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哥,还用找人跟著他吗?”随他一起来夜阁的心腹问。
“不用,都已经打草惊蛇了。”
“恐怕接下来这小子的处境有危险,那杀手必定会报复。”
“那要看他的命够不够硬了。”陈向南微微垂下眼帘,沈思片刻後,说:“即使不能查出幕後黑手,龙哥的仇也必须报,单靠我们自己不行,查出杀手的底细後,花钱请个有能力的,尽快了结此事。”
被突如其来的吓一跳,季子祺也没心情再继续等生意,决定提前回家。
他背著挎包,到夜阁附近的餐厅打包外卖,然後看看表,走到路边拦截计程车。临进家门前,季子祺踌躇一阵,深呼吸後,才抬脚踏入。
客厅里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放在原位,季子祺提到嗓子的心稍稍回落,他关上大门,掏出钥匙反锁好。
相比起客厅的洁净,房间里就一塌糊涂。毛巾绷带棉花到处都是,其中还有些沾上血迹,床上躺著一个人,眼眶泛青脸色灰白,以呈现出频死之相。
季子祺探探他的体温和呼吸,顿时方寸大乱,他看到床单的血迹比出门前更夸张,便知道再这样下去会无力回天。
他可不想这个人死在自己家里,早知如此,倒不如任由他自生自灭。季子祺围著床转两圈,那起挎包和钥匙,像风一样冲了出去。
他从药店里买一大堆东西,又翻出本急救课程的书来,最後终於下定决心,用绣花针穿线,然後自己来帮他缝好伤口。
床头的闹锺滴答滴答响著,时间飞逝。
季子祺总算是顺利完成他人生中第一次缝合手术,姑且不论成果如何,光是占满血的双手已足够令他反胃。
但床上的人情况仍没有改善,体温越来越低,心跳也开始放缓。季子祺再次绕著床兜圈,半晌後,拿出刚才买回来的针筒。
季子祺盯住针筒犹豫,有四分之三的机会赢,到底该不该赌,如果床上的伤患是AB血型,那麽人就算是他亲手杀的。还有个办法,比如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但很可能会被陈向南知道。
“啊!死就死吧!”季子祺焦躁地大叫。
他将针筒里的空气挤出後,用针头扎进右手胳膊,很快,殷红的液体被抽取出来。然後胆战心惊的输给昏迷不醒的人,第一针血输完,季子祺的动作麻利许多,反正开弓没有回头箭。
大号的针筒,每次能抽一百毫升的血液,季子祺总共反复五次抽出和输入。他能做的已经做完,接下来是观察伤患的情况。
相互排斥的血型混合会产生凝血,造成血管血堵塞,然後器官因为供血不足而坏死。
是生,或死,唯有听天由命。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云雾,洒落在客厅里的时候,季子祺被巨响惊醒。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从沙发上坐起来,便发现有个人倒在地板上,手里还握著水果刀。
他打个哆嗦,顿时睡意消散,抬起脚就往那人的身上踹,骂道:“狼心狗肺的东西!”
凌霄虽然虚弱得昏厥过去,但并非全无意识,听到他闷哼的声音,季子祺又再踢多几脚,才认命地把人搬到沙发上。
虽然人已经在自己家里呆两个晚上,但之前忙著疗伤和抢救,所以季子祺都没有细心观察过他。
带著七分好奇三分惶恐,他低头打量这人的相貌,原来杀手是长这个样子的,身材高大并且壮实,轮廓分明额头饱满,五官并没什麽特色。失去血色的嘴唇很厚,冷酷中又带点不经意的脆弱感。
季子祺给出的评价是:人模狗样。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只能照常上班。尽量装作和平时一样,偶尔跟领班顶嘴,与阿宝打打闹闹,陪客人调情喝酒,时间过得飞快。
当季子祺再回到家的时候,刚推开门就被勒住脖子,他藏在橱柜里的水果刀,又一次出现在眼前。
“这是哪里?”
