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讲完,就有几个人站出来跟着附和。场面一下子变得极为混乱,哲子刚想站出来说几句,却被林森用眼神给拦住了。他轻轻地吐出刚吸进去的烟,不急不缓地说道:“好了,大家见过面了吧,那以后就好好干自己的,小心出了叉子…哦,对了,听说雷老大脾气挺大的……”
那几个人似乎很怕雷老大,听到雷老大的名字有些消停了。林森懒懒地挥挥手说:“都去忙自己的吧,对了,忘了介绍,我叫林森,大家以后叫我森哥,或者木头哥,我都不介意……”
下面有几个年轻的小子,迫不及待地叫几声森哥,林森点头应着招呼身边的哲子:“你们几个跟他们去熟悉一下环境…”哲子他们几个点点头,在众人的注视里跟那几个年轻的小子出去了,剩下的人站了一会觉得无趣,都慢慢退出去了。很快,房间里只剩下林森一个人,他把快抽到尾巴的烟在烟灰缸里按灭,然后对着咫尺之内的里间门说:“雷宇,你还没听够?”
果真,不消片刻,雷宇真的从里面开门走出来,看见林森时啧了两声:“可惜哦,刚从你家小情人那里赶过来,还没听多少哦~~~”
林森穿的是黑色T恤衫,紧紧绷绷在身上,能清晰地看到肌肉的形状,这样看起来让他男性味道十足。他把翘着的腿从桌子上拿下来,一步一步走到雷宇身边,强烈的男性气息喷到雷宇脸上。雷宇也不躲开,玩味地看着他,“木头,我之前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很帅?如果没有,现在补上……”雷宇把眼睛眯起来,危险味道十足。
林森盯着他看了几秒说:“谢谢…”之后又悄悄地趴在他耳朵边上,幸灾乐祸地说了句:“他刚才在,看到我跟你靠这么近,似乎有点吃醋…”说完大声笑起来,像是对雷宇之前不怀好意的报复。
雷宇面部神经小小地僵了一下,又在瞬间恢复正常,“木头,你管的也太宽了吧…咱们废话少说,你该明白我的意思吧?”雷宇说完转身坐在了刚才林森坐过的座位上,手指节在桌面上有节奏地敲来敲去。
“哈…一步一步都是你设计好的吧,从那狗屁的货,到绑架,我压根就不相信,那叫什么李怀安的真的能把你怎么样…”林森讽刺地朝雷宇笑笑,事到如今,回头想想,还真是一个又一个的巧合。
雷宇听完似乎不怎么在意地啧了两声,“然后呢?你想怎么样?”
林森无所谓地笑了一下,转身抱着胳膊倚到桌子一边,“看来这个黑锅我是背定了,既然这样,我们做个约定怎么样?”
“很乐意奉陪。”雷宇说着往某个角落里瞄了一眼,看到那个身影离开之后,他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你想要我去做的事,我答应了,但是至于阿南,你不要动他。”林森现在最怕的不是前面的刀山火海,而是那个少年会被牵累到。
林森说完,雷宇并没有很快地给予回应,他像在权衡利弊,良久才悠悠道:“好吧……我只能尽量。”
林森知道他这已经是在让步了,点了点头,“开门见山吧,做了这么多事,到底要让我做什么?”
雷宇噗哧一笑,薄唇显得更加性感,“我这有一批很重要的走私来的货物,说好听点是脱手赚钱,说白了,就是洗钱……”这个神采奕奕的英俊男人,加上黑社会大哥的身份,越发的魅力逼人起来。
林森似乎明白了一点,“你让我替你卖那些东西?”
雷宇伸出两根手指头,来回摇了几下,笑的更加幽深:“不只这些,我要你故意暴露这里有违法物品交易,甚至被执法人员盯上,但是要把握好个度,最好是走走关系就能解决的了的…”雷宇没接着往下说,他知道对方已经明白了。
那是个狼一般危险的男人,林森现在是骑虎难下,沉默了几秒后,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上六点钟的时候,夏继南就睁开了眼睛。夏天的天总是亮的很早,这时也许是一天中最清爽的时刻。透过窗子看外面的天空,没有飞鸟的装饰,显得格外的寂寞。似乎这样的时刻总是与回忆息息相关的,那些天一亮就独自抱着篮球去破旧操场的日子,还历历在目。当时朋友很少,直到后来秦汉和苏蓝出现,甚至卓远、李乐、陈青松……都是在回忆里值得珍重的人。其实,夏继南是个很寂寞的人,他心里一直有着一个‘一切都不会长久’的想法,就是因为有着这种淡然,才让他更与周围格格不入。绝对不是不勇敢,没有安全感这么简单就能解释的,他不大懂该如何拒绝,亦不大懂要如何迎合。生活已经让他不堪负重,他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把每天都过完。
叶籽刚到门口看见的就是夏继南一脸落寞神色,他第一次在‘BLUE ROAD’见到他时就是这样一副表情。虽然很寂寞,但不想被谁真的靠近。
叶籽看着手里提的粥,无奈地笑笑,似乎从见到他开始,自己就喜欢上了窥视他的一切。这样的光景里,十分钟快的就像白驹过隙。最终还是敲了门进去,夏继南抬起头看了一眼,眼中疲惫之色还未来得及抹去,便全部暴露在对方面前。
“他们家做的粥挺好喝的样子…”所以也想让你尝尝,虽然昨天处理事情到很晚,但也愿意转半个城市为你去买。叶籽的表情太过温柔,似乎一生一世,天长地久真的摆在了面前,一伸手就是圆圆满满,春暖花开。
面对着这么温柔的人,夏继南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对他微笑,他说:“你过来帮我起来,这么早,你也没吃吧?”
