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故事之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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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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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看到邮件的标题时,凌霄有想暴走的冲动,亮晶晶的粉红色大字闪耀著──我用亿万精虫呼唤你归来!
  向南哥在江湖中是出了名的言出必行,金口一开,季子祺果然没有受到任何违反人道主义的待遇。
  他被囚禁在类是会议室的地方,桌椅空调配套齐全,甚至还有饮水机,如果能按时提供三餐的话,服务也算是周到。
  但事实是季子祺被关一天一夜,除了蟑螂外鬼影也没见著,他右手还包裹住纱布,感觉到伤口在发痒,又不敢擅自拆开来看。
  用栽种富贵竹的花盆解决生理需要後,季子祺挨著桌脚打盹,正迷迷糊糊之时,被一道人影笼罩。他睁开眼,顿时尖叫出声。
  “我长得很吓人麽?”陈向南居高临下地问。
  季子祺急忙摇头否认,其实陈向南相貌堂堂,剑眉高鼻,怎麽看也是一表人才。惟独那双眼睛,锋芒太盛,特别是俯视人的时候,有种利刃悬梁的威逼感。
  陈向南退後,问:“经过二十四小时考虑,你现在有什麽想说的吗?”
  季子祺低下头,战战兢兢地道:“不知向南哥想要知道些什麽?”
  “你是唯一见过凶手的人。”
  “当时太混乱,车厢里光线不好,我真的记不清。”季子祺说。
  “那麽说来是我白费心机了。”陈向南没有质疑他的话,只是露出无奈的表情:“既然你什麽忙都帮不了,就下去陪龙哥吧。”
  “不!向南哥,我是真的记不得了,你饶了我吧!”季子祺大叫。
  陈向南转身,吩咐道:“找个地方埋了。”
  季子祺想要逃跑,刚迈出脚步,便被两个男人扭住双臂,硬生生按到地板上。
  “向南哥!我真的没骗你,真的!”季子祺挣扎著喊。
  但他那声声歇斯底里的呐喊,完全没有任何作用,即使双脚乱蹬,连鞋子都飞脱掉,但还是像沙袋般被往外拖。
  季子祺是真的怕了,憋得脸蛋通红,可在陈向南眼里,他再怎麽折腾,也是一只任人鱼肉的白老鼠。
  在他被拖出会议室之前画面,陈向南合掌夹住三柱香,身躯弯曲九十度参拜关羽像,模样很是虔诚。
  “我有看到杀手的脸!”他用尽最後的力气喊。
  十五分锺後,季子祺坐在椅子上,左手拿著肉松面包,像女人般哭哭啼啼。看得出来他是真的饿极了,边哭边往嘴里塞,鼻涕和泪水满脸都是,他也不管。
  “慢点吃,别像饿死鬼似的。”陈向南打趣道。
  季子祺把最後那点面包全塞进嘴巴,抹把眼泪,肉松便沾在面颊上,他含糊不清地说:“向南哥……我与你无冤无仇的,你可不能害我……”
  他吃得太快,正在不停地打嗝,陈向南不由被他逗笑,说:“活该。”
  季子祺吸吸鼻子,指著关二哥说:“除非你对它发誓,一定要保护好我,不然早晚都要死,我倒不如图个干脆。”
  陈向南饶有兴味地盯著季子祺看,心想,这只小耗子真是太有意思了。

  第五章 欲望

  季子祺的肋骨愈合得不错,但右手就没那麽幸运了。手背留下硬币般大小的红色疤痕,神经线受创,导致无名指和小麽指不能正常弯曲,用筷子的姿势很不自然。