季子祺不敢乱动,他用颤抖的声音说:“你、你先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
凌霄显然不满意他的回答,手臂用力,勒得季子祺几乎无法呼吸:“埋伏我的是什麽人?你和他们是什麽关系?”
“唔……”季子祺指指自己的咽喉,等对方放松力度,才有气无力地说:“大哥,我是被逼的,你杀死龙哥後,那些人就找上我了。至於为什麽救你,我也是无奈之举,谁知道你死了以後会不会有其他人找我报仇。”
过了好一阵,都没有听到任何回答,季子祺继续说:“我不知道你为什麽要杀龙哥,但那也不关我的事,看在我救你一命,连血都输给你的份上,就放过我吧。”
感觉到背後的压力突然增加,季子祺咽了口唾液,浑身都不自在。他并不知道,凌霄受伤以来滴水未进,身体已经到达极限,刚才挟持他时,不过是在装腔作势。
“把我扶到那边去。”凌霄用刀尖指向沙,又警告说:“不想死的话,就别耍花样。”
季子祺依照他的吩咐去做,将人搀扶到沙发上,见到凌霄气息奄奄却又咬牙死撑的模样,顿时再没有顾忌。
他转身便往房间里去,片刻後,手中拿著药盒递过去说:“赶紧吃了。”
见到凌霄用凶狠地眼神瞪著他,季子祺随手将药抛到茶几上:“吃不吃随你,别死在我家里就好。”
凌霄犹豫一下,拿起药盒细看,全是消炎止痛这类常用药品,还有各种维生素片,正正是他所需要的。
当季子祺将打包回来粥端出到客厅时,见到凌霄站在大门前。他上身缠著绷带,仍穿著先前染血的黑色长裤,看似正要离去。
“走好,不送。”季子祺说完,又讽刺他:“你这身打扮真是标新立异,想不引人注意也难,等被那些人抓住时,千万别提起我来。”
凌霄脸色阴沈地看看他,冷哼一声,伸手握住门把。
季子祺气急,骂道:“你这人怎麽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好歹你的命是我救回来的,我可不想白忙一场。还站在那里做什麽,快过来把粥喝了。”
若是平时,遇到敢对他大呼小叫之人,凌霄或许会直接扭断对方的脖子。但他目前的情况难以做到,除了感到阵阵昏眩和乏力外,就连肚子确实饿极,想了想,索性也不再逞强。
第七章 心愿
佛说,一人的痛苦便是众生痛苦,一人的罪孽便是众生的罪孽。
但佛没有说,当痛苦和罪孽结合时,所产生的诱惑,不亚於伊甸园里的禁果,不逊色於溅上鲜血的罂粟花。
若是地狱有十八层,夜阁不过是入口,这栋位於半山腰的豪华别墅,才是真正的炼狱。
皮质颈圈栓在白皙的脖子上,银色的钢夹深深嵌入暗红的乳晕,黑色的麻绳勒紧身体每个可以活动的部位,非常刁钻的捆绑方式,迫使被绑住的人必须保持将头後仰的姿势。
那张高高仰起的脸蛋并不算美豔,眉目干净而清秀,本该是看上去让人感到舒心的面孔,因为一枚白色的口枷球而变得淫靡。
王总对自己的艺术品很满意,他拿起橄榄油,均匀地涂抹在季子祺的皮肤上。紧致的小腹,修长的双腿,几经起伏的身躯,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染上一层灿烂的光泽。
再将震动的假阳具推进男孩的身体里,看到眼前的人痛苦而无助地颤抖著,艰难地维持著跪立的姿态,边承受来自身体深处的蹂躏,边淌下晶莹的泪水和唾液。
“美,实在太美了,简直就是无可比拟的杰作。”王总叹息道。
他的眸子染上氤氲水雾,隐隐流露出绝望而哀切的神态,像是被诅咒桎梏的罪恶灵魂,盼望著救赎,亦渴望幻灭。
王总迫不及待地摘下口枷,掀开浴袍,掏出自己疲软的男根,塞进那张尚且无法合拢的嘴里。当看到自己那根丑陋的东西在饱满而嫣红的唇间进出,仅靠视觉上的享受便足以令他疯狂。
