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前已经联络李老板,让对方准备好汽车和通关文件。他们按原定计划离开村庄,到南面的小镇与李老板接头,但此时却停在离小镇不到两公里的果园附近。
“隐蔽。”
金一声令下,季子祺就凌霄拉起,三人飞快跑进果林的木屋旁边。浓烈而刺鼻的药味传来,简陋的木屋里面,存放著不少化肥和农药。
季子祺到此时才看见远处隐约出现人影,并且数目不少,凌霄果断的拔枪,金却不慌不忙的打开行李箱。
“我掩护,你动作快点。”凌霄催促。
“知道了。”金说。
当输入密码箱子被打开後,季子祺在旁看得心惊,只见里面整齐的放满各种枪械零件,甚至连手榴弹都有,种类繁多,算得上是小军火库。不可思议,金竟然带著它四处游荡。
枪声骤然响起,吓到栖息在果园里的鸟类,纷纷拍翅而飞。凌霄开枪拖延对方,金有序不乱的组合枪械,惟独季子祺,捂住耳朵傻站著。
金将刚组装好的冲锋枪抛给凌霄,不到一分锺时间,仿佛变魔术似的,各种零件又在他手里变成狙击枪。
“我们上次合作是什麽时候?”金把枪扛在肩上问。
凌霄停止射击,答:“至少五年前。”
“是时候重温一下了。”
金说完,便爬上离他们最近的荔枝树,动作敏捷如如猫科动物。
“Fuck!”金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语气激昂:“是雇佣兵。”
情况比想象中恶劣,在缅甸和越南有不少雇佣军,采用的都是团体作战方式。一旦出动,便是整个军团,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有的军团甚至配有军医和後援部。
季子祺抓紧凌霄的衣角,问:“我有什麽可以做的?”
凌霄拔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枪,塞进季子祺手里。金在树上看到他的举动,眉头蹙起,眼中杀气凛然。
季子祺有种置身於战场的错觉,耳便皆是此伏彼起的枪声,子弹横飞,射进离他脸仅有几公分的木桩里。
“蹲下别动!”凌霄应付敌人的同时,也不忘记留神提醒他。
战况陷入胶著状态,虽然敌方人数众多,但在凌霄大火力和金高精准度的配合下,彼此都没有占到便宜。渐渐的,双方都暂时停止射击,改用试探的方式寻找突破。
“对方有多少人?”凌霄问。
“很多,难以估计。”
凌霄没吭声,打开金的行李箱装补给弹药,季子祺看见箱里有望远镜,便拿起来勘察周围的情况。如金所说的那样,果林中隐藏身穿迷彩服的雇佣兵,用肉眼根本无法分辨。
“别碰我的东西!”
金不知何时回到地面,扬手打他一个耳光。他的力道不小,季子祺被扇得眼冒金星,好一会儿才看清东西。
“还给他。”凌霄仍在填装子弹,头也不抬。
“对不起。”季子祺低声说。
金一把夺过他递来的望远镜,看也没看,便扔在脚下用踩碎,然後问:“宵,继续等还是杀出去?”
