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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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为之-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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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楼的另一间房间里,灯光明亮。四个人把堆放在墙边的一张张画作摆出来,想从这里开始重新认识一个人,一个简单却又格外神秘的人。法国之行,似乎会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料。
  作家的话:
  咳咳,普罗斯旺应该叫“普罗旺斯”,呃,我们就错著来吧,反正也带了一点点虚构嘛。等出书的时候再改。
  
第六十一章

  手掌下是一片光滑,还未清醒的林於之下意识地摸了摸,耳边隐隐传来鸟叫,有什麽在往他的怀里钻,右臂传来酸麻的针刺感。他不记得自己昨晚有去“悦海轩”,更不记得自己有叫Syven过来。这个念头刚刚闪过,林於之陡然醒了。不对!他陪无意到法国了!
  睁眼,入目的首先是一颗脑袋;低头,是一颗埋在他怀里的脑袋,而手掌下……林於之的心一动,看一眼另一边还未醒的於鸿,他抽出不知何时钻入某人睡衣内的手,接著,他的眼里闪过哭笑不得,他明显地感觉到背心湿了一片,可见某人晚上睡得很香。这人的睡眠质量一直是他们羡慕的。
  把某人搭在他腰上的手轻轻拉下来,再慢慢地抽出被某人枕到麻痹的右手,林於之吐了口气,坐了起来。睡在他边上的笑微都快滚到床垫外去了。用手背擦了擦某人嘴角的口水,林於之一点点地挪出被窝。想他们堂(表)兄弟几个还是第一次睡大通铺,林於之的感觉很奇特。
  挪到床垫外,林於之拿了自己的衣服轻声出去了。睡眠质量超好的某人咕哝地翻了个身,手臂又搭在了一人的身上,对方有被他弄醒的迹象。
  窗外是鸟儿的鸣叫,下了楼的林於之没有马上去洗漱,而是穿著背心短裤开门出了房间。太阳已经升到头顶了,阳光热辣但不像香港那样会热得人窒息,空气中飘散著不同於夜晚的清香。院子阴凉处的花上还残留著未蒸发的露珠,自己有多久没有这麽悠閒惬意了?林於之举起双臂伸了个懒腰,转身回屋洗脸刷牙。
  有什麽在搓他的腿,一夜好眠的林於鸿睁开眼睛,反应了两秒钟,他找到还在搓他腿的罪魁祸首了。按住某人在他的腿上捣乱的腿,看到某人身後空出了一片位置,在满屋从窗帘透进的光线中,他知道天亮了。
  被按住腿的某人还要蹭,蹭不动他咕哝一声:“痒。”
  林於鸿看看怀里估计还能再睡一个小时的人,任命地松了手。某人在林於鸿的小腿上蹭了半天,蹭到自己的腿不痒了,然後舒服地吐了口气,继续睡。
  没想到自己的小腿还有止痒的功能,想到和对方光滑的双腿有著鲜明对比的自己,林於鸿没任何特别的感想。醒了就起床吧。比较困难地从某人和於舟的中间钻出来,林於鸿走到床垫边把快滚出来的笑微踢回床垫上,开门下楼。
  门关上,林於舟微微睁开眼睛,又阖上。挪到一人的身边,他抱住对方,继续睡。而被踢回床垫上的沈笑微终於可以在比较宽敞的地方睡了,也翻个身,抱住某人继续睡。
  走到客厅,林於鸿迎面见到了刚从浴室里出来的林於之,道了早安,他瞟了眼对方背心胸口部位的一圈水印,林於之低头看看,稍显严肃地说:“无意的口水。”
  林於鸿挑挑眉,越过林於之去浴室:“我去洗漱。”
  林於之到更衣室从自己的行李箱中取出一件乾净的T恤换上,把背心丢到浴室的洗衣篮里。到厨房泡了一壶茶,他摆了两个茶杯,给自己和於鸿各倒了一杯。很快洗漱完的林於鸿回到客厅坐下,拿起茶杯:“无意昨天买了土司,要吃吗?我去烤。”
  “两片就够了,不是很饿。”
  喝了口茶,林於鸿去厨房弄早餐。五个人里只有林无意会做饭,其他人都只会弄点简单的吃的,例如把土司放到烤面包机里,再抹点黄油。随手拿过摆在沙发旁的一本书,林於之翻开,是外文书,不是英文,但看起来也不像法文。看了看封面,又看了看内容,在国外也留过几年学的林於之又有了新的发现,这好像是德文的。把书放回去,林於之又拿起茶几上的另一本书,翻开,这是英文的。
  等林於鸿端了一盘烤面包和一小盒黄油出来时,就看到林於之捧著一本书在看,他好奇地问:“你看得懂法文?”