即使无法真正占有这具年轻的身体,但他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有无数的方式和手段,让他哭泣、让他高潮。
季子祺这三个字,犹如一片逆鳞,不舍得剔除,又刮得他生痛。
“小祺……”
中年男人痴痴呢喃著。他跪倒在红木地板,怀里抱著气若游丝的男孩,凌虐的痕迹布满苍白的躯体,妖冶并且诱人。
呆在别墅的这三天里,对季子祺来说漫长得如三十年。白天,王总是阔绰的金主,慈祥的长辈,温柔的情人,当夜幕降临,便化身为不折不扣的魔鬼。
“小祺,我送你回去吧。”王总说。
“不用,帮我叫辆车就好。”
“可我担心……”
季子祺挤出牵强的笑容,说:“不劳烦王总费心。”
愠意在王总的眼里闪了几个来回,最终被虚伪的笑容掩盖,他放下一张金额丰厚的支票,走出房间打电话叫司机。
别墅虽然奢华,却因为大多数的装饰都是金色,而笼罩著一股俗气,倒十分符合王总暴发户的品味。季子祺握住金灿灿的楼梯扶手,缓缓地逐步而下,到达铺满猩红地毯的正厅时,後背已因为汗水而湿漉漉的。
王总站在格子窗前,目送那道倔强的背影。他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无意中见到在台上致辞的季子祺。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单手随性地握住麦克风,面上带著淡淡然的笑容,仿佛浑身都发著光。
当季子祺念到他名字时,掌声响起,他才如梦初醒,锦旗和感谢状掉了一地。身为这所学校的资助商,在接受表彰时,本应是春风得意,偏偏上台前还差点被绊倒。
只因季子祺似笑非笑地看向他,清亮的眼睛里,有著不容认错的轻蔑。
那时的他不过是个为接到工程而四处奔走送礼的开发商,讲通俗点,其实就是包工头。手里有多余的钱,便迫不及待的做善事,想要扬名立万,借此挤入上层社会。
时过境迁,他得偿所愿的在这座城市盖起新地标,从点头哈腰的狗腿子摇身一变,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万人景仰。但有些东西,他和季子祺都没变。
例如,他的庸俗,他的轻蔑。
踏入家门,那把频频亮相的水果刀横在季子祺颈间,凌霄用低沈的声音问:“你有什麽为了的心愿?”
季子祺不知是痛傻了,还是吓傻了,竟勾勾嘴角,然後重重的坠倒在地。凌霄杀过很多人,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尚未动手,对方却已不省人事。
但,人还是必须要杀的,这点凌霄非常肯定。念在他救过自己的份上,倒可以帮季子祺完成未了的心愿。
这桩生意即使他不做,买凶的人自会另寻他人,季子祺横竖都难逃一劫,若是遇到金这等变态杀手,恐怕死前还被折磨个够。
所以,凌霄认为自己仁至义尽。
这次换他将季子祺带回房间,百多斤的重量,对凌霄来说轻轻松松,哪像上次迷迷糊糊中被人又拖又扯。
他闻到季子祺身上的血味,也看到深浅不一的伤痕,但对於将死之人,凌霄觉得没必要多事。他将椅子拉到床前,用无限耐心等候。
从下午黄昏到夜晚。时间如蜗牛慢慢爬过屋檐,不留痕迹。
季子祺醒来後,眼睛半睁,一脸的茫然,仿佛不知今夕何夕。
“说吧,你还有什麽事未了?”凌霄并未察觉到,自己语气轻了几分。
半晌,季子祺才完全清醒,记起昏倒前发生的事。
他诧异地问:“你要杀我?”
凌霄不答,但眼神已证实一切。
“果然是狼心狗肺。”季子祺没好气地骂,见他仍不为所动,又问:“什麽事你都答应?”