“等对方行动。”
大约过几分锺,季子祺突然喊:“前面有声音传来。”
其他两人同时集中精神细听,等他们都明白是引擎声时,已看到有辆军用卡车正冲过来。凌霄将季子祺扑到,金利落地滚到一边,方才隐身的小木屋,顷刻被撞得支离破碎。
“没事吧?”凌霄问。
季子祺摇摇头,他们已经被卡车隔开,暂时不见金的踪影。
凌霄抱住季子祺滚到车底,然後屏住呼吸,解决掉两个正从车里下来的雇佣兵後,又静静等待片刻,才慢慢爬出轮胎外。
“别乱动,我去检查下车还能不能用,如果有人靠近就开枪。”凌霄说。
季子祺点点头,手不停颤抖,方才还驾车向他们冲来的人,此时已变成尸体横在眼前。下一刻,也许躺在地上的是自己,怀著这样的念头,连枪也几乎拿不稳。
凌霄用枪柄砸碎布满裂痕的挡风玻璃,迅速检查仪表和变速器,虽然油量不多,也足够让他们离开此地。眼下要做的,是从司机那找到车钥匙,然後再接应金。
当他推开车门时,看到季子祺正被人用枪指著,抖得像苟延残喘的枯树。来不及多想,连开几枪解决敌人。
“为什麽不开枪?”凌霄气冲冲地质问。
“啊?”季子祺被吓得一愣一愣的,连话也说不出口。
事实再次证明,懦弱如他,不管试多少次,根本没办法亲手杀人。季子祺生长在完整并且温馨的家庭,从小被教导尊老爱幼,乐於助人,无论是亲戚还是同学,身边的每个人都充满善意,
即使後来知道现实还有其他模样,承受过心灵难以复原的打击,但从小被灌输的观念已然刻进灵魂里,至死不忘。
不用凌霄谴责,他比谁都更恨这样无用的自己。当季子祺将水果刀捅入王总的身体,发现他并没有死的时候,心里竟然松一口气。
即使面对他恨之入骨的人,也无法狠绝地痛下杀手,潜意识里,总认为一旦用自己双手结束生命,便有种再也回不去的感觉。
他想要回去,做回当初少不更事的季子祺。哪怕是做梦也好。
卡车发动以後,便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子弹像雨点猛烈袭来,凌霄趴在方向盘连头也不能抬。纵使沈稳的凌霄,也不由开始焦急,再如此下去,恐怕他们会被包围,届时插翅难飞。
突然,车外枪声开始减弱,从断断续续直到零星。凌霄抬起头,看见金正藏在树上朝他打手势,意思让他先走,由自己断後。
凌霄目测两人的距离,中间相隔近十米远的空地,无论是他将车开过去或金跑过来,都会成为枪靶。
他深知狙击枪的子弹不会多,咬咬牙,用力踩下油门。凌霄仅能做的是,在距离金最近的位置,将巨大的行李箱踢下去。
卡车驶离果园,季子祺才从後座探出头来,当他看到凌霄阴沈的脸色,聪明的闭紧嘴。
花豹是大型肉食性动物,习性狡黠隐密,嗅觉及视觉极为敏锐,善於潜伏树上,等待猎物经过时飞扑而下,咬其颈部致死而食。同时,花豹还是世界上奔跑最快的动物,时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公里,一旦被它相中的猎物,鲜少可以逃出升天。
烈日当空,连蚱蜢都躲於树叶之後。
金望著天微微地笑了,眯起眼,将最後一发子弹射进敌人的头颅里。
他的绰号是花豹,排名亚洲前三的杀手,天性喜爱杀戮。如方才所说的那样,将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午後,大开杀戒。
第十七章 往事
李老板的脑门光得发亮,依然无损他的豪迈,两瓶啤酒喝下去,眼睛依然精光四射。
在充满越南风俗的餐厅里,他拍拍凌霄的肩膀,说:“不错不错,原来你就是那家夥的徒弟,难怪他还整天挂在嘴边,果然是一表人才。”
听到如此虚伪的评价,季子祺嘴里的酒差点喷出来,再看看凌霄,正在不声不响的喝酒,纯属当他在废话。
与之前相比,李老板少几分深沈,整个人和气许多,或许是因为金的关系。
“那家夥,也就是你师父。”他看向凌霄,确定对方在听才继续说:“从小就是野蛮人,没人敢管他,也没人愿意管,简直和疯子没区别,谁敢惹他谁不得好死。後来他离开越南,我也就继续做见不得光的生意,再後来听他说收徒弟,我吓一跳,这不摆明是害人麽?没想到,你安然无恙的长大,还能坐在这里陪我喝酒,真是没想到。”
“您知道金是做什麽的吗?”季子祺问。