  医生告诉他,只要坚持复健和训练,应该也能恢复到之前八成的水平,像弹琴这类高灵活性的动作是做不来,但起码不会影响到书写和生活能力。
  季子祺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他认为自己有先见之明,在小时候五花八门的梦想中,没有选择音乐这一项。
  “笑什麽笑,难道脑袋撞傻了?”领班说。
  “你才傻呢!”季子祺白了他一眼。
  “没傻就好,现在人手紧缺,别再给我惹出什麽乱子。”
  早已习惯他毫无同情心的性格,季子祺对著领班的背影竖起中指,然後正式挂牌接客。
  医生宣布他痊愈後,他便立即回到夜阁报到,闻到熟悉的酒气,听到耳边传来浪语笑声,整个人都踏实许多。
  记得曾经有段时间,季子祺是非常厌恶夜阁的。这间夜总会隐匿在城市深处,无牌无匾,门庭看似简陋内里却极尽奢华,连走廊装饰的油画都出自名家手笔,里外根本是两个极端的世界。
  他用很长的时间,方能习惯这种醉生梦死的氛围,在这里,最泛滥的是欲望,最贫乏的是情感。这里即是天堂,又是地狱。
  “快,跟我走!”阿宝大呼小叫地跑过来,拽起季子祺的手。
  “干什麽去?”他问。
  “我收到消息,今天有例会,A组的人会全部到齐。”阿宝兴奋地说。
  季子祺一听,不用阿宝再费力地拉扯,也自发自觉地加快脚步,任由领班在後面大呼小叫。
  夜阁是个复杂至极的地方,若非要形容,便是像座迷雾重重的地下宫殿,外面的人觉得神秘,里面的人感到迷茫。
  他没有阿宝的雄心壮志,希望有朝一日能从D组晋升到A组,据闻那得要每个月数十万的业绩,听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片刻,阿宝已经拉著季子祺跑到地下停车场,周围已经聚集不少人,看来都是为了一睹A组的风采。在停车场有直达贵宾区的电梯,那段不到半分锺的路程,是见到他们唯一的途径。
  “来了!”阿宝伸长脖子喊。
  果然,陆陆续续有车驶入停车场,数量不多,但每辆都不可小觑,季子祺只认出法拉利与林宝坚尼,另外还有辆黑色的越野车。
  最先从车里下来的是个穿著白衬衫,骨架高挑纤细的男生,脸上戴著墨镜。紧跟著下车的还有充满野性的黑发男人和五官深邃的混血儿,两人丝毫没有停留,快步地进入电梯。
  倒是先下车的那位走向近人群,站在季子祺面前,摘下墨镜,露出淡淡的微笑。
  “之前听说你发生车祸,不要紧吧?”
  季子祺愣住,看著对方仿佛会说话的秀气眼睛,傻傻地摇头。
  “那就好。”说完又握住他曾受伤的右手,惋惜地道:“都留下疤痕了,以後要小心点。”
  “苏言。”按住电梯的混血儿催促。
  被点到名字的人朝季子祺抱歉的笑笑,然後戴回墨镜,转身走向电梯。
  凑热闹的人潮渐渐散开,阿宝惊为天人地望著季子祺,问:“你认识苏言?”
  季子祺喃喃地道:“原来他叫苏言。”
  手心,尚有余温残留。
  但,在这个肮脏而污秽的地方,温暖犹如水月镜花,唯有欲望是真实的。
  欲望是万恶之源,是丑陋的,扭曲的,它能使人疯狂,使人万劫不复。
  欲望犹如寄生虫,令到饲主为喂养它而竭尽全力,但这只虫子会逐渐长大,它的胃口也随之变大,并且永远没办法满足。
  眼前便有个活生生的例子。挺著啤酒肚的男人不停喘气,他挥舞手中的皮带,幻想自己是睥睨天下的王者,卑贱的奴隶只能匍匐在他的脚下,苟延残喘。
  痛苦而嘶哑的呻吟,以及皮带拍打肉体的声音,都是无比美妙的乐章。男人终於累了,他用皮栓住奴隶的脖子,使劲拉扯,方才跪在地板上摔倒,赤裸的身躯,还有纵横交错的痕迹以令一种姿势呈现。
  男人用鞋尖挑起他的下颚,问:“还是不愿意叫主人?”