  林於之阖上书,从林於鸿手里接过面包盘,放在茶几上说:“是英文书,我还看得懂,其他的就看不懂了。无意似乎不仅仅会法语。”
  “怎麽说?”
  林於之把他之前翻的那本书递给他:“这本像是德文的。”
  林於鸿拿过来翻了翻,过了会儿,他抬眼:“是德文的。”
  林於之平静地在土司上抹黄油,道:“他总能给我们惊喜。”
  “他不是总说自己是魔法师吗?”林於鸿咬了口面包,蹙眉,烤得有点焦了。他相信那人还会有能给他们惊讶的地方。
  饭来张口的人没有权利挑剔,林於之一口一口吃面包,间或喝口清茶,两人的早餐很少这麽简单。楼梯处有脚步声,两人同时看了过去,不一会儿,就看到林於舟顶著一头刚睡醒的乱发下来了。看到茶几上的那盘简陋的土司,林於舟走过来:“无意昨晚不是有从苏珊家拿鸡蛋和火腿回来吗?你们就吃这个?”说著,他拿起一块,咬了一口,然後便是一脸的嫌弃,烤焦了。
  “你会煎蛋?”林於鸿丢下手里吃了一半的土司。
  林於舟脸上的嫌弃一僵,在沙发上坐下:“不会。我会白水煮蛋。”
  这回换林於鸿的脸上闪过嫌弃,他最不爱吃的就是白水煮蛋。林於舟放下土司:“我等无意睡起来再吃。我去洗脸刷牙。”
  “吃掉你那片,别让无意说你浪费。”
  林於舟拿起土司叼在嘴里,起身往浴室走。三口吃完自己的那片土司,林於鸿也不吃了。林於之不愧是老大,他吃完一片之後又拿起一片,并提议:“也许我们也该学著做些简单的饭,例如煎蛋。”
  林於鸿没说要不要学,他更愿意看到一个人在厨房里,系著围裙为他做饭,哪怕是简单的便当他都喜欢。
  卧室里,已经醒了的沈笑微还赖在“床上”不起来,睡得差不多的林无意手掌在外甥的下巴上摸来抹去,有点爱不释手的味道,不过还闭著眼睛赖床。
  沈笑微由著对方摸,好奇地问:“小舅,我好想都没看到你长胡子,也没见你用过刮胡刀。”
  林无意郁闷地开口:“长不出来嘛。汉纳、克洛、汤姆叔叔他们都是络腮胡,看得好羡慕。以前我还觉得自己没胡子挺帅,现在老了,没胡子就没有魅力了。”
  沈笑微马上说:“你已经很有魅力了。我和你出去别人都只会说我是你哥哥,我很有压力的。”
  “真的?”笑眯眯。
  “真的真的。”
  林某人立刻很厚脸皮地说:“我人见人爱嘛。”
  “是啊是啊,小舅是绝对的人见人爱,所以就不要再长胡子增加魅力了。”
  “呵呵呵……”
  心花怒放的某人在外甥的脸上亲了一口,然後伸了个懒腰:“啊,起床啦,肚子饿啦。”
  “小舅,我要吃煎蛋。”
  “没问题。”
  两个赖床的人终於起来了,当下楼的林无意看到茶几上的两片烤焦的土司後,他投给早起的三个侄子一个同情的眼神,把两片土司拿到了厨房。
  ※
  “滋啦——”
  鸡蛋落入平底锅中,在客厅里等著吃早餐的四个男人此刻只觉得这种声音格外悦耳。在法国小城的这套在他们眼里算不上大的房子里,在中午快一点的时候等著吃煎蛋,看著在窗边晒太阳的白猫,还有不时飞过院子的鸟儿,一切都是那麽的悠然惬意。
  “我忘了给院子里的花浇水,水壶在墙角。早餐兼午餐马上就好哦。”
  四人同时站了起来。不一会儿,就看到四个在繁华都市里忙於生意和工作的大老板围著小花池浇水。林於之甚至还拿著花铲清除花池里的杂草。
  当林无意端著盘子从厨房出来时,就看到侄子和外甥在收拾他的花池。放下盘子,他笑著喊道:“吃饭啦,亲爱的们。”
  亲爱的们……四个人身子一震,回头看去。就看到一位笑容灿烂又格外温柔的俊美男子朝他们招招手,接著又去厨房了。
  沈笑微放下喷壶,有点囧地说:“为什麽我觉得小舅在喊Ethan?”