“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做什麽?”李老板用鼻子哼一声,说:“小时候头蒙拐骗,长大後奸淫掳掠,这都是命。”
季子祺咋舌,这人倒是看得通透。
李老板这张嘴,除了喝酒便叨念不停,他说:“以前过的那些混账日子,现在想起来都心酸,那时我们没怪过谁,现在谁也别怪我们。什麽叫伤天害理,当你比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连别人家养的狗都羡慕,就没有干不出来的事。”
“别喝太多了。”凌霄说。
“哪有喝多?你不是就怕我说多了吓到他。”李老板横他一眼。
季子祺连忙打圆场:“没关系,您继续说,我喜欢听。”
“嗯,你小子识趣。”李老板夹起肉粉条,放进嘴里边嚼边说:“其实这些话我说也没用,得让他亲自跟你说,反正你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心不齐,死得更快。”
“他啊,嘴巴比菊花还紧。”季子祺揶揄道。
李老板捧腹大笑,凌霄脸色则难看得想吃人,季子祺逞一时口舌之快,也不敢再过分,乖巧地为他倒酒添菜。
忽略凌霄不计,这顿饭吃得仍算开心,散夥时,李老板将车钥匙和通关证明拿出来,还有一个黄色的纸袋。
“这是那家夥要的东西,你交给他吧。还有,记得提醒他收到账单马上汇款,否则我炸掉他的老窝。”
凌霄接过东西後,点点头。
李老板所说的那个老窝,就在小镇的溪河边,是六十年代初期建成的吊脚楼,在越战的炮火洗礼和饱经岁月风霜後,仍屹立不倒数十年,是个奇迹。
在这奇迹的背後,是金难以估算的心血。
金曾带凌霄来过这里,说出他人生中最有涵义的话:“我就像一片落叶,风往哪吹就往哪飘,好不容易落到地上,还得任人践踏。有家就有根,就算被踏烂了,被碾为碎片化成尘埃,也不会变孤魂野鬼。”
他还说:“霄,在我死後,就把我和房子一起烧了。我的家,谁也别想拿走。”
当时的凌霄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迟早会杀掉这个混蛋,至於到时候如何,全看他的心情。
金的老窝已经很残旧,楼梯踏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但里面很整洁,半点灰尘也没有,看得出来长期有人打扫。
月已高升,躺在竹椅上,倾听小河穿过吊脚楼发出的流水声,叮咚作响,是首悠然而抒情的旋律。
季子祺昏昏欲睡之时,屋外传出动静,有石头砸在窗楣。他的哈欠尚未打完,凌霄已冲出门外,但茫茫的夜色中空无一人,只有凭空多出的纸盒放在门槛前。
“怎麽回事?”季子问。
凌霄摇头,蹲下将纸盒打开,看一眼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上。
季子祺好奇地走近,问:“这是什麽东西?李老板差人送来的麽?”
凌霄没有回答,抱起纸盒进屋,然後坐在摇椅上,面无表情。季子祺看著他如死水般的眼睛,背脊发凉,他扑过去想拿纸盒,却被凌霄死扣住不放。
“别看。”凌霄的声音如磨砂般粗糙。
“到底是什麽!”季子祺尖声问,不顾他阻拦硬是掀开盒盖,然後,差点昏厥。
在同一片天空下,有著不同的黑夜。
男人的手指夹住高脚杯,漫不经心的摇晃,安然的夜色下,深邃的眼睛凭添几分悠然。他仰头喝下淡红液体,浓醇的酒气微微熏人。
有人敲门,低低唤了声:“向南哥。”
“进来。”陈向南放松自己,挺拔的身躯陷入黑色靠背椅中,问:“情况怎麽样?”
“一切顺利。”来人正是他的心腹,恭敬地报告:“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把礼物送给响尾蛇。”
“反正礼物也是捡来的,就做个顺水人情。”陈向南说。
丧彪眼皮颤了下,默然无语。
根据派去越南的手下回报,他们赶到时战斗已结束,但场面惨烈得不堪入目,现场除了尸体之外只剩受重伤花豹。而这个仅凭一己之力剿灭整个军团的人,身中多枪却仍未断气。
如此强大到恐怖的杀手,在陈向南的眼里,也仅仅只是礼物而已。更因为他的一句话,而终结掉传奇一生。
“向南哥,接下来要怎麽做?”
