了,还有花田,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直接跟我们订购鲜花了。那里只有特纳叔叔一个人负责全局,很辛苦的,让老人家辛苦是犯罪哦,他也想我们能都回去。还有,还有,”他抓起塞门的左手,“你这个戒指,也该换到无名指上去了吧?”
塞门忍不住,笑了出来,却还是一本正经地问:“金,你说这么多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要跟我求婚吗?求婚不是这个样子的。”
金眼睛一亮,马上执起塞门的手,单膝跪地:“乔治亚·金今天正式向塞门·邓求婚,塞门,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保证会爱你一辈子的。”
塞门笑眯眯地不动声色。
金懊恼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还有什么,求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见鬼,我哪知道啊,我又没求过。”他略微思索了一下,眼睛又一亮,“花,是要花,对不对?我可以马上打电话,把全巴黎的玫瑰花都买下来,好不好,我办得到的。”
不等塞门回应,金一跃而起,就要向电话奔去。
塞门急忙抓住他,嗔怪地说:“你发什么神经,我又不是女人,要那么多花干什么,还不是浪费。”
“那要怎么样啊?塞门,你快给我个痛快话啊!”金反身抱住塞门,把头埋在他颈窝里,身子拧来拧去地耍赖。
“哎,哎,不要这样,”塞门被他缠得受不了,大声叫着,“你兜里装了什么,扎得我好疼?”
“什么?”金愣了一下,松开塞门,“谁会在睡衣里装东西?”他下意识地低头看,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睡衣装饰性的口袋里果然好像有什么东西。
他刚要伸手掏,却一下子停住了,警惕地看着塞门:“你又往我衣服里放什么了?不会是癞蛤蟆之类的吧?”
自从塞门五年前把金从冷库里救出来之后,充分体验到了掌握一门技能的重要性,所以他竟然发愤苦练了起来,比当初学艺时还用心。只不过他这些技艺不能随时随地地试练,也不好乱找对手,于是,很不幸地,金就成了他最经常的试验目标。
记得上次送行时,塞门只不过是在机场很柔情地拥抱了他一下,金就在上了飞机之后,体验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尴尬,他的西装皮带竟然被割开了一个口子,正好在他上飞机时断了开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掉了裤子,害得他只能很不好意思地哀求空中小姐帮他找一根皮带;还有上上次,他召集部门经理开会,可是一打开文件箱,居然从里面爬出好几条蛇来,虽然自己不至于吓得叫出来,却也目瞪口呆了好几分钟,听着会议室里的一片惊呼;还有那次,本来说好了要请客户吃饭,结帐时,却发现钱包不翼而飞,只在口袋里摸出一张画着笑脸的纸片,害得他只好丢脸地跟客户解释,说自己的钱包忘记带了……
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搞得金一惊一乍地,每次跟塞门见面都加倍小心,但每次还是会着了他的道儿,这次,又是什么鬼花样呢?
“你就这么不信任我?那我不管了,你就自己一个人瞎琢磨吧,至于荷兰的事,以后再说了。”塞门撇了撇嘴,作势要走。
“别,别走,我看还不行么。”金委屈地看了塞门一眼,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到衣兜里。
“啊,啊!”看到手里拿着的东西,金发狂似地大叫起来,一蹦三尺高,“机票,是机票,去荷兰的机票!塞门,你什么时候买的,你早就想好了要跟我回荷兰是不是?哦,天哪,天哪,塞门,这个惊喜简直是太惊喜了,我爱死你了!”
金抱起塞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转得他自己都感觉晕了。
“好极了,太好了,塞门,我们可以在一起生活了,真正在一起生活了!”金快乐得像个孩子,亲了亲机票,又亲了亲塞门。
“我也厌倦了两地分居的日子了,金,没有你我睡不着觉。”塞门腻腻地笑,靠在金的怀里,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媚眼如丝。
“没有你我也睡不着,亲爱的,我真是太幸福了!”金眼明如星,深情地看着怀中的爱人,“从今以后,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再也不分开。”
“嗯,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再也不分开。”塞门重复着。
这是刻到彼此心中的誓言。
眼如明星,唇如玫瑰,金与塞门对望着,浓情蜜意,尽在不言中。
此生,再也没有了遗憾!