  季子祺的嘴唇颤抖著,却什麽话也没说,最後缓缓地摇头。
  “很好!”男人一脚将他踢翻後,坐到沙发上,握紧手中的皮带说:“过来。”
  季子祺手脚并用地爬过去,跪在男人的双腿间,拉下裤链後,握住他疲软得像猪肠似的器官伺候著。无论他如何努力地用手指和舌头挑逗,男人始终没有硬过半分,但他依然揪起季子祺的头发,迫使他张开嘴,将自己那根不争气的东西塞进去。
  半晌後,还是没有任何进展,男人有点急躁起来,他伸手捏住季子祺的乳头,毫不怜惜地蹂躏著。季子祺痛得泪眼模糊,又不敢紧咬牙关,只能发出咿呀咿呀地痛叫声,像猫似的声音挠得人心痒痒的。
  男人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有股久违的热浪在身体里流淌,他的眼睛散发出兴奋的光芒,折磨人的手也更加卖力。
  季子祺感到嘴里的男根终於有点勃起的迹象,但也只是半硬半软而已,很快,浓烈而带著腥味的液体在他口腔中喷发,那根东西便迅速的疲软。
  尽管高潮只有一瞬间,并且感觉不是特别强烈,但也足以让男人闭起眼睛,瘫在沙发上久久回味。
  季子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吐掉嘴里的东西,然後从爬到沙发上,紧挨著男人,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胸膛。
  过一会,男人睁开眼,季子祺便自发自觉地拿根烟递到他嘴边,又用打火机帮他点著。
  男人用力地吸一口,用手擦去季子祺嘴角的唾液,说:“小祺真是越来越贴心了。”
  男人温和的神态,配合他亲昵的举动,如果这画面被不知明细的人看到,还会以为是父慈子孝。
  季子祺讨好地笑著答:“应该的,只要王总开心就好。”
  “要是早学乖就好了,何必受那麽多苦。”王总用怜悯的语气说。
  季子祺的笑容变得有点干巴巴的,他还是坚持笑著,眼神却闪烁不定。
  王总此时已经褪去刚才的暴戾,变得像个慈祥的长辈,他原本还想叨念几句,最後还是忍住,抱住季子祺亲吻他的额头。
  像往常一样,当季子祺从浴室出来时,王总已经离开了,床头柜留下一叠现金。季子祺拿起钱并没有数,只是从厚度和重量判断,王总对这次的服务很满意。他忽然笑了,扬手,看著钞票散开,再轻飘飘地落到地毯上。
  季子祺一张张地捡起那些钱,然後又再次笑笑,他关好门,走出酒店房间。
  在走廊遇到迎面而来的侍应生,他抽出其中几张钞票,大方地递过去,季子祺看著侍应变得殷勤的笑脸想,钱呐,真是个好东西。
  天已经快黑了,晚风清凉。
  从季子祺走出酒店大堂开始,便有双眼睛紧紧盯著,但他浑然不觉,仍左顾右盼地站在路边截车。
  计程车并没有将季子祺直接载到家,而是将他放在离到家还有一段距离的路上。季子祺下车後,强忍住身上的伤痛和胃部的不适,沿著店铺前面的人行道慢慢走。
  他进便利店买瓶漱口水後,塞进背包里,又走进相隔不远的药店,从凌霄的角度,看不到他买了什麽东西,但很快就出来。
  当再次路过模型店时,季子祺停住脚步,在橱窗面前观望著。凌霄等一小会,见他仍是兴致勃勃的模样,便把压低头上的棒球帽,混入人潮中慢慢地接近。
  这时模型店的老板走出来,是个年轻的男人,他热情地地推介著商品,只见季子祺和他交谈几句,又摇摇头,随後加快脚步回家。
  他并不知晓,自己刚与死神!肩而过。
  “宵,你竟然想在大街上动手,这麽冒险的方法根本不像你的风格。”
  “闭嘴。”凌霄不耐烦地说。
  金仍喋喋不休地道:“你可以潜进目标人物的家里动手,再不行,埋伏在回家的必经之路,我不是教过你,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行动吗?”
  凌霄用鄙夷的眼神看著他,金所说的方法,他早已经尝试过。但季子祺的防盗措施做得很好,小区和楼道里又有监控设备,并非是理想的作案场所。
  金看出他有难处,叹气说:“唉,没想到这次会那麽棘手,你耐心点吧,总会找到机会下手的。”
  凌霄烦躁地耙耙头发:“他看到了我的脸!”
  金石破天惊的认真起来,问:“需要帮忙吗?”