见他点头,季子祺大言不惭地说:“我想要当美国总统。”
“不可能。”凌霄回道。
“我想看你脱光後从阳台跳下去。”
凌霄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果刀,比划两下。
季子祺露总算正经些,低声说:“我要喝可乐姜茶。”
半个小时後,冒著热气的姜茶端到季子祺面前,他捧住马克杯,轻轻地啜一下,浓郁的姜味在口腔里散开。
凌霄站在床边,静静的看著。或许因为橘黄色床头灯的关系,季子祺给人一种柔和的感觉。他喝姜茶的样子很斯文,小口小口的,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鼻尖和额头渐渐泌出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
只是一杯很普通的姜茶,却神奇如圣水,滤去他平日里的轻浮放荡,使得人也随之恰静和乖巧起来,像得到满足後不再闹脾气的孩子。
看著看著,竟不觉入迷,直到季子祺将杯子递还时方回过神。
“喂,姜茶很好喝,谢谢你。”
“我叫凌霄。”他少有的踌躇片刻,说:“你再讲一个心愿吧。”
季子祺说:“我不想死。”
突如其来的雨滴打在玻璃窗,啪地一声,响彻心扉。随著雨势密集,那声音渐渐串成音符,回荡在狭小的房间里。
两人默默地对视著,谁也没再发言。
凌霄这辈子听过许多的求饶声,哀凄的、绝望的、悲切的。可他从来没有听过季子祺这种,认认真真掷地有声,不是软弱的求饶,而是强硬的要求。
他发现,自己竟无法拒绝。
天亮了,雨停了。
凌霄走在湿漉漉的宁安街,穿著季子祺的给的浅蓝色风衣,针织圆帽,因为不太合身,使得高大强壮的他看上去有点怪异。
他停在公交车站的莲蓬下,摸索一番,才确定自己身无分文。
“喂!你是住在这附近的吗?”
几个流里流气的人叫住他,横穿马路从对面街走过来。凌霄低下头,假装没听到他们的声音,加快脚步往前走。
“叫你呢,聋了吗?”
挡住他去路的人染著满头金黄色的发,态度嚣张的开骂。
这些人身上带著浓烈的酒气,看起来像是狂欢了整夜,凌霄厌恶地蹙起眉头,一对四,胜算还是有的。
正当他打算动手时,季子祺突然地跑过来,一把挽住他的手臂,问:“发生什麽事?”
不等凌霄回答,早已有人往地上吐口水,骂道:“呸,大清早就碰到玻璃,这世界都乱套了。”
季子祺堆起笑容问:“各位大哥,你们是双龙会的吧?”
“谁是你大哥。”拦住凌霄的黄毛推他一把,趾高气昂地说:“一看你就是个兔爷。最近这附近不太平,上头要我们注意,有没有形迹可疑的人出没。”
“我们可不是什麽可疑的人。”季子祺连忙解释:“我就住在前面的楼上,平时在夜阁上班,要不信,可以问问你们向南哥。”
不知是夜阁抑或是陈向南的名字发挥作用,几个痞子的态度稍微好转些,只有那“黄毛”依然不甘地骂骂咧咧,但很快被同伴拽走。
“吓死我了,给我靠一下,身上还疼著呢。”季子祺紧挨著他说。
凌霄原本想抽回的手臂停顿住,问:“你怎麽追出来了?”
“我想起你身上没钱,打算给你送来,不过现在看来不用了。”
“为什麽?”
“这里是双龙会的地盘,随时都会遇到他们的人,你还是先跟我回去,等风声过了再作打算。”季子祺说。
凌霄犹豫了,他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帮助,但身体还没有康复,刚才短短一段路程,腰间和背後的伤口已经裂开,正隐隐作痛。
“走吧,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
季子祺俏皮地眨眨眼睛,转过身,踏起一片水花,他的步伐略显蹒跚,语气却义不容辞。
後来,在他生命最黑暗的那段时间里,凌霄时常回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跟上季子祺的脚步,那麽他的人生将会如何。
答案,只有老天才知晓。
第八章 磨合
将脸贴在猫眼前,季子祺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