叶籽听了非常开心地笑起来,把事情迅速地办好。粥被盛到附带的碗里,叶籽拿过几个素的蛋卷问他:“要不要吃些?”
夏继南摇摇头,接过叶籽递过的粥,一勺一勺地喝着,心里觉得很暖和,就像在最无助时被朋友关怀了一样。即使知道对方是有企图的,可依旧觉得特别窝心。
叶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阿南,你知道么,这样比我抱你多少次都开心…”
夏继南低着的头抬了一下,“做|爱要消耗体力,会很累…”
叶籽听他这样说有点哭笑不得,夏继南有时坦白的还真想让人咬牙切齿。
每次都是这样简单的相处,叶籽的性格决定了他不会去做萧青则或者雷宇做的事。与他相处除了会觉得舒服以外,似乎也没别的了。好像同这样的人做情人是无趣的,可是每个人,似乎都想要这样的一个情人。他不会有让人心跳加速的霸道,也不会有疯狂的不着边际的念头,他只是淡淡的,用自己的方式关心你。
天色渐亮,太阳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挂上了天空,闷热的一天即将开始。本来在夜里调到常温的房间里,空调也开始嗡嗡作响。叶籽起身蹭了蹭他的头发说:“我要走了,你好好休息,抽空再来看你。”
夏继南点点头,依旧猜不出他真实的情绪。
叶籽刚出了房间门没多久,就被挡住了去路。男人似乎铁定了心要缠着他,那双狐狸似的眼睛转啊转。“昨天我去查清楚了,这事归你负责啊小师弟……”
叶籽沉默了一会,然后看着阳天无比执着的神情说:“你不怕会把局面弄的更僵?”
阳天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回问他:“你不怕他恨你?”
又一次沉默了。阳天拍拍他的肩膀,悠然道:“师弟难道不知道,凡事都要险中求么?不入地狱,怎么知道人间好呢?”
就这样相对僵持了很久,叶籽叹了口气说:“只要你不后悔,就去做吧…”
阳天见他终于点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希望我们都不要后悔吧。”说完与他错开肩,向走廊另一边的尽头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不废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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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chapter 29 。。。
chapter 29 告别的纪念
夏继南的伤是在半个月之后有所好转的,伤口渐渐愈合,痛感也跟着慢慢消失。而这个夏天也走到了最热的时候,嘶哑不休的蝉鸣声叫嚷着人们心中的烦躁不安。这样寂静的独处,倒让夏继南的心也跟着放松起来。林森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似乎对方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情,来了就大呼小叫地喊着累。夏继南不知道林森在做什么,心里有些话呼之欲出,可终究是找不到释放的出口,被掩埋的越来越深。
这几天医院里的护士说他身上的伤早就没问题了,回家静养些时候就能痊愈。林森来的时候,夏继南把这跟他说了,木头特随便地把汗湿的T恤脱掉一甩,“回家干嘛,老子有钱让你在这里闲着……”
夏继南有些哭笑不得地皱起了眉头看他:“再养就成猪了~~~”
“我乐意,你管着了嘛你……对了,秦汉往家里找过你几次,我没敢跟他说你住院,只让他打你电话。”林森躺在沙发上,摆着很差的睡姿,身高一米九的男人让沙发显得格外狭窄。
“哦,打过了…喂,这里消毒水味道讨厌的要死,答应咱们明天走,不答应,我晚上就走。”夏继南看着沙发上眯起眼睛打盹的男人,不容否定地下达最后通碟。
林森这两天根本没怎么闭眼,这会一躺下,眼皮沉得直打架,不知他听没听到夏继南说的话,只是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侧了侧身子。
也不知道最后怎么说通的,第二天一早,林森便陪着夏继南回了家。在路上,林森些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说:“阿南,你要有点心理准备,那个…家里好像有点乱……”
夏继南像早就料到似的,极其淡定:“不乱我更害怕。”
林森有点摸不着头脑:“为什么?”