  “他很有做‘叔叔’的自觉。”林於舟拍拍手上的土,进屋。
  亲爱的们……这人刚才最好没有把他当孩子,林於鸿跟著进屋。林於之把铲子放回原处,眼里闪过一抹笑,不知无意有没有发现,他刚才的那声喊很像是家里的女主人。
  手巧的魔法师不仅煎了鸡蛋,还煎了火腿片、烤了土司,榨了胡萝卜汁,当然,都是昨晚从苏珊家拿回来的。金黄的土司抹上果酱或者黄油,再配上胡萝卜汁,味道好极了。这才是食物!林於之根本不像已经吃过两片焦土司的样子,胃口大开地品嚐美食。
  “现在有点热,一会儿我带你们到咖啡店去,转让的程序我就交给你们了。等下午一点我们出去踏青。”
  “踏青?”
  没有解释要去哪里踏青,林无意问:“你们都会骑单车吧?”
  四人点头,林无意笑道:“那我去借四辆单车,我们要做回学生。”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四人专心吃,只要这人高兴就好。
  饭後四个人洗完收拾,林无意换了外出的衣服,带著达芙妮和侄子外甥出门了。咖啡店离住的地方不远,五个人悠閒地走路过去,就当饭後消食。一边走,林无意一边为四人介绍小城的情况。沿途看到他们的人都会和林无意打招呼,叫他一声“迪安”,看得出林无意和小城的居民们相处得很不错。
  “小舅,这里的人对你都很友好啊。”沈笑微感慨道。
  林无意笑呵呵地说:“我人见人爱嘛。”
  沈笑微笑了,其他三人的眼里也是笑意,这人对自己的魅力很有信心。
  来到咖啡店,推门,风铃告诉店里的人有人来了。苏珊和贝蒂都在。林无意把达芙妮从猫包里取出来,达芙妮熟门熟路地找了一个位置跳上去,晒太阳。和苏珊贝蒂聊了一会儿,五人就和苏珊去了办公室,商谈店铺转让的事宜。在里面听了五分钟,林无意就出来了,他完全不懂,听得头晕。
  店里有几个到阿尔自由旅行的客人,贝蒂在招呼,林无意见没他什麽事,索性在吧台後煮起了咖啡。当四人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就闻到了浓浓的咖啡香。林无意抬了托盘从吧台後出来:“来,嚐嚐我的手艺。”
  五人在角落的位置上坐下,林无意把四杯咖啡一一摆好:“蓝山、卡布基诺、拿铁、摩卡,你们自己挑吧。”
  四个人选了自己要喝的,沈笑微问:“小舅,你喝什麽?”