  “不,我会尽快解决的。”
  “尽快才好,别砸了我的招牌。”金说。
  凌霄没有回应,倒在床榻上,交叉双手托住自己的後脑,表情甚是阴鸷。

  第六章 埋伏

  对於被看到庐山真面目的凌霄来讲,行动已经是迫在眉睫。在一个周末的夜晚,天空下起蒙蒙细雨,凌晨时刻,他像往常那样跟踪季子祺回家。
  正值二十四节气中的“回南天”,气候格外的潮湿阴冷,路面皆是深深浅浅的积水,早晚时分,更泛起薄薄的迷雾。
  季子祺撑著张扬的彩色的碎花雨伞,他改变了路线,拐入蛋糕店和模型店之间的巷弄里。凌霄犹疑片刻,便加快步伐跟随,两人一前一後在幽黑而四通八达的巷弄中穿梭。
  雨势时大时小,凌霄身上的黑色雨衣不断地淌著水,他尽量放轻动作,像软骨的蛇类滑行狙击猎物。在巷子分岔的转角处,凌霄紧贴墙壁慢慢探出脑袋,却发现不见季子祺的踪影。
  凌霄此刻脑海倏地闪过两个字,危险。
  就在须臾之间,前後方都传出来势汹汹的脚步声,毋庸置疑的,凌霄遭到埋伏。
  在武器和身手上,凌霄是占有优势的,一过招,他便知道对方只是些下三滥的黑社会打手,虽穷凶极恶,但没有受过专业训练。
  可子弹是有限的,身手再好,毕竟数量差异太大,俗语也有讲,蚂多能咬死象。
  在狭窄的暗巷里,凌霄的行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他左闪右避不时还击,後背和肩膀还是难以幸免的被长刀砍到。对方似乎一心想要他的命,每当有人倒下,便立即会再有人扑上来。
  凌霄将最後三发子弹连续用尽,终於在包围圈里打开缺口,他迅速地拔出匕首,刺入前方举刀的人胸口,然後使出全力,横冲直撞地推著奄奄一息的人往前冲。
  见到他用活人当作盾牌,散发出的那股狠劲让其他打手有所顾忌,不过是眨眼之间,凌霄已经用脚踹开被他刺中的人,拔腿便跑。
  突然,响亮的枪声传来,凌霄的脚步微微踉跄一下後,消失在朦胧的夜色中。
  有个男人利落地从阳台跃下,用命令的语气说:“给我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陈向南无视周遭七横八竖的伤员,直盯住凌霄消失的位置,其眸咄咄逼人,其华无坚不摧。
  凌霄这辈子,从未如此狼狈过。
  不知道自己捱了多少刀,浑身都在痛,腰间被子弹擦过,没个动作都牵扯到伤口,雨衣里,几乎已经全被血水给湿透。
  当他筋疲力尽的倒在地上时,被一片鲜豔的彩色刺痛眼睛,即使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也掩不住那五颜六色的缤纷。
  凌霄讽刺地想,他还是比较喜欢黑色。
  夜阁里,季子祺局促地坐在沙发上,双手规规矩矩的放在大腿,低垂著脑袋。
  “这里环境还不错,比龙哥的破烂酒吧强多了。”陈向南说。
  季子祺不知该如何回答,恰巧有侍应推门而入,他便抢过托盘,毕恭毕敬地把酒端到陈向南面前。
  “你都是这样招待客人的?”陈向南问。
  “向南哥。”季子祺忐忑地看著他,说:“你要找我打个电话就行,实在不必大驾光临。”
  “谁说我是来找你的。”
  “呃?”
  季子祺的表情,仿佛是被雷劈到。
  “你倒是自作多情。”陈向南端起酒抿一口,放松身体陷入沙发中,戏谑地道:“久闻夜阁的大名,我今天是来找快活的,如果你想留下来伺候,我也不会介意。”
  原来陈向南不是来找茬的,明白这点後,季子祺的腰杆直很多,他拍拍胸口说:“向南哥,你可是来对了,稍等一下,我这就给你叫人去,保证让你不虚此行。”
  说完,他便迅速地开门,落跑。
  陈向南不由啼笑皆非,这人果然是属耗子的。
  “向南哥,还用找人跟著他吗?”随他一起来夜阁的心腹问。
  “不用,都已经打草惊蛇了。”
  “恐怕接下来这小子的处境有危险,那杀手必定会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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