“怕闹鬼。”
这个冷笑话让林森有点囧,司机回过头看了夏继南一眼,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虽然夏继南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但打开房门的那一刹那,还是皱起来眉头。林森讨好似地急忙闪进屋里,把丢在桌子上的内裤赶紧拿起来丢到地上,穿过的袜子、吃完饭留下的快餐盒、啤酒瓶、碟片、鸡骨头……
夏继南觉得有口气卡在喉咙上不来了,十个手指握的啪啪作响。木头,你能不能告诉我……夏继南还没说完就被林森打断了:“是有些乱哈,给你打几下出气好了,别那副要吃人的表情嘛……”
“……”
“男人嘛,就该乱点乱点……这叫男人味……”边说着边以最快的速度把能捡了全捡起来放成一堆。
“不是这个…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袜子会在快餐盒里?”夏继南满腔怒火只化为一句让人很囧的话。
“这个这个…”高大的男人不知所措的样子让人发笑。
夏继南坐在沙发上看着男人忙里忙外,越收拾越乱,随意拿过身边散着的GV,往一边边丢过去。林森听到动静赶紧叼回来:“刚买的,还没看完呢……”
要不是林森的手机响起来,夏继南真有想把他用冷笑话冻死的冲动。果不其然,林森接完电话朝夏继南摊摊手:“要出去,你先好好休息,等我回来再收拾,对了…那个,你房间里的电脑好像中病毒了,开不了机了……”说完一溜烟地开门出去了,剩下满面黑线的夏继南。
房间一下子安静起来,夏继南环顾一周,直咂舌:还真有点像废弃的垃圾堆。身上的伤早无大碍,于是起身准备收拾房间。把男人丢下的衣服能丢的全丢到洗衣机里,倒了半袋洗衣粉,不信搅不死你!
直到下午四点,房间才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夏继南疲惫地直瘫坐在沙发上,刚消停一会,似乎想到了什么,拿过手机编了条短信:“我出院了,在家。收信人:叶籽。”
短信很快被回复,内容很简单,“阿南,很高兴你能告诉我这些。”夏继南看完,闭上眼睛把手机丢到一边。
快五点钟的时候,门被连打带踢地弄的砰砰作响,一看这熟悉的气场,夏继南就知道等在门口的风风火火的人是谁。起身去开门,刚打开一个缝,门外的人就不要命似的狠扑过来,下巴搁在夏继南肩上,直吼:“阿南,我想死你了!说!去哪了,是不是又跟人打架了?”
由于对方动作太过激烈,牵动了背上的伤口,夏继南疼的龇牙咧嘴,“破小子!我也想你,别…别动!”
秦汉发现了他背部的不适,执意要扒了他的短袖衫看个明白,但是被严厉地阻止了,“哟,你害羞?”
夏继南没好气地把他甩到沙发上,低声骂了句:“滚|你妈的!”看着秦汉一身臭汉,皱着眉头去给他拿冷饮。
冰箱里没有可乐了,夏继南拿了两瓶酒,远远地丢给他一瓶,然后跟着坐到他身边。
秦汉利落地拉开拉环,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口,然后擦擦嘴上留下的水啧,转过头问夏继南:“你还和那个男人住?”接着又试探地往下问:“你们…在交往?”
夏继南喝了口手中的啤酒,摇摇头,“等他过些时候稳定的事了,就让他搬出去…”一想到林森在做什么事,夏继南心里还是会有不安,纯粹的是朋友的担心,怕他真的会出事。
听夏继南这样说,秦汉像得了什么宝似的长舒了口气,“我就知道嘛,不然我会酸死的诶…”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让两个人心里同时乱了节奏。那些懵懂的年少日子,几年前的夏天,一同飞扬的汗水…青涩的、纯白的、让人难以忘怀的,甚至这些形容词也远远不够形容,记忆中共同行走过的画幕。大概每个人都经历过这样的阶段,与爱情无关的心动,介于恋人与兄弟的第三种情感。不用说破,也没必要说破,它太过丰盛甜美,只允许被定格在某个黄昏:少年勾肩搭背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的悠长,即便之后是漫长的岁月,即便之后会爱上不同的人,只是那一刻,只能是我们。
相对沉默良久,秦汉喝完瓶里的液体,“阿南,我要走了……”
似乎早就预料到这场离别,夏继南只觉得真正到来的时刻,自己变得特别的平静,即使心中有很多不舍,但最后只化为再普通不过的一句话:“什么时候?”
秦汉偏过头枕在他的胳膊上,这是自己一直以来最爱的动作,“下周末…我爸妈想先让我过去熟悉一下环境,转学借读都弄好了……可是,舍不得你和苏蓝那个死女人……”秦汉说完之后喉咙里全是酸涩,离别果真是让人哭也哭不出的事。
夏继南抓了抓男生本就乱哄哄的头发说:“挺好的啊…外国美女多嘛,我敢打赌,肯定都比苏蓝那个死女人长的好看…”
秦汉话听了一半就极没形象地笑了起来,然后又装疯卖傻地扒住夏继南的胳膊,“呜呜…阿南你怎么不是女的,你要是女的,我娶你当媳妇儿…”
一点没情面地把男生甩开,“滚你的,发|春别找小爷…”秦汉死皮赖脸:“来,来,你给我咬一下,我要留个记号~~~~”
夏继南想到他俩刚认识没多久时,因为抢东西,秦汉打不过他,就不要脸地咬了他,很没形象地笑起来,就在这个空当,谁知道那破小子过了这么几年还那么没出息,不留情面地拉过夏继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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