番外(一) 初相逢(一)
至此,《下下辈子的约定》宣告完结,其中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敬请见谅,毕竟这是雀儿第一次写文。
写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空落落的,好像最喜欢的东西被人拿走了似的感觉。金和塞门是雀儿本身非常喜欢的两个人,看到他们从我心里浮出去,既骄傲又伤感。
其实这两个人的出现有其偶然性,是雀儿有一次在梦中梦到的,醒来后跟他们有关的很多个片段就一下子涌进了脑海,让我有一种执笔的冲动,于是他们就这样诞生了。是不是很神奇,简直真的有种前世注定的感觉。
这两个人的前世来源于雀儿小时候幻想的一部小说,情节非常复杂曲折,介于武侠与言情之间,因为是从小就总是在脑中想的,所以这部小说几乎已经融进了雀儿的生命,总是在静默冥想的时候钻进脑海,反复篡改着其中的情节。在雀儿心中,这部小说就像好朋友似的,陪我度过了很多寂寞的时光,成为悲伤和无奈的时候,一个使人放松和遗忘的角落。
那部小说取名为《绝代天骄》,当中的主人公就是叶凌飞和云霜,叶凌飞就是《约定》中金的前世,云霜就是苏珊的前世,而塞门的前世,则是《天骄》中的西门飘,一代神偷,叶凌飞最好的朋友,在小说的后半部中,西门飘为救叶凌飞而死,死时吐露心声,而叶凌飞则在痛不欲生中答应下下辈子与他相会,以报答西门飘的一腔深情。
叶凌飞是一个身世离奇,遭遇坎坷的人,初出道时惊才绝艳,心地纯净无暇,却在以后一连串的遭遇中逐渐变得冷酷沉默,甚至无情,但在他心底深处,却始终保留着一分纯净的天地,这片天地的主人,就是他一生恋慕的云霜。他遭遇的大起大落,性格的几度转变,都与她有着莫大的关系。
云霜是一个遭遇更为坎坷的女子,几度沉浮,出生入死,受尽折磨,为的几乎都是叶凌飞。两人相爱至深,却数度分离,叶凌飞性格的蜕变也是由此而来,但之所以他能够在心里仍保留一分纯净,就是因为云霜在经历种种磨难之后,性格却始终未变,一如他初见时的善良纯洁、坚强深情。
西门飘其实只是《绝代天骄》当中一个主要的配角,在叶凌飞初出道时两人即已相识。当时西门飘偷去了叶凌飞的一管玉箫,由此引发二人较量轻功,惺惺相惜,结成莫逆之交。在叶凌飞失踪、重现、性格大变、失去云霜的过程中,西门飘始终不离不弃地陪伴在他身边,全身心地信任他,给了叶凌飞极大的安慰。
但在《天骄》中,着重渲染的还是叶凌飞与云霜之间的遭遇和感情,二人生死相许的恋情,的确是当时西门飘所无法介入的。西门飘表面性格乐天开朗,内心却极为深沉痛苦,与叶凌飞相识之前,他游戏江湖,与日月星辰为伴,与清风白云为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但自心仪叶凌飞之后,却堕入了痛苦的深渊,时时为这种难以启齿的感情所折磨。他陪伴在叶凌飞身边,眼看着他与云霜相识、相恋、相守,目睹二人生死相依的感情,无法可想,也无计可施,既不能也不忍妨碍二人的感情,以致自己痛苦终身,甚至在年纪轻轻之时,便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为叶凌飞挡剑是他心甘情愿,但其实他也是早就不想再活在世上了的。因为他知道,叶凌飞是一个一诺千金的人,他既已将今生来世许给了云霜,就绝不会食言,所以西门飘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自己临终时,叶凌飞所许下的诺言上。
雀儿本身非常喜欢西门飘这个可亲可爱可怜可敬的人,不忍他如此痛苦,所以在《约定》中,把他定为了第一男主角,成全他一腔深情。雀儿本身,实在是个追求完美,心肠却又很软的人,总希望人人都好,哪怕是历尽苦难,也愿意他们能作为一个美好的希望存在。
另外再提一下,林平和威尔的前世也是《天骄》中的人。林平的前世白雨燕是云霜的贴身侍从,极擅使毒,也极通医理,轻功之高,不在西门飘之下,生命的全部便是云霜,可惜也是一场无用的相思。
威尔的前世在《天骄》中戏份极少,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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