“和之前一样,盯紧他们就行。”陈向南说。
“是。”丧彪领命而去。
陈向南仰头饮尽杯中酒,打开抽屉,将某人的档案资料随手扔进垃圾桶。
花豹是独居动物,领地范围可达四十平方公里,相等於十个故宫的面积总合。若有其他动物企图侵犯领地,必定会遭到猛烈的袭击。它生性残暴,必要时,会将自己幼崽作为食物吞噬。
而这个收养同类,并且舍己为人的蠢材,根本不配与它相提并论。
花豹?笑话!
这是他第二次看到如此壮观的画面。年代久远的吊脚楼,逐渐被火舌吞噬,最後轰然倒塌。木材落进溪河里,随著水流漂浮波动,从高处望下去,火焰正在水面燃烧,仿佛要将河水也烧成赤红色。
季子祺怔怔地站著,难过得说不出话来。无论多少次,无论对方是谁,他都没办法坦然面对生离死别。
“走吧。”凌霄说。
季子祺望向他被火光照亮的脸,轻轻颔首。
有的落叶已归根,有的落叶仍在随风飘零。是大幸,也是不幸。
从开始逃亡到现在,不过是个把月时间,一路的颠沛流离,早已孑然一身。
两人到缅甸後清点随身物品,凌霄仅剩一本书和托卡列夫手枪,季子祺随身的挎包仍在,但已被污垢染成灰色。
翻开那本皱巴巴的《禅语》,是用龙飞凤舞的毛笔字写出的首卷语,有心向佛,方能渡过世间千般苦。
季子祺捧住书,细细阅读。阑珊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纤长,清瘦的脸庞中,表情充满忧虑。
自从到达缅甸後,除非必要,凌霄从未主动开口说话。他本是寡言之人,如今,常望著远处发呆,常常一整天听不到他的声音。
或许是因为金的功劳,上次火拼後引起当地政府注意,所以追杀他们的人暂时略微收敛,日子难得平静。但季子祺却衍生出不安来,现在的凌霄让他感觉很陌生,仿佛两人之间隔著无法跨越的鸿沟,日夜相对,却彼此陌生,
“凌霄,我们来聊天吧。”季子祺放下书说。
凌霄点燃香烟,冷然的眼睛看向他。
“那个……”季子祺犹豫一下,没话找话地道:“我们各自说说美好的回忆如何?”
“训练、睡觉、吃饭、杀人。”
“这就是你的美好回忆?”季子祺惊讶地问。
凌霄低头看著自己的手指,他的回忆无分好与不好,枯燥,但已是全部。
季子祺叹口气,上前,从背後轻轻拥抱他。长夜漫漫,静静感受彼此心脏悸动。
“凌霄。”季子祺将脸贴在的背後,问:“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凌霄不予置否,一口接一口的吞云吐雾。季子祺起身,将家庭式旅馆的灯光熄灭,只留下光线微弱的壁灯。
他看著凌霄被朦胧的笼罩脸,用缅怀的语气说:“我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是从初恋开始。”
如某个名作家所写的那样,爱上一个人,就像小毛虫变成了蝴蝶,是他的爱让你在人间翩翩起舞。
十七岁便进入大学的季子祺,是个得天独厚的人,美满的家庭,聪明的头脑,让他的生活如鱼得水。唯一的烦恼,便是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因为他喜欢上学校里某个人。
但震惊後,彷徨後,挣扎後,这点小小的烦恼很快随风而去,不足挂齿。
叶范是季子祺的老师。讲起宇文凯来,满面生光。季子祺就是因为他在讲台上的魅力才喜欢上他的。
叶范比他二十岁,性格儒雅温和,深得学生的喜爱,惟独笑起来时,眼底隐隐含著微薄的忧郁。凡是叶范的课,季子祺从不缺席,没有任何叵测的念头,崇拜他,仰慕他,倾尽全力的想要看见他,仅此而已。
被爱情俘虏的人,都忍不住想了解对方,季子祺也是如此。於是,开始跟踪叶范,渐渐的,知道了他