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工具吗?”
神政委过了很久才说,“……我想,不需要。”
说完,他用手轻轻一碰,一个黑色的东西掉在他手上。
等两人从车下爬出来,才发现这是个银质面具。因为银的杂质太多,经过长时间氧化,表面变成了黑色。
在场的人一片寂静,这个面具的出现让大家惊讶和疑惑。
齐儒成本来以为会和以前一样出现什么有放射性的东西,没想到竟然会是个面具。
神政委一边观察面具一边沉思,最后他说,“车门上的凹印就是这个面具造成的。”
他说的很肯定,在场的国安精英大都对他的论断不太感冒。
齐儒成拿过面具轻轻附上车门的凹印,竟然完全契合!
“是谁?非要这么做?”有人问。
大家都在纠结这个问题。
神政委退下辐射防护服,用手轻轻摸了摸车门上的其他划痕,悠悠地自言自语:
“你很悲伤,你想留住什么,却失去。你很愤怒,你想抓住什么,却没有。……你是要惩罚车里的那些人吗?……他们伤害了你?还是……”
“他在干什么?没毛病吧?!”一人小声地问另外一个人。
齐儒成的手下都看向神叨叨的神政委,齐儒成用眼神制止他们的议论。
他也不明白这个姓神的在干什么,但作为领导他必须做出一副我知道内幕而且自有定夺的态度。
“还是……他们偷了你的东西。”
神政委的话音刚落,大家便听到一阵啸声,震得耳朵发麻,脑袋嗡嗡作响
。周围的气流猛烈运动,大风从地而起,卷起地上的落叶向四面八方涌去,甚至掀翻了周边的警戒帷帐。
周边的东西被刮得东倒西歪,一些住户挂在窗外的衣物和杂物也被吹跑,围观的人被吹得哇哇大叫,四处逃窜。
郑超在风起时便翻身躲在一辆车后,用外套蒙住头。
他颤抖着用二十多年不曾吟唱的虔语小声念叨:“ong ma ni bei mei hong……”【注1】
猝不及防间,一股力打向他的胸前。
“咳!”
猛地吐了口血,手却来不及去擦便昏倒在地。
……
风停。
神政委抬头看向警戒线外,淡淡地说,“就到这里吧,外面有人受伤了,我去帮忙。”
说完把面具递给齐儒成。
一帮人都还没有因为刚才的事回神,只能呆呆地目送他离开。
晨曦初现,夜色开始后退。
凌乱的案发现场,被突如其来的大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警察和围观者,这一天的开始从黑夜而来,当它慢慢摆脱黑暗后,一切被阳光普照。
潭花市新的一天便是如此……
……
这天的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安全局带走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只有少数人知道。
宫海最后还是被放了出来,警方也把卡宴还给了他。这时候他再也没有心情为这辆车浪费感情,找了个外地人急急地把车脱手。
两辆被烧得只剩骨架的汽车至今没有找到车主,但可以肯定他们是被盗车辆。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市府小区谁也无法解释。
车内的尸体经过法医尸检,系窒息死亡。
但是有两具尸体在起火时已经没有生命特征。第三具则是小区的保安,他曾经还抽过郑超给的香烟,此时却死于火中。
也许起火时他正在那辆车下找什么,但是现在已无法得知。
郑超躺在病床上摸摸胸口,对胡可说,“我真害怕有天不能回去,但是即便能回去也无法再像以前那样。”
胡可啃着别人送给郑超的苹果,口齿不清地说,“咱们只是外姓。回不回去都一样,反正都是无处可依。倒是秦家就难说了。”
郑超一想起秦家那些个妖孽们,一阵唏嘘。
“郑超哥……”水熙在门边伸出个脑袋,不好意思地看了看病房里的两人。
郑超一见他眼睛立刻亮起来,“熙熙,快进来!”
