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真的是帅哥耶!」她朝我一笑。
丸子长得十分可爱,眼睛大而灵动,给人活泼俏皮的印象。她的身材娇小,带点肉感,但一身的庞克装扮让她看起来十分有个性。她的声音非常清亮动人,康哥说她是唱摇滚的,和她的外表有些搭不起来。
「你也是个美女啊!」我说。
「吼~有人很不老实喔!」丸子责备道,但眼里带著笑意。
「你知道就好,人家只是不好意思说实话。」康哥在一旁吐槽道。
「你很过分耶!赞美人家一下会死喔!」丸子打了康哥一下,但康哥只是痞痞地笑著。
现在是什麽状况?那两个人是在打情骂俏吗?康哥又换女朋友了?我感到纳闷,不知道该说些什麽。
「丸子是个美女,跟小甜甜一样美,这样满意了吧?」康哥边说边逃跑。
「你……」丸子气得跺脚,对康哥大喊:「没眼光的家伙!你这个冒牌康康!」
「呃,请问……」
「抱歉,我们不要理他。」丸子对我笑了一下,「你是代班的鼓手对吧?我要叫你什麽?」
「叫我小明就好了。」
「等下我们要去聚餐,一起去吧?」还没等我答应,她便揽著我的手臂,对其他人说:「晚上六点在BBQ烧烤店门口集合,记得喔!」
大家散场後,只剩我和丸子独处,康哥不知道跑去哪了。我想起上次康哥说要介绍人给我认识的事,该不会就是她吧?我在一旁偷偷地打量她,她还满符合我喜欢的类型,感觉也很友善,至少当朋友没问题。
「你等下可以载我吗?」她问。
「可以啊,那我们四十五分左右过去。」
聚餐时康哥坐在离我和丸子最远的位置,似乎刻意要给我们制造机会,我们面对面坐著,丸子不停地找话题跟我聊天,我第一次遇见这麽健谈的女生,相处起来也很愉快。
「下个月我们要去XX女中表演,我和康哥会合作两首歌。」丸子说。
「哪两首?」
「私奔到火星和万年之恋。」
「那我一定要去捧场。」我觉得他们搭起来应该会很精采。
「我满期待这场表演的,虽然我们只是帮忙暖场而已,」丸子兴奋道,「当天有歌手会来,所以这是宣传的好机会。」
「你以後想当歌手吗?」
「想啊,虽然这是遥不可及的梦。毕竟会唱歌的人太多了,现在唱片业又那麽萧条,不过能一直唱下去我就很高兴了。」
谈到梦想时,丸子的眼里闪著光芒,让凡事得过且过的我感到羡慕,能找到喜欢做的事,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聚餐结束後,我又载她回学校,回程的途中我感觉飘飘然,心想我的春天终於到了吗?
☆、瘾 12
「你觉得她怎样?」聚餐後康哥问我。
「很可爱、很健谈,她真的没男友吗?」我说。
「保证没有。」
「你觉得她会喜欢我吗?」
「她喜欢帅哥,你的希望还满大的,加油吧!」康哥拍拍我的肩说。
丸子出现在热音社的次数还满频繁的,我每次去都会碰到她。除了表演需要的两首歌,他们也会唱一些经典的摇滚歌曲,他们的表演太过精采,以致於我常有错觉,好像他们是一对。
「丸子你真应该加入我们,当我们的女主唱。」乐团的成员总会这麽说。
「才不要,康哥的粉丝会用眼神杀人。」
「丸子那麽有才华,干嘛待在我们这里?」康哥说,「偶尔搭档表演还可以,加入就算了吧。」
康哥说话时,我看见丸子的眼里闪过一丝落寞,但随即被笑容取代。
「我不会加入你们的,我和康哥要在歌唱领域一较长短!」
团员们露出无奈的笑容。我总觉得,他们在剑拔弩张的表面下,有某种情愫暗暗流动著。
我几乎每个周末下午都跟他们混在一起,与其待在宿舍跟阿铨大眼瞪小眼,不如跟他们一起玩团。久了之後,我除了鼓之外,吉他和贝斯也会了一点,因为乐理都是相通的,学起来并不困难。
混热音社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丸子。我觉得跟她在一起很愉快,事实上她跟每个人都可以相处愉快,我喜欢看她笑的样子,彷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明亮起来。
但有一次我来到练团室时,看见丸子气冲冲地跑出来,我吓了一跳,因为从没看过她生气。我走进练团室,看见大家沉默著,康哥的表情有点无奈。
「呃,发生什麽事了?」
「没什麽,小明,我们今天不用练团了,大家解散吧。」康哥说。
「……」骗谁啊!怎麽可能没事。
我抱著满腹疑惑走出社办,康哥在後面喊:「小明,快追去看看,安慰她一下。」
不用他说我也打算这麽做。我追上前去,丸子听到我呼喊的声音便停下脚步。
「你还好吧?」我问。
「我没事。」她说,「小明,你陪我去走走好吗?」