  林无意带著回忆地说:“我更喜欢咖啡的香味。啊,还有点心,我去拿过来。点心是苏珊亲自做的,绝对不能错过。”
  看著林无意走开,林於之开口:“这里的生活很适合他。简单、宁静。”
  沈笑微矛盾地说:“我觉得小舅这样的人在香港很委屈,那里太吵、太大、太复杂。可是我又不想他在离我们这麽远的地方。”
  林於鸿淡淡道:“如果他还想留在这里,我会支持。一切看他自己的意愿。”林於舟一直看著林无意,没出声。
  林无意很快回来了,拿了两盘小点心。在於舟身边坐下,他先拿起一块咬下一口,然後陶醉地眯起眼睛:“好香,我最喜欢的草莓味的。”
  看到他这副样子,林於鸿拿起一块,咬了一口。
  “小舅,”沈笑微犹豫道:“如果你想继续留在这里,我们支持你。”虽然那样他会很失落,但没有什麽比这人开心更重要的。
  林无意愣了愣,随後温柔地笑笑。一口吃下点心,他道:“以前不想回家一个是这里确实很美,另一个原因是我跟家人都不熟。而且如果我一直在香港,就不能霸占老爸。现在不同了。”他伸出一只手,林於鸿立刻握住,林於之伸手,沈笑微和林於舟都把手伸了过去。把四人的手包在一起,林无意感激地说:“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可以这样轻松地和你们在一起,我一定不会离开香港,一定不会。”
  四人握紧他的手,林於之道:“我们都希望你能留在香港,留在家里。欢迎你回来,无意。”
  林无意笑开。
  “小舅,很高兴你能留在香港。”沈笑微倾身,在林无意的脸上印了一吻。
  “我会给你你要的香港小镇。”林於鸿做出他的承诺。
  林於舟也在林无意的脸上印了一吻:“我会抓牢风筝的那根线。”
  “我会永远留在家里的。”
  吧台後,苏珊和贝蒂看著五人的互动心动不已,如果不是知道那四人和林无意的关系,她们会觉得那五人的身周满是粉红色的泡泡。
  ※
  苏珊帮林无意借来四辆自行车。4点多外面没那麽晒了,林无意振臂一挥,外出踏青。从咖啡店里拿了一个风车,林无意犹如一名导游,举著风车带著侄子外甥出了咖啡店。在沈笑微骑上单车後,不会骑车的林无意站在他的後座上,高呼:“出发!”
  很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的林於之和林於鸿车把不稳地上路。适应了十几分钟,他们终於可以控制好自行车了。
  风车转动,法国小镇里夏日的清风吹乱了林无意的头发。一手扶著笑微的肩膀,一手举著风车,他彷佛又回到了孩提时代。看著前方的那个人,跟在後面的林於舟、林於之和林於鸿控制著车速。小镇的石板路并不平坦,这样的行动对他们来说要么太过遥远,要么从未有过。可是在这个人的影响下,这一切都显得格外的正常。
  因为父亲的严加管教和某些自身的原因,即使他有许多很好很好的朋友,有时候他也不能和朋友们太过亲密。可是这几个人不同。他们是他的家人,是他的侄子和外甥,他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和保留地与他们在一起。扭头,对身後的三人深深一笑,林无意举起风车,情不自禁地哼起了歌。
  ——穿过街道、路过喷泉、离开小镇,骑著自行车来到紫色的田野。这里很美,很美,但却不是我心里的那个地方。我叫林无意,一个被父亲宠坏的、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我希望我能给我爱的人带来快乐,带来幸福。
  ——爸,你看,於之、於鸿、於舟和笑微都来了。来陪我收拾心情,来陪我度过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刻。爸,离开你我很痛苦;但和家人的重逢又给了我不同的幸福。曾经,我是你手里的风筝;今後,我会成为他们手里的风筝,我的心会继续向自由的天空飞翔,因为,他们会替你握牢我身上的那根线,不会让我迷失了方向。
  “笑微,往那边走,看到了吗?那里都是薰衣草。”
  “看到了。”
  “於之、於鸿、於舟,跟著我的风车走,我带你们去放风筝。”
  “你有带风筝吗?”
  “有啊,就是我。”
  “……”
  这是只有在电影中才会有的情节吧?林於之和林於鸿努力蹬自行车,这样的运动和他们在健身房里的感觉完全不同。看到前方的那个肆意在笑的人,他们的心情也随之飞扬。飞吧,无意,想飞多高就飞多高,我们会握紧风筝的那根线。
  来到了薰衣草地,沈笑微在林无意的要求下停了下来。举著风筝,林无意跑向薰衣草田,扭头招呼侄子和外甥跟上。那一眼,他的笑容深深地烙在了四个人的心头。就那样把自行车丢在田野边上,四个人追了过去。
  太阳开始落山,盛开的薰衣草不仅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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