胡可瞪着大眼睛看看郑超又看看水熙,然后嬉笑一声,揣着几个大苹果晃悠悠地继续去查房。
水熙因为胡可的笑声立刻红遍了脸,也不敢抬头去看郑超,只是默默地把带来的汤倒在碗里。
郑超最喜欢看水熙脸红,这完全是一种老男人喜爱幼嫩事物的癖好。当然也不否认老男人郑总有点想和男孩更加亲近,一旦对方表现得稚嫩,老
男人越会有志在必得的成功感。
搅不搅基,郑超也没有去深想。他就觉得每次和男孩在一起,心里总会忍不住想多看看他,但表面却怎么都得装的一本正经。
郑总的这种想法闷骚至极。
回想第一次见男孩,当时以为他没成年,心里还莫名地失落过。
嘛原因?
想必是郑总潜意识里认为:太嫩!不好下手。
昨天输血的时候才知道人家还差几个月就十八,郑总的心里实在乐开了花。
尤其是男孩听说自己昏倒了,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奔来医院。惨白的小脸,啧啧,当时可怜地很,不知道的还以为郑超是他爸。当然此想法被郑总果断屏蔽。
反正现在他是看男孩哪里都好,连胡可奚落他都可以不在乎。
水熙呢?
水熙以前的生活和阅历让他很少去想复杂的东西,他第一眼觉得郑超是好人就因为他宠孩子。他能把店里的那些老贵的石头都拿出来哄财宝玩。
从小被师傅好好保护的他很怀念这种被人宠着的感觉,郑超带他去逛街,给他买玩具,带他游夜市,不把他当外人。所以他会有亲昵感纯属正常。
虽然还没郑总那种搅基的想法,但自从知道两人有个共同的秘密,他便感觉有了个同盟和伙伴。
两人思考的内容还处于不同的阶段,但最后总有殊途同归的机会。
郑超喝着水熙喂给他的汤,心里感叹:早干嘛去了!老子早找个贴心的男孩也就不至于被三个娘们儿虐成那样!
吐糟归吐糟,郑超还是很感激和水熙相遇,起码这让他肯定了方杜的那句话:婚姻失败不一定是感情的错,也可能是你没有遇到对的人。
【注1】:系六字真言,同音字传承中多有演变,故用拼音代替。
☆、第二十二章
“要不要再喝一些?”
郑超摇头,喝多了老跑卫生间。
也不知道是吐血太多了还是怎么的,他一起身就脑袋晕,上卫生间简直就是折腾人。他自个儿又不愿去用尿壶,只好管住嘴巴。
再说,这汤煲的太腻。
王老师估计把这几年送给她的鲍鱼海参等等那些大补物来了个一锅炖,一闻那味儿就反胃。
水熙最近在补习高中课程,来陪床都带着课本。
他对医院也不算陌生,上次昏倒后就是被警察叔叔送到这所医院。昨天还遇到急救他的医生,搞得老大夫拿他做例子给手下的研究生们上了半天的课。
这都成笑话了。
何大姐他们还说,这小孩憨直憨直的,饿着肚子捡手机,也不知道拿来换钱买吃的。
所以这次郑超昏倒,水熙还不相信,他觉得郑超怎么能饿肚子呢?
可是看郑超惨白着脸躺床上就跟马上要进火葬场一样,想起师父又想起没见过的爹妈,水熙的眼泪哗哗地往外滚。王老师本来很镇定,被他感染的也掉眼泪,嘴里还叨念着超超多可怜,当年怎么怎么地……
张恒生见人哭就心烦,对着两个泪包噼里啪啦地教训一通。说到最后,自己也觉得不安心,还偷偷打电话找医院的熟人安排专家过来会诊。
郑超吐了点血造成失血过多,这理由很狗血,但是医生非说要输血。好么,一家人到处打电话找能匹配的血型。
熊猫血不好找,特别稀有。要不郑超平时那么谨慎,宁愿少挣点钱也要平安无事,就是怕自己惹出什么事放了血,到时候找不到供血只能嗝屁!