「好啊,你想去哪里?」
「在学校里走走就好了。」
我们沉默了一会,我看见她的表情缓和了些,便问:「刚才到底发生什麽事啊?」
「康哥要取消下个月的表演。」
「怎麽突然要取消?行程太满了吗?」
「康哥说那天是他女友生日,要陪他女友。」丸子面无表情道,「但我觉得那只是藉口,他是不想跟我同台。」
「怎麽会?他不是说偶尔搭档没关系吗?」
「他最近好像一直想避开我,」丸子说,「就算他有女友又怎样?那和表演是两回事,他这麽做简直是对我的侮辱,也是对表演的侮辱。」
「会不会是他女友介意你们同台呢?」
「他以前不会这样的,即使女友不高兴,他也照样跟我搭档。」丸子的表情有些落寞,「我开始对他感到失望了,明明是单纯的唱歌,却搞成这样。」
「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我们高中时就认识了,他是那种会念书又会玩的学生,不像我……除了唱歌之外什麽都不会。」
「你们读同一所高中吗?」
「不是,我们在社团活动认识的,当时他已经在玩乐团了,而我只是被朋友拉著去参加活动。」丸子回忆道,「当时我在台下听他唱歌,就这麽著迷了,结果每次他的表演我都抢著当最前排的观众。」
「那你们怎麽认识的呢?他跟你搭讪?」
「对啊,」丸子笑道,「我出现几次後,他就记住我了,还问我要不要学唱歌。」
这家伙高中时就这麽会把妹了,真是前途无量。
丸子接著道:「我当然说好啊,他就教我一些歌唱的技巧,我也意外地唱得不错。那时候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有歌唱天份,後来他就固定找我搭档男女对唱,唱歌对我来说是一件开心的事,但最开心的其实是能见到他。」
「你喜欢他?」
「当时我真的好喜欢他,还跟他告白了呢,结果他说我们当朋友就好。」丸子落寞道。
「那现在呢?还喜欢他吗?」
「一直都很喜欢啊,有时候我真的很讨厌这麽死心眼的自己,」丸子说,「明知道对方不会接受自己,还是不想放弃。我也没要求什麽,只要能待在对方身边,就觉得满足,但现在他连这个都要剥夺。」
我有点欲哭无泪,没想到这次还没开始就碰钉子,但丸子喜欢康哥这件事并不让我意外,既然康哥对她没意思,那就表示我还有机会,只是需要时间。
「你知道康哥的女友是谁吗?」新的学期开始,他连女友也换了新的,汰换速度快到我还来不及认识,他就换了。
「听说是新竹女中的学生,我也不太熟。」
「康哥竟然对高中生下手……」
「他荤腥不忌的,也不太挑剔对方的外表,」丸子说,「我认识他这麽久,还摸不出他喜欢的类型,应该说他本来就没啥节操吧。」
「我想给你个良心建议,快点死心吧!」我有点为她感到心酸。
「我知道啦。」丸子笑道,「我本来就没抱任何希望,来找他只是为了练歌,不过以後应该不会再跟他搭档了。」
「真可惜,那以後不就看不到你了?」
「不会啦,一起吃饭什麽的没问题,聚餐还是要算我一份喔!」丸子说,「美食当前,谁也不能阻止我,他要避开就让他去避。」
在校园里散步时,她的庞克装扮引来不少人侧目,老实说我觉得那装扮不怎麽适合她,脸上的烟熏妆更是将她原本的气质破坏殆尽,但她似乎偏好这样的装扮、乐此不疲。
我们沿著小径慢慢走著,一直到天快黑,我们决定一起去吃饭,然後送她回学校宿舍。
之後丸子没再来热音社,但我们还是会透过手机和MSN联络。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到处去吃美食,她对这方面的资讯还满灵通的,所以不知不觉我也变成新竹的美食通。
唯一的坏处就是体重直线上升,再继续下去我也会变成一颗丸子,那我的外表优势就荡然无存了。
虽然拥有外表优势也没什麽用就是了,但是为了健康以及别人的观感,我还是决定节制些,毕竟人们普遍对胖子有负面的观感,我也不希望自己的五官被肥肉扭曲,那样照镜子时也会不好受。
所以後来我们就改去逛街、看电影、听演唱会之类的,有同学在街上撞见我们,还以为我们正在交往,但其实我们只是比较谈得来罢了。有些事一个人做太孤单,於是就拉个人陪伴,如此而已。
这学期我比较少回台北,寒假过後就没再回去,一方面是因为热音社和丸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另一方面,我是下意识地逃避那个有他的地方。
期中考过後,母亲打电话问我怎麽那麽久没回家、都在忙些什麽,我才决定回去一趟。