水熙记得以前戏班里有个演员做人流大出血,就是别人给献的血。他的生活常识不多,一直认为只要是个人都能给别人供血。于是豪迈地卷起袖子,把麻杆样的小胳膊递到护士长眼前:
“抽我的!我年轻!”
明明当时情况很紧急,但是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噗了。
郑超后来听到这段也噗了。这孩子火星来的吧?
不过,心里对水熙的好感火箭一样往上窜,他甚至爱煞了这男孩的“仗义相助”。很可惜当时昏着,如果能看到那一幕,让他死了都值!
不过,郑总你死了这文就没戏唱了,所以您还是好好活着吧……
好好活着的郑超还真是被水熙救回来的。
熊猫血出现的概率是万分之几;可两个熊猫血相遇的几率又是多少?
不得不说,缘分妙不可言。
“学到哪儿了?”郑超看了半天静音电视,实在无聊,便开口问。
“初中英语第一册。”水熙闷闷地说。
“怎么回到初中了?上个星期不是还在高二?”
男孩难为情地说,“没看懂……都不会……”
郑超这就奇怪了,“你以前……在哪个学校上学。”
他只听老爷子说过,男孩一直跟着个戏班到处流浪。后来戏班散了,他便自己流浪到潭花市。
水熙抿抿嘴,心里难过,感到很耻辱。
他没上过学,识字都是师傅教的。以前没觉得什么,戏班里有文化的也没几个;可在郑超面前,他就觉得自己很没用,面对事业有成的郑超,他什么也不是。竟然还好意思叫人家哥,自己都觉得不要脸!
郑超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自己捅到男孩的旧伤了,急忙安慰,“没事没事,哥给你找最好的老师,最好的学校!不懂就慢慢学,哥以前也是没上多少学就出去给人打工,咱们都半斤八两……”
水熙第一次听郑超说他以前的事,好奇地问,“郑超哥,你为什么不继续上学?”
郑超顿了顿说,“那时小,认为有钱比什么都好……出去打工可以见世面也可以找赚钱的门路。”
这是一个原因,还有另一个原因。
张恒生和王老师两口子人很好,不愿意让郑超这个孤儿继续流浪,也不愿意把他送到福利院去。他们的工资在二十几年前并不高,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学实在有些艰难。
郑超的大哥当时在潭花市最好的学校——爱华中学上学,年年拿奖学金。本来高中时可以被推荐去国外的姐妹学校读书,但是需要家里必须拿出50万的担保证明。
一个片警,一个教书匠到哪里去弄50万?找人借钱这种事也不是不行,但是孩子去了国外之后的费用从哪里来?
最后张显主动把名额让出来,自己投身高考。
张显也是个牛人,高考成绩排名全国第四,是省状元。直接被京城的第一学府要走,没过两年拿到学校的推荐公费留学米国。
张恒生两口子是又喜又忧,高兴儿子有出息给自己长脸,担忧张显在国外的生活。但是张显说自己可以申请奖学金,还可以去打工,不需要父母帮忙。
是个父母听到这话都会欣慰,但同时也会心酸。
其实张显对放弃高中那次出国机会一直心有不甘,但自己家的情况不允许,他也不会去强求。心里郁闷是一定的,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把气撒到郑超身上。
可对郑超来说却不是这样,他觉得是自己成了家里的累赘。所以张显上大学后,他便决定不去上高中要出去打工。
张恒生两口子还做着家里出两个公费留学生的美梦泡泡,最后却被郑超的一句话弹破。
打过,骂过,郑超依然死硬着说自己爱钱,想赚钱。最后没办法,只能撕了爱华高中部的保送书由他去。
“郑超哥?”
他回神,静静地看着水熙。
“现在想起来,能有机会上学还是最好坚持下来。在最好的年华去做应该做的事才不会后悔……”
水熙不会明白,这是一个
男人走过三分之一人生路后得到的感悟。
“但!坚持后你会发现,得到的却并非是自己想要的。”
郑超惊喜地看着正站在病房门口说话的男人。
“哥!”
他费力地坐起身,水熙马上扶住他,把枕头垫在身后。
“听闻某人吐血吐到贫血,所以我这个神经学博士决定来看看是何种奇葩……”
张显走进来,放下行李箱,接着把搭在手臂上的风衣递给水熙。
水熙愣了一下便接过来。
“让他自己挂!”
郑超对大哥把水熙当佣人使唤十分不满。
“哈哈,第一次发现你还挺惜香怜玉……”
张显是个表面很爽朗的男人,全身一股知性味道。
“怎么突然回国?”
“收到国内的邀请,顺便来看看某个吐血的熊猫。”
郑超撑着兔斯基的表情,心里吐糟米帝国主义果然腐化人,当年那个不苟言笑的优等生如今竟然变成了毒舌男!
两兄弟几年没见,自然有很多话要说。
水熙站在一边插不上话,他强烈地感觉自己和他们之间隔着厚重的玻璃墙。
他一直都觉得张恒生一家很亲切,可这位突然出现的大哥却让人有些诧异,他和张恒生一家人很不一样。而潜意识里,水熙能觉察到郑超的大哥不喜欢自己。
“唉?熙熙。”郑超忽然想起水熙,招手,“过来,我给你介绍。”
张显面带微笑地看向男孩,但心里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
“这是我大哥,大学教授Dr。张,呵呵,博士啊……”郑超冲张显挤眼,张显无奈地耸肩。
“这是水熙,爸捡来的。嘿嘿,你说巧不巧,妈把我捡回来,爸又把熙熙捡回来……我跟你说我还捡到个儿子。哈哈,哥你什么时候也捡一个回来?”
“走狗屎运的家伙,你是在炫耀吗?”张显面对弟弟的搞怪显得心情十分愉快,也屈尊和水熙握了握手。
然后水熙又被晾在一边。
男孩心里有些闷。
他以前认为郑超哥是个很稳重的人,而且很少开玩笑。但现在他有些嫉妒这个刚出现的大哥,郑超哥一见到他便像小孩一样活力四射。不可否认,这种酸酸的想法颇有点像被抢了玩伴的小孩子。
这时胡可猛地推开门进来,白皙的脸庞沾着一些水珠。
“熙熙,快!快!给我拿毛巾!”
水熙立刻把毛巾递上。
“呼……劳之怀北二心湿了!”胡可捂着毛巾嗡嗡地说。
郑超问,“你说的啥?”
他拿开毛巾哀声载道:“老子快被恶心死了!特么!我以为私下找来的都是求子心切的爹妈们,原来还有这样的!”
胡可虽然是副院长,但是人都嫌钱少,他的副业便是送子娘娘,咳!不对!是送子爹爹?……反正就是治疗不孕不育,有个
专业团队运作代孕这一不见光的行业。
郑超不愿听他讲那些无精闭经男女的八卦,主动介绍道:“我大哥,你们算是同行。”
胡可打量张显。
张显也绅士地对他点点头,这就表示Dr。张对此人连握手都不愿意。
胡可眯起眼睛,像头狡猾的狐狸,棕色的眼瞳里流转着小光芒。他主动伸手,“你好,我是胡可。”
郑超还住在医院里,而且为了不丢弟弟的面子,Dr。张施舍般的与胡可轻握,不过两秒便松开,离开时手心内却一痒。
张显眼中明显划过一丝诧异,但很快他便若无其事地和郑超说起别的。
胡可偷偷舔舔嘴唇,笑眯眯地轻声叨唠,“远看是直男,近看是基佬,上看禁欲,下看放荡……呵呵,是我的菜!”
胡可身边的水熙睁着漂亮大眼看他:
胡医生在说神马?
唉……
boy,你太纯了,这分明就是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