我已经两个月没跟怀青联络了,以往都是我主动连络他,但自从那次去他家後,我就却步了。虽然台北比新竹繁荣得多,休閒和打发时间的去处也多,但我回去之後反而懒得出门,对我来说,去哪里做什麽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去。
所以有时候我会感到悲哀,当我想找个人陪伴时,可以选择的对象竟是如此少。
周六晚上我百无聊赖地窝在客厅看电视,拿著遥控器一台换过一台,看到一半我听见自己的手机响了。我回房间接电话,看到来电显示时,我僵了一下,犹豫著要不要接。
但最後我还是按下了通话键。
「喂?」
「是我啦,」他说,我听见电话里有吵杂的人声,「小明,陪我喝酒好吗?」
「什麽?」也太突然了吧。我看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这个时间打来,又劈头就问要不要去喝酒,让我有点为难。
「啊!我忘了你人不在台北……抱歉抱歉,那改天好了。」
我觉得他有点不对劲,好像喝醉了。
「我在台北啦,你喝醉了吗?」
「哪有!很久没看到你了耶,都不打电话给我……你……」
「……你在哪里?我去找你。」我想他八成是喝醉了,因为说话方式完全不像以往的他。
「就上次那里啊!快来……」说罢他就挂掉电话了。
虽然内心有些不愿意,但又怕他喝醉出了什麽事,我还是很快的换好衣服出门,来到之前跟他去过的酒吧。
☆、瘾 13
我一来到酒吧,就看见他醉倒在吧台前,酒保看起来很烦恼的样子,我上前去询问,他说我来得正好,因为他喝醉了,又不准别人送他回家,他们都不知该怎麽办才好。
我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怀青,我是小明。」
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後拉著我说:「来,点一杯跟我一起喝。」
我很怀疑他是不是醉到不认得我了。再喝下去只怕会给店里的人带来困扰,所以我决定送他回家。
我抢过他的酒杯,交给酒保,然後找出他的皮夹帮他付账。算一算他总共喝了三杯威士忌和两杯伏特加,酒精浓度高又是混著喝,难怪会醉。我问酒保:「他是不是常喝醉啊?」
「之前也有过一次,」酒保说,「你是他的朋友吗?能不能请你告诉他,他这样会造成我们的困扰,下次再这样我们就要把他送到警局了。」
「好的,我会告诉他。」我歉然道,像把做错事的孩子领回家的父母一样,我拉起他的手,准备带他离开。
起先他还带著抵抗,但我的态度强硬、不容反抗,几乎是硬拉著他离开。也许是情势所逼,我表现出反常的强势,他反而变得像任性胡闹的孩子。
我们拉扯了一阵後,他就放弃反抗了,脚步踉跄地跟在我身後,任我带著他离开。我们来到店外的马路边,我招了一辆计程车,告诉司机大概的方向,往他家前进。一路上他无力地靠在我肩上,我要司机开慢一点,以免他在颠簸之下吐出来。
来到他住的大楼,我拿出感应卡打开大门,扶著他进电梯,来到八楼他的住处,我一边扶著他,一边搜他的身找钥匙。
拿出钥匙後我试了几支,总算打开他家的门。我在黑暗中摸索著打开灯,将他安置在床上,然後进浴室拿毛巾。
我用湿毛巾帮他擦脸,他的身上散发出浓浓的酒味,我又将他的上衣脱掉,拿毛巾擦拭他的身躯。擦完後我将毛巾洗乾净,放在他的床边,再到厨房倒一杯水给他喝,处理得差不多後,我准备离开。
当我起身时,他冷不妨地抓住我的手腕,我来不及反应,整个人跌在他身上。他呻吟了一下,表情痛苦,我吓了一跳,心想自己是不是压伤他了,连忙起身检视他的身躯。
外伤倒是没有,我拍拍他的脸颊问:「你还好吧?有没有哪里痛?」
他没回答,但手仍抓著我不放。
「不要走……」他的眼神迷蒙,看起来有些寂寞和无助,让人不忍心就这麽丢下他。
我在床边坐下,安抚他说:「我没有走,你快睡……」结果他反而起身抱住我,在我的胸口摩蹭,像一只撒娇的小动物。我的怜悯心被激发出来,伸出手回抱住他,轻轻拍著他的背,希望能让他安心一点。
但是下一秒他便凑上来,他的唇猛地贴上我的唇,我反射性地推了他一下,但他紧抱住我,不让我有脱逃的空间。
「唔,你……干什麽……」
我死命地扒开他的脑袋,没想到他就像八爪章鱼一样黏得死紧,拉扯时我的唇被他咬伤,痛得我流出眼泪。情急之下我挥了他一巴掌,他重心不稳往一旁倒去,像个死人般动也不动。
「妈的,那是我的初吻耶……」我愤怒地看著他,但他完全没反应,看样